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範文(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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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精選15篇)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2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3

定作方:

承攬方:

定作方因製作安裝 標識牌,發包給承攬方,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定作方將神舟管業辦公樓頂標識牌的製作、安裝、保修、項目全部發包給承攬方,由承攬方包工包料製作並承擔該標識牌的製作、安裝、保修等一切費用,該標識牌經驗收合格提供有效發票後,定作方支付承攬方工程總價人民幣肆萬玖千圓整的90%即人民幣肆萬肆千壹佰圓整驗收合格一年期滿一週內,定作方向承攬方支付工程總價的10%即人民幣肆仟玖佰圓整。

二、該工程具體位置位於 ;主要要求和內容爲:

1) 製造的內容:“”;

2) 漢字爲中文簡體,英文全都爲大寫字母;

3) 漢字爲3m(高)*2.5m(寬),英文高爲1.5m;

4) 字體白天及夜晚均爲紅色;

5) 字體在地面不能看到拼接痕跡、支撐儘量隱蔽;

6) 支撐採用鍍鋅角鋼或不鏽鋼管內襯高強度鋼管;焊接部位應採取防鏽措施;

7) 全部工程應抗除颱風、龍捲風、地震以外的自然破壞因素;

三、承攬方應於20xx 年6月25日前完成該標識牌的製作與安裝(雨天除外)。

四、該標識牌的質保期爲兩年,自交付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承攬方應經常性查看是否有安全隱患,應對固定螺絲、角鋼、鐵皮、鉚釘、焊接處等逐一檢查並及時加固修理;定作方對標識牌的不穩定因素及可能造成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隱患有權向承攬方提示,承攬方應馬上前來進行檢修。保修期限內該標識牌因各種原因的損壞,固定不穩和風吹倒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均由承攬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定作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該標識牌在質保期內嚴重破損不能修復時,承攬方應重新制作並安裝另一塊與原標識牌規格、材料相同的新2*2標識牌恢復其功能。該標識牌由承攬方終身保修,質保期滿後,承攬方應定期檢查維修並收取基本材料人工費。

五、本合同相關定作方發佈的招標文件和承攬方的投標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六、定作方負責將電源關到工程地點30米以內。

七、對於可能發生的由於施工質量問題而導致的標識牌損壞造成後果,由承攬方承擔責任,施工期間,承攬方承擔一切施工人員及工程安全責任,如發生意外與定作方無關;安裝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定作方的任何物體、建築等,如內外裝修、構件、電器等。

八、該合同簽訂後承攬方的安全責任和保修責任不因該標識牌的經營權或所有權的轉讓而失效,該標識牌經營權或所有權的受讓者有權取得轉讓後定作方的相應權利。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寶應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該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承攬方開始施工起生效。

十一、該合同一式三份,由定作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產品設計加工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製作內容與要求:

訂購 項

具體內容:上海漢沃展示設計有限公司爲 的設計與製作,詳見報價單及圖紙。

二、甲方在圖紙與報價單上簽字後,乙方按照圖紙與報價單上所列內容生產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視爲合格品。若驗收不合格,則甲方有權不予接受或退貨並要求全數退款,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要求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但徵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負責解決,輔材、工藝細則、電路方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五、乙方在合約簽字生效後,負責在 月 日前完成產品設計與製作。交貨地點,收貨人由甲方指定。

六、製作費結算方法:

1、雙方協定的價格爲 人民幣,甲方在設計製作開始前,須支付預付款計 50% 人民幣_ __。甲方在安裝結束後的七日以內應安排專門人員驗收,甲方在驗收合格並收到正規增值稅發票後向乙方結清製作餘款合計 _ 整人民幣。因甲方原因在驗收合格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逾期未結清費用的,甲方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設計製作費以(現金,支票、匯款)形式匯入乙方帳戶。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預付款即抵作違約金,無故拖欠餘款,我司有權安排專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則須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合同價格包含乙方將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修、技術服務)。

七、糾紛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參照經濟合同法及設計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法律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質量的保證:

乙方對已製作的產品實行質量跟蹤保證。具體爲——電器保質半年,其他保質一年。(注:除人爲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5

甲方:

乙方:

