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業有哪些不爲人知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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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罵律師爲“律鬼”,也有人說律師是“訟棍”,更有甚者說律師是“吃完原告吃被告”。無論他人如何評價律師,律師也還得直面這苦逼的世界,爲了責任、榮譽、社會、家庭,還得堅持。在律師行業,律師的辛苦,但凡是律師及其家屬,都深有體會。下面小編爲你整理中國律師有哪些哭,希望能幫到你。

律師行業有哪些不爲人知的苦

律師一苦:生計之苦。

沒有案源,沒有生活費,吃了上頓沒有下頓,律師都是從實習律師這樣一步步過來,其辛酸歷程,獨有律師體會卻無以言表。

律師二苦:技能之苦。

過司考者,只是律師起步,能否具備律師的技能,還需要長時間的努力。律師與學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學者話說完了,可以不負責任;獨有律師,慎言,是必須的,因爲律師的話語,就是一種法律的評判。

律師三苦:體能之苦。

從事律師職業,沒有好的身體,是幹不了這個行業的。出差熬夜,生活沒有規律,那是常事。

律師四苦:腦力之苦。

無能訴訟、還是非訴,用腦筋是律師的份內之事。一份法律文書、一份法律意見,雖無須文學那樣字字珠璣,但是,用詞得當,避免歧義,則是起碼要求,稍有不慎,便有是非。

律師五苦:猜疑之苦。

但凡律師做久了,便對誰都是猜疑。或許律師,因爲聰明,所以被聰明所誤。處處設防、時時謹慎,觀察四方,尚無一人可信,其內心落寞,可想而知。

律師六苦:無分工之苦。

中國的律師,大多單打獨鬥律師業務無分工。一個律師,從技能儲備、法律產品製作、業務營銷、做案子等,全是自己一手抓,悽苦之狀,疲憊不堪。

律師七苦:當事人誤會之苦。

很多律師,盡心盡力爲當事人忙前忙後,但最後可能因某些細節沒有忙好,到頭來還是被當事人誤解。其內心之傷,難以言狀。

律師八苦:被社會遺棄之苦。

律師的執業環境,在中國十分的不好。律師被關之、毆之,時有發生。但是,這些事情發生之後,整個社會似乎都在冷漠旁觀,律師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然又被社會遺棄,內心哭泣而帶有血淚。

律師九苦:無保護之苦。

人言律師都有律師的權利,但是事實是律師的權利隨意被踐踏、蹂躪。律師的保護,更無從談起。

律師十苦:受家人責備之苦。

每個案子對當事人來說都是極其重要的事情,責任心稍強的律師,爲了及時並高水平的提供法律服務,往往沒時間陪伴家人。很多律師幾乎所有的週末,甚至所有的夜晚都在加班,看着孩子冷漠的眼神,妻子埋怨的態度,心裏很累,也很無奈。

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不易,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不易。對別人的理解,站在別人的立場,纔有意義。

因此,請尊重律師的專業勞動價值!也請善待和珍惜您的律師朋友!尊重別人,也是自己的修養,懂得尊重,纔會相互欣賞!

律師口才的終極目的——正義

法庭論辯藝術如果只限於論辯技術的完美和論辯效果的強烈,那麼,法庭論辯勢必流於一場談橫論縱的雄辯競賽。黑格爾在其美學鉅著《美學》一書中寫道:“一般來說,演說家在演講裏的最高終極旨趣並不在於藝術的描述和完美的刻劃,他還有一個超出藝術範圍的目的,他的演講形式結構毋寧說只是一種有效的手段,利用來實現一種非藝術性的目的或旨趣。用來使聽衆達到某一種信念,做出某一種決定,或採取某一種行動。”按照黑格爾的論述,論辯的技藝和效應還只是一種法庭論辯的藝術手段,而不是“終極目的”!因此,儘管論辯者鼓動如簧之舌,巧於辭令,其論證如何縝密,情感如何撩人,語言又如何精美,聽衆反應又如何熱烈,但是,如果未能終極法庭辯論特殊的目的,那麼,一切努力都是枉費心機。

完美的技藝與實現“終極目的”的結合,是評判法庭論辯藝術的標準,也是評判一個律師執業水平高低的標準。而從我國法庭口才藝術的實踐來看,又是我們有待提高的一個重要方面。古往今來法庭論辯大師遺留的寶貴財富激勵着,也在指引着當今律師們朝依法雄辯的方向發展。目前,我國正朝着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方向邁進,在當今法律遍及一切人類生活領域,律師口才既是民主的“窗口”的標誌,又是捍衛法制尊嚴,維護人們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律師應該好好掌握口才這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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