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反洗錢工作的心得體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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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法》實施以來,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逐步深入,但是,推動着反洗錢成本的不斷上升,導致反洗錢成本與收益的失衡,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機構進一步開展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下面是本站帶來的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關於反洗錢工作的心得體會範文

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範文1

首先,增長了自身知識,改善了我的知識結構。本次培訓主要安排了十個方面的講題,既包括有具體業務知識,像“新形勢下反洗錢工作現狀及發展”、“我國社會徵信體系建設問題研究”,也包括有宏觀方面課題,如“宏觀經濟波動、貨幣政策與穩定”、“當前國際局勢熱點透視”,還包括有與我們日常工作生活緊密相關的一些內容,如“履職能力與創新思維”、“國家公職人員心理問題及其調適”,等等,擔任授課人員既有總行領導,也有教授學者,他們深入淺出、形象生動的講解,從方方面面幫助我們增長了見識。有些領導、學者還將他們最新的研究成果毫無保留地合盤托出,如此近距離聆聽業界權威們的耐心細緻講解,我覺得這樣的機會對於我們基層工作的央行幹部真的是非常難得、非常寶貴。衆所周知,當前社會是一個學習型社會,我們自身工作中所面臨的知識更新頻度更快、任務要求更高,此種形勢下,此次培訓爲我們提供的知識養分,對於豐富我們的知識積累、改善我們的知識結構,促使我們在現實挑戰面前遊刃有餘地做好本職工作,儘管說有些杯水車薪,但無疑是雪中送炭,益處多多。

其次,加強了同行交流,汲取了有益經驗。本次培訓,還穿插了座談討論、工作經驗交流環節,這爲我們學員相互之間溝通了解、取長補短創造了契機。此次參加培訓的150名學員,分別來自全國各地,雖然說我們大家都在基層央行工作,但畢竟,各地實際情況千差萬別,在工作認識上每個人會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在工作開展上不同單位也會有自己獨到的經驗。事實也確實證明了這一點,通過小組座談討論,使我對今後如何立足本職崗位高效做好工作有了進一步認識;通過聽取大會經驗交流發言,使我對一些地方基層央行在探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搞好國庫業務工作、促進貨幣政策實施等方面先進的工作經驗,有了一定程度的瞭解。在此意義上可以說,此次培訓不僅爲我們基層央行工作者搭建起了一個學習知識的平臺,同時也爲我們打通了一個彼此交流實踐經驗、共同促進基層央行事業穩步前進的有益通道。

再次,明晰了身份定位,把握了工作方向。無論是在總行領導的授課中,還是學員之間的討論過程中,[蓮山~課件 ]大家都普遍提到,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中級職稱在很多人而言不過是一個“影子身份”。這主要是指我們自身對於“中級職稱”的意識還不夠強,在開展工作時很難想到自己是一名中級職稱人員,應該如何更有效地加強學習、如何更高效地開展工作;而作爲很多單位,也較少在實際工作當中有意識地激發中級職稱人員的潛能,更好地爲中級職稱人員應對挑戰、創先爭優創造更有利條件。其實,在全國人民銀行系統,中級職稱人員佔了半數,他們的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影響到我們整體的工作效果。這次由總行人事司部署、鄭州培訓學院組織實施的中級職稱人員業務培訓,可謂審時度勢,抓住了關鍵。這本身就向我們廣大中級職稱人員釋放了一個“認識自我、建功立業”的強烈信號,而通過十天來的學習交流,又進一步促使我們明確了在今後工作中如何更好地把握自我、如何更好地發揮自身作爲一名中級職稱人員作用,在本職崗位上紮紮實實履行職責建功立業。

當然了,此次培訓,還使我有緣結識了來自五湖四海的基層央行朋友,收穫了友誼。使我有緣領略領導、學者們的風采,不只是學識上的風采,更兼職業道德、人格方面的魅力。比如像授課的總行領導,雖說他們身居一定地位,但他們非常平易近人,上課前後會非常恭敬地向在座學員鞠躬致敬、回答學員們的問題時非常耐心,而且循循善誘,特別像馬林巡視員,三個小時一直站着給學員們授課,力圖給學員們講解更多關於人民銀行成立的相關知識;而像一些院校的專家學者們,他們講解中所透露出的對於學習、研究的孜孜以求精神,也極大地感染和激勵着我們。這些方面,雖然不是具體的理論知識,但它作爲一種精神財富,會對我們今後爲人處事、待人接物等方面產生潛移默化的良好作用。