一、標的、數量、價款

二、乙方負責設計、加工、代運輸、安裝、鐵塔防腐、熱鍍鋅、17%增值稅等

三、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讓施工或變更施工地點而誤工期,甲方承擔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乙方施工人員到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地點爲 。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5天內付合同總額的60%,餘款完工10日內付清,付款按合同賬號,傳真合同有效,如延誤付款時間,甲方承擔3‰滯納金。

七、電力塔製作安裝工期爲20 天。

八、本塔可抗颱風、防潮、三年內不出現質量問題,如出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九、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須修改或終止合同時,須事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時,原合同不得變更。

十、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終止合同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內容,乙方產成品或半成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承擔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生產費用。

十一、雙方嚴守合同,如有違約時,違約方承擔10%-30%違約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產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裝人員需在甲方支取費用時,心須持廠內財務科證明信,否則甲方承擔責任。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6

發包方: (以下可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可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施工地點: 。

三、工程內容: 。

四、工程量和工程造價:

1、工程量爲: 平方米,(注:如爲約計數,可據實結算)。

2、工程合同單價爲: 元/平方米,本項工程合同總造價約爲: 元,大寫: 元。

(注:如爲約計數、可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量計算工程總款額。)

四、付款方式及工程確認辦法: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作

2、材料進入施工工地,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

3、樑架安裝基本結束,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 ,即 元

4、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

5、本項工程質保金爲合同總款 %,質保期爲合同簽訂之日起滿壹

五、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共同確認以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1、設計圖紙不全,設計工作無法開展。

2、設計方案(結構、造型等)有重大變更,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使工程不能正常修改以及影響到材料的組織加工、製作、安裝等相關事宜。

3、不具備乙方進場條件(如:土建工程未到位),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進場開展工作。

4、未按合同規定拔付預付款,進度款而影響工程進度。

5、開始安裝前5日內,甲方仍不具備材料存儲場地或倉庫。

6、不可抗力。(注: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因大風、雨、雪、地震等因素而造成工程延誤或損害的自然災害。)

六、雙方職責

1、施工期間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批准的圖紙或現場土建施工圖紙有變更或已經變更並開始施工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應及時據此調整合同價款。

2、甲乙方對於產品已安裝部分,應共同承擔負責成品的保護,甲乙雙方及其他相關施工單位都有義務保護,甲方同意依據“誰損壞誰負責賠償”的原則由乙方計取賠款,並由損壞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職責:

1、在乙方進駐工地前甲方必須將施工所需水、電接到約定地點,並確保乙方施工期內的需要,費用由甲方負責。

2、開通施工場地的通道,滿足乙方施工運輸的需要。

3、甲方負責本項工程施工所屬地的國稅局、地稅局對本工程所徵收的稅費及城建規劃等相關部門徵收的本項的其它費用。

4、甲方負責處理協調好與本項工程有關的部門關係,並確保不因國家相關部門的干預而影響乙方施工,否則造成的停工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與本工程無關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否則造成人員傷亡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所帶的資料、工量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領導的監督、檢查,乙方應給予積極的配合,對於乙方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立即返工或修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負責產品材料的保管;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要做到安全第一,如果說出現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遵守地方法規以及政府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

5、竣工清理現場並具備交驗條件。

九、土建方應配合的相關事宜:

1、提供現場施工中心線、水平線、進出口位置線等有關數據及位置。

2、提供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於我單位落實工程承包範圍部位的施工組織工作。

3、預埋件等部位水泥沙漿的填塞工作。

十、施工工期:

在乙方人員、設備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第二天起計爲施工工期,日曆天數工期 天,如因雨雪風等天氣而影響施工時工期順延。

十一、合同爭議、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糾紛發生爭方,可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由起訴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於甲方支付款項完畢,乙方將工程整體移交給甲方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款項完畢後,保修條款自然終止。

十二、交工質量保修承諾

1、交工質量保修承諾

工程整體移交給甲方使用後,我方在保修期內提供免費保修服務。保修期爲半年。

2、若是因乙方之外的因素,如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可及時派人維修、更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滿後,乙方將長期優惠有嘗服務,做到定期回訪,及時處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十三、其它約定:

