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優化發展環境的心得體會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W

有人把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喻爲自然優勢的倍增劑和劣勢的彌補劑。由此可見,經濟發展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直接影響一個地方利用外來資金推動本地經濟發展的進程。那麼,經濟發展環境要從哪些方面優化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找出經濟發展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

關於優化發展環境的心得體會

一是大局意識偏頗。一些部門和單位片面地認爲,發展經濟是黨委、政府考慮的事,只顧自己發展、部門發展,不管地方發展、整體發展,只關注部門經濟利益得失,視部門利益至上,只要觸及到本部門、本單位,甚至是部分科室的利益,便“斤斤計較”、“寸步不讓”,致使有些優惠政策雖然以政府名義下了文,但仍然得不到落實兌現。有的受部門利益驅動,挖空心思尋找“生財之道”,巧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還有的在執行上級部門規定時,不是從本地實際出發,按照“三個有利於”的要求把上級精神與本地實際有機結合起來開展工作,而是生搬硬套,墨守陳規,理而不治,一管就死。

二是市場意識滯後。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變型的過程中,有的部門和領導思想觀念滯後,仍然習慣用計劃經濟的那一套來看問題,辦事情,而不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有的部門下達罰款指標,導致隨意上路檢查,亂罰款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地方爲了增加招商引資的吸引力,不是着眼於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而是漫無邊際作承諾,制定出臺的優惠政策,洋洋灑灑,十分誘人,但好看不中用。由於不按市場規律辦事,亂承諾,亂簽字,爲今後的履約埋下了禍根。

三是服務意識缺乏。一些部門辦證手續繁,辦事效率低。更爲嚴重的是少數辦事人員素質較差,刁難設卡,雁過拔毛。一些壟斷性行業“老大”思想嚴重,服務質量很差,其所作所爲使企業和投資者難以容忍。

四是法制意識淡薄。一些執法部門利用權力強行向企業攤派,加重企業負擔。少數執法人員素質較低,執法過程中態度粗暴,方法簡單。存在執法不公,辦案不力等現象,有的甚至濫用職權,謀取私利。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如何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環境,如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筆者認爲應該從以下六個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動的指南。各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確立以開放帶動經濟發展的戰略思想,特別在招商引資問題上,要確立既要引得進,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確處理對外來投資者讓利的“得”與“失”關係,牢固樹立讓外商發財,求本地發展,讓眼前利益,求長遠利益;讓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讓經濟利益,求社會效益的觀念,放膽放手求發展。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外,應徹底放開投資經營範圍,並給予優惠政策,創造一個良好而寬鬆的經濟發展環境。

二要抓好宣傳。加大力度,拓展對外宣傳,擴大對外影響,是招商引資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由此,在營造優裕的投資經營環境工作中,必須先聲奪人,把投資融資氣氛搞濃。既要大力宣傳已出臺的各種優惠政策和本地經濟、區位以及資源優勢,更要宣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感。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不斷增強開放意識和融資功能,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時,對那些影響和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人和事應及時給予曝光,以獲得更好的正面效應。

三要落實政策。優惠政策對外商無疑具有很強的吸引力,但要使衝着優惠政策而來的外商留得住、紮下根還得靠政策的落實與兌現。信譽是招商之本,承諾貴在落實。因此,要根據新的形勢、新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對近幾年來已出臺的各種優惠政策,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作適度修改,做到能變則變,能寬則寬。同時,有關部門必須作好承諾,一經承諾,就要確保不折不扣兌現,還要保持承諾政策的連續性。

四要搞好服務。環境優的標誌之一是服務好。各級領導和部門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合理劃分事權,明確責任分工,實行政務公開,從體制上解決辦事環節多、效率低的問題。“一門式”辦證收費服務大廳應做到“紅燈不閃,綠燈常亮”,使之辦事快,效率高。結合事權分工,建立對口幫扶責任制,主動爲投資者及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要認真推行檢查報批制、收費登記制,嚴格遵守對外經濟活動“十不準”,同時,切實抓好“外來客商證”和“收費明白卡”的發放工作,爲外商創造一個滿意的生活環境和經營環境。

五要管好秩序。優良的投資經營環境離不開穩定的社會秩序和良好的市場秩序。政法部門要切實維護投資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重點企業、外商及個體私營業主實行治安掛牌保護。紀檢監察機關要嚴厲懲處執法腐敗行爲,重點是整治有法不依,知法違法的行爲。對執法人員隨意對企業、投資者敲詐勒索和吃、拿、卡、要;執法人員與社會流氓惡勢力相勾結,侵害投資者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利用辦證、辦照、年檢強行向企業及投資者“搭車”收費,推銷產品訂購書刊;要從快查處,嚴厲打擊。

六要完善機制。優惠政策的落實,執法行爲的公正與規範,僅靠部門自覺行動和自我約束是不夠的,必須從體制上加以保障。要進一步完善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保障機制,使之更好地適應新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要充分發揮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的作用,要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的工作制度,確保外商及企業投訴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同時,要完善投訴件轉辦交辦制度,敦促各部門“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對未按投訴件轉辦、交辦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單位,要責成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要追究領導人及當事人的責任;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法紀責任。以此真正爲企業及投資者營造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使經濟發展環境不斷優化,經濟保持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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