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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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就餐管理規定 篇1

餐廳是住宿學生就餐的場所,餐廳的秩序、安全、衛生直接關係到學生的身體健康,爲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制定本規定。

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精選6篇)

一、出入餐廳

1、學生出入餐廳要由值周老師組織,按規定路線按順序從指定門口出入。

2、進入餐廳後,要輕聲慢步,不大聲喧譁、追跑打鬧。

二、進餐

1、學生排隊依次在指定餐桌就餐。不能隨意調換位置。要將自己領取的飯菜吃完,避免浪費。吃飯時養成不挑食的習慣,以保持均衡營養,保障身體發育的需要。

2、如飯菜出現質量問題不得食用,並及時向值周領導反映處理,以保證安全。

3、就餐時要注意正確的就餐姿勢,不要趴在桌上等等。

4、進餐時禁止說笑、打鬧,如有特殊情況與值班老師聯繫。

5、 飯菜吃完後才能離開餐桌。飯菜、餐具一律不準帶出餐廳,如特殊情況,與值班老師聯繫。

三、物品管理

1、就餐用椅子自己擺放,要輕拿輕放,儘量避免發出聲音。

2、愛護餐具,損壞餐具照價賠償。

3、不要坐桌子、不用腳踩踏椅子、不在桌椅上亂寫亂劃。

4、故意損壞桌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與批評教育甚至紀律處分。

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 篇2

一、 就餐要求

1、就餐站隊,就餐前各年級各班在指定位置站成兩路縱隊,隊伍要整齊,行進時步調一致,不準互相追逐,不準製造雜音,不準交頭接耳、說笑。

2、進入餐廳,要安靜有序,不要大聲喧譁,要輕聲細語,儘量用手勢交流。

3、打飯時,自覺有序排隊,不擁擠,不爭搶,不插隊,不穿隊,不說笑,不打鬧。

4、文明就餐,要細嚼慢嚥,不說笑,不打鬧,不暴飲暴食,不挑食,不偏食;不揭饅頭皮,不丟饅頭,不準將飯菜帶出餐廳。

5、愛惜糧食,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適量用飯菜,杜絕浪費現象。

6、維持食堂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潑污水,飯後應將剩餘飯菜及包裝袋倒在指定位置。

7、就餐完畢,自己帶的食品、物品全部帶走,要排隊有序離開餐廳,不準說笑,跑步,擁擠。

8、愛護碗筷、餐盤,嚴禁破壞公物,若有損失,照價賠償。

9、尊敬食堂工作人員,服從生活老師、督察老師的管理。

二、 檢查細則

1、進餐廳無序、擁擠、跑步、說笑、打鬧,每人每項扣2分。

2、打飯時不有序排隊,擁擠、插隊、穿隊、說笑、打鬧,每人每項扣2分。

3、就餐時,說笑、打鬧、下位、製造雜音,每人每項扣2分。

4、就餐不按指定位置,丟饅頭、揭饅頭皮,亂倒飯菜水,包裝袋,用過的食物丟棄在就餐處,往餐廳外帶飯菜,每人每項扣2分。

5、不服從管理,頂撞生活老師、督察人員,每人次扣5分。

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 篇3

文明用餐,節約用水,杜絕浪費,是學生日常文明禮儀最基本的要求。爲了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並保證用餐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條例:

1、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就餐,非用餐時間不得隨意進入餐廳。

2、養成飯前洗手、飯後漱口的好習慣

3、自覺維護秩序,排隊買菜、盛飯,不得插隊擁擠。隊伍的第2人應站在1米線之外。

4、就餐以班級統一管理爲主,學生要安靜有秩序地用餐。用餐時,不大聲喧譁,不隨意離開座位,不惡意敲打餐具,故意起鬨。

5、珍惜勞動成果,厲行節約,不隨便留剩飯剩菜。

6、不得把肉骨頭、魚刺等殘物留在餐桌上,要統一倒入指定地方。不把飯菜散落在桌上或地上。

7、就餐結束後將餐具統一放在指定地方,不準隨意帶走餐廳裏的餐具。

8、自覺愛護餐具及食堂設施,若有損壞應自覺賠償。

9、妥善保管好個人用餐卡,若有丟失要及時向生管(保育)老師掛失。

10、值周老師要巡視檢查和維持秩序,並作好檢查記錄。

用餐期間同學應自覺遵守上述規定,聽從值周老師的安排,凡在用餐期間違反上述規定的同學,有關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認識態度差的同學可以報政教處予以必要的處分。