1、標的物(即工程所含內容的所有項目)所有權自工程款結清時開始轉移,如甲方未結清工程款,標的物仍屬於乙方所有。

2、乙方支取工程款時,須出據帶有財務紅章的收據或發票,甲方撥付工程款時須以匯票(或轉帳支票主)的形式轉入乙方公司指定的帳戶,且甲方確保支票內容填寫正確完整,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所涉及的圖紙爲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爲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並由甲方簽字蓋章認可後的圖紙。

4、結構網架設計,甲方除提供設計院的正式圖紙外,設計網架的懸掛物等,如燈飾內裝部分必須告知乙方,否則出現問題自負。

5、甲方需乙方出正規圖紙,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備註:

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乙方加工櫃檯,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臺      │130×40×90      │ 件 │ 120 │   │

├──────────┼───────────┼───┼───┼───┤

│塑料檯面櫃檯    │180×100×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帶抽屜│

├──────────┼───────────┼───┼───┼───┤

│玻璃檯面櫃檯    │180×100×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      │180×40×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80×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50×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檯,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爲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覈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覈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爲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爲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爲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xx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戶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戶銀行:××縣支行

帳號:003485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8

定作單位:某某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單位:某某鋼結構製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甲方將本工程風口平臺出鐵場構件加工製作委託給乙方承攬加工,結合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加工構件品名與價款

一、 加工品名:某某高爐大修項目鋼結構工程風口平臺出鐵場構件加工製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託加工的構件。

二、 承攬方式:本加工構件採用包人工、包輔材、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及綜合單價包乾、完工結算的承攬方式。

三、 加工單價:每噸壹仟元整人民幣(¥:1000.00元人民幣)

四、本加工構件綜合單價一次包定,不受市場物價浮動和有關部門調價文件的影響;已包含了加工製作時所要發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內容及費用,加工製作範圍內將不再發生的其它費用支出。

五、 本加工構件不含防腐塗裝,由甲方防腐塗裝分包單位在製作場地進行防腐塗裝,乙方免費提供構件機械翻身。

六、 本合同價款已含乙方應繳納的稅費和各種規費,乙方開具發票。

第二條 加工成品期限與交付

一、 加工期限:暫定爲三十日曆天。按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加工順序和出廠時間及時交付加工構件。具體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 交付狀態:按甲方提供的加工製作轉換圖全部圖示狀態交付,並配合防腐塗裝。

三、 交付地點:運輸至甲方指定場地,甲方負責卸車。

第三條 加工材料供應與採購

一、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本加工構件的所有工程鋼材由甲方供應,並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負責卸貨。乙方應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甲供材的限額領料手續。甲供鋼材按乙方編制的材料預算經甲方審覈後,作爲供料依據(板材材損2%、型材材損3%)。乙方按圖紙要求負責組織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圖必須經過甲方確認後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負責回收或按市場廢鋼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領用料或浪費材料按同期市場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並加收5%的採管費。

二、 乙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本加工構件的所有輔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採購;採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須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三、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構配件等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文件,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鑑定或經過試驗定爲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等,甲方有權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 具有合格證書的材料、構配件等應按規定複驗,其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其不合格產品由乙方在48小時內清理出場。

五、 材料代用,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四條 加工成品質量與驗收

一、根據設計施工圖、修改圖、轉化圖、變更通知、施工說明及有關技術文件資料,遵照國家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有關工程質量的規定,由乙方確保本加工構件質量。

二、 質量等級:一次驗收合格

三、 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術資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圖紙及加工技術說明資料,交付完畢後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技術資料必須按甲方貫標程序記錄整理,格式採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供方(全稱):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供日期:

┌─┬─┬──┬──┬──┬─┬──────────────┬────┐

│品│規│  │  │  │金│   分期交(收)貨數量   │超欠幅度│

│名│格│單位│數量│單價│額├──┬──┬──┬──┬──┤  %  │

│ │ │  │  │  │ │ 月│ 月│ 月│ 月│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    │

└──────────────────────────────────┘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

七、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 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 管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 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供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需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營業執照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供 方:(蓋章)         │需 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號碼:    電掛:     │電話號碼:    電掛:

住 址:             │住 址:

─────────────────┴──────────────────

(注:因欄目所限,內容較多的可加附頁於後)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乙方加工櫃檯,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臺      │130X40X 90      │ 件 │ 120 │   │