難忘的十天培訓時間轉瞬即逝,在此,由衷地感謝總行人事部門爲基層央行員工提升素質提供了寶貴時機,感謝鄭州培訓學院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周到的服務、無微不至的關心。也希望中級職稱培訓班能長期舉辦下去,越辦越好。

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範文2

反洗錢工作,是打擊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組織的不法洗錢犯罪活動的舉措,是純潔社會風氣,保持社會安定,提高信譽,促進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的保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調查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及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及《廣東省反洗錢工作規定》(粵[20xx]106號)的要求,我市在過去的一年裏通過採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舉措,紮實有效開展反洗錢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將二○○七年反洗錢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構建完善領導組織體系

我市爲了做好反洗錢工作,成立了以行長爲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反洗錢工作領導辦公室,領導全轄區反洗錢工作,還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定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反洗錢工作,構建了一個較爲完善的反洗錢組織體系。根據上級分行和人行的工作要求,結全我行的實際情況,我行制定了反洗錢內控制度,爲更好地完成反洗錢工作提供了依據。

二、加強學習,提高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

爲增強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我們首先從自身做起,加強了對反洗錢知識的學習。一是深刻領悟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我們注重中層幹部、支局長、所長的反洗錢知識學習,提高管理人員的覺悟,爲在開展反洗錢工作中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準備。二是強化臨櫃人員反洗錢方面知識的培訓。爲確保切實履行好這項重要職責,我們採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紮實開展反洗錢專業隊伍的建設工作。三是認真選配工作人員。要求,各網點將一些文化程度較高、業務能力強、熟悉經濟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識的人員安排到反洗錢工作崗位上來,擔任反洗錢報告工作。四是通過與其他銀行及公安部門的合作,強化反洗錢意識,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錢工作隊伍。本年度共舉行反洗錢培訓6次,參加人次163人。主要學習了《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調查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客房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及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及《廣東省反洗錢工作規定》等。

三、注重宣傳,提高廣大羣衆對反洗錢工作的理解

爲了讓廣大羣衆配合開展反洗工作,市行在每一季度都開展了不同形式的宣傳活動,如懸掛宣傳橫幅、派發宣傳單張、現場解答羣衆疑問等。在11月“廣東省反洗錢宣傳月”,我行還制定了宣傳月活動方案,成立了活動領導小組。通過精心的準備和安排,宣傳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四、嚴格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和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

在開立個人賬戶,嚴格按實名制的有關規定審查開戶資料,要求客戶出示本人(或連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覈查,並登記其身份證件的姓名和號碼進行開戶操作,對於未能依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個人賬戶一概不予辦理開戶手續。在以開立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爲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都進行客戶身份識別,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在爲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覈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在代售基金、保險業務時都能嚴格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當客戶的身份信息變更時,嚴格重新識別客戶。我行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對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係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對於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五、嚴格執行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報告制度

在提取現金方面,嚴格執行逐級審批的制度,對明顯套現的賬戶不給予現金支付。各網點堅持每天都對每筆超過5萬元(含)的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查詢和實時監控,並要求需提前一天預約提現金額。

嚴格監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現象。我成立專項小組專門對有意要套現或公-款私存的帳戶實施嚴格監控,狠抓狠管杜絕類似這樣的帳戶發生,以確保我結算帳戶都能合規性地進行大額現金收支和大額轉賬收付。

對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報送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對於發現的可疑支付交易都及時上報上級分行,每月以簡報形式對當月開展反洗錢工作進行總結匯報。今年以來,我轄區內共上報可疑支付61筆,累計金額8090.12萬。

六、開展內部審查,提高反洗錢技能。

本年稽查部門對全市轄下各網點都進行了內部審計。11月6-9日分行組織聯合工作組對我行轄下網點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有些營業員對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反洗錢知識未能深入學習,致使出現可疑支付交易未能及時上報的現象。

