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年終考覈方案範文(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6W

員工年終考覈方案範文 篇1

1. 績效計劃:每季度結束前3個工作日,考覈委員會主任召集小組成員參加績效計劃會議,與各部門面談溝通填寫《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確定考覈指標的目標值和權重,制訂具體工作任務計劃;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與本部門員工在每季度結束前一個工作日溝通填寫《工作任務考覈表》。

員工年終考覈方案範文(通用3篇)

2. 績效考覈的啓動:下季度的第1個工作日,考覈委員會主任召集小組成員參加績效考覈動員會,宣佈上季度績效考覈工作正式開始。

3. 分發《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績效考覈動員會結束後,人力資源部向作爲考覈人的各部門直接上級發放《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

4.提供考覈信息:考覈開始後第1個工作日到第6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可提供指標所需考覈信息的部門和職位,向考覈人提供客觀數據。

5.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覈:考覈開始後第2個工作日,考覈人在取得考覈數據、並與被考覈人充分溝通之後,根據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進行評分。如有特殊事項,可在考覈表中予以註明。

6. 回收《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考覈開始後第3個工作日10:00之前,考覈人應將所屬全部被考覈人(部門經理)的《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提交人力資源部。

7. 部門考覈結果的統計處理:人力資源部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中的數據進行審覈、統計,並填寫《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彙總表,處理完畢,人力資源部在考覈開始後第4個工作日9:00之前將《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彙總表以及有關的原始表單提交總經理。

8.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覈結果的審批:總經理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彙總表進行審批,並在考覈開始後第4個工作日17:00之前將審批結果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9.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覈結果的反饋:人力資源部在考覈開始後第5個工作日10:00之前將部門經濟責任制考覈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10. 被考覈人(部門內員工)自評:考覈開始後第5個工作日,部門經理向部門內員工反饋部門經濟責任制考覈結果及部門(本人)的考覈結果,被考覈人(部門內員工)填寫《工作任務考覈表》中應由被考覈人填寫的部分,完成自評。

11. 部門內員工的績效考覈:考覈開始後第5到第6個工作日,考覈人(部門經理及主管)在取得考覈數據、被考覈人自評之後提交的《工作任務考覈表》,與被考覈人充分溝通之後,根據考覈說明,參照本部門的考覈結果,對《工作任務考覈表》進行評分。如有特殊事項,可在考覈表中予以註明。

12. 回收《工作任務考覈表》:考覈開始後第6個工作日12:00之前,薪酬設計方案部門經理應將所屬全部被考覈人的《工作任務考覈表》提交人力資源部。

13. 《工作任務考覈表》間接上級評分:人力資源部將回收的《工作任務考覈表》傳遞給相應的分管副總,由分管副總對《工作任務考覈表》進行打分,分管副總在第7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工作任務考覈彙總表》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14. 部門內員工的考覈結果的統計處理:人力資源部對全公司《工作任務考覈表》中的數據進行加權、統計、確定等級,並填寫《工作任務考覈彙總表》,並在第8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工作任務考覈彙總表》提交總經理。

15. 部門內員工的考覈結果的審批:總經理對《工作任務考覈彙總表》進行審批,並在考覈開始後第7個工作日17:00之前將審批結果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16. 公佈考覈結果:考覈開始後第9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公告板及內部網絡上公佈季度績效考覈分數、等級。

員工年終考覈方案範文 篇2

二oXX年,董事會、院委會團結帶領全體教職工,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務,搶抓機遇,迎接挑戰,凝心聚力,改革創新,即將圓滿完成二oXX年度各項計劃工作任務。爲切實做好二oXX年度年終考覈工作,全面總結評價各處(科)室、系(部)以及全體教職工本年度的工作情況,特制定《二oXX年度年終考覈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對各處(科)室、系(部)工作業績進行檢測與評價,對全體教職工思想政治、師德師風、業務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進行全面考覈,充分調動和激發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自覺奉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教職工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促進師資隊伍建設,優化部門職能,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組織領導

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學院成立二oXX年度年終考覈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王 劍(院 長)

副組長:王福有(副院長)

許文吉(院長助理、辦公室主任、人事處處長)

李忠江(院長助理)

成 員:侯寶生(教務處副處長)

李智乾(團委書記、學生處副處長)

張福香(招生辦公室主任)

王海霞(就業指導中心主任)

董星春(總務處處長)

唐惠梅(財務處處長)

薛 玉(就業指導中心副主任)

考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許文吉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考覈原則

