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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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精選24篇)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無條件服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按以下第 方式計算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爲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甲方應以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工資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於20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於20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於20 年 月 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於20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後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願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並結清上述款項後,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簽署日期:20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3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動合同書字體。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字體》。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4

甲方 ( 用人單位 ) 乙方 ( 員工 )

名稱 : 姓名 :

經濟類型 : 性別 : 年齡 :

工齡 : 籍貫 :

地址 : 戶口所在地:

電話 :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 : 現住址 :

電話: 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 達成如下協議 :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 工種 )

甲方根據生產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 ,深圳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限 ( 試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 從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試用期限

1 、無試用期 。

2 、試用期爲 個月。 (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時 , 每週工作 40 小時。

2 、不定時工作制。

3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 , 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 , 可延長工作時間 ,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 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 , 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 一 ) 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 月 ;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爲 元 /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爲發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 , 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合同範本《深圳勞動合同》。

( 五 )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 , 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 , 工資照發。

( 六 )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 七 )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 , 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一 )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 )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 有權拒絕執行 ; 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 , 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 , 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 二 ) 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 , 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 二 )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 二 )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 保證安全生產。

( 二 )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 四 ) 愛護甲方的財產 , 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 五 )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 一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3 、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

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醫療期滿後 ,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5

甲方(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x年x月x日起。

C、以完成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x個月的試用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x省(自治區、直轄市)x市(縣)x路x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x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保密事項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xx年x月x日

日期:xx年x月x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6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江蘇省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橫一路。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7:30至11:30,下午12:30至14 :30(10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14:00至18:00(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週周 爲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爲: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爲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人月薪標準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已有服務期約定的,從其約定。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Υ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λ,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¼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δ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 位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婚紗攝影(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婚紗攝影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負責甲方攝影部技術及管理工作和日常客片拍攝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每月應享有月公休假_____天,春節年假_____,在公休假期間甲方不得扣除乙方公休假工資。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並與勞動者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的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月薪制度,乙方工資按照低薪加提成方式計算,乙方月工資底薪__________元,提成按後期______ %提取。

(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2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調離時,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但甲方必須結清乙方工資及提成。

(四)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甲乙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責任的;

3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1因患病或非因公事故受傷和其他重大原因,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者無法履行勞動,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2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終止。

七: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 乙方泄露或盜取或私用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業務影響或者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無條件開除乙方,並不負擔任何遣散費。

(二)甲、乙雙方在簽約期內,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以甲方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以及入職時所籤立的各項保證書執行,依照乙方個人職務之不同,最少應該提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方式有合法的罰款權力,執行甲方公司管理章程制度總髮的實施事項。

(三) 簽約期中,乙方擅自到本市與甲方有相關業務、同行同類以及有相關業務競爭關係的單位工作時,乙方需要賠償甲方的損失。

(四) 甲、乙雙方所籤立的保密責任書、法律責任書籤訂書以及本合同內各項規範事宜,甲、乙雙方皆屬認同,毫無任何異議。

(五) 如乙方辭職或者被解僱在一年之內不允許在本地從事相關行業工作。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爲第一審理機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簽章)

簽約法人: (簽字)

乙方(姓名): (簽字)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1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爲乙方完成年度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遊任務的詳細情況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爲: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爲:

第三條 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遊任務的勞動報酬爲: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爲: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2

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二、 價格

清包總工費: ¥ 元,大寫:

其中 水電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運費 元(詳細見裝修項目清單)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隊進場3天預支生活費: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脩金 元,從竣工之日起3月內支付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覈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 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六、 工期

從 200 年 月 日起至 200 年 月 日止,工期爲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10天后100元/天。

七、 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 垃圾清運

1、 垃圾袋裝化

2、 垃圾應日日粗清

3、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 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 乙方應具備在武漢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指定由 爲工地現場負責人, 爲替補負責人

6、 在 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 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給乙方50元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脩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

2、 雙方認可的報價單。

3、 乙方開出的材料採購清單。

十四、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或者到武漢最有影響力的億房裝飾論壇公開評理(文字和照片)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裝修要求和工藝標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生效日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工作內容

1、工作時間:

2、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乙方要服從甲方加班加點的安排,在未經過甲方的允許下,不得早退或者提前離開崗位。

