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動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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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行動方案 篇1

爲進一步加強冬季及元旦、春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我街道火災形勢的穩定,根據區聯席會議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冬季行動方案(精選3篇)

一、時間安排

20xx年11月24日—20xx年2月25日

二、方法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xx年11月24日—11月27日)

成立城東街道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組織等,具體由派出所協調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冬季防火工作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要召開人員密集場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集中進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確責任要求,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檢查整治階段(20xx年11月28日—20xx年1月31日)

在冬季防火期間,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突出開展好五個專項檢查整治工作:

一是突出開展好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通過召開轄區商場市場負責人會議、發放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等形式,發動商場市場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改,推動單位“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良性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要及時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嚴格監督執法,確保隱患按期整改。對上半年“兩個專項整治”中尚未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緊盯不放,確保按要求時限整改完畢。對“三合一”要加強檢查,督促整改,防止“回潮”。

二是突出抓好消防控制室專項檢查。要根據市消防支隊制定的《全市消防控制室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強對配備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的檢查力度,提升消防控制室自我管理能力,有效保障自動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切實做好“三清”,即排查底數要摸清、管理狀況要搞清、問題隱患要改清,確保年底前消防控制室合格率在95%以上。

三是突出抓好重大節日和重大活動消防安全。冬防期間,聖誕、元旦、春節、元宵等節日集中,大型商貿、節慶活動多,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深入開展節日期間防火檢查,重大活動及時上報街道,確保重大節日和重大活動消防安全。

四是突出抓好重大火災隱患督改。要對歷年來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已整改和自行關停、被政府關停的單位,要組織突擊檢查,防止隱患反覆或擅自恢復生產經營。對未整改到位的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逐項定責任、定措施、定時限,力爭年底前整改銷案。

五是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要督促單位圍繞“四化、兩提高”的目標,紮實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採取強有力措施,明確標準化管理工作責任,推進標準化管理工作進程,落實標準化管理工作措施,確保年底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達標率在85%以上,派出所監督檢查單位達標率在60%以上。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2月1日—25日)

城東街道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檢查組,對各村、社區開展冬季防火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並於20xx年1月底2月初進行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社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冬季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精心組織,周密佈署,大力實施,確保萬無一失。

(二)要迅速啓動,密切配合。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冬季防火工作,迅速掀起冬季防火高潮。在冬防過程中,各鎮(街道、園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監督檢查任務。

(三)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要全面建立落實防火工作責任制,加強電器線路管理,組織對棚戶區的防火巡邏監護,加強對轄區老弱病殘等弱勢羣體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落實村民聯防巡查制度,推行“七戶聯防”和治安消防聯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組織開展以鄉鎮企業、衛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學校爲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各社區和村委會要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村(居)民自家應配備簡易的滅火工具。

(四)要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利用新聞媒體、條幅、標語、櫥窗等多種形式進行冬季防火工作宣傳活動,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六進”和消防志願者活動,對單位消防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全員培訓,督促各單位對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其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五)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向街道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冬防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情況及時報告,並於20xx年12月30日前將《城東街道冬季防火隱患排查登記表》報送安全辦。

冬季行動方案 篇2

按照市慈善總會今年工作計劃安排,決定在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對市區低保和低收入特困家庭實施“慈善溫暖行動”,給予一次性慈善資金救助,現將實施方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救助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鎮江市區(含京口、潤州、丹徒、鎮江新區和南山聯合社區)戶籍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本次救助:

1、20xx年12月1日以後至今,家庭成員患癌症、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腎衰竭腎透析、心腦血管病等嚴重疾病手術或住院治療,在各類醫療保險結算和慈善助醫後,個人實際自付醫藥費仍在5000元以上,給家庭經濟造成嚴重困難的;

2、20xx年12月1日以後至今,遭受火災、車禍等意外突發事件,家庭實際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影響基本生活的;