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 篇4

爲了吸引、選拔優秀的應屆畢業生到本公司工作,規範大學生實習制度,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制訂以下辦法:

1.實習須具備的條件

①原則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學歷以上大學生,在校品學兼優;

②由學生本人提交實習的書面申請,經相關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與人力資源總監審批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③實習生在到崗實習前須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實習生個人情況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④實習生須提供一年內的健康體檢證明,若無則由公司安排實習生進行健康體檢,費用公司承擔。

2.實習時間的規定

①爲實習在一段時間內能取得一定效果,實習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最短不少於一個月;

②考慮到公司作業需要,實習期間每次請假時間不得長於5天(5個工作日),累積不超過15天(15個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積超過15天需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同意。

3.實習期間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費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員工的相關待遇,一般情況下不提供補助;如實習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爲實習生申請基本生活補助,建議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實習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鵑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根據公司情況安排實習生相應的具體工作,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員工以一對一的形式培訓實習生,;

③由於實習生的工作一般爲基礎性的執行工作,適合技術性、單一項目的崗位,綜合性、需要豐富工作經驗和成長空間的崗位不考慮;

④金鵑公司爲智力型企業,包括文本文檔、電子文檔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負責協調,提供給實習生,並確保資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實習工作的結束

①實習期結束後,由實習生所在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溝通,給予相應的鑑定和評估,確定該實習生是否可以留用,並進入相應的招聘程序;

②實習過程中,發現實習生明顯不適合該崗位,建議勸其提前結束實習期,並告知人力資源部;

③實行生在實習期間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責令其立即終止實習,若產生不良後果及經濟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實習生日常管理辦法(討論)

1.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場地(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到指定的實習崗位,下課須經指導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

2.實習生進入實習場地(單位)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實習生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崗位,有事離崗需經指導教師批准,返回崗位應向指導教師報告,同意後方可上崗。

4.實習生必須聽從指導教師指揮,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設備,不亂動設備(器材),不得無故損壞。如發現故障或異常現象,立即報告指導教師,未經允許,不得任意拆卸或啓動設備(儀器),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

5.愛護工具、量具,節約原材料、認真做好所在崗位的設備(器材)保養,若有人爲損壞現象按規定賠償,並做好實習場地和工位的清潔衛生工作。

6.在工作場所內,不準嘻鬧、奔跑和大聲叫喊,上課不準串崗,不準打瞌睡、幹私活、看小說等。

7.尊重實習指導教師,聽從安排,服從分配,虛心求教,刻苦鑽研業務,提高操作技能,爭取儘快達到崗位獨立作業的要求。

8.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實行雙重考勤: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產實習處的考勤。生產實習處將不定時抽查。

9.實習生原則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其順序爲:先由該生填寫請假條,實習指導教師批准,而後交所在系(中心)學工辦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後方可生效。

10.實習生請病、事假,應經實習指導教師導同意後,報系(中心)學工辦登記。請假三天以上還必須經班主任審覈,所在系(中心)審批,並報生產實習處備案,否則,按曠課論處。

11.實習生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實習場地(單位)聲譽;遵守《學生日常行爲規範》。

12.在校生到校外實習時,必須提前一週向生產實習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校長批准。未經允許不能擅自離校出外實習。

13.實習生因嚴重違紀或工作懶散等原因,被實習場地(單位)拒絕實習,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習崗位,並將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勸其退學或開除,由此產生的實習考覈、就業推薦等問題均由該生個人自負。

14.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對實習場地(單位)有意見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繫,並以書面形式報告生產實習處,由生產實習處負責各部門協商解決。實習生不得直接與實習場地(單位)指導教師(領導)發生衝突,若無理取鬧,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將對其作出相應的處分。

15.若實習學生累計三次當月考覈不合格,則實習考覈爲不合格,按學校規定不以畢業。

16.學習生連續曠課三天以上,或累計七天以上,學校作退學處理。

17.實習生實習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應知應會考試,無故不參加考試,按規定不以辦理畢業證書。

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 篇5

爲了保證學生宿舍成爲文明、衛生,安靜的得到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並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週末爲23:00,按時起牀,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鬨、吵鬧、喊叫。熄燈後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牀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摺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或釘釘子,牆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牀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爲,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黃色書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菸,喝酒,賭博。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爲 “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大學生就餐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頂崗實習是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前的重要實踐性環節,對於貫徹理論聯繫實 際的原則,訓練學生的專業技能,培養職業道德,使學生了解並適應社會發揮着重要 的作用。爲加強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生管理,保證學生順利完成頂崗實習任務,依據《中 等職業學校管理規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加強對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是加強學生素質教育,保證學生培養質 量的重要措施。全體實習管理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 要將管理與教育相結合,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科學創新 精神和熟練專業技能人才。