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1.本協議期間員工享受人身意外保險;離開公司保險自動消除。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工作場所,勞動工具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滿15天(在15天中不能曠工)離開公司者將無工資發放。

4.工作期間由公司免費提供工作餐。

5.工資計算方法按用工單位實際覈算,具體爲:,如乙方嚴格按用工單位要求加班,並無無故請假和礦工,可保證乙方工資在左右,甲方每月日把上個月的工資,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乙方在協議期內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保質保量完成任務,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續訂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協議相關內容,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協議。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繼續有效。

2、乙方在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者,甲方根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理,並解除本協議。

3、乙方在工作期間不服從廠房工作制度者,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如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出現,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六、附則

1、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釆取過激行爲。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後,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並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符合《勞動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按《勞動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本企業實行_________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本企業實行__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第十五條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爲每月_________日(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_________爲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

第十八條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第十九條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_________日;(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二十四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並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釆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企業必須釆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爲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企業對在__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爲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並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在京住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爲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僞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 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14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以下標準發放: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提成按當月科室完成業績結算。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15 日之前,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並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爲: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 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 26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於 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20xx 元。

第34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爲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5. 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 35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6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7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38條 其它約定: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 方: (蓋章) 乙 方: (簽字)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6

甲方(建築施工企業):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農民工):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7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 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幼兒園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上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辦公,活動及休息場所,供乙方使用。

勞動報酬:

合同期間,甲方按雙方協商內容,爲乙方發放工資、獎金。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婚嫁,公休假等福利待遇,按雙方協商內容執行。 繼續教育和培訓:

1甲方對乙方的培訓,乙方必須按時參加,實行簽到制度,並且做好培訓記錄。

2甲方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崗前培訓。

3乙方應該刻苦專研業務,達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和 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4乙方的繼續受教育經費由乙方自付。

5放假後期(幼兒放假離園之後與開學幼兒來園之前),教師培訓無工資。

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聘用園規章制度的;

(2) 受聘人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3) 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三天的;

(4) 連續兩月考覈最差的;

(5) 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一次性繳納500元作爲下學期任職的保證金,因行業特性,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乙方不管因任何理由,主動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及全部獎金並且不退還保證金。

2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前一個月提出,待合同期滿後方可離園。

3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爲,按照主動提出解除合同處理。

4乙方解除合同後,上交甲方提供的園服、備課本、教學資料等。若有丟失或者損壞,照價賠償。

5未經幼兒園允許,不得私自將幼兒園資料外傳,轉借,一經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賠償幼兒園損失。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塗改及他人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19

第一條爲規範國際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並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條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學習、培訓、休息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第四條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第五條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

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瞭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並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於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後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 本人不願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第六條新招聘職工,經考覈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願、並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

第七條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祕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爲本勞動合同的補充。

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爲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並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

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

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並結清所有債務。

第八條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

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爲一至三年;

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爲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爲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第十條對初次就業、再次就業或改變勞動崗位(工種)的職工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執行。試用期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

試用期內不符合醫院錄用條件的:如僞造學歷、證書、簡歷;隱藏病史或受傷經歷;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提供勞動義務的;試用期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爲的等,醫院則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試用期。

第十一條考慮到每月要對職工考覈、計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工資發放日爲每月10日。

第十二條醫院人事部門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職工的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第十三條醫院人事部門應當建立職工名冊、檔案備查。職工應如實的向醫院人事部門提供所需的各種證件和資料。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續簽和終止的辦理:

醫院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條件出現時的前一個月內,由醫院人事部門就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職工:

1、如醫院與員工雙方都有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後的十五天內,由本人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和醫院領導簽署意見,同時經過考覈,本人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續簽勞動合同條件和工作需要,報醫院法人代表簽字同意後,醫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2、如本人不願意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的,則職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後的十五天內書面告知醫院,待勞動合同期滿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如醫院不願意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職工,待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4、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辦妥以後,醫院以發文的形式,正式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

5、醫院人事部門開具失業證明,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和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本人,並在十五天內將其檔案轉到xx市(或xx區)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條醫院在不降低各項待遇的前提下,職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醫院(先提交給所在工作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送醫院人事部門),人事部門在收到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試用期二天日)內發出《對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回覆》,就職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

