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聘請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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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聘請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聘請合同(通用19篇)

法人代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性 別:

戶籍性質: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四川省營山縣小橋鎮涼水村 甲方爲了加強後勤管理,更好地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全體師生,根據黔府辦發[20xx]117號和遵府發電[20xx]27號文件要求以及2月1日赤水市校園安全管理暨食堂回收工作會議精神,經20xx年2月10日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甲方聘請段仕田爲學校食堂膳食科管理工作,爲維護雙方權益,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民主協商,特訂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要求:

1、乙方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長期中學食堂管理十大制度》,並嚴格執行好各項制度,每週日晚至次週五中午期間按時爲學校師生提供安全、衛生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2、乙方應加強對學校食堂受聘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員做好本職工作。

3、乙方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食堂管理工作,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知曉食品衛生安全的法律法規,熟練掌握食物加工操作流程,全力做好食品安全衛生工作。

4、乙方應積極配合學校後勤做好食堂收支賬務,並定期向師生公示,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5、乙方應堅持重大事件報告制度,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

6、若因乙方管理混亂,飯菜質量差,導致師生、家長意見極大的,則甲方扣發乙方當月的工資。

三、工資待遇:

對乙方實行1200元/月的捆綁工資,(說明:此工資待遇中已包含國家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等一切費用,也包含用人單位應該爲勞動者支付的一切補償,但寒、暑假期間不享受此工資報酬),乙方需在食堂就餐的每月應扣除300元的生活費。工資報酬每月由學校後勤造冊簽字發放,也可本學期結束時到學校後勤一併領取,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上班天數(40元/天)進行計算勞務報酬。另外可視其乙方的工作業績,對乙方工資進行獎懲。

四、合同終止的條件:

1、乙方因身體原因不能再勝任學校食堂膳食科管理工作。

2、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執行學校食堂管理十大制度,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3、按聘任制的雙向性,在一方面確有特殊原因須終止合同的,應在每學期開學前雙方協商,予以解聘的,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2

甲方: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務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爲:

第四條 乙方認爲,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且乙方保證隨傳隨到。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第七條 爲便於乙方工作的完成,甲方應當提供完成工作任務所需的車輛;但乙方應於每日工作完成時將車輛放回甲方處。如乙方擅自將車輛留置在己處,經甲方批評後仍不改正的,視爲根本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八條 乙方不得向甲方虛報油費並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扣除相應的勞務費抵償,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償,如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等而給予的行政處罰。

第九條 如遇忽發事件,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乙方: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4、因經營性調整,該崗位被撤銷的。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青浦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六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3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支持聘方依法管理生產、經營,及時解決各種糾紛,維護聘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顧問,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各種訴訟(非訴)案件。 第二條常年顧問的具體職責:

一、爲甲方提供其生產、經營相關的政策、法律服務、解答諮詢。

二、協助甲方草擬、審查、簽訂經濟合同,應邀參與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和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

三、受甲方委託依照《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及《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代理甲方各類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參與調解各種糾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爲甲方主張各項權利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爲甲方制定勞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計劃,協助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法制教育。

第三條 甲方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並由甲方指派同志經常與乙方聯繫,協調一致開展工作。

第四條 乙方爲甲方解答諮詢、代寫文書、上安全、法制教育課、草擬、審查法律事務文書、各類合同、協議、提供分析、論證報告、公民代理訴訟,免收費用。乙方應聘外出處理事務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支付差旅費、伙食補助費等。

第五條聘期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每年勞務報酬爲: 元。 第七條勞務費給付辦法:

第八條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生效,文本一 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4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及原則上,特簽訂本聘用合同,並雙方承諾共同遵守。

1、甲方聘請乙方到如皋市經濟開發區擔任乙方負責本工程施工放線、質量管理和方案及技術交底,與各班組長交流溝通,配合好安全員做好安全措施工作,乙方有事向項目經理請示及配合項目負責人工作,做好現場施工技術指導、安全、質量、進度工作的指導。

2、甲方負責乙方的食宿(甲方提供乙方的被子、食宿、不扣工資)。

3、甲方保證乙方每月工資待遇如下:資的50%,餘款工資到年底全部結清。(如家中有特殊情況予支工資)

4、乙方每月有貳天(2天)的帶薪休息時間,不影響自身工作的前提下。

5、乙方必須履行施工員相應的職責,積極配合項目經理工作,現場及工程質量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6、如中途因甲方原因退場,甲方承擔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7、甲乙雙方各自退離事項,在當日起至15日內辦理手續,甲方將工資結清,乙方將工程的本職資料等手續移交給甲方。