第三條本規定包括教學管理工作、實習組織、實習管理、附則等。

第二章教學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專業科室要根據人才培養方案、教學目標與教學大綱,安排以任務爲驅 動、項目爲導向、以提高學生技能與素質爲目標的頂崗實習實踐教學工作。

第五條在學校、企業雙方商定下,根據專業技能訓練和就業導向要求,各專業應 制訂詳細的實習教學計劃和實習教學大綱,包括頂崗實習課程目標、教學任務書、頂 崗實習指導綱要等。

第六條各專業頂崗時間要嚴格依照教育部《關於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的原 則意見》精神落實,專業對口頂崗率達到85%以上。在頂崗實習中,學生至少完成一套 完整的崗位技能訓練項目和達到考覈要求的其它訓練項目。

第七條根據企業提供崗位的季節性和時間性,各專業以適應企業要求爲出發點安 排學生頂崗實習的進度,結合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時間和內容安排開展頂崗實習教學, 因爲企業方面生產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頂崗實習計劃,須經頂崗實習領導小組同 意,更改計劃後的頂崗實習在內容上必須符合頂崗實習教學大綱要求。

第八條頂崗實習單位的落實原則上由專業科安排。若因爲工位、就業等問題,學 生自己聯繫實習單位,要提出書面申請,在確認指導教師(含學校、實習單位指導教

師)的前提下經頂崗實習領導小組同意批准。 第九條在頂崗實習中,學生不僅要接受崗位技能的訓練,還要接受和學習實習單

管理制度、企業文化、行業標準,接受實習單位和學校雙重製度管理。各專業要積 極運用學校網絡教學平臺,採取靈活多樣的教學模式,組織學生成立學習小組,利用 通訊、網絡或現場指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學生的教學指導,爲學生輔導答疑。

第十條頂崗實習領導小組與實習教學指導小組要加強對頂崗實習教學的管理、指 導、協調和檢查工作,並蒐集相關教學信息,做好教學質量的監控工作,引入實習單 位評價教學質量的機制,收集反饋信息,總結經驗,形成持續改進的教學管理機制, 確保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第三章頂崗實習組織

第十一條頂崗實習堅持學校管理和頂崗實習單位管理相結合,以學校管理爲主的 原則,由學校、實習單位、學生(監護人)三方共同參與和共同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頂崗實習的管理由實習管理科負責協調,具體工作由學生所在專業 科落實,併成立由專業科科長、教學副科長、德育副科長、專業帶頭人、班主任、相 關教師及學生代表共同組成的頂崗實習教學指導小組,專業科科長爲第一責任人。專 業科的主要職責是:

1、協助實習管理科落實具體實習單位和管理責任人。

2、安排實習指導老師(校內、校外)、巡查教師或相關管理人員,做好巡查記錄。

3、做好實習的各項準備工作和組織動員等工作。

4、落實實習各環節,保證實習質量。搞好調查研究,總結、交流實習工作經驗。

5、各專業科在實習開始二週前向實習管理科上報實習安排情況,實習結束後上報 本專業科實習總結。

6、及時收集學生的就業協議或錄用證明、實習日(周)記、實習報告、實習鑑定表 並存檔。

第十三條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專業科要安排好校內實習指導教師,與企業一起 確定好校外指導教師,保證每名學生有對應的實習單位校外指導教師負責。

校內指導教師遵循“學生頂崗實習、教師頂崗鍛鍊”的原則安排。青年教師或者 沒有企業經歷的指導教師在帶隊期間,執行掛崗訓練制度。教師要掌握學生的思想和

工作動態,維護學生的利益,幫助學生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向頂崗實習指導小組通報學生實習情況。

第十四條實習指導教師全面負責學生的日常行爲管理,職責爲:

1、負責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2,督促學生認真履行日常行爲規範,負責做好實習期間的考勤、考覈和記載。

3、與學校保持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情況,配合學校共同研究對 學生的教育方法。

4、針對頂崗實習學生的特點,指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業餘活動。

5、籤批學生3天以內的請假。對學生請假超過3天的,及時與學校聯繫,按照學 生請假的有關程序辦理(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電話聯繫履行請假手續)。