第十六條由醫院提出與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職工在收到醫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內應對醫院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予以回覆,同時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醫院應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1、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職工提出的,則不作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期滿的;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條規定。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和職工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產後哺乳一年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二十一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醫療期。凡進入醫療期的職工,必須與醫院簽訂醫療期協議。如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但醫療期未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滿。

第二十二條醫院爲職工出資提供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應與該職工訂立協議,並約定服務期。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醫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醫院提供的培訓費用。醫院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按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醫院與職工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職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醫院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同時就違反保守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設定違約金。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醫院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職工因退休(職)、開除、除名、自動離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則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勞動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醫院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後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二○○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 市企業的用工需求,聘用乙方工作,進行實習勤工儉學工作,聘用期限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企業的用工信息。

2、 甲方負責覈實企業的經營狀況、招聘要求、崗位職責等相干事宜。

3、 甲方承諾所安排的`各類工作崗位安全、無毒,並嚴格執行相關勞動法所規定的工作時間、勞動強度、薪資福利等,並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

4、 甲方協助企業爲乙方提供吃飯和住宿點,配備日常住宿條件及安全防火措施。

5、 甲方負責對乙方就業的學生進行跟蹤服務。如因學生個人原因或是違反用人單位的廠紀廠規和國家法律的各類行爲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出具有各類合格、合法的身份和學歷證件及相關的一些其它證件,不得進行任何僞造,如因此帶來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需交報名押金100元,履約後全額退還,路費自理。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各類培訓、教育及甲方的跟蹤服務,不得擅自非正常離職。

4、乙方須遵守廠方工作安排,不得無故缺勤、 曠工,否則由此給甲方和客戶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最低140元/天。

5、乙方不得非正常離職,確有急事需要提前離職的必須提前15天告知甲方,由甲方代辦離職手續,乙方承諾離職後不再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如提前離職或工作未滿30天,則承諾自願放棄工資總額的30%,以彌補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三、工資標準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標準如下:按照元/天的標準執行,在工廠發放工資時統一發放。

四、甲方享有對本協議的解釋權。

五、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

在地勞動或法律部門提起申訴。

六、協議有效期:本協議簽訂後有效,項目結束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2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期年個月,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試用期,爲期個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爲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覈。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爲: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後工資爲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覈及部門經理考覈爲準),獎金爲元。

2、甲方於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覈及部門經理考覈爲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爲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並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爲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爲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爲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信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爲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爲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爲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爲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註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後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爲用於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瞭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願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瞭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___乙方:___

日期:___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內,乙方若有連續請假7天以上情況,試用期作相應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前,乙方離職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中請,自離職之日起,本合同失效。

第四條 乙方的崗位爲: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執行甲方內部崗位、職務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乙方同意在合同期間,根據崗位要求就本合同未盡事宜,與甲方簽署相關的專項協議。

第六條 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表現、工作能力、身體狀況等,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整。崗位調整後乙方的工作職責將隨人事部門的調整通知及該新崗位所在職能部門經理的指示加以確定。乙方願意服從甲方調配和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及時與甲方履行本合同變更手續。否則,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在乙方原工資待遇不變的前提下,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和部門的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臨時調整。

第七條乙方工作時間以甲方考勤制度規定的時間爲準,平均日和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給予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方爲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的唯一憑證,爲乙方填寫的、經甲方批准的加班申請單。

第九條甲方依法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利,按照國家和甲方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乙方請休各種假期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條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如乙方對甲方支付的月工資有異議,應自工資支付之日起7天之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應予以妥善解決或及時回覆;如逾期沒有提出異議,即爲對該月的工資沒有爭議。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和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根據實際經營狀況、乙方的工作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獎罰記錄、崗位變動情況,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乙方不同意調整,則可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甲方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國家和地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有義務按照國家及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甲方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乙方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按規定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自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甲方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所需資料及手續。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致使甲方無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手續,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包括無法辦理補繳手續或辦理補繳手續須繳納的滯納金等。

第十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地方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女職工生育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照常支付工資。

第十九條 工作期間,甲方爲乙方提供免費工作午餐補助,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應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 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和規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防範職業危害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其有關規定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 甲方執行國家計劃生育的各項法規,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二十三條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其它專項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乙方願意嚴格遵守並執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的財產,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努力提高職業技術技能,完成本職工作。