(二)具有鎮江市區戶籍(同上)的市區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1080元以下),出現第(一)條所列重大困難情形,個人實際自付醫藥費或意外事件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也可申請本次救助;

本年度已接受過市、區慈善機構一次性慈善救助,其中低保對象受助20xx元,低收入對象受助1000元以上的人員,不再重複申請。

青少年兒童白血病、兒童大病慈善救助金額高於本次行動,仍按《鎮江市青少年兒童白血病救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鎮江市慈善總會兒童大病醫療慈善救助資金管理和實施辦法》執行,不列入本次救助範圍。

二、申報程序和審批

1、申請本次“慈善溫暖行動”救助的對象,須憑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戶口簿、身份證、殘疾證、低保證、家庭收入證明)和當期相關的診斷書、住院小結、傷殘證明以及醫院有效醫療費收據,(其中個人支付醫療費收據必須是原件),向戶口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慈善工作站)提出書面申,請報街道民政辦(或慈善分會)。醫療費用原始憑證被醫保結算機構留存的,必須由醫保機構出具醫療結算分割單。

2、街道民政辦(或慈善分會)對上報的申請救助對象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在申請人所在地進行張榜公示7日無異疑後,發放《20xx年“慈善溫暖行動”特困人員救助申請表》(一式三份),由申請人填寫,居委會(村)街道簽署意見後,送區慈善總會。

3、區慈善總會進行復核調查,提出審覈意見和救助金額建議後報市慈善總會。

4、市慈善總會對各區慈善總會上報名單進行彙總審查,研究確定擬救助對象的名單和救助金額後,在《鎮江市慈善總會網站》上將救助名單公示7天,接受羣衆監督,無異疑後正式確定爲本次“慈善溫暖行動”救助對象名單。

三、救助標準

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視困難程度分別給予1000至3000元一次性救助。具體爲:

1、低保對象:個人自付醫藥費或意外事件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個人自付醫藥費或意外事件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2、低收入對象:個人自付醫藥費或意外事件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個人自付醫藥費或意外事件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

四、資金安排

本次救助行動所需慈善資金,由市、區兩級慈善總會按照6:4比例承擔。

五、時間安排

各轄區慈善總會接本通知後,要及時商請各街道辦事處採取切實有效形式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進行摸底調查,12月10日前各轄區慈善總會完成救助對象的審覈和上報工作。市總會12月15日左右公示確定救助名單。

20xx年元旦後,市和市慈善總會領導將上門向重點救助對象進行慰問,併發放救助金。其餘救助金將委託區慈善總會有組織地發放到每位救助對象家庭。

六、工作要求

1、各相關機構和單位要滿腔熱情,精心組織,指定專人負責,認真組織落實,細緻審覈把關。具體材料要清晰、準確。

2、申請救助對象填寫申請表時,必須如實、準確地反映其家庭收入狀況及具體困難情況,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醫療費支出必須提交醫保正式發票,火災、車禍等突發事件經濟損失須提供消防和交警部門證明材料。申報材料不完整、不祥實的,應予以退回補充。

3、申報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將取消救助;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慈善救助金的,責成當地慈善機構和有關單位負責限期追回,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本次救助行動救助金髮放確認反饋程序,將實行“一人一單”,務必由受助者本人簽名或蓋章領取確認,並將救助金領取確認反饋單及時反饋市慈善總會入賬入檔。代領代簽一律無效。

附:1、20xx年冬季“慈善溫暖行動”特困人員救助申請表

2、20xx年冬季“慈善溫暖行動”特困人員救助彙總表

3、20xx年冬季“慈善溫暖行動”救助資金髮放簽收單樣式

冬季行動方案 篇3

爲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我市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開展藍天保衛戰秋季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市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強化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採取有力措施,降低重點時段大氣污染物排放負荷,確保20xx年底前,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以上,完成上級考覈目標任務。

二、工作任務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強燃煤鍋爐治理管控,對建成區已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開展“回頭看”,防止列灰復燃,對全市20蒸噸及以上燃煤供熱鍋爐加強環境執法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繼續推進恆聯精密鑄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