6、協助學校做好對頂崗實習期間違紀學生的處理。

7、負責做好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綜合表現鑑定。

第四章頂崗實習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應當遵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行爲準則》,遵守法 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廠紀廠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勇於探索,積極實踐,服從實習 單位的安排與管理,努力掌握專業技能。

第十六條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思想政治教育應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要 求,在學校團委的統一安排和組織下有計劃地進行,具體工作由團支部實施落實。 第十七條各班級要在頂崗實習前加強對學生法制觀念、安全知識、防範技能、校 紀校規、實習單位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並結合專業和實習單位的特點,制定出詳 細的學生頂崗實習行爲規範,對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工作、學習、業餘活動等做出 具體的規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學生。實習期間學生需要購買人身安全保險。

第十八條在學生管理上,實施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解決多個頂崗實 習基地分散的矛盾。各年級要安排一名專職人員,全面負責頂崗實習學生的管理,建 立詳細資料,加強信息溝通,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每週最少與各實習點聯繫一次, 瞭解學生的思想動向和實習、生活情況。如果實習點有3名學生以上,要指定學生幹 部,協助實習指導老師做好學生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各專業科要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組織教學、學生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實

地檢查,集中處理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學習、生活、安全等方面問題。 第二十條班主任在學生參加頂崗實習期間要繼續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對學生的安

全教育和各項實習準備工作。未能帶隊參加實習的班主任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協助 實習指導教師、專業科做好本班學生的各項管理工作,要經常與實習學生聯繫與溝通, 並及時向專業科反映學生頂崗實習情況。頂崗實習結束後班主任要及時與實習指導教 師聯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做好頂崗實習學生返校後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與管理按照《山東省定陶縣職業教育 中心學生實訓(實習)安全管理規定》和實習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在頂崗實習期間違犯學校及實習單位規章制度的學生,視其情 節,按《山東省定陶縣職業教育中心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 分。

第二十三條在頂崗實習期間,學生違犯國家法律、法規,按國家法律規定移交司 法機關予以處理。

第五章學生頂崗實習守則

第二十四條學生必須按培養計劃規定參加實習,穿工作服,並按實習大綱、計劃 的要求,完成實習任務。

第二十五條實習期間應聽從實習指導教師、技術人員的指導,虛心學習,加強團 結,密切合作,主動處理好廠校關係。

第二十六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操作規 程,勞動紀律等,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其他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學生應愛護國家財產、對所用的機器、設備要按規定維護保養。造成 責任事故或丟失工具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等處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必須按時到實習場地進行實習,不得遲到、早退,不能擅離崗位; 未經請假,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二十九條學生實習結束應填寫學生實習鑑定表,由實習單位對其實習期間的表 現進行鑑定並加蓋單位公章後送至政教處。

第三十條學生實習結束應按規定上交實習報告,進行畢業實習的學生應及時將就 業協議或錄用證明寄送至招生就業辦。

第三十一條分散實習的學生應及時與政教處保持聯繫,向政教處彙報實習情況。 三十二條實習期間要強化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嚴禁到江、

河、湖、海游泳,不準參與賭博、進舞廳、夜總會、酗酒,確保個人人身及財產安全。

第六章實習成績評定

第三十三條學生必須完成實習規定的任務,交實習報告及實習鑑定表,方可參加 實習成績評定。頂崗實習成績考覈由平時工作表現(包括出勤、平時紀律等)、實習 單位考覈、實習報告等部分組成,各部分所佔比例依次爲30%, 20%, 30%, 20%0

第三十四條學生實習成績的評定,有關教師根據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勞動態度、思 想表現、實習報告、實習考覈等進行綜合評定。實習成績分爲四個等級:優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評定成績爲不及格者,必須重修,重修一般由學生自己聯繫實習單位,並報政教處批准備案,政教處安排人員檢查考覈。實習優秀比例控制在20%以內。 實習成績評定參考標準:

(1)優秀

①完成實習大綱全部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較完整、系統地總結,實 習週記質量高,並能運用所學理論對某些問題加以深入分析或某些問題有獨到見解或 提出合理化建議。

②實習考覈優秀或實習單位評價優秀。

③實習態度端正,遵守紀律好。

(2)良好

①完成實習大綱全部要求,實習報告完成得較好,實習週記認真,能運用所學理 論對某些問題進行分析。

②實習考覈良好或實習單位評價良好。 第

③實習態度端正,遵守紀律好。

(3)及格

①能達到實習大綱基本要求,能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完成實習報告,內容基本正 確,按要求完成實習報告和實習週記。