第二十五條合同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因工作目的所需的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IT辦公資產包括網絡基礎條 件、通訊條 件、辦公計算機、軟件、IT應用系統、IT賬號(包括郵件、www、域、ERP、即時消息等賬號)和相關權限等;信息資產是指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等內容。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與服務期限內崗位權限相適合的使用權,且僅限於乙方在服務期限內的工作目的。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甲方擁有對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使用的合理性進行隨時監督和審覈的權力,乙方無條 件接受監督和審覈。

第二十六條工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所有的IT規範制度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培養健康、良好的IT安全習慣,遠離不安全隱患,努力做到:

(一)乙方接受甲方IT安全統一管理,配合甲方爲保障IT安全所開展的IT安全檢查、監督、加固工作。針對己經發現的IT安全漏洞、隱患等相關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承擔因個人原因造成延遲整改而導致的後果。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辦公網、研發網管理規定,保障甲方網絡基礎設施(包括網絡設備、鏈路、環境)的安全。不得將研發設備接入甲方的辦公網。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在研發網和辦公網接入任何新設備和新軟件。

(三)乙方在使用甲方網絡過程中,不得利用各種搜索、監測和黑客軟件,對甲方網絡進行掃描或攻擊。不得私自將辦公資產以外的設備與鏈路接入甲方辦公網,從事研發、試驗活動。不在甲方網絡內部製造、傳播病毒,影響甲方網絡的安全、穩定運行。

(四)乙方在工作中不得使用盜版軟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五)乙方應妥善保管個人的IT賬號、權限及相應的密碼,對個人的IT賬號、權限及密碼的安全性、保密性負全責,對所擁有的賬號、權限對應的操作結果負有全責。不得向他人轉讓、借用賬號及密碼,不盜用他人賬號和密碼。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IT辦公環境訪問色情、反動、遊戲、賭博、娛樂、BBS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不得製作、查閱、複製、發佈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有傷風化的信息、有損甲方聲譽或者妨礙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信息或者非法、迷信言論,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

第二十八條甲方對乙方的行爲是否符合IT安全要求,具有監督、檢查、審覈的權利。若乙方不符合IT安全要求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可以進行警告、網絡隔離、通報批評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有權提交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因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乙方嚴重違紀處理,甲方不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對於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是甲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和基礎,甲方通過內部網主頁辦公欄、郵件、培訓、學習等形式向乙方公示,適用於所屬的各單位、各部門包括甲方,並同甲方規章制度一起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定於以下幾項:

1、《錄用通知書》

2、《員工手冊》

3、《員工培訓協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己知悉上述甲方的規章制度,承諾每天上班期間至少瀏覽一次甲方內部網發佈的最新的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自覺嚴格遵守。

第三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原有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如本合同約定與新修訂或制定的規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新修訂或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合同約定和甲方及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的。

(三)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甲方發生分立、合併、資產轉移,以及住所地、經營狀況、組織機構、人員結構發生變化等;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管理水平、身體狀況等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原工作崗位消失等),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第三十三條除本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可以進行變更合同的情形以外,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辦理變更手續;要求變更合同一方,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7日內(含7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含15日)未答覆對方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四條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 件中任何一項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定於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勞動關係狀況--即是否與其他業務相關聯單位存在利益關係等)必須真實無誤。

(二)健康狀況良好,無隱瞞病史、無精神病、傳染病及其它影響工作的病症,能保證正常工作。

(三)能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流程,無曠工行爲,遲到、早退不超過____次;

(四)各方面表現良好,沒有吸毒、鬥毆、酗酒等各種劣跡、無違法違紀經歷。

(五)能服從領導,愛崗敬業,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自身素質、道德水準基本良好。具備愛崗敬業精神和團隊精神。

(七)工作技能符合本崗位的工作要求。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違反以下規定:

1、不利用職務之便謀求私利;

2、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不泄露商業機密;

4、工薪保密;

5、不隱瞞經營管理危機、重大隱患或事故;

(二)連續遲到、早退____次、一年內累計遲到、早退___次以上;連續曠工___天或累計曠工____天以上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的。