本年度年終考覈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四、考覈辦法

(一)處(科)室、系(部)考覈。

1.考覈範圍:

(1)行政處室:行政辦公室、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團委、招生辦公室、就業指導中心、總務處、財務處

(2)教學系(部):機電(電氣)工程系、國際貿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礎教學部、音體組

(3)行政科室:工學處、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學生管理科

2.考覈程序:

本年度的處(科)室、系(部)考覈按以下程序進行:

(1)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行政處(科)室、教學系(部)分別召開“二oXX年度工作總結評議會”,由各處(科)室、系(部)負責人依次做本處(科)室、系(部)《二oXX年度工作總結》。

(2)每個(科)室、系(部)總結結束後,其他處(科)室、系(部)負責人根據其總結內容,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公開評議。評議內容包括:闡述本人對《工作總結》的態度(同意或不同意)、簡要補充亮點、重點指出不足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推薦產生二oXX年度“先進處室”、“特殊貢獻處室”、“先進系(部)”、“先進科室”建議名單,上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公示。

(4)總結評議會後,各處(科)室、系(部)將《二oXX年度工作總結》上報行政辦公室存檔。

3.考覈評優:評選“先進處室”3個、“特殊貢獻處室”1—2個,“先進教學系(部)”2個、“先進科室”1個。

4.評優依據:《“先進處(科)室”評選辦法》(青黃浦字[20xx]34號)、《“先進系(部)”評選辦法》(青黃浦字[20xx]80號)以及評議意見。

(二)關於中層幹部的考覈。

1.考覈範圍:各處室正、副職主任(處長、書記),各教學系(部)正、副職主任。

2.考覈程序:

(1)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處室、系(部)正副職分別召開“中層管理幹部述職評議會”,由各處室、系(部)正副職逐一

述職。個人述職時間不超過8分鐘。

(2)每位處室、系(部)正副職述職結束後,其他處室、系(部)正副職要根據其述職內容,結合其工作實際進行公開評議。評議內容包括:闡述本人對其述職內容的態度、簡要補充亮點、重點指出不足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推薦產生二oXX年度處室“先進教育工作者”、“特殊貢獻先進個人”和系(部)“先進教育工作者”建議名單。

(4)述職結束後,將中層幹部符合規範要求的《述職報告》報行政辦公室存檔。

(5)組織全體教職工對所有中層幹部進行民意測評。

(6)彙總評議意見及測評分數,上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處室“先進教育工作者”、“特殊貢獻先進個人”和系(部)“先進教育工作者”名單並公示。

3.考覈評優:評選處室“先進教育工作者”3名、處室“特殊貢獻先進個人”1—2名,系 (部)“先進教育工作者”2名。

4.評優依據:《中層幹部量化考覈辦法》(青黃浦字[20xx]28號)、測評結果以及評議意見。

(三)關於任課教師的考覈。

1.考覈範圍: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教學一線任教,並且一學期內完成15周及以上教學工作任務的專職任課教師。

2.考覈程序:教務處按照《教師工作考覈與績效工資制實施方案(試行)》的具體要求,彙總任課教師本年度的考覈評分。在教務處的督導下,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考覈工作:

(1)由各系(部)負責人組織本系(部)任課教師召開“工作總結評議會”。本系(部)任課教師在職責範圍內做工作

述職,隨後由本系(部)教師之間進行相互評議。

(2)在認真進行述職、評議的基礎上,按照評優名額推薦“優秀教師”人選,經教務處審覈後,上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評優名額分配見附件2)

(3)述職結束後,將每位教師符合規範要求的《述職報告》統一交到教務處審覈後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4)公示考覈成績及“優秀教師”名單。

3.考覈評優:按照評優名額推薦“優秀教師”4名。

4.評優依據:《教師工作考覈與績效工資制實施方案》(由教務處制定實施),以及評議意見。

(四)關於班主任的考覈。

1.考覈範圍:在本年度,擔任並完成一個學期(按滿15周計)及以上班級管理工作的班主任。

2.考覈辦法:學生處按照《班級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覈實施辦法》(由學生處制定實施)的具體要求,分別彙總各班級二oXX年度第一、二個學期的量化考覈評分,並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考覈工作:

(1)由學生處組織召開“班主任工作述職評議會議”,由班主任在職責範圍內進行工作述職,並進行相互評議。

(2)述職結束後,將各位班主任符合規範要求的《述職報告》統一交到學生處,學生處審覈後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3)在認真進行述職、評議的基礎上,原則上分級部按照5:1的比例推薦“優秀班主任”人選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4)公示考覈成績及“優秀班主任”名單。

