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聘任制公務員的優點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1W

2月1日起,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正式引入“淘汰機制”,公務員出現“年度考覈連續兩年不稱職”或“曠工連續超15天”等情形,將被解聘。

淺析聘任制公務員的優點

看到這個報道才真正感覺到,公務員這個職業已經不那麼穩定了,因爲公務員聘任制是大勢所趨,以後聘任制公務員會越來越多。聘任制最大的好處就是打破了“鐵飯碗”,以前公務員只要不犯法,基本就能幹一輩子,聘任制後就不行了,乾的不好,不按要求上下班,都可能丟掉工作,而且是說丟就丟,很容易操作。“鐵飯碗”打破之後,各種好處便紛至沓來。

聘任制公務員好用。很多聘任制公務員都是根據崗位需要聘任的,既不需要考試,也不需要特別麻煩的程序,只要你有能力做好這個工作,你就可以來幹,而且用人單位具有一定的決定權,不像公招公務員那樣,完全由考試部門來操作,對一些專業性要求很強的崗位,往往招不到人或者只能招到不合適的人,很多人一考進來就借調出去,根本不從事本專業的工作。這些造成了用人的不合理,聘任制則能解決這些問題,讓新人更好用。

聘任制公務員好管。這是與“鐵飯碗”公務員相比較而言,就拿這次深圳市的做法來說,如此嚴厲的規定,用在其他公務員身上是不大可能的,首先反對的聲音會很大,最主要的是根本無法執行,因爲在舊的公務員體系中,大家約定俗成的都是相互照顧、掩護甚至是包庇,就算違法違紀,說不定也不會處理得很嚴厲。如此嚴厲的規定,有哪個單位會真正地去執行?就拿考覈來說,只要你不違法基本都能拿到合格等次,更別說進一步的解聘了。這就造成了公務員難管的問題,聘任制後則就能按照市場化的優勝劣汰進行管理,難管的問題就會消失。

聘任制公務員好處理。這一點是最重要的,很多時候機關單位出了什麼事件,被媒體曝光,出於保護幹部和減少影響的考慮,往往都會將責任歸咎於臨聘人員身上,這種做法雖然應該指責,卻能給人啓示——其實聘任制公務員就相當於臨聘人員,只要你出了問題,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會有什麼顧忌。從這個角度來說,聘任制公務員自己就多了很多的顧慮,逼着他們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工作。

雖然有這麼多好處,但也有一定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在規章制度的執行上,如果由用人單位來具體實施,到底能不能將規定執行到位,考覈上又到底誰說了算。就算是聘任制公務員,如果出現很嚴重的問題,單位不管不問又該如何追責?所以還需要進一步地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制度管人的機制,而不是人管人、人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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