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業稅收自查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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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油氣田企業

石化行業稅收自查提綱

(一)營業稅

1. 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徵收範圍之外的應稅勞務未足額納稅。

2. 使用自備管道運輸原油、天然氣等並收取相應費用,且不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XX〕160號)所明確免稅範圍,應徵營業稅項目繳稅情況。

3.企業在國內異地工程施工,在施工地的納稅情況。

4.以房屋、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在轉讓其股權時納稅情況。

5.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不參與被投資企業的利潤分配,不共擔投資風險,其取得的實物或其他補償收入是否已按“租賃業”申報營業稅。

6.將房產、土地等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抵債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被法院拍賣的房產,是否已視同銷售不動產或轉讓無形資產申報納稅。

7.企業以所擁有的土地、房屋以及其他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對外出租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已足額申報納稅。

8.石化企業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情況。

(二)企業所得稅

1.設置賬外賬,隱匿或少報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對外投資收益及其他收入。

2.未經稅務機關批准自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3.利用往來賬戶延遲實現應稅收入或調整企業利潤。

4.將應稅收入作爲非應稅收入申報。

5.需經批准方可稅前扣除的項目,企業未經批准自行稅前扣除且未作納稅調整。

6.將行政罰款、集資、非公益捐贈、攤派等不合理開支稅前扣除未作納稅調整。

7.工效掛鉤的工資基數不報稅務機關備案確認,提取數大於實發數。

8.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9.壞賬準備金、研發費用等不按規定提取、列支。

10.白條等不符合規定的憑證作報銷單據,列支成本費用。

11.將應屬資本性支出、對外投資支出等列入成本費用。

12.將用於職工公寓、食堂的水電費、熱水費、天然氣費等各項支出在稅前扣除。

13.因鑽探的油井報廢而損失的原材料作正常損失處理。

(三)資源稅

1.企業開採或生產應稅礦產品納稅情況。

2.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扣繳資源稅情況。

3.企業超出規定免稅範圍自用的原油、天然氣納稅情況。

(四)個人所得稅

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薪金、向境外派遣勞務人員工資薪金、向股東派發的股息紅利、代職工購買保險、向職工發放的各類補貼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情況。

(五)其他各稅

二、石油加工企業(石油煉製、石油化工)

(一)增值稅

1.進項稅額檢查

(1)申報抵扣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抵扣稅款憑證是否真票,取得是否合法,業務是否真實。如從其關聯企業(專門成立供應落地油等的廢舊物資企業)取得虛開廢舊物資銷售發票抵扣稅款;購進原料油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取得廢舊物資發票抵扣稅款。

(2)固定資產抵扣進項稅額。

(3)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未作進項稅額轉出。

(4)發生非正常損失未作進項稅額轉出。

(5)進貨退出或折讓貨物不衝減或延期衝減進項稅額。

(6)領用已抵扣稅款原材料未作進項稅額轉出。

2.銷項稅額檢查

(1)取得銷售收入不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

(2)隨同貨物銷售而收取的價外費用未按規定作收入。

(3)未按規定時限計算銷售收入。

(4)銷售應稅貨物錯用適用稅率。

(5)將取得的應繳納增值稅的收入申報繳納營業稅。

(6)用於本企業服務、娛樂、運輸、集體福利等方面的自產油品不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

(7)將自產的半成品油、成品油等用於贊助、捐贈、無償贈送等,未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

(8)將購進貨物贈送其他單位,未計提銷項稅額。

(9)採用“以物易物”、“以貨抵債”方式銷售貨物未計提銷項稅額。

(10)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銷售成品油。如低價銷售給關聯企業和關係單位等的成品油。

(二)消費稅

1.採取變換油品名稱的手段不交或少交消費稅。

2. 自用應稅油品未按規定計提消費稅。

3. 受託加工應稅油品未按規定代收代繳消費稅,混淆油品名稱少計消費稅。

(三)企業所得稅(參考油氣田企業檢查內容)

(四)營業稅(參考油氣田企業檢查內容)

(五)個人所得稅(參考油氣田企業檢查內容)

(六)其他各稅

三、成品油經銷企業

經銷企業採取通過稅控加油機、直接送貨、帶客戶直接購銷等多種方式經營油品,檢查時要注意從購、銷、存、運各個相關聯的環節入手,結合資金流向進行關聯性、符合性分析,從中查找疑點,確定檢查重點和突破口。

(一)增值稅

1.進項稅額檢查

(1)無購進油品取得並滯留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認證不抵扣,所購貨物不計庫存。

(2)購進的油品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貨物名稱、數量與金額不一致。

(3)油庫(罐)庫存爲他人代存油品。

(4)油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未按規定轉出進項稅額。

(5)購進油品所支付款項的單位與開具增值稅抵扣憑證的單位不一致。

(6)以現金支出、背書轉讓等付款方式進行虛假貨物交易。

(7)取得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項稅額檢查

(1)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2)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加油機。

(3)賬外銷售經營,不計、少計收入。

(4)收取的價外費用未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

(5)發生的視同銷售行爲未計提銷項稅額。

(6)以物易物、以物抵債未計提銷項稅額。

(7)銷貨退回、銷售折扣與折讓未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

(8)購貨方將滯留票退回,違規爲其重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企業所得稅

1.應稅收入真實性、完整性檢查

(1)直銷經營、摻兌燃料油銷售等賬外經營收入不入賬。

(2)現金銷售收入不入賬,減少應稅收入。

(3)收取價外費用、視同銷售等行爲,未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4)關聯企業間進行關聯交易,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5)將應稅收入掛賬不及時結轉,影響當期損益。

2. 稅前扣除項目真實性、合法性檢查

(1)成本費用不真實,未按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2)固定資產未按規定計提折舊。

(3)混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將固定資產改擴建及裝修支出記入當期費用。

(4)自關聯方取得借款金額超過其註冊資本50%部分的利息支出稅前扣除。

(5)列支與其經營無關的支出。

(6)白條等不符合規定憑證作報銷單據,列支成本費用。

(三)營業稅(參考油氣田企業檢查內容)

(四)個人所得稅(參考油氣田企業檢查內容)

(五)其他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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