七、下一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加強領導,統一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行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全體職工統一思想,嚴格按照

規定執行反洗錢的各項規定。

(二)、繼續完善反洗錢內控機制,建立相應健全的機構和制度。在現有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各項內控制度,逐步建立一個完整的架構,爲更好地完成反洗錢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矗

(三)、繼續加強反洗錢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反洗錢技能。只有深刻領悟反洗錢規定,才能較好地完成反洗錢工作。通過對反洗錢知識的學習,加深對其的瞭解,杜絕出現遲報、漏報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現象。

今後我們將繼續把反洗錢工作作爲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執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加大反洗錢培訓的力度,確保全員樹立應有的反洗錢意識,掌握必要的反洗錢技能,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緊迫感、主動性;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切實打擊洗錢活動。

反洗錢工作心得體會範文3

昨天,又參加了央行組織的反洗錢工作培訓,一天的培訓時間實在太短了,由於時間有限,很多報告人都沒有將問題講到位,聽後感到意猶未盡。一是自己由於才疏學淺,很多反洗錢工作問題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萬不敢和領導、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較爲羞怯,恐怕一言有失,無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問題當場沒有釐清,較爲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長首先發言,對上海市反洗錢自評估工作進行了點評,聽完後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銀行比,差距還是很大的,特別是自評估指標選擇和實際評估方面,還是較爲粗放。二家優秀的外資銀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優秀,使我自嘆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麼做的,可惜這兩家均未做報告。

然後,由三家中、外資銀行分別發表工作經驗,由於時間過短,報告內容均虎頭蛇尾,我最關注的日常操作問題沒有談深、談細。印象比較深的是招商銀行,他們要求每筆客戶交易均需請客戶提交說明,感到實際工作中較難做到,如果客戶僅於交易憑證籠統的註明“貨款”或“往來款”,我們銀行怎麼對其交易背景進行覈實。就是做了覈實工作,怎麼能證明客戶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確?我的觀點是,商業銀行與客戶是平等的,商業銀行不是監管單位,沒有能力和手段監控客戶交易,懷疑是要有根據的。哪怕客戶交易特徵符合可疑交易報告標準,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問題(真的要洗錢,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業銀行在沒有取得確鑿的證據前,報告的可疑交易是蒼白無力的。

招商銀行還有一個例子就是ATM機提現,每天提現2萬元,連續3天,共支取6萬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銀行有可能取得證據嗎?只是猜想,這類案件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慮,應該將大額交易納入可疑交易調查的重要信息來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證明,如果金額不大,調查取證的價值就不大,反洗錢工作本來力量就有限,糾結於幾萬元的案件,好像價值不大。我雖然不太懂法,但是知道現在盜竊500元以下的犯罪,不進行刑事處罰,法理之間是相通的,反洗錢調查是否可借鑑?

渣打銀行確實是一家全球性的銀行,反洗錢工作條理清晰、架構完整,只是昨天時間較少,沒有講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訓,更加精彩。先由復旦陳浩然教授介紹國際反洗錢工作形式,我已經聆聽好幾次陳教授的教誨。陳教授實際上是給我們上了一堂普法課,兩小時的課程插科打諢、完全脫稿,教授就是不一樣。但教授的一個講法,似有點問題,就是刑法191條洗錢罪的定義。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釋是5種客觀條件涉嫌洗錢罪,第一是提供資金賬戶,教授稱是針對銀行的。實際不然,實務中不大可能由銀行直接提供賬戶給客戶去洗錢,大部分情況是銀行不知情,客戶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給其他人用於洗錢。

還有,就是理財產品用於洗錢。理財產品與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視野裏,對客戶身份識別的方式是一樣的,究竟它怎麼會淪爲天然的洗錢工具,沒有搞清楚,還要補補課。

反洗錢局的魯處長講課更爲精彩,沒想到處長大人還能光臨小博,並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觀點,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來那篇文章,對於“勤勉盡責”當時的理解可能較爲偏激,回憶當時情況,是看了一篇報道(還是道聽途說,忘記了),一些地方人民銀行將反洗錢工作處罰,作爲樹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實在有悖反洗錢工作的工作立場,所以就那個啥的寫上了。還有一點就是,您與教授都講到了,如果案件發生並追溯到商業銀行,怎麼看銀行都會存在問題,這就需要檢查人的主觀判斷了。