8、本聘請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儋州應用生物技術淨化養殖青蟹項目技術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作爲該項目的技術專家。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時限:

甲方聘用乙方時限爲一年,即從20xx年一月份至20xx年十二月份爲止。

二、工資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工資爲每月貳仟伍佰元(¥2500.00元),並一次性預付一年工資,共叄萬元整(¥30000.00元)。

三、甲方義務

1、根據項目需要邀請技術專家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並按合作社有關規定發給補助/報酬。

2、向乙方提供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方便。

3、甲方邀請乙方參加項目實施活動時,按每月發放元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

凡在參加甲方的項目實施工作,發生意外傷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險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乙方未辦理保險,則一切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義務

1、遵守甲方相關管理程序的規定。

2、甲方安排項目實施的技術管理工作時一般能保證參加,如無特殊情況累計二次不能按任務書執行審覈任務,則視爲不願意參加甲方的項目實施工作,不再安排技術管理工作與任務。

3、本人同意項目實施中發生意外時,按協議第一項中的第3條執行。

4、甲方的經營、管理及技術信息和客戶情況均屬甲方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技術專家(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6

甲方:物流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乙方工作內容

1、因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工作。

2、負責開車、車輛保養、故障檢查維修、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

三、勞動報酬: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底工資1500元,營業額超出一萬五千元的部分按10%提成。

四、乙方勞動紀律

1、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機關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離崗,否則,按礦工論處,確有急事需外出的,應先向領導請假。

2、工作時間沒有外出任務時應在辦公室候命。

3、嚴格按規定定點停放車輛。

4、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通部門交通事故結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駕駛員無責任的,不處罰;駕駛員有責任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負擔。

5、未經批准,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應承擔全部責任。

6、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罰款一年內3次的,由單位負責,超過3次由乙方負擔全額罰款。

7、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如有發現,甲方立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的;3次以上車輛未定點停放的。

(3) 不服從管理或泄露機關機密,造成不良影響的。

(4) 礦工3天以上的。

5、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疾病或負傷,不能從事駕駛員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資。

7、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和《××研究所崗位聘任制實施細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數據交所在部門歸檔。

3.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4.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4.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係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決定並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工作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條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

(5)經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

(6)乙方被招聘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覆,並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9.乙方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關鍵技術和資料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體約定如下:

10.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節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第七節第8條的,不得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爲:在甲方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基本工資計算基數爲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加國家規定的標準津貼。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連續在甲方受聘的時間計算。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任何一方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爭議調解指導委員會申請再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獵聘人才,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獵聘___________職位___人,並付該職位兩個月的正式月薪作爲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分二次付款)。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招聘委託書》,所填寫的內容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簽訂獵聘合同後,即支付乙方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總額的30%作爲尋訪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後的二十個工作日內未獵到符合甲方《招聘委託書》中所列條件的候選人提供甲方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必須退回所有的尋訪金,或者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適當延長尋訪時間;如果甲方已面試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託書》中所列條件的正式候選人,乙方將不再退還尋訪金。

5、甲方如在面試時不滿意乙方所推薦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才面試,直至合約期滿。

6、爲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甲方不能單獨約見應聘者,面試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況約見,也必須通知乙方。

7、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後,一週內必須付清其餘70%的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

8、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獵聘任務。如甲方選中人才上崗三個月內對人才不滿意,或由於人選自身原因而離開公司,甲方都有權要求乙方再次舉薦人選,乙方都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還不滿意,則乙方不再免費舉薦人才,合同自行結束。

9、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0、甲方在半年以內,不得錄用乙方曾推薦過的而未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否則將按該職位招聘成功收取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簽訂獵聘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並甄選及評估測試,確定預備候選人,對預備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選出3名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正式候選人。並將正式候選人的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資料包括候選人基本情況,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的推薦報告)。

4、爲甲方和正式候選人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如甲方要求正式候選人赴企業所在地面試,將由甲方負責旅途及住宿等相關費用。

5、乙方在正式候選人被聘用並正式上班以後,做詳細地跟蹤,提供給甲方《服務反饋表》,由甲方填寫,並將回執反饋給乙方。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企業信息資料絕對保密,不得泄露。

7、協調甲方與擬聘人才之間的關係,並最終完成獵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9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

傳真:

一、 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的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第一個月爲試用期。