3.考覈評優:原則上分級部按照5:1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完成本年度兩個學期班級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在同等條件下,與只完成一個學期班級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共同評比時,享有優先評選

資格。被評爲“優秀班主任”同時又被評爲“優秀教師”的教職工,原則上,不再佔用“優秀教師”評比名額參評“優秀教師”,只參評“優秀班主任”。

4.評優依據:《班級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覈(暫行)實施辦法》(由學生處制定實施)以及評議意見。

(五)關於行政、後勤服務管理幹部(職工)的考覈。

1.考覈範圍: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各行政處(科)室從事教學管理、行政管理、學生管理、黨團工作,以及負責招生、就業、財務、後勤服務工作,並且一學期內完成15周以上工作任務的科級及以下職級的教職工。

2.考覈程序:按照《行政管理幹部量化考覈辦法(試行)》(青黃浦字[20xx]79號)的考覈內容,由人事處組織並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考覈工作:

(1)由人事處組織召開“工作述職評議會議”,由行政、後勤服務管理幹部(職工)在職責範圍內進行工作述職,並進行相互評議。

(2)在認真進行述職、評議的基礎上推薦“先進工作者”人選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3)述職結束後,將符合規範要求的《述職報告》統一送人事處,經審覈後報行政辦公室存檔。

(4)公示考覈成績及“先進工作者”名單。

3.考覈評優:原則上按照評優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4名。

4.評優依據:《行政管理幹部量化考覈辦法(試行)》(青黃浦字[20xx]79號)以及評議意見。

五、成績使用

本年度年終考覈成績作爲教職工崗位鑑定、職務評聘、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考覈等次不合格的,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辦理。

六、考覈時間

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七、表彰獎勵

在20xx年度年終全體教職工大會上,進行集中通報表彰。

八、有關要求

1.各處室、系(部)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考覈工作,並將考覈情況及考覈結果上報考覈工作領導小組,逾期不報將取消評選資格。

2.一年一度的年終考覈是學院規範化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不斷促進和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工作。各處(科)室、系(部)及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積極落實,在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做好二oXX年度年終考覈工作,爲二oXX年度學院整體工作的圓滿完成奠定最堅實的保證。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篇四:年終考覈實施方案

一、考覈目的

1、客觀考評員工本年度內的工作表現、貢獻,對取得良好業績和成績的員工進行激勵,合理、有效分配企業資源。

2、作爲年終評優的主要依據。

3、推行幹部年度工作總結,作爲年薪制計發的主要依據。

二、適用範圍

總公司各部門、屬下各分公司全體員工。

三、指導原則

1、全面考覈、綜合考覈、逐級考覈的原則。

2、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嚴格要求、嚴謹控制、嚴肅對待的原則。

4、考覈結果與薪資、評優、獎勵、幹部任用等多元化因素關聯的原則。

四、指導思想與考覈方法

1、管理幹部以單位績效、個人績效相結合。

2、有針對性地採用績效結果考覈法、核心才幹考評法。

五、實施部門與職責

1、總裁室(總經理室):考覈決策機構,負責批准本考覈方案,對組經理級及以上領導幹部進行考覈。

2、人力資源部:考覈統籌、協調、監督與執行機構。

3、各部門:考覈協助與執行機構。

六、考覈對象

1、實施全員考覈,上至總經理,下至普通員工均須參加年度考覈。

2、截止X年X月X日(含)試期已滿經批准已轉正的員工均爲年度考覈的對象。

七、考覈週期幅度

X年全年(1月~12月),司齡不足一年的,按入職之日起執行考覈。

八、考覈方式

注: 九大核心才幹評分:本人自評(組經理及以上人員需寫明事實依據)後,交直接上級評分,再由上上級領導複審,以上上級領導的評分爲準,但要求直接上級與上上級領導評分誤差不得超過±0.3分。

員工年終考覈方案範文 篇3

一、考覈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爲宗旨,目的是爲了考覈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爲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瞭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爲培訓發展的參考,年終獎考覈方案。

二、考覈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爲一次,作爲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覈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考覈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覈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覈;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覈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爲四等:90分以上爲特等;80至89分爲甲等;76至79分爲乙等;70至75分爲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爲整數。

四、考覈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爲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爲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爲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爲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捨),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爲2人。

初核爲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規劃方案《年終獎考覈方案》。)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爲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覈准者爲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六、獎勵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