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信訪工作總結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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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婦聯信訪工作總結12月婦聯信訪工作總結

XX年,儀徵市婦聯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支持下,在上級婦聯的精心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以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爲己任,以維護社會穩定爲目標,以化解家庭矛盾爲主線,以提高信訪工作水平爲重點,積極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領域,創新工作方法,爲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的努力,現將XX年儀徵市婦聯信訪工作情況總結分析如下:

婦聯信訪工作總結2篇

半年來,儀徵市婦聯共接待來信來訪43件,其中婚姻家庭權益類案件40件,佔信訪總數的93%;勞動權益類2件,贍養類1件,信訪調處率98%;婦聯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侵犯婦女兒童權益案件3件,結案滿意率爲100%。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婚姻家庭類的案件仍是婦聯信訪的主要問題。從來信來訪情況看,我市婦聯接訪的婚姻家庭類信訪仍居高不下,XX年共接待婚姻家庭類案件40件,佔信訪總數的93%,同比上升4.2%。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等引起的家庭糾紛和離婚糾紛。

1、家庭暴力是婦聯信訪的重點問題。家庭暴力案件佔婚姻家庭類的81.2%,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一些男人道德觀念、家庭責任淡化,婚外情增加。當女方發現男方與她人保持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後,女方就會對男方表示出不滿或嘮叨,埋怨男方對家庭不負責任,這樣便會遭致男方的辱罵,甚至毆打。二是男方的不良性情導致。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愛心和責任感,當某些要求達不到滿足或家人干涉他們的個人不良生活行爲如酗酒、賭博等惡習時,引起夫妻爭吵,男方以施暴壓服女方。三是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封建殘餘思想存在,一些男子仍有重男輕女思想,老婆生了女孩後,橫豎看老婆不順眼,稍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就遭以拳打腳踢。四是政府、公安、婦聯等部門高度重視,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發生,加大宣傳和干預力度,使婦女維權意識日益增強,敢於站出來投訴。

2、離婚婦女財產權益是婦聯信訪的難點問題。離婚婦女財產權益案件佔婚姻家庭類的43.5%,絕大部分離婚婦女的合法財產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一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掌握。大多數家庭由男性佔經濟主導地位,女性對其夫妻共同財產不甚清楚,因此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男方因隱匿財產、捏造債務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現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難以兼顧。房產往往是離婚案件爭議的焦點,大多數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單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單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將住房判決歸男方使用,婦女離婚後無安身之所,成爲弱勢羣體。三是財產問題導致子女撫養權難以衡量。在離婚時,夫妻雙方都希望能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女方往往因爲經濟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撫養權,造成心靈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婦聯信訪的焦點問題。配偶有外遇的案件佔婚姻家庭類的76.5%,婚外情、同居現象比較普遍,已成爲破壞婚姻家庭穩定的“頭號殺手”。信訪案件中主要涉及過錯賠償、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由於婚外情的取證難度大,導致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實行損害賠償制度難以真正實現,在離婚時,女方多處於劣勢。當女方提出離婚時,男方往往採取種種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財產,轉移或製造假債務等侵害女方財產權益。特別是農村婦女通常經濟少,同時年齡上也處於比較尷尬的時期,因此面對丈夫有外遇時,往往希望婦聯能幫助,使丈夫回頭或離婚判決中能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還有傳統的婚姻模式,結婚時採取男娶女嫁,比較普遍的是結婚時男方提供房屋,個別女方提供部分裝修資金和生活資料,屬於男方婚前財產,女方卻無法提供能證明自己財產的足夠證據,結果在夫妻離婚後,女方往往出現居住方面的困難。

(二)老年婦女人身權益受侵害問題比較突出。婦女人身權益受侵害現象不容忽視。涉及人身權益方面案件,雖然在信訪中所佔比例不高,但後果嚴重,社會影響大。來訪案例中,老年婦女權益受侵害的現象主要表現爲老年女性在喪偶後與親生子女共同生活期間,子女無視老年人財產權益,爲將老年人名下的房產佔爲己有,出現將老年女性趕出家門或因生活瑣事在家中毆打老年女性的現象。

(三)民營企業女工遭受待遇歧視現象依然嚴重。我市民營企業較多,多爲勞動密集型企業,因而女職工較多。企業爲取得利益最大化,仍然存在工作時間超時、工作環境差、工資待遇低等現象。

