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證制度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9W

天津居住證制度

天津居住證制度

關於居住證,哪些人可以申領居住證?

在天津已居住半年以上(以居住登記或暫住登記日期爲準)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應當依照本細則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去哪兒領證?

全市221個居住證受理點:包括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分站。

何時開始申請

從XX年1月1日起,均可開始受理居住證的申請。

需要什麼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天津市證件數碼相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

(二)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等有效身份證明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1.有住房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或《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證明和房地產權證或其他合法居所證明覆印件;

4.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5.居住在學校內部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四)在津就業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在津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還需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需多長時間

從受理到發證需要約20個工作

關於積分入戶:

年度指標

天津市發改委負責制定年度積分入戶總量指標計劃,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佈。

如何申請

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提出,於每年1月至4月、7月至10月,可以分兩批收集彙總申請人相關材料,到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積分服務窗口申請辦理

如何確認名單

市人力社保局於每年6月和12月,分兩批確定積分入戶人員公示名單,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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