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工獎懲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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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職工獎懲辦法實施細則

醫院職工獎懲辦法實施細則

爲加強我院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職工的職業道德素質,形成良好的行業風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XX市衛生行業工作人員醫德醫風獎懲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其目的是爲了監督和督促職工不僅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還要堅持“一切以病人爲中心”爲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牢固樹立忠於職守、救死扶傷、文明行醫、樂於奉獻行業風尚,嚴謹求實,認真負責,愛崗敬業,鑽研業務,精益求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依法行醫,按職責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打造出真正純潔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獎 勵 細 則

一、 獎勵的種類:

院內通報表揚、授予本年度醫德醫風先進個人、獎金獎勵、實物獎勵。

二、 獎勵的內容:

(一) 在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做出貢獻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評爲院內本年度醫德醫風先進個人,併發給一次性獎勵金2000元。

(二) 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於助人,甘於奉獻,深受患者讚揚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評爲院內本年度醫德醫風先進個人,並於本年度結束時發給一次性獎勵金500元。

(三) 開展社會評選活動中,被評爲最滿意工作人員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併發給一次性獎勵金300元。

(四) 在工作中,遇到服務對象無理刁難,致使身心受到傷害,爲顧全大局,忍受委屈,並能及時採取應變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處理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並獎勵英雄鋼筆一支。

(五) 遇到重大事件時,挺身而出,機智勇敢,爲單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損失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視情況發給一次性獎勵金500~1000元不等。

(六) 敢於同違紀違法行爲作鬥爭,在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蹟突出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併發給一次性獎勵金200元。

(七) 具有無私奉獻精神,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衛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並獎勵英雄鋼筆一支。

(八) 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爲單位獻計獻策被採納,爲單位創造效益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視情況發給一次性獎勵金100~500元不等。

(九) 在工作中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填補單位空白或爲單位創造效益的,給予院內通報表揚,視情況發給一次性獎勵金500~1000元不等。

懲 處 細 則

一、 懲處的種類:

院內通報批評、系統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經濟處罰、暫停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

二、 懲罰的內容:

(一) 無故脫崗,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當月獎金。

(二) 集體觀念不強,以個人利益爲重,與同事鬧不團結,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務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當月獎金。

(三) 服務態度差,對服務對象有“生、冷、硬、頂、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現象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對情節較嚴重的給予系統通報批評。

(四) 不尊重患者就醫權力引發醫療糾紛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五)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妝品等謀取私利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六) 違反醫療規範,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爲由,收取“好處費”、“介紹費”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七) 不遵守醫療原則,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八) 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查體報告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 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務對象名義爲自己或他人開藥、作檢查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十) 不按規定項目收費,擅自改變收費範圍或收費標準,或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服務對象收費的,給予暫定執業行爲的處理。

(十一) 不服從工作調遣或臨危退縮,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

(十二) 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使上報、知情不報或有意隱瞞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

(十三) 索要、暗示、收受服務對象“紅包”及貴重物品的,給予暫定執業行爲的處理。

(十四) 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藥品、醫用耗材採購的業務往來活動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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