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6.68K

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 篇1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條例中重點提出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的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形成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提出在堅強的制度保證下,把黨的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充分吸收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注重解決巡視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精選5篇)

《條例》中所重點強調的是關於巡視的工作。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督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作爲黨的領導,理應抓住巡視中遇到的問題,給予相應的解決措施,解決掉基層遇到的各種問題,方能得到人們對黨的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推進幹部能上能下,重點解決能下問題成爲重中之重,會議強調,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這就把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作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內容。能上能下則是指黨的領導們能夠不畏強權不怕下基層,在職期間,既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又要健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制度,嚴格執行幹部退休制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認真落實好乾部標準,對政治上不守規矩不老老實實爲人民辦實事或者能力擔當不夠,作風不好的領導幹部,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同時及時把那些忠誠實在爲工作鞠躬盡瘁的領導幹部用起來,切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僅有這種能上的態度還是不夠的,能下對更好的發揮巡視利劍作用具有重大意義。只有下到基層,切身瞭解到人民羣衆所需所缺,並相應的給出解決措施,才能做好這一工作。

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 篇2

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體會是一篇學習心得的心得體會600字範文,黨的以來,以爲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了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形成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圍繞“四個着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全覆蓋、全國一盤棋。巡視工作的力度、強度、效果大幅提升,成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督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全面從嚴治黨任務艱鉅繁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有堅強的制度作保證,首先是把黨的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黨的性質和宗旨都決定了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要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使全體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根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一書披露,以來,多次詳細論及巡視工作。

他指出,巡視條例是黨內法規重要組成部分,要及時總結黨的以來巡視工作經驗,把聚焦中心、堅持“四個着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創新組織制度和工作方式、善用巡視成果等寫入條例,不斷完善巡視制度,更好依紀依法巡視。

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 篇3

20xx年8月3日,中共中央頒佈實施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工作條例")。新修訂的7章42條規定,從機構和人員、巡視範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程序幾個方面對巡視工作進行了規範。

xx大以來,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圍繞“四個着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全覆蓋、全國一盤棋。巡視工作的力度、強度、效果大幅提升,成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督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巡視工作條例堅持遵循黨章、與時俱進、突出重點、必要可行的原則,尊重客觀規律,符合實際要求,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服務大局,提供保障的作用。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的相關要求在巡視工作條例中得到了體現,“實現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明確了巡視範圍,“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等明確了責任主體,巡視工作條例還分別規定了中央和地方領導工作小組的職責,規範了巡視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對於領導小組組長,以及其他職務的配備都有明確的規定。另外巡視工作條例還對深化監督內容、專項巡視、創新巡視工作方式、強化巡視成果運用、嚴肅責任追究等進行了規定。

鄉黨委政府作爲我國最基層的行政機構,跟巡視工作的關係十分密切,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成效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巡視工作條例相關要求,認真落實部署,積極配合巡視工作小組的工作,爲完善監督體系做出貢獻。

作爲基層黨員幹部,一方面我們要加強自我監督。強化敬畏之心,對黨和人民心懷敬畏,要學會經常反省自己,正確認知自己,敢於堅持真理,又要敢於修正錯誤,既要擇善固執,又要知錯能改。面對誘惑要有定力,保持心態平衡,永遠不動搖。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將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堅守做人做事的底線。

另一方面,我們要重視制度監督。衆所周知,自我監督,是一種自我修養和自我剋制的道德行爲,其效果與個人的思想修養息息相關,對於思想水平較差的人而言,這種監督方式能夠起到的效果有限,並不能完全阻止權力的濫用。因此,監督工作要重視制度監督,將自律與他律有機結合。在工作當中,我們要自覺接受人民羣衆、同事領導,以及各級紀檢部門的監督,時刻提醒自己廉潔自律,奉公守法。不斷深化對從嚴治黨的認識,在巡視工作發揮的“利劍”作用中,有力地促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

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 篇4

中國共產黨不斷探索完善對權力監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黨內巡視制度,受到全黨、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筆者認爲我國古代的巡視制度從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決了中央對地方官員的監察,成爲歷朝歷代皇室對各級官僚實施監督的一項主要制度,積累了諸多歷史經驗,爲我們今天制定巡視條例提供參考依據。

一是獨立性。戰國時期商鞅認爲只有確立利益相異的鉗制關係,才能使監督真正發揮作用。主要體現在巡視官長期流動,不常駐一地,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領導,只對皇帝一人負責,不受其他部門干擾,便於獨立行使職權。中國共產黨新的巡視工作條例改進了巡視工作領導體制,明確要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加強了巡視工作的獨立性。