三、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見附件。

四、 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爲人民幣 元,其中 %可按月兌換外匯。其他有關待遇見附件。

五、 聘方的義務:

(一) 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 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 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 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 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 受聘方的義務:

(一) 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 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職。

(三) 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 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 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

(一) 合同的變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二) 合同的解除。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解除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1、 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 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2、 受聘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3、當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30天以後方可解除合同。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該合同即告終止。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也可以終止該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八、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即爲違反合同,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於受聘方月工資3到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雙方認爲有必要約定確切數額或更高或更低的違約金,應當在合同附件中寫明。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後,受聘方離華的費用自理;受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聘方支付違約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後,受聘方離華費用由聘方負擔;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

九、 本合同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簽訂新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簽訂新的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一、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當地人事或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地點)簽字。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同時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同時簽字生效。

聘方:

受聘方:

年月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10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獵聘人才,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獵聘___________職位___人,並付該職位兩個月的正式月薪作爲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分二次付款)。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招聘委託書》,所填寫的內容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簽訂獵聘合同後,即支付乙方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總額的30%作爲尋訪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後的二十個工作日內未獵到符合甲方《招聘委託書》中所列條件的候選人提供甲方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必須退回所有的尋訪金,或者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適當延長尋訪時間;如果甲方已面試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託書》中所列條件的正式候選人,乙方將不再退還尋訪金。

5、甲方如在面試時不滿意乙方所推薦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才面試,直至合約期滿。

6、爲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甲方不能單獨約見應聘者,面試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況約見,也必須通知乙方。

7、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後,一週內必須付清其餘70%的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

8、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獵聘任務。如甲方選中人才上崗三個月內對人才不滿意,或由於人選自身原因而離開公司,甲方都有權要求乙方再次舉薦人選,乙方都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還不滿意,則乙方不再免費舉薦人才,合同自行結束。

9、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0、甲方在半年以內,不得錄用乙方曾推薦過的而未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否則將按該職位招聘成功收取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簽訂獵聘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並甄選及評估測試,確定預備候選人,對預備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選出3名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正式候選人。並將正式候選人的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資料包括候選人基本情況,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的推薦報告)。

4、爲甲方和正式候選人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如甲方要求正式候選人赴企業所在地面試,將由甲方負責旅途及住宿等相關費用。

5、乙方在正式候選人被聘用並正式上班以後,做詳細地跟蹤,提供給甲方《服務反饋表》,由甲方填寫,並將回執反饋給乙方。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企業信息資料絕對保密,不得泄露。

7、協調甲方與擬聘人才之間的關係,並最終完成獵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爲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數據交所在部門歸檔。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係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決定並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工作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條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

(5)經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

(6)乙方被招聘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覆,並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9.乙方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關鍵技術和資料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體約定如下:

10.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節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第七節第8條的,不得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基本工資計算基數爲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加國家規定的標準津貼。 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連續在甲方受聘的時間計算。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任何一方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爭議調解指導委員會申請再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及學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承擔大學城校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以正式上班到解除合同爲止。

二、乙方聘用期間崗位及任務: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政策和法規,嚴格按照國家技術標準監督、檢測工程質量。

2、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實事求是地反映質量情況,妥善地處理質量問題。

3、負責督導工程監理單位開展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認真執行監督工作。

4、負責工程施工中按施工進度計劃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記載。房屋建築和構築物工程的抽查重點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決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全面監督各項工程的材料使用、施工工藝、人員操作等相關環節。

5、對不按技術標準和有關設計要求施工的單位,及時發現給予警告堅決制止;對發生嚴重工程質量問題的單位令其及時整改、妥善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定進行罰款,上報學院令其停工整頓。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留質量隱患。

6、對監督驗收的工程要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督檔案,驗收後實事求是的填寫監督報告。

7、負責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乙方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聘用酬金標準爲3000元/月(叄仟元整),按月支付。本薪酬爲包乾費用,乙方不再享受甲方單位其它任何津貼,但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經考覈全面履職給予獎勵除外。

2、乙方爲國家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甲方在聘用期間不再爲乙方購買任何社會福利保險。

3、乙方在聘用期間患病或因私受傷的醫療費用一律自理,請假治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報酬。

四、甲、乙雙方其中一方因故要求提前解除聘用關係的,須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協商後解除聘用關係。聘用期限屆滿,聘用關係即行終止。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生效。1式4份,甲、乙雙方、人事處、財務處各執1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13

甲方(車主):

