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檢查通報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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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檢查是指商品質量監督部門集中對某一類或幾類商品進行全面、重點的質量監督檢查的活動,進行專項檢查之後就需要通報其情況,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專項檢查通報範文,供大家參考!

專項檢查通報格式
專項檢查通報範文一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爲深入貫徹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嚴格安全許可工作,按照8月3日全國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議要求,8月15日至9月30日,國家煤礦安監局(以下簡稱國家局)組織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省局)開展了煤礦安全許可工作情況專項檢查,並組織13個省局開展了異地檢查。

各省局對此次專項檢查高度重視,按照國家局工作部署,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抽調業務骨幹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開展了全面自查和異地檢查,認真查處和整改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效果較好。這次共現場檢查礦井106個,抽查煤礦建設項目檔案799個,抽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案卷1054個,查出問題和隱患442項。其中,13個省局在異地檢查中,現場抽查礦井31處,抽查煤礦建設項目檔案345個,抽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案卷250個,查出問題和隱患104項。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煤礦安全許可工作開展情況

總體來看,各省局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准入標準,規範審查程序,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嚴格按規範認真細緻地開展煤礦安全生產許可工作,較好地推動了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安全准入的相關規章制度。各省局重視和加強煤礦安全許可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分管領導和職責部門,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措施及辦法。大部分省局成立了安全許可辦公室,加快辦證工作進度。山西、吉林、重慶、寧夏等省局設立了政務大廳,專門受理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湖南局制定了《湖南省改擴建煤礦(井)竣工驗收和證照變更暫行規定》,加快改擴建煤礦(井)竣工驗收和證照變更工作,堅持做到煤礦持證依法生產。黑龍江局制定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准入標準、延期條件和頒證程序等內容。部分省局還將近年來國家及本省(區、市)有關建設項目的規定要求彙編成冊,免費發放到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加強宣傳貫徹。

(二)嚴把煤礦安全准入關,依法開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驗收。各省局在安全許可工作中依法依規,嚴格標準,細化規範審查程序,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現場驗收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新規定、新要求,在設計審查、竣工驗收中,及時補充和完善許可條件,提高審批項目安全生產水平。陝西局嚴把准入關口,堅持建設項目未經覈准,不準受理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批,不準開工建設;未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聯合試運轉,不準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未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不準進行礦井綜合驗收;未通過礦井綜合驗收,不準受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五個不準”。內蒙古、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青海等多數省局都將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瓦斯防治、煤礦防治水等有關新規定和新要求納入了安全生產許可條件,提高安全准入門檻。

(三)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對建設礦井的安全監察執法。各省局堅持按計劃實施監察執法,將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察工作作爲重點內容列入年度監察執法計劃。嚴格建設礦井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對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從嚴處理。嚴把安全設計和施工隊伍准入關口,要求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施工隊伍必須達到防突相關規定標準的要求。部分省局針對轄區內小煤礦多、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特點,加強對小煤礦建設項目的檢查指導,變事後監察爲事前預防,督促煤礦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建設工期組織施工,加強建設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福建局實行了“建設項目施工進度月報表”制度,加強了跟蹤監察工作。湖北局每年召開一次煤礦設計單位座談會,總結安全專篇編制過程中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高了安全專篇編制質量。

(四)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規定和要求,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各省局按照《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要求和總局、國家局近幾年出臺的相關規定、要求,結合轄區煤礦安全生產實際,深入研究如何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過程中,各省局嚴格執行安全標準,加強部門聯動,認真組織現場覈查。日常監察工作中,堅持執法關口下移,加強動態監管,將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與“三項監察”工作相結合,及時查處違法違規生產行爲。遼寧局實施煤礦企業、設計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四方會審”的模式,確保礦井設計科學合理、符合實際。山東局規定所有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的煤礦都必須進行現場審查,不直接辦理延期手續。四川局提高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准入標準,根據礦井的規模大小、災害嚴重程度,對煤礦礦長資格證實施A、B、C證制度,礦長必需按要求取得相應的資格證。貴州局商有關部門制定了全省煤礦證照相關事宜聯席會議制度,省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才能頒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甘肅局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時,堅持企業、縣級及市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甘肅局“四級”審查,強化各級政府及其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兵團分局規定30萬噸/年以上建設礦井必須達到二級及以上質量標準化,不達標不受理、不發證。