②實習考覈較好或實習評價較好(含一般)。

③實習態度較端正,能遵守紀律。

(4)不及格 ①沒有達到實習大綱的基本要求。

②缺席累計時間達實習時間三分之一(工學交替或畢業實習期間累計缺席兩週) 以上者。

③實習期間有嚴重違紀現象者。

第七章實習總結

第三十五條頂崗實習期間,學生要寫實習日(周)志、進行總結。

第三十六條在頂崗實習結束後,指導教師(含學校、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要對參 加頂崗實習學生的綜合表現進行總結、考覈、評比,對錶現突出的學生授予“學生頂 崗實習先進個人”稱號,並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七條在頂崗實習結束後,對錶現達“合格”及以上的學生,由學校與企業 一起頒發“學力證”。

頂崗實習學生請假、辭職管理制度

一、學生因傷病及其他特殊原因臨時不能實習的,應按用人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 請假手續。

(一)事假:學生因事請假,在任何時間,無論時間長短均需書面形式提前向實 習單位提出申請,經實習單位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離崗,1天以上的請假需在實習單位 批准後的當天主動告知校內指導教師。

(二)工傷假:學生因公負傷,由指定醫院出具證明,經廠方確認,按照廠方工 傷管理辦法實施。

二、學生因傷病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或不能勝任實習崗位的,必須按實習單 位及學校規定的流程辦理實習中止手續。實習中止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校內 指導教師及實習單位有關部門批准後方爲有效。

三、學生離職、變更實習單位前,應提交離職、變更實習單位申請,並告知校內 指導教師,校內指導教師應與申請人及其家長積極溝通,及時瞭解學生離職、變更實 習單位原因,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並向政教處彙報,然後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四、學生離職時,必須按實習單位相關制度辦理手續,移交工作及公司工作證、 名片、識別證、鑰匙等。學生離職、變更實習單位後,仍由原來校內指導教師進行跟 蹤指導。

五、學生因特殊原因喪失手續辦理能力的,在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徵得同意後, 校內指導教師或班主任代爲辦理離職手續,需做好相關書面及通訊記錄,在場證人確 認並簽字。

學生頂崗實習守則

1、學生必須按培養計劃規定參加實習,穿工作服並按實習大綱、計劃的要求,完 成實習任務。實習期間,必須做好實習記錄,內容爲完成的實習任務和收穫。

2、實習期間應聽從教師、技術人員的指導,虛心學習,加強團結,密切合作,主 動處理好廠校關係。愛護國家財產、對所用的機器、設備要按規定維護保養。造成責 任事故或丟失工具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等處理。

3、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操作規程,勞動

紀律等,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其他紀律處分。必要時,應停 止其實習,並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頂崗實習期間,學生需要請假、辭職的必須辦理相關請假、辭職手續,具體實 施程序按照頂崗實習學生請假、辭職管理相關條款操作。

5、頂崗實習期間,學生必須按時到實習場地進行實習,嚴禁遲到、早退、擅離工 作崗位、互串崗位和幹私活等,否則按頂崗實習單位紀律並結合學校學生管理條例進 行處理,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及以上處分。

6、頂崗實習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得請假,遇特殊情況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 課處理,學校將根據學生管理條例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7、未經校內指導教師和頂崗實習單位允許擅自離開頂崗實習單位的或不遵守相關 規定被實習單位辭退的,將視情節根據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學 籍處分。

8、頂崗實習期間,學生要特別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 發生,一旦發生意外,要立即報告校內指導教師。

9、如在住宿、生活、學習、工作等方面對頂崗實習單位有意見的,必須通過校內 指導教師代表學校與頂崗實習單位溝通,嚴禁採取集體上訪、集體罷工、集體鬧事等 過激手段,違者,學校將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並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 開除學籍處分,觸犯法律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學生實習結束應填寫學生實習鑑定表,由實習單位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進行 鑑定並加蓋單位公章。學生實習結束應按規定上交實習報告,進行畢業實習的學生應及 時將就業協議或錄用證明寄送至招生就業辦。分散實習的學生應及時與班主任保持聯繫,向班主任彙報實習情況。

11、實習期間要強化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嚴禁到江、河、 湖、海游泳,不準參與賭博、進舞廳、夜總會、酗酒,確保個人人身及財產安全。

12、在頂崗實習過程中要謹防就業騙局和陷阱,以及傳銷組織的誘騙。對從網上 或親友、同學處獲得的就業信息,應認真瞭解該單位的資質詳細情況,謹防上當受騙。 如用人單位提出先交押金,收走各種證件等無理條件,要及時和實習指導教師聯繫, 特殊情況下應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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