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調查報告的格式(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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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調查報告的格式 篇1

一、廣州市區板塊

市場調查報告的格式(精選3篇)

廣州自古以來就是國內服裝產業的主要供應地,也是國外的主要服裝加工基地,服裝市場調查報告。隨着服裝產業的快速發展,廣州產生了各種綜合的、專業的批發市場。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變遷,廣州已建成全世界最密集的批發市場羣落之一,成爲全國、乃至全世界最大的服裝流通基地。目前,廣州已形成以白馬爲龍頭的流花板塊及以沙東有利爲龍頭的沙河板塊的服裝批發市場。

流花板塊主要有廣州白馬服裝批發市場、黑馬服裝批發市場、流花服裝批發市場、紅棉步步高時裝廣場、天馬大廈服裝廣場、廣州市越秀區天龍服務總彙、廣州服裝匯展中心、萊莉閣時裝批發商場、廣州市越秀區新星服裝批發商場。

沙河板塊主要有沙東工業品商場、天河區沙東工業品市場、沙河第一成衣批發市場、沙東第二成衣批發市場、沙河第三成衣分場、長運商業廣場小商品成衣批發市場、天寶成衣批發市場。

此外,還在其他地區有零星的服裝批發市場存在。前幾年,廣州的服裝批發市場基本處於異常紅火的局面,但是這幾年,卻逐漸走下坡路。據調查,那些曾以款式新、價格廉而聞名全國的廣州服裝批發中心,已有五成處於虧損,於是服裝批發市場紛紛開始尋找新的出路,他們將設計理念、流行文化、品牌形象、經營理念當作商品來經營作爲服裝批發業市場發展的新方向,實現從銷售低檔的“大路貨”向品牌經營過渡。各類市場爲了在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生存下去,紛紛尋找新的出路和經營方式,下面我們將對白馬服裝批發市場和沙東有利服裝批發市場作深入的分析。

二、廣州白馬服裝市場

市場概況:白馬服裝市場是由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投資建設,市場位於緊鄰廣州火車站的站南路,現有建築面積60000平方米,共10層,有4層商場,5層寫字樓,1層地下停車場。廣州白馬服裝市場開辦於1993年,由廣州白馬服裝市場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市場配置中央空調、客貨電梯、安全監控系統、消防系統、寬帶網等現代設施。商場裝飾美觀,通道寬敞,附設時裝表演廣場、儲蓄所、商務中心、託運站、停車場、快餐店等配套服務設施,

廣州白馬服裝市場是廣州地區規模最大、裝修最好、配套最完善、管理最規範、交易量最大的中高檔服裝市場。在市場內經營的業戶有20xx多戶,既有珠江三角洲地區、浙江、福建乃至全國各地服裝企業,也有香港、中國臺灣的廠商。白馬服裝市場既是中、高檔服裝的現貨批發、零售中心,也是服裝品牌連鎖加盟中心。批發零售、看樣下單、專賣代理、連鎖加盟等多種交易方式可供選擇。女裝、男裝,套裝、晚裝、休閒裝、唐裝,襯衫、外套、大衣、內衣品種齊全。

服裝市場自開業以來,市場輻射能力不斷增強。客商遍佈黑龍江、新疆、內蒙、西藏等地的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近年來輻射面更是越過國界漫向國際直達五大洲,日均客流量達數萬人,年交易額均在20億元以上,在廣州地區超億元市場評比中排名第一。

市場以"環境舒心、服務貼心、經營放心、不斷創新"爲服務質量方針,獲得ISO9001:20xx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連年榮獲“全市文明市場”、“全省文明市場”、“全國文明市場”及“全省十佳文明市場”、“消費者滿意市場”等稱號,同時被廣州市委、市政府評爲“廣州地區百家最佳服務單位”、“廣州市文明單位”。

三、白馬服裝批發市場的優勢:

1、位置優越:

2、交通便利:火車站、省汽車站、流花車站、廣州市汽車站近在咫尺;

3、物流運輸發達:火車站和南方航空公司均在市場內設有貨物託運辦事處;

4、人流量大:由於服裝批發市場就在廣州市交通樞紐地帶,在這一區域有巨大的人流,每天人流量數萬人次;

5、周邊商業氛圍好:在白馬服裝批發市場周圍有紅棉批發市場、步步高市場、天馬市場等;

6、交易方式靈活:服裝市場貿易方式靈活,有批發零售、看樣下單、專賣代理、連鎖加盟等;

7、品種齊全:女裝、男裝,套裝、晚裝、休閒裝、唐裝,襯衫、外套、大衣、內衣等各類服裝應有盡有;

8、經營檔次較高:服裝批發市場主要經營中高檔服裝;

9、公司資金實力雄厚:公司有着足夠的資金能夠爲市場的不斷髮展注入資金。

10、穩定的廣告投放:每年都會在一些全國性媒體和地方媒體作大量的廣告宣傳企業形象;

11、經營時間早:服裝批發市場於1993年開業,當時是廣州市經營層次最高、經營面積最大的批發市場;

13、服務專業,管理科學:服裝批發市場有着一支敬業、負責的專業化隊伍;

四、白馬服裝批發市場的劣勢

1、周邊市場的激烈競爭。在白馬服裝批發市場周邊有紅棉棉紡批發市場、步步高批發市場、天馬批發市場,這些市場都在瓜分白馬服裝批發市場的經營份額;