(五)加強基礎工作,認真做好安全生產許可檔案管理。各省局在嚴格頒證、加強監察工作的同時,進一步規範安全許可檔案管理,細化審查文書和記錄,並根據日常監察情況及時補充完善許可項目資料,做到行政許可有據可查、管理規範。北京分局對轄區內煤礦實施“一戶式”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檔案。河北局下發了《關於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的意見》,制定了企業定期自查及彙報制度和跟蹤監察制度。安徽局建立完善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綜合管理數據庫,專人維護、定期更新,做到動態監督管理。雲南局基本實現了煤礦建設項目的文檔保存電子化,建立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綜合管理數據庫,及時補充完善相關信息資料。新疆局通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綜合管理數據庫,實現了生產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申報。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煤礦項目違法違規建設問題依然嚴重。部分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覆、未履行開工備案手續擅自施工,或不按批准的設計施工,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一些煤礦建設項目未按要求及時補充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專項設計,地質條件等發生變化不及時修改設計並按規定報批;個別大型煤礦項目存在先建設後審批問題;部分地區整合技改煤礦非法違法生產現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管有待加強。個別國有重點煤礦存在主要負責人“先任命後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現象,有的煤礦企業調整主要負責人後,安全生產許可證沒有及時變更,造成動態管理及監察執法不到位;有的煤礦企業(礦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安全生產條件滑坡,不能持續保持頒證條件;有的煤礦企業在整合兼併過程中,沒有按規定重新辦理或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部分企業存在不依法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的問題。

(三)煤礦安全許可制度建設有待完善。煤礦安全許可工作制度方面還不夠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驗收、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發放等工作程序上還需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水等新規定需要納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條件。個別省局和分局未能嚴格按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審查資料和“三同時”審查驗收資料及時歸檔,檔案管理不規範,個別礦井資料不全。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還需進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建議

(一)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許可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許可工作的相關要求,嚴肅認真整改省局自查和異地互檢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制定針對性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安全許可工作程序合法、標準嚴格、執法到位;要通過專項執法檢查,舉一反三,改進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煤礦安全許可工作,提高煤礦安全許可工作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爲。要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煤礦的打擊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對屢整屢犯、反覆發生的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煤礦,要依法嚴格處罰;要加強與國土資源管理、煤炭行業管理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及時通報煤礦證照管理情況,對查處的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爲,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要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增強“打非”工作合力,切實按照“四個一律”要求,嚴厲打擊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的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爲。

(三)強化源頭治理,切實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監察執法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審批工作;要嚴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關口,安全專篇未審批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要嚴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關口,發現不符合相關規範、規程和標準,未嚴格按照設計施工的,一律不予通過驗收;對納入兼併重組和資源整合的煤礦,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整合主體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履行煤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手續,嚴禁非法違法組織建設和生產。

(四)嚴格安全許可標準,紮實做好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許可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和措施,嚴格安全生產准入;要將《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總局、國家局提出的有關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納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條件,進一步嚴格安全許可標準,對不符合條件的煤礦企業堅決不予頒證;要繼續將安全生產許可證專項監察納入監察執法計劃並認真執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專項監察相關工作制度和辦法,對專項監察發現的不符合頒證條件的煤礦企業,堅決依法進行處罰。

(五)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實規範資料檔案管理。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總局、國家局有關規定和要求,嚴格安全許可程序,規範安全許可行爲;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煤礦安全許可相關工作制度,細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頒發、管理、存檔、公告、註銷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程序;要規範編制“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報告書”、“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做到煤礦安全許可工作有據可查;要強化煤礦安全許可基礎工作,按照國家局有關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一礦一檔、一井一檔的檔案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監察執法工作效能和水平。

xxx煤礦安全監察局

年十一月十四日

專項檢查通報範文二

市級各部門:

根據《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國家預防腐敗局關於開展全國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財庫〔〕31號)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工作安排,我市於5月啓動了市級單位?—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於8月-10月對40個市級單位和1個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市政府採購中心)進行了政府採購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檢查情況表明,近年來,我市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要求,不斷推進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市級政府採購已全面涉及工程、貨物和服務類採購項目,採購規模逐年增長,在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規範財政支出管理、節約財政資金、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41個單位—年初採購預算共計3679.35萬元,實際執行採購預算1.31億元,實際採購支出1.18億元,節約資金1300多萬元,資金節約率爲9.69%。

在檢查中也發現,有31個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採購違規行爲,違規採購金額共計855萬元,其中違規採購金額均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有: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市農業局、市中醫院、瀘州老窖天府中學、瀘州職業技術學院、市電視臺。這些單位違規採購情況在類別上主要表現在一是對集中採購目錄內的採購項目擅自實施採購,二是對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未按法定程序辦理,脫離財政部門的監管;在項目上主要表現在違規採購辦公自動化設備93萬元,違規採購修繕裝飾裝修工程212萬元,違規採購苗木390萬元,違規採購專用設備45萬元,違規維修車輛34萬元,其他違規採購81萬元。