2、推進城鄉結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處、嚴厲打擊無照銷售、使用劣質散煤行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深化工業污染管控。深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2家重點行業企業完成綜合治理;深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建立鋼鐵、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管理臺賬,對已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進一步加強監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市工信局分工負責)

(三)強化揚塵污染管控。

1、開展揚塵污染排查,強化施工揚塵、堆場揚塵、裸土揚塵、道路揚塵治理;對新的建築工地,房屋拆遷工地、物料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污染源,及時組織排查、督辦、考評,年底前,建成區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負責)

2、開展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嚴肅查處未採取密閉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遺撒措施的渣土車輛;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城市主次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市城管執法局負責)

(四)加強移動源污染管控。

1、全面開展柴油貨車治理,加大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區域監管力度;加快柴油貨車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劃定;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公安、生態環境、交通等部門聯合全面開展路檢路查,加大超標排放柴油貨車處罰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分工負責)

2、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爲,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分工負責)

(五)統籌秸稈禁燒管控。

按照《省秸稈全量化處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實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態環境分局統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限燒區計劃燒除和秸稈無害化處置工作。

一是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制定秸稈全量化處置工作方案,農業部門負責秸稈肥料化、基料化和飼料化利用及相關工作,發改部門負責秸稈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關工作。秸稈全量化處置要摸清底數,全面掌握農作物秸稈產量、利用方式和具體去向等基礎數據、建立清單臺賬,將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數量分解落實到具體村屯、地塊。各鄉鎮街根據清單臺賬,編制上報本轄區年度工作方案,方案應包括禁燒區和限燒區秸稈產量及分佈;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置、計劃燒除總量、地塊和時間安排;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內容,形成目標清單、任務清單、措施清單,時限清單和責任清單。(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局、各鄉鎮街分工負責)

二是開展好限燒區計劃燒除。各鄉鎮街細化限燒區燒除輪次與時間安排,按省要求根據氣象條件自行安排專人採用“攢堆”集中焚燒的方式進行燒除作業,並組織民兵等人員實行旁站式監管,在氣象條件允許情況下,爭取最大限度完成燒除作業,避免春耕生產前集中搶燒。(各鄉鎮街負責)

三是嚴格秸稈禁燒監管。各鄉鎮街爲秸稈禁燒工作責任主體,依據省調整新的禁燒區、限燒區劃定範圍開展管控工作,網格化管理體系不變,充分發揮好網格機制作用。做好日常監管、重點時段監管、重點區域監管、確保不出現違規焚燒問題。(各鄉鎮街負責)

(六)做好重污染天氣管控。

1、嚴格實施燃煤採暖鍋爐錯時啓爐,制定錯時啓爐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市住建局負責)

2、按國家和省要求實行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制定錯峯生產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市工信局負責)

3、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進一步理順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機制,爲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提供經驗和保障;當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啓動條件時,要立即啓動相關級別的應急預案,果斷採取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建築工作停工停業、高排放車輛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掃頻次等各項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承擔起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主體責任,落實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管理。

(二)圧實工作責任。要將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圧實,制定各項任務清單和臺賬,包括集中供熱錯時啓爐方案,重點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秸稈全量化處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一廠一策”應急減排措施等內容,將工作任務、工作責任明確到具體單位、具體部門和工作人員。錯時啓爐、錯峯生產,“一廠一策”等工作要明確到企業、設備和具體操作人員,秸稈“兩區”管控責任要精準到村屯、地塊、農戶和責任部門、責任人。

(三)積極宣傳引導。要加大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的宣傳力度,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渠道向人民羣衆介紹重污染天氣防範應對的相關知識,宣傳“攻堅”行動相關工作情況,引導公衆支持參與改善空氣質量行動,努力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

(四)嚴格考覈問責。“攻堅”行動決定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工作成果,對“攻堅”行動落實不力,發生重污染天氣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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