2、服裝經營成本在增加。由於現在服裝製造成本在增加,導致服裝進貨價格提高,增加了批發市場經營戶的經營成本。

市場調查報告的格式 篇2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於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瞭解,並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並已對本所律師認爲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於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爲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複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複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爲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並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於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覈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法>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正,1994年7月1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公司章程>指<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託,作爲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覈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註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營業執照註冊號:11022800334;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範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諮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託從事物業管理;

8、成立日期:20xx年10月23日;

9、營業期限:自20xx年10月23日至20xx年10月22日。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年度檢驗。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領有北京市密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80298503-2),有效期:20xx年02月12日至20xx年02月11日,登記號:組管代110228-1458、

(四)根據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於20xx年11月26日出具的(20xx)京開辦經字第943號<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批覆>,內容顯示:一、你公司已在我辦備案,批准你公司納入北京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二、覈定你公司房地產開發資質爲待定資質,符合項目資本金的規定,可承擔1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項目或3萬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項目,或相當投資規模的其它項目。三、你公司應按規定到我辦辦理資質年檢。

綜上,本所律師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和<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30條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條、第4條、第5條規定,*公司系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公司法>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主體資格。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覈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爲“待定資質”的批覆文件,並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範,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範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xx年10月15日製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覈認爲: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註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並不對*公司成立之後<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依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師查明:*公司於20xx年10月23日成立。*公司成立時由崔曉玲(出資1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5%股權)、王衛軍(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0%股權)、許隨義(出資2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5%股權)、宜敬東(出資1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5%股權)、崔白玉(出資2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5%股權)五個自然人股東共同出資組建。

本所律師認爲:*公司的股東已投入公司的資產產權關係清晰,其將該等資產投入*公司的股東不存在法律障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20條規定,*公司的股東人數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爲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爲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覈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衛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爲:

*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並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後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爲:*公司作爲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於*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覈查後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於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覈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市場調查報告的格式 篇3

一、當代大學生對中國傳統節日的瞭解和重視程度

大部分大學生認爲中國傳統節日是具有深遠意義的,是值得倡導並隆重舉行的,比如說“端午節”是紀念我們偉大的愛國英雄——屈原的;還有部分大學生認爲對中國傳統節日的瞭解程度不是很高,不明白部分節日的意義,所以表示不是很提倡,有的人甚至表示對中國傳統節日都不是很瞭解,在調查中我發現很多人不能完全說出中國傳統節日有哪些,有些竟然表示不知道“端午節“這個節日。

二、當代大學生對西方國家節日的瞭解及重視程度

部分大學生認爲要與西方國家“接軌”,要學習西方的先進科技及文化,就必須接受西方國家的文化及節日傳統;大多數人表示對於西方國家的節日既不能說完全摒棄,也不能說是完全不接受,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並不代表是否定某一方,而是兩者的融合,對於節日這一問題而言,他們表示可以接受,但不會去隆重慶祝,畢竟那是別人的節日。

三、大學生熱衷外國節日的主要原因

由於對我國文化、民族傳統知識的欠缺以及盲目從衆崇洋媚外的心理導致部分大學生對外國節日表現出“狂熱”的態度,中國文化博大精深,而當代大學生從小就被社會定位爲爲了考試而拼命學習的一類人,大部分時間都用來“鑽研”那些課本知識以應付考試,忽視了對中國傳統文化知識的瞭解,錯誤的認爲科技、經濟等某方面優於中國的部分西方國家就是自己的偶像,從而導致崇洋媚外,熱衷於外國的文化教育及服飾等各種東西,當然西方國家的節日也成爲他們青睞的對象。

四、調查中出現的令人“匪夷所思”的問題

在調查時與部分大學生的交流中,發現了極少部分大學生的一些令人無奈又“匪夷所思”的觀點。

1、建議給中國傳統節日重新“易名”

極少部分

大學生由於對西方國家的過度崇拜,竟然給部分中國傳統節日加上一個類似於西方節日名字的名字,比如“中國情人節”,更令人無語的是有人建議將“清明節”改名爲“中國鬼節”。

2、部分人表示“不承認”中國有些傳統節日

部分人認爲當“節日”的概念被“假日”替換以後,是節日就應該有假期,可是中國的很多節日都沒有放假時間,這樣一來,他們覺得這些節日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節日,從而忽視甚至不承認那是中國傳統節日。他們表示這樣的節日猶如“食而無味”,所以不願接受。

五、保護中國傳統節日文化遺產刻不容緩 在調查中,少量大學生對韓國申報端午祭爲世界文化遺產的成功這一事件表示義憤填膺,他們認爲中國人民應注重保護自己的文化遺產,對於XX年韓國申報中國的“端午節”爲他們的節日這一事件,我們應該予以重視,對於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去重視,保護中國傳統節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刻不容緩。

六、結論與建議 通過該調查發現,當代大學生對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傳統節日的重視程度較爲欠缺,這是由於對我國文化知識及傳統觀念的缺乏而導致的。我希望當代在校大學生能加強對我國傳統文化的學習瞭解,樹立良好的人生觀、價值觀,用行動去證明自己的愛國熱情。

七、附錄 由於我的調查時口頭形式的,所以沒有統計初詳細的數據,該報告只是反映了調查中出現的顯著問題,故不能作爲有力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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