乙方(司機):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聘乙方爲運輸車司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義務:

⑴ 甲方提供證件齊全、年檢合格的硫酸運輸專用貨車一臺(車號:湘B 21720)。

⑵ 甲方負責辦理車輛的一切手續及,負責配備押運員,負責加柴油,乙方對此給予協助。

⑶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關法規,保證行車安全,杜絕交通違規和事故。

⑷乙方必須愛惜車輛,文明駕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在車輛大修、年檢其間,必須參與監督檢查。

(二)費用收支

⑴ 甲方負責收取本車所有運輸收入,如由乙方代收運費,應於收取後三日內繳付甲方。

⑵ 甲方負責本車的一切規費、保險、維修、保養、停放等的費用支出。

⑶ 乙方在車輛進行修理、更換部件、加油等項目時,必須預先告知甲方,同意後乙方纔能實施。

(三)報酬待遇

⑴ 乙方工資爲3000元/月,日曆日即工作日。

⑵ 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請假,並協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機。替班司機的報酬(50元/天)由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如請假當天無運輸業務,不影響乙方工資。

(四)事故

⑴ 乙方在送貨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協同押運員報警。

⑵ 乙方如在行使中因違章罰款,所罰費用分三種情況:超載、車輛證照不齊等罰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錯道等罰款,甲乙雙方各付一半;闖紅燈,逆行,違章調頭等罰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⑶ 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五)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x年x月至x年x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勞務聘請合同 篇14

甲方(聘用企業):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貫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備註:1.合同內容應使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複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月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按以下標準發放: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終固定獎金 元 年終浮動獎金 0 元~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終固定獎金 元 年終浮動獎金 0 元~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終固定獎金 元 年終浮動獎金 0 元~ 元;

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終固定獎金 元 年終浮動獎金 0 元~ 元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年終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20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並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日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 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制度)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制度)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於6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第三十一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爲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並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三十二條 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 元作爲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爲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 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X公司

公司代表:

日 期:

乙方: 日期:

勞務聘請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爲其設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在設立公司過程中能夠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2.1 參與設計公司成立方案;

2.2 就公司成立過程中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3 起草與公司設立有關的法律文件,如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協議等;

2.4 根據需要提供書面的律師意見和法律意見書;

2.5 完成與公司登記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法律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公司設立登記完成之日止。

四、收費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支付委託律師費。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爲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爲_________元/小時。

4.2 律師費的支付:甲方應於乙方每工作滿15小時結算並支付律師費。乙方帳戶________________。

4.3 因辦理設立公司而發生之差旅費、通訊費及政府財政收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責任

5.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服務內容。

5.3 在服務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4 定期向甲方彙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六、甲方責任

6.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6.2 爲項目完成所需,對乙方提出的在資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6.3 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七、本合同之修改須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聘請合同 篇16

甲方: (借出方) 乙方: (借入方)

乙方因工作臨時需要,根據甲方短期師資調劑的可能和借調教師本人意願,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借用教師 名,姓名 ,借用期限爲 壹年(自20 年9月 1 日至 20 年 8月 31 日)。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借用教師的思想政治、業務能力等基本情況和經市教育局審覈的檔案工資情況。檔案工資由甲方負責管理。

3、借調期間,借調教師的工資、福利、各項獎金由乙方負責,經費由乙方承擔。

4、借調期間借調教師的住房公積金、社會養老統籌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按現行金額由乙方在辦理借調手續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向借調教師收繳)。

5、借調教師的學年度考覈由乙方提供工作情況的書面材料,具體考覈由甲方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和評審由甲方負責。

6、教師借調期間崗位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按市教育局統一規定辦理。

7、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沒有的請寫上“無”)

8、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應在一週內到市教育局人事部門辦理鑑證。

9、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簽證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學校(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教辦(蓋章)

教辦主任(簽字蓋章) 乙方:

學校(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教辦(蓋章)

教辦主任簽字蓋章)

經審查,同意甲乙雙方協議,予以鑑證。

鑑證部門(蓋章) 鑑證人(簽字蓋章)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 年 月 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咀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爲司機。

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如出現任何違約情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發薪日期爲每月月末支付。

五、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六、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彰程辦事,準時上班。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均由乙方本人負責,甲方無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許私自出車,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未出車時車子應停在

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有私下用車之情形,如有發現將扣除當月工資的30%。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十、機械車輛必須由乙方專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不得隨便搭坐他人,如出現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聘請合同 篇18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勞務聘請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爲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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