├──────────┼───────────┼───┼───┼───┤

│塑料檯面櫃檯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帶抽屜│

├──────────┼───────────┼───┼───┼───┤

│玻璃檯面櫃檯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檯,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爲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覈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覈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爲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爲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爲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xx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 勵志天下 )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戶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戶銀行:××縣支行

帳號: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1

地址:

電話: 傳真:

容器類委託加工承攬合同 NO:

委託方: _____X公司 簽訂地點:

受託方: 簽訂時間:

標的、數量、價款:

1. 驗收標準:按雙方確定的樣品驗收。受託方須將送貨單隨貨同行,並將送貨單及物流單一起交給委託方收貨人員,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單品件數及單品數量,按委託方提供原樣驗收,如果由於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受託方負責賠償,並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2.質量要求:應提供蓋有鮮章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包括質材、檢驗依據、執行標準等),特殊產品須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隨貨同行或提前送達)。

3.結算方式:委託方支付30%預付款,收到貨驗收合格入庫後再支付60%,餘10%作爲質量保 證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時支付,但時間不超過45天下單,如未下單即付清上筆合同10%尾款。

4.包裝標準:貨物外包裝必須在外包裝的醒目位置整齊標註,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 單品數量(每層數量_數/每排數量_數)。

5.(交)提貨方式及地點:委託方廠房內。

6.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承擔:受託方承擔。

7.交貨地點、日期及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發貨,逾期按合同總額1%支付違約金。

8.保密條款:雙方應當對本協議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因商業祕密泄露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託 方承擔,同時委託方有終止一切合作的權力。

9.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後製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傳真或掃描件有效)

委 託 方: ___X公司 受 託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傳 真: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2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上海序倫律師事務所接受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的委託,指派趙永恆律師擔任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應訴浙江某某木業有限公司(“某某公司”)承攬合同及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反訴浙江某某木業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案件被告及反訴人的訴訟代理人。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1)本案是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還是適用買賣合同法律規範?即,本案係爭合同是承攬合同還是買賣合同?(2)反訴中,係爭合同是否已經由反訴原告合法解除?(3)本訴中,被告是否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一、本案應當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

本案係爭FBFP6B-1和FBFP6B-2合同名爲購銷合同,實爲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

本案中,某某公司按照某某公司要求的材質、規格型號加工三聚氰胺平板門,並且,作爲加工物的三聚氰胺平板門所需要的鎖具也由某某公司提供。

某某公司交付標的物實質上是在履行交付工作成果的義務。但是,某某不僅要交付工作成果,而且,還要按照某某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此兩項內容共同構成其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某某公司完成工作,體現了某某公司對某某公司的特殊信任。

定作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內容,具有買賣性質。但是,這部分具有買賣性質的交付內容,只是定作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部分,並不能全部涵蓋定作合同的權利義務。相反,定作合同則涵蓋了全部權利義務,既包括了具有買賣性質的交付工作成果部分,也包括了加工該工作成果的過程部分。

綜上,在適用法律時,應當考察案件事實與法律構成要件的吻合關係,考察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爲表象所迷惑。本案中,案件事實符合承攬合同中定作合同的法律構成要件,係爭合同應當定性爲承攬合同,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

二、反訴中,係爭合同已經由反訴原告合法解除

反訴中,解除係爭合同的法定條件已經具備,反訴原告某某公司合法行使瞭解除權,係爭合同已經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

(一)某某公司遲延履行係爭合同,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按照約定,FBFP6B-1和FBFP6B-2合同的交貨期分別是20xx年3月23日前和20xx年3月30日前。其後,雙方變更交貨日期,分別爲20xx年5月底和6月初。對此變更,原被告雙方均當庭確認。

按照變更後的合同,係爭合同訂金均在變更後的交貨期前支付,所需配件也在20xx年2月初全部交付。某某公司在20xx年6月、7月、8月均無法交貨,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某某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權,於法有據。

(二)解除合同通知某某公司已經收到

某某公司解除係爭合同的通知,某某公司已經收到。

綜上,係爭合同已經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雙方應當恢復原狀,某某公司應當返還訂金及配件,並支付違約金。

三、本訴中,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本訴中,某某公司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某某公司支付貨款並提貨。