還有魯處昨天兩個觀點,實在叫我摸不着頭腦,沒有理解好?第一,20xx年2號令第七條,實際受益人問題,今後將要求銀行進行識別。(不能僅通過身份證明文件瞭解)魯處舉個例子稱,江浙兩省很多私企爲了避嫌,請其他人作法定代表人,但實際控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這個就比較麻煩,連公司登記機關都無法掌握的線索,要銀行去了解,現實中不知怎麼去做?個人賬戶更加討厭,就說貪污吧,利用人頭賬戶洗錢,銀行怎麼搞得清實際受益人?魯處的另外一個例子,外國一個人控制了幾十家基金會,也不是沒有辦法查清嗎?

第二,就是銀行凍結客戶賬戶問題,金融機構如果發現客戶交易異常,是不是有權限凍結客戶賬戶?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執行凍結措施無法可依,銀行又將捲入法律糾紛。反洗錢法也規定,如果臨時凍結客戶賬戶,是要由人民銀行同意的。

曾幾次打電話想與魯處溝通,怎奈都無人接聽,若能再次光臨,是否方便給一個能聯繫上的通訊方式呢?

反洗錢工作總結報告感悟範文4

在今天社會中,販毒、走私、貪污腐敗、偷稅漏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這些說起來都是很嚴重的刑事犯罪,這些犯罪的目的都可以和錢聯繫起來。最後,“洗錢”都會成爲最爲關鍵的一環。

何謂洗錢?通俗的概括:“就是把黑錢漂白,把髒錢洗乾淨,給非法的資金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法律上的洗錢,是將販毒、走私、貪污腐敗、偷稅漏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等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爲。“洗錢”對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由此,反洗錢誕生了!

反洗錢,是指爲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組織犯罪活動的一項系統工程。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複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鉅的工作,做好反洗錢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羣衆根本客觀要求。對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等經濟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爲銀行的基層員工,做好反洗錢工作毋庸置疑是我的義務和責任。在反洗錢工作支行爲我行員工進行反洗錢知識培訓,增強了員工的反洗錢意識。通過培訓也爲全體員工更好的履行反洗錢義務,提供了良好的學習交流平臺,鞏固了員工的反洗錢知識。

反洗錢工作中,公民也是反洗錢工作的主要參加人。但是,大部分公民“不清楚什麼是反洗錢”,這可能會縱容洗錢犯罪行爲。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普通人對反洗錢的不熟悉,以及對個人信息安全的疏忽,通過普通人的賬戶進行洗錢,這種方式更隱蔽,給反洗錢加深了難度,同時,還可能是給公衆造成不良的影響,嚴重的可能構成協同犯罪。針對以上問題,我支行引導客戶“反洗錢”學習,通過在營業網點設立宣傳展臺、分發宣傳資料進行。

反洗錢工作中,還需要專人進行“反洗錢”工作,作爲我支行的“反洗錢”工作人員之一。通過營業室主任的“反洗錢”知識培訓,自身工作中的實踐學習,逐漸對反洗錢工作明瞭,深刻的明白了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爲了做好反洗錢工作,我要從根本做起,儘可能的瞭解客戶,及時更新客戶資料。每天及時對反洗錢系統中的案例進行分析處理,發現可疑案例及時上報,從而使反洗錢工作更好的進行。

在今後工作中,切實做好反洗錢各項工作,防範金融風險,打擊一切不法洗錢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金融體系穩定。爲反洗錢工作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反洗錢工作總結報告感悟範文5

在這段工作期間,我覺得我們在反洗錢工作中有以下幾點不足:

(一)對社會工作的反洗錢宣傳工作不到位

一是由於宣傳不夠廣泛和深入,社會公衆對反洗錢的認識不足;二是政府相關部門因爲引資心切,對加強大額資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積極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機構從自身利益出發,認爲建立反洗錢體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業競爭中丟失客戶,從而放棄執行反洗錢的義務;四是部分金融機構認爲反洗錢是人民銀行的事,與己無關,一些金融機構既設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專人負責,反洗錢工作對他們而言可有可無;五是部分金融機構認爲洗錢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沒人洗錢。