三、對策或建議

(一)加強普法宣傳,改善維權環境。各級婦聯組織要把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爲婦聯信訪工作營造良好環境。一是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質,使廣大婦女學法、知法,用法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使全社會形成尊重婦女、關心婦女、保護婦女的良好環境。二是婦聯工作人員應該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以便更好地爲上訪婦女服務。在接待過程中我們發現:雖然婦女的法律意識有所覺醒,但她們仍然對涉及她們利益的相關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婦聯幹部在接待上訪過程中應對上訪者宣傳法律知識。婦聯維權幹部要做好《信訪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婦女羣衆能合理合法地表達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加大源頭參與,構建社會化維權格局。一是保障婦女的人身權利及婚姻家庭權利。通過法制宣傳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導平等和睦的家庭關係,防止侵權行爲的發生;二是婦女問題是社會問題,婦女問題存在於社會的各個層面。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是婦聯的基本職能,但婦聯組織不能唱獨角戲,必須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形成基層組織、羣衆團體、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協調配合的社會化維權大格局,共同關注婦女的難點、熱點問題,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根本解決婦女問題。

(三)動員整合資源,強化維權職能。一是利用基層維權站(點)的工作載體,將巾幗維權志願者的作用發揮起來,做到宣傳預防爲先,教育疏導爲主,將村、社區涉及危害婦女兒童權益的苗頭扼制在初始階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訴站的工作載體,運用司法力量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事件進行調解處理,體現司法的威嚴,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受害婦女庇護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載體的作用,讓受害婦女受侵害後身有地方住,事有專門人問。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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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訪工作情況。

婦聯共接待婦女羣衆來信來訪97件,其中婚姻家庭權益類案件71件,佔信訪總數的73.1%;勞動權益類4件,人身權益類14件,財產權益類9件,信訪調處率99%;婦聯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侵犯婦女兒童權益案件19餘件,結案滿意率97%。

二、信訪特點:

1.家庭暴力問題仍較突出。通過近半年來市婦聯接訪情況統計,家庭暴力案件佔婚姻家庭權益類案件總數的70%左右。在家暴來信來訪案件中,施暴者多爲男性,主要是夫妻間暴力。其中男方低學歷個體從業人員、農民佔比例較大,高學歷人羣、機關工作人員也佔一定比例。由於法律對家庭暴力行爲的認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規,加之一些部門尤其是一些執法部門仍將家庭暴力當家務事,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及時的處理,這就使侵權者變本加厲地加害於婦女;其次,我們婦聯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過程中,對於無固定職業和單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難度較大,這就導致家庭暴力這一醜惡行爲屢禁不止。

2.婚姻家庭糾紛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難以取證的糾紛案件仍佔據相當比例。在接處這一類上訪案件時,我們工作人員盡最大努力爲受害婦女說話、聲援和協調。但法律是以事實爲依據,最終相信證據。因此,受害婦女的訴求和權益往往因證據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婦女的主體意識增強。近年來,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婦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時地通過電話或到婦聯及執法部門諮詢、求助,希望可以通過這些途徑,尋求理智的、合法的、適合自己的解決婚姻生活中遇到的問題,這說明婦女羣衆的主體意識在覺醒,法律意識在逐步增強。

三、主要作法。

1.熱情接待來訪,認真調解糾紛。

信訪接待是婦聯工作的“窗口”,婦聯是婦女羣衆的“孃家”,對於來婦聯上訪的婦女羣衆,××婦聯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不厭其煩做好調解和疏導,對於來訪者耐心體察需求,努力爲她們解疑釋感,使各類矛盾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6月份,我市某鄉鎮幹部尹某,其妻郭某因爲尹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到市婦聯上訪。在聽取郭的陳述後,我們馬上與尹及他的同事聯繫,瞭解情況,並對尹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爲給予了嚴肅的批評。通過我們做工作,尹認識到自己實施家庭暴力行爲的嚴重性和錯誤,表示今後要加強個性修養,關心妻子,妥善處理家庭關係。同時,我們對上訪人郭某進行了疏導,郭某表示今後會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諒解和寬容。現在兩口子和好如初。並衷心感謝婦聯同志爲他(她)們所作的一切。像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這裏不一一枚舉。

2.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制度,加強信訪效益。

婦聯在建立完善信訪接待登記,統計分析和上報制度的同時,還建立了信訪接待首問制,誰接待,誰負責,做到信訪工作人人過問,個個有責。婦聯主席接待日(即每個星期二爲主席接待日),這一天裏,婦聯鄧主席親自接待來信來訪婦女羣衆,查閱疑難來信,聽取分管維權負責人工作彙報,會辦處理複雜的來信來訪案件。領導親自接待和重視信訪工作以及信訪工作制度的健全,提高我市婦聯信訪效益。

3.充分發揮社會化維權網絡作用,有效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市婦聯加強部門協調,充分發揮××市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聯席會議制度,婦聯三級信訪網絡和27個家庭暴力投訴、司法援助中心等八大維權網絡作用,同時積極發揮婦聯人民陪審員作用,對涉及婦女兒童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爲廣大婦女羣衆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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