但是,某某公司既沒有通知某某公司驗貨,也沒有通知某某公司提貨。在某某公司行使驗貨權利和接到提貨通知之前,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某某公司毫無疑問地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某某公司派出質檢人員到某某公司,此爲行使定做人權利的行爲。某某公司作爲承攬人,理應接受定做人某某公司的監督檢驗。此等檢驗監督,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某某公司進行驗貨的義務,不免除某某公司對加工物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也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提貨的義務。況且,某某公司派出的質檢人員在20xx年4月4日之前就離開了某某公司,直到20xx年6月26日才返回,質檢人員根本沒有機會對係爭合同加工物進行監督檢驗。

至於某某公司提供的兩個證人,其既不能證明爲或曾爲某某公司員工瞭解案件事實,其證詞之間也互相矛盾,毫無可信可言。某某公司相信,某某公司可以提供一卡車的類似證人。

綜上,可以看出,在某某公司行使驗貨權利和接到提貨通知之前,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況且,某某公司在其訴狀中明確陳述,係爭合同加工物尚未完全加工完畢,客觀上也不具備交付工作成果的條件。假設如原告所說,缺乏配件,原告也應履行通知義務,告知被告,原告未能履行此通知義務。

綜上所述,本案係爭合同爲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定作人某某公司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權,係爭合同已經解除,雙方應恢復原狀,某某公司返還訂金及配件,支付違約金。在本訴中,某某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辯權,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

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考慮採納。

此致

慶元縣人民法院

上海序倫律師事務所

趙永恆律師

20xx年12月12日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乙方加工櫃檯,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

│品名│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註│

├──────────┼───────────┼───┼───┼───┤

│玻璃櫃臺│130x40x90│件│120││

├──────────┼───────────┼───┼───┼───┤

│塑料檯面櫃檯│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帶抽屜│

├──────────┼───────────┼───┼───┼───┤

│玻璃檯面櫃檯│180x100x95│件│20││

├──────────┼───────────┼───┼───┼───┤

│棉布貨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貨電器貨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貨貨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檯,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爲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覈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工程價款:按覈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爲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爲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爲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

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戶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賬戶: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戶銀行:--縣支行

賬戶: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4

定做方: (稱甲方) 承攬方: (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製作內容:

1.製作內容:

主鋼構:鋼樑.H(400~800)×200×6×9.35。 材質爲Q235。鋼構必須進行除鏽。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鏽漆)一道。

二、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1.合同造價按/噸。合同總價款爲,以實際決算爲準。(貨款可以用現金或承兌付給。)

2.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付款

3.提貨:

(1).第一次送齊二十八架鋼架,甲方不付貨款,提第二次貨時付清前次貨款,依次類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後一次提貨時甲方全部付清貨款。

4.結算方式:按合同規定及甲方圖紙製作,成品按理論重量進行決算。

三、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鋼結構製作、驗收規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認真加工製作,確保構件質量達到鋼結構規範要求。

四、交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廠房內提貨;運費由甲方負責,裝車由乙方負責。

2.交貨時間:

五、包裝及運輸:

1.乙方負責裝車。裝車時應按照規範要求進行裝運,要求運輸公司使用足夠數量的墊木,儘量避免運輸過程中出現構件變形、油漆損傷,裝車費含在合同價內。

2. 甲方負責運輸,運輸標誌應按甲方要求實施(具體由甲方再出發運前另行交底)。

3. 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構件到位後甲方負責卸車。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構建加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認可。由乙方認真完善後按照甲方圖紙進行加工製作。

2.甲方應對乙方加工製作過程中的疑問及時給予解答,並提供修改和變更通知。否則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以順延。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檢驗,不得擅自外協加工,乙方應按甲方委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甲方如現場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5.乙方質量問題導致返工,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返工費及直接費用。

七、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糾紛處理方式: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附則: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甲方定金到賬後生效。此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立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篇15

審判長、審判員:

上訴人王、張不服東臺市人民法院(20xx)東民初字第02號判決向貴院提起上訴,江蘇天之權律師事務所受上訴人王、張委託指派本人擔任其二審代理人。現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一審判決程序違法,剝奪了上訴人的訴權