(二)銀行從業人員對反洗錢認識不夠,缺乏專業人才

反洗錢工作對於商業銀行來說是一項新的職能,由於各種條件限制,當前商業銀行反洗錢專門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錢崗位人員大都是兼職人員,反洗錢的知識及業務技能欠缺,缺乏實際操作經驗不能對可疑支付交易數據進行精確分析、準確判斷。加之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對反洗錢相關操作流程及法規學習不夠,與當前反洗錢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別是一線人員對反洗錢知識瞭解甚微,對有關的反洗錢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練,在日常工作中,難以有效識別可疑交易。另外,基層網點管理人員重企業經營效益,輕員工反洗錢培訓,造成一線人員反洗錢知識欠缺。

(三)內控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現在我們的業務範圍和業務種類慢慢發生了一些變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將隨之改變和完善。但從目前情況看,我們反洗錢方面的措施和辦法尚未健全。內控制度的缺失,必將導致反洗錢內部管理“出現真空”,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四)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一線工作人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覈對並登記的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證及其號碼,對客戶的其他情況都沒有相關的記錄記載,就是已登記的客戶身份證號還存在記錄模糊、不完整等現象。分析原因認爲客戶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會參與洗錢,爲挽留客戶,放鬆了對部分客戶的身份識別,只登記了身份證明文件的編號,對大額的資金往來,根據現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對策與建議

(一)健全和完善內控機制

首先,各級金融機構領導尤其是一線領導要高度重視反洗錢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錢的相關制度,加強對一線臨櫃人員的培訓。要建立一整套切實可行的鑑別、分析、報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辦法、指標體系,方便一線人員操作;其次,要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內部各環節的工作流程,從一線臨櫃人員發現、分析、報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領導審覈,再到單位反洗錢領導小組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都要明確時間限制和工作責任,層層落實第一責任人負責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錢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切實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業務創新必須首先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並經常進行自我評估,建議我們要進一步理順關係,根據當前機構改革的現狀,儘快組織人員安排落實轄區各級社的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體系,及時調整反洗錢組織領導機構,確定反洗錢工作的負責部門,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制訂嚴格的工作職責,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根據我社業務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參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組織保障制度、業務流程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構築嚴密的反洗錢制度防線,同時根據反洗錢崗位責任制,量化工作任務,使反洗錢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二)認真貫徹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爲確保銀行系統不被犯罪分子利用爲洗錢的渠道,商業銀行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確定所有客戶的真實身份。在爲客戶開戶時,應當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有關賬戶管理的規定,對其註冊名稱、地址、業務範圍、註冊資金、基本財務狀況等有明確的瞭解和掌握;同時,還應準確掌握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歇業、被終止或解散、破產的信息,對自然人客戶,在爲其開戶或辦理業務時,應當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證件的名稱開戶,記錄其法定證件上的相關事項,並覈實客戶的身份證件。

(三)及時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識別和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錢的重要內容,每一個金融機構都應當制定一套及時報告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嚴格按照《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借鑑國外及國際組織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的經驗,對金融交易進行識別並作出正確的判斷。

(四)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反洗錢隊伍素質

加強基層網點的反洗錢工作,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訓力度。

反洗錢培訓應結合實際,注重反洗錢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訓工作要分層次開展,首先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強化對具體操作人員的培訓,重點是制度法規和日常操作,儘快提高一線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規範反洗錢操作行爲

農信社是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層網點衆多,遍佈城鄉,受到種種因素的影響,很有可能成爲犯罪分子當今乃至以後進行洗錢的主“溫牀”。 進一步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不斷規範反洗錢操作行爲,會讓我們的反洗錢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反洗錢工作總結報告感悟範文6