這次重點檢查,突出反映出目前市級部門政府採購工作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政府採購項目預算年初到位率較低,在年度中追加政府採購項目和預算的現象比較普遍。41個單位年初政府採購預算僅佔執行數28.09%。這裏面既有部分項目資金到位較晚或年度中工作實際情況變化較大,從而造成年初預算編制時難以準確確定政府採購項目及預算的客觀原因,也有部分單位預算意識淡薄、工作計劃性不強、對年初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編制不夠重視的主觀原因。政府採購預算年初小,也嚴重影響到政府採購的計劃性管理、影響到政府採購效率的提高、影響到政府集中採購規模效益的實現。

另一方面,一些單位政府採購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部分採購行爲還不規範,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化整爲零、規避集中採購甚至違規採購的問題。主要反映出這些單位依法辦事、依法採購意識淡薄、內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不健全、對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對違法、違規採購的相關後果和責任認識不到位,對政府採購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

根據《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責令以上單位進行認真整改並予以通報批評,並將整改情況報市級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

希望市級各部門引以爲戒,牢固樹立依法採購觀念,一是要嚴格採購預算,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凡支出預算中符合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要求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年度政府採購預算;採購人確需調整政府採購預算的,必須依法履行調整手續,並根據批覆(調整)的採購預算實施採購。二是要提高業務水平,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定程序,堅持按照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開展政府採購活動。市財政、監察、審計部門將針對政府採購工作的薄弱環節,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和程序,推動市級各部門不斷規範政府採購行爲,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採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市場經濟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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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檢查通報範文三

爲進一步規範我市建設工程監理行爲,整頓建設工程監理市場秩序,切實提高監理企業管理水平和監理人員工作質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我局組織建管科、質監站、安監站對監理企業及在建工程項目的監理行爲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共檢查了9家監理企業的13個在建工程項目。總體上看,大多數監理企業能夠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基本到位,基本配備了較齊全的檢測工具;監理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旁站方案等基本齊全,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等都能及時審批,報驗申請表、拆模申請、分部報驗等的驗收簽證基本齊全,大多數監理簽字都能由持證人員簽字,監理日誌、監理月報、旁站記錄較爲齊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個別監理企業組織機構設置不健全,管理較薄弱。實際到位人員相比備案人員有差距,不能對項目進行有效管理。個別企業未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監理工作流程,或制定後未進行落實。

(二)個別總監理工程師未能按要求履行職責,現場無總監巡查記錄,未能定期主持和參加工地例會;項目監理機構不能根據《泰州市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最低標準》要求配備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專業監理工程師不配套,缺少機電、給排水等專業監理人員;監理人員變更無手續。

(三)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雖能按時進行編制、審批,但內容基本是千篇一律,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有建築節能要求的個別項目未能編制建築節能監理實施細則;個別工程存在執行情況與規劃及細則要求不一致的現象。

(四)監理日誌記錄的內容不全面,而監理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和安全方面的隱患、處理措施、落實情況等內容記錄偏少,或只記錄質量安全隱患問題而無落實措施,致使資料不閉合;旁站記錄不能嚴格按旁站方案執行,資料中只記錄砼澆築方面內容,其他旁站內容很少記錄。

(五)進場材料報驗與進場材料臺帳不能完全對應,致使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進場。材料登記臺帳記錄內容缺項較多。

(六)個別監理機構不能及時發現工程存在的施工缺陷和質量問題,特別對重大的質量隱患督促排查不足,整改結果複查不及時或無複查記錄;同時對監督機構提出的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所有監理企業必須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充分發揮監理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期與成本控制方面的作用。同時加強監理人員的培訓,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做到總監到位,註冊監理工程師到位,監理人員全部經過上崗培訓,持證上崗。

(二)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應按照監理規範的要求進行質量控制,編制好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前的各項報驗工作及準備工作。在施工過程中採取現場巡視、平行檢驗和重點部位旁站監理等措施,切實做好工程項目監理的各項工作。

(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且整改後應達到質量要求。應杜絕各種質量事故及質量隱患的發生,嚴格控制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開展好監理工作,真正發揮工程建設監理的作用。

(四)加強對入靖監理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督促其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監理規定,形成公平競爭的監理市場環境。省外監理企業在靖開展監理業務,必須要做到“三固定”,即固定管理人員、固定辦公地點、固定聯絡電話,以備主管部門聯繫。

(五)各監理企業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大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切實承擔起安全監理的職責。

(六)對在這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受檢項目應予以修正、改進和完善,並接受業主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未檢查到的監理企業和項目,應按照這次檢查的內容,對照本企業和監理項目的監理工作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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