二是權限性。宋代御史掌握“肅正紀鋼,糾劾不法,自朝廷至州縣,由宰相及於百官不守典法,皆合彈奏”的職權。明朝巡按御史出巡,對違法失職的地方官員,五品以上參劾,由朝廷裁決,六品及其以下官員,可“就便拿問”。中國共產黨新的巡視工作條例從有利於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出發,將黨的以來一些行之有效的創新做法充實進來,增加了“抽查覈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工作方式,賦予了巡視工作更大權限。

三是問責性。宋代派監司出巡,爲防止監司與州縣官勾結,或利用出巡之機向老百姓勒索錢財,因而對監司出巡制訂了種種約法,如不得在州縣住過三日,隨從不得超過規定人數,不得大吃大喝,不得向州縣打白條借錢,等等。中國共產黨新的巡視條例規定“依靠被巡視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的職責”,並將“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後果”列爲對巡視工作人員責任追究的情形,強化了巡視工作的問責性。

四是制度性。漢武帝時期制定的《六條察郡之法》(又稱《六條問事》),是有內容可查的首部地方性監察法規,其操作性和針對性之強,表現出了高超的立法水平。到明朝時,巡按御史從選派、點差、職責到出巡、更代以及回道考察等一系列環節都做到了制度化、法律化。中國共產黨新的巡查條例寫入以來中央巡視制度的一系列新舉措,包括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等。符合巡視工作實際,使巡視工作更加具有制度性。

五是成果性。如果巡視發現不了問題,或發現問題後得不到解決,那麼,巡視制度就形同虛設。明代御史巡按各地,由都御史依據巡按通例考察覈實,對於失職違法,處置失宜,用心酷刻,或擅作威福等情事,指實參奏。中國共產黨新的巡視條例強調問責和追責。明確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如果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將被追責,增強了巡視工作的成果性。

巡視工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_學習巡視工作條例個人總結 篇5

中共中央新頒佈實施的《巡視工作條例》,是黨的巡視工作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爲深入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對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建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巡視工作條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

一、學習貫徹條例的基礎是領會精神實質

貫徹執行條例,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實質是前提。首先,要深入學習領會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系列重要講話集中了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的最新成果,是指導當前黨和國家各項建設的基本依據。條例將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納入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將提出的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有關巡視工作的重要論斷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把學習領會條例與深入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才能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做到融會貫通。

其次,要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學習領會條例。條例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作爲立法的目的,在指導思想中增加“從嚴治黨”內容,在巡視工作職責、監督內容、整改責任、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規定,都體現了巡視作爲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手段的要求,可以說,“全面從嚴治黨”是貫穿於條例的一條紅線。

第三,要圍繞條例各項新規定進行重點學習。條例堅持與時俱進,充分吸收巡視實踐特別是以來的創新成果,對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體制機制、目標任務、方式權限等各個方面作出了新規定。學習條例要逐條深入學習原文,重點理解修訂和增加的內容,準確把握中央各項新精神。

二、學習貫徹條例的關鍵是強化責任擔當

條例健全了巡視工作責任制,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巡視機構、有關部門、被巡視黨組織等各責任主體的職責任務和工作要求,以及不履職盡責、違反紀律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使各責任主體開展巡視工作有了明確規範和制度保障。我們要從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要求出發,深入學習領會條例,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巡視工作職責,增強貫徹落實條例、做好巡視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切實強化責任擔當、積極主動作爲。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承擔起巡視工作組織實施責任,要切實擔負起深入發現問題、如實反映問題、推動問題解決的責任。通過強化責任分工和協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深入推進巡視工作的強大力量。

三、學習貫徹條例的根本是抓好制度執行

學習貫徹條例,落腳點是要使條例真正成爲巡視工作強有力的指導、強有力的規範。條例的頒佈實施,是巡視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的重要標誌。條例重點是對事關巡視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作出規定,需要結合實際進行細化和配套。

要圍繞發揮巡視利劍作用嚴格執行條例。巡視是解決黨自身問題的有力武器。貫徹執行條例,需要緊緊圍繞“利劍高懸、震懾常在”抓落實。堅持抓早抓小、標本兼治,使巡視過程成爲加強紀律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

要強化巡視工作的組織保障體系。條例對巡視領導體制、工作機制、機構設置和人員選配等,作出了新的規定。要適應巡視工作領導體制機制的重大調整,加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巡視組建設,規範機構設置,強化職能發揮。

要健全巡視監督與執紀監督、幹部監督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合力,提升監督效能。要按照巡視任務的要求,完善適合巡視幹部特點的管理辦法,選好配強巡視幹部,加強素質能力建設,加大監督管理力度,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巡視幹部隊伍,切實爲巡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