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臺胞基本情況急待解決問題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3W

按照市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XX)8號文件的要求和我會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實施方案的第一階段工作安排,我帶領辦公室的二位同志通過全面摸底走訪,就全市定居臺胞的基本情況和他們當前急待解決的主要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此次調研的題目是:全市全市定居臺胞的基本情況和當前急待解決的主要問題。

定居臺胞基本情況急待解決問題調研報告

經摸底調查,解放前遷居我市的臺灣籍同胞已從第一代繁衍到第四代,共計53人。其中第一代2人(蔡老和簡老)。第二代13人(鍾淑華、陳生源、胡根生、賴明德、謝秀蘭、陳宜寧、吳薔薇、簡秀英、簡秀蘭、簡軍10人爲城鎮戶口;徐治源、胡櫻花、丁松青3人爲農村戶口)。第三代26人(鍾燕、石磊、阮凡、簡磊、賴雲風、賴國棟、胡芳麗、謝堃、鍾良、王歡、陳喆、謝娟、陳龍、劉海濤、鍾俊15人爲城鎮戶口;徐月慶、徐月琴、徐月賢、徐新、丁南雁、丁李飛、徐達雲、徐正雲、徐榮霞、徐滿霞、胡云珍11人爲農村戶口)。第四代12人(5人爲城鎮戶口;7人爲農村戶口)。53名臺灣籍同胞中年齡最大的是蔡老92歲,1917年出生;簡老83歲,1926年出生。年齡最小的2歲(陳宜寧同志的外孫)。

第一代臺胞蔡老和簡老均爲離休人員。不存在生活困難和就醫難等問題。第四代年齡尚小,或上國小或在襁褓之中。存在就業、養老和醫療問題的主要羣體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如第二代13人系城鎮戶口的10人中,只有簡軍在職,其餘2人已辦內退手續,6人辦了退休手續。鍾淑華雖已64歲,因其所在單位宿松縣軋花廠早已倒閉,鍾淑華沒有能力繳納養老保險,所以直到現在拿不到退休金,醫療保險每年自掏腰包交納120元到社居委。胡根生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四處借錢補交6000多元養老保險金後,纔給其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也是自己拿錢交到社居委。已辦理退休手續的6人中,有2人在退休後各自拿出壹萬餘元一次性繳納了醫療保險費(即陳生源和陳宜寧)。其中陳生源因身患糖尿病等疾病,需常年吃藥或住院,迫不得已四處籌措資金一次性繳清了醫療保險。簡軍雖有工作,月收入壹仟元左右,但妻子下崗失業,身體多病,自己拿錢繳納養老保險後,再無能力繳納醫療保險費。孩子又在上大學,所以家庭生活相當困難。、

身爲農村戶口的三人中(徐治源、胡櫻花、丁松青)徐治源、胡櫻花都已年過花甲,徐治源每月發100元生活費,胡櫻花靠子女撫養。胡櫻花和丁松青兩人都自己拿錢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徐治源的醫療保險也是自己拿錢交到社居委。

第三代26人。身爲城鎮戶口的15人中,有3人工作比較穩定(鍾燕、石磊、阮凡)。1人上大學(簡磊)。6人在外打工(賴雲風、賴國棟、胡芳麗、謝堃、鍾良、王歡)。5人下崗失業,有時做做臨時工(陳喆、謝娟、陳龍、劉海濤、鍾俊)。26人中下崗失業的5人生活相當艱辛。有的孩子小,需在家看護孩子;有的因無一技之長,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其中宿松縣鍾淑華的大兒子下崗後爲了養家餬口,只得四處借貸買了一輛二手出租車。因辦不到營運證成了“黑戶車”,經常遭遇罰款。

身爲農村戶口的11人。1人是在校學生(丁李飛),1人失業在家帶孩子(徐月琴),5人在外打工(胡云珍、徐月慶、徐月賢、徐新、丁南雁),4人在家務農(徐達雲、徐正雲、徐榮霞、徐滿霞)。此11人都未買醫療保險。

總之,定居我市的臺灣籍同胞因歷史原因,他們的工作單位系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工礦企業、商店居多,單位倒閉、下崗失業,他們首當其衝。他們就醫難、生活窘迫狀況,省、市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市委統戰部都很關注,併爲此多次做過努力。其中動作較大的一次是XX年2月27日,市委副書記程繼兵在市委統戰部多次反映後,親自召集由市委統戰部、市臺聯、市信訪局、市工商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工會領導參加的會議,專題協調解決我市定居臺胞退休後的生活保障問題。程繼兵副書記要求市委統戰部、市工商局、市勞動保障局等單位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1981]38號文件關於“對生活困難的臺灣同胞,要採取各種辦法給予補助,使之不低於當地中等生活水平”的精神,逐步解決生活困難問題。會後,市工商局、市工會認真落實此次會議精神,對個別生活非常困難的臺灣籍同胞進行了較爲妥善的安排。臺胞吳登樓的遺孀因和養女關係緊張,我會多次與三城寺唸佛堂聯繫,將老人送到該處生活。老人病故後,我會又與唸佛堂的居士們及簡軍同志一道共同將老人後事料理完畢。XX年,通過省臺聯的積極爭取,我市5名60歲以上的臺灣籍同胞(陳生源、胡根生、徐治源、賴明德、鍾淑華)都領取了每月100元的生活補助費。

省、市領導及有關部門的上述舉措,對我市定居臺胞的生活困境起到了緩解作用。但是總體看,他們還屬於收入水平較低、生活存在困難的弱勢羣體。他們的養老、醫療、就業以及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問題有待進一步妥善解決。

此外,我們認爲當前急待解決的有以下幾個具體問題:

一是宿松縣64歲鍾淑華的基本養老金領取問題。鍾淑華夫婦及兩個兒子都因宿松縣軋花廠倒閉而失業。全家人吃飯全靠大兒子開“黑戶車”維持。在此呼籲,省、市領導能否督促該縣認真落實中央六部委[XX]6號文件精神,切實保障其享有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讓其得以安度晚年。

二是能否與宿松縣有關部門協商,爲鍾淑華的兒子鍾俊開個口子,按規定交納各種費用,辦理出租車營運證,使之自食其力,維持全家生活。

三是胡根生個人繳納的6000餘元養老保險費能否採取省、市各補貼一部分,返還給胡根生。

四是陳生源、陳宜寧、胡根生的醫療保險費補助問題,請求省、市領導能否納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享受救濟補助,一次性解決他們已墊付和未繳納的醫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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