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這部備受社會關注的法律歷經5年提案、起草和審議過程,在國家立法層面上確立了反洗錢的各項基本制度,標誌着我國反洗錢工作在法制化和國際化的軌道上又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意義重大,是我國反洗錢法制建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對於預防洗錢活動、遏制洗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反洗錢法》是一部體現構建和諧社會要求的法律。xx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安定有序等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這些要求在《反洗錢法》的內容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洗錢犯罪與一系列上游犯罪相關,涉及到社會領域的各個方面,預防和打擊洗錢活動,直接關係到社會是否安定有序。洗錢是將非法所得合法化,這嚴重衝擊社會公平、挑戰正義,必須依法加以預防和打擊。相當一部分洗錢活動是利用虛假證件、假名賬戶、空殼公司等進行的,這些現象公然違背社會誠信原則,《反洗錢法》對此進行了嚴格規定,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係或者要求金融機構爲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都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二、《反洗錢法》是一部預防和監控洗錢活動的法律。對於洗錢犯罪,我國《刑法》已經在第191條和第312條明確規定了刑事制裁措施。與之相配合,《反洗錢法》作爲一部行政法律,旨在預防、監控洗錢活動。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反洗錢法》確立了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即中國人民銀行,同時規定了國務院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從而建立了“一部門主管,多部門配合”的反洗錢行政監管體制。第二,《反洗錢法》明確規定了金融機構的四大反洗錢預防義務: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建立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以及建立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制度,這些制度都是預防和監控洗錢及其上游犯罪活動的有力保證。第三,洗錢活動滲透到社會經濟各個方面,因此《反洗錢法》注重社會公衆的廣泛參與,專門對舉報洗錢活動的行爲及其保密制度作出了規定,這就可以更早、更快、在更大範圍內預防和監控洗錢活動。通過這些規定,《反洗錢法》構建了一個集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社會公衆三方面力量爲一體的反洗錢預防控制體系。

三、《反洗錢法》是一部貼近中國實際的法律。近些年來,隨着走私、毒品、貪污賄賂等犯罪不斷髮生,非法轉移資金活動滋生蔓延,我國的洗錢問題日益突出,不僅破壞我國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爲了有效預防和打擊洗錢活動,自上個世紀90年代初以來,我國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條和第312條爲核心的反洗錢刑事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爲主體的反洗錢預防制度,對於預防洗錢活動發揮了積極作用。《反洗錢法》沒有照搬照抄某些目前國際上通行但不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標準和做法,而是立足於中國現實,遵循逐步展開、穩步推進的原則,總結了我國多年的反洗錢實踐經驗,是對我國現行各項反洗錢制度一次系統的補充、完善、強化和昇華。

四、《反洗錢法》是一部展現我國負責任大國形象的法律。在經濟全球化和資本流動國際化的背景下,洗錢活動愈益具有跨國特性,並由發達國家不斷向發展中國家蔓延。“9·11”事件後,國際社會越來越認識到,依靠一國力量難以預防、遏制和打擊跨國洗錢犯罪和恐怖活動,必須通過規範和協調國內、國際立法,加強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國際合作。《反洗錢法》的頒佈,表明我國已經通過立法形式將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國際義務轉換爲國內法,展現了一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同時,也爲我國加入國際反洗錢組織、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增大國際事務話語權、保障和謀求國家利益鋪平了道路。

五、《反洗錢法》是一部貫徹依法行政精神的法律。就反洗錢工作而言,依法行政主要是對反洗錢監管部門提出的要求,就是要求反洗錢監管部門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這些要求在新頒佈的《反洗錢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貫徹。對賦予反洗錢監管部門的每一項行政權力,都有相應的限制或責任條款進行制約,以防止權力的濫用。例如,《反洗錢法》在對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保密、反洗錢調查和臨時凍結程序、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權限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在反洗錢執法過程中出現行政違法行爲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規定了嚴格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反洗錢法》的頒佈,是我國反洗錢法制建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標誌着我國反洗錢工作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反洗錢法》將於20xx年1月1日開始施行。20xx年是反洗錢工作繼續走向全面深入的一年,是反洗錢工作着力完善提高、尋求突破的一年。在當前和今後較長一個時期內,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在內的全市金融系統肩負着深入學習和宣傳反洗錢法的重任,肩負着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全市反洗錢工作機制的

重任,肩負着在本系統、本單位推進反洗錢工作全面深入開展的重任。因此,我們要以此爲契機,站在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和穩定、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去認識做好反洗錢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履行好反洗錢工作職責,共同開創我市反洗錢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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