被上訴人於就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向上訴人主張剩餘欠款38萬元。因被上訴人爲上訴人加工定製的蔬菜大棚不按雙方簽訂的《連棟大棚工程加工承攬合同》約定使用熱鍍鋅鋼管、普通無滴水薄膜,而使用不明來源的鋼管和薄膜,致使上訴人的蔬菜大棚剛剛使用就出現大棚主體結構及其他金屬部件都鏽跡斑斑,薄膜滴水嚴重影響蔬菜生長,致使上訴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並造成上訴人巨大損失。爲此上訴人依法向一審法院提交反訴狀,要求被上訴人賠償損失,承擔上訴費。一審法院當庭駁回上訴人的反訴,認爲:“上訴人的反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反訴要件。但一審法院卻沒告知上訴人的反訴到底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哪一條規定,更沒告知上訴人的反訴不符合反訴的哪一個要件(卷62、63頁)。更過分的是一審判決中隻字未提上訴人曾提起反訴,簡單以:“關於兩被告認爲涉案大棚的材料不符合同約定,案涉大棚存在質量問題,因其已另案主張權利,本案不予理涉”,,這句話不難理解:因上訴人已經另案主張權利,所以案涉大棚質量問題,一審法院不予理涉,不是一審法院原因而是你上訴人另行起訴了所有才不審理。代理人認爲,一審法院是在故意混淆因果關係,推脫責任爲其程序違法尋找合法理由。是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駁回了上訴人的反訴。代理人認爲:反訴是在訴訟進行過程中,本訴的被告以原告爲被告,向受理本訴的人民法院提出與本訴具有牽連關係的,目的在於抵消或者吞併本訴原告訴訟請求的獨立的反請求。而因案涉大棚質量問題,致使上訴人當時簽訂合同的目的完全不能實現,並造成巨大損失,至於上述理由上訴人提起的反訴完全具備反訴的要件。一審法院明顯的違法程序,惡意剝奪上訴人訴權,逃避審判義務。

二、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1、關於驗收

蔬菜大棚製作完成後,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就案涉大棚加工費進行結賬,上訴人向被上訴人出具欠條一份,約定:今欠到於*大棚餘款叄拾捌萬元正(380000元),等驗收結束還款„„,該《欠條》其實是對《連棟大棚工程加工承攬合同》的附條件的補充協議,被上訴人收受該《欠條》即意味接收了上述補充協議。該《欠條》已經明確約定驗收後還款,所謂驗收肯定是指蔬菜大棚質量的驗收,根據日常交易慣例,該款應該認定爲質保金,而不是一審法院片面認爲的不具有質量驗收資質的阜寧相關部門聯合組織的規模、投資驗收。如果把規模、投資驗收過關作爲付款的條件,代理人認爲是不符合邏輯的。雖然《連棟大棚工程加工承攬合同》對大棚驗收沒有明確約定,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至今爲止被上訴人未向上訴人提交技術資料及材料的質量證明,致使上訴人無法對大棚進行驗收。

關於蔬菜大棚質量問題,可以說上訴人及所有的種植蔬菜大棚的農戶都是外行根本不具備區分材料是否達標的專業水平。在承攬人未提供任何技術說明及材料質量質量證明,他們只能通過一段時間的使用來驗證大棚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上訴人的大棚經短時間的使用即出現生鏽、滴水等嚴重影響蔬菜生長的情況,足以可以證明被上訴人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質量問題。

2、一審判決事實不清,忽視上訴人合法抗辯

在一審過程中上訴人多次以案涉大棚的質量問題提出抗辯,但一審法院無視上訴人的抗辯在沒有查清楚被上訴人提供的鋼管及薄膜的品牌、來源、是否符合相關標準的情況下,僅僅依據(1)案涉大棚已經交付上訴人使用(其實上訴人之所以一直仍在使用問題大棚是因爲避免擴大損失發生)(2)通過阜寧相關部門組織的驗收,上訴人已經拿到部分補貼,這兩點來判決。代理人認爲本案尚有許多關鍵事實尚未查清,爲了追求審判效率忽視當事人合理合法抗辯盲目作出的判決肯定是錯誤的判決。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不適當

一審法院判決本案適用《合同法》六十條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二百六十三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代理人認爲一審判決適用法律太過片面不適當,本案應該適用《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第二百六十一條、第二百六十二條更爲恰當。

綜上:一審判決程序違法,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判決存在顯失公平,懇請合議庭撤銷原判決,保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代理意見,請合議庭考慮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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