(四)工作態度不好,工作質量不佳經批評教育無效的。

(五)違反公司制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規範的。

(六)捏造和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或以其他辦法煽動擾亂公司秩序的。

(七)受到過兩次公司級通報處分或三次部門級通報處分的。

(八)嚴重失職、讀職、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____元以上較大損失或其

他重大損害的。

(九)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十)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義務或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與甲方利益衝突,但卻隱瞞不報的。

(十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強行戒毒的。

(十二)工作中,有貪污、盜竊、欺詐、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打架鬥毆、嚴重擾亂工作秩序,導致甲方無法正常工作的。

(十三)泄露甲方及客戶機密損害甲方及客戶利益的。

(十四)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的,如假文憑、假證件、假就業經歷等。

(十五)工作中經常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

(十六)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辦法解除本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條 款,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勞動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防治污染搬遷、資產轉移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因上述原因,使得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就變更合同不能達成一致的。

第三十八條甲方符合法定條 件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據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解除本合同,除《工傷保險條例》有特別規定外,也不得終止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規定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有本條第五項情形可以不需事先通知外,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六)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雙方應提前30日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表明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於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若一方或雙方無續約意向的,應於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經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可以續訂,且應於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否則,即視爲造成未續簽合同的一方向對方提出終止意向。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意向,雙方應於合同期滿時辦理終止手續。

第四十四條甲方應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去向,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四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其經濟補償及賠償費的支付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本合同及相關專項協議約定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或乙方隱瞞事實,本合同期限內在其他用人單位兼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意無條 件賠償甲方的下列損失:

(一)甲方招接收或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二)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本合同及相關專項協議約定,或根據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規定可由用人單位獲得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的,在服務期限屆滿前,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仍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方法依據《培訓服務協議》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及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二)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及相關憑證;

(三)甲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四)甲方產品銷售情報、服務情報、產品客戶情報及相關資料和信息;

(五)甲方人員資料、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及信息;

(六)甲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如設計方案和圖紙,技術數據,製作方法,管理訣竅,招標、投標中的標底和標書內容等;

(七)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構思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材料配方、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函電、關鍵性算法、經驗公式、源程序、目標程序及技術文檔等;

(八)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九)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十)甲方的市場行銷計劃、市場佔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佈情況、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投資計劃、內部業務規程以及銷售渠道、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十一)其它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四十九條 乙方做出的所有職務成果,應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職務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一)乙方的職務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發明或者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

2、計算機軟件、商標、標識設計和廣告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爲,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以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上述職務成果的知識產權。

(三)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商業祕密等研究開發成果,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並負責承擔證明責任。若乙方無法充分證明該研究開發成果屬於非職務成果的,則應視爲職務成果。甲方根據乙方舉證確認確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甲方認爲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四)乙方沒有申明的,或乙方在甲方覈實時無法證實其是非職務成果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同意甲方有權無償使用該成果。

(五)甲乙雙方同意,對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並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 件(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商業祕密或者其他資源)且完全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有關權利,屬於乙方自己。不過,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乙方認爲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五十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嚴格保守第四十八條 所列全部祕密,願承擔下列義務:

(一)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二)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泄露;

(三)不得爲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四)不得擅自複製或披露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五)乙方對涉及保密範圍內資料有妥善保管義務,不得丟失、損壞;

(六)未經許可,不得將涉及保密範圍內資料攜出甲方工作場所;

(七)不得在外兼職使用甲方的保密技術,或在其他聘用公司從事生產甲方同類產品;

(八)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等)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九)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第五十一條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和本合同解除、終止之後,對於屬於甲方的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需要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采用發送、出版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或爲其它目的而加以非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複印、轉移),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十二條當聘用期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和留有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設計圖紙、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相關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第五十三條乙方在聘用期終止後應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已爲公衆所知。

第五十四條 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兩年內,不在與甲方具有業務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從事與乙方在甲方期間所從事的同類或近似的工作。甲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不低於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2。如果乙方違反了本條 約定,應當全部退還甲方已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並按甲方應支付全部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時可要求乙方立即終止違約行爲、與有競爭關係的單位解除勞動或勞務關係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沒有按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費的,乙方可以不履行本條約定。

第五十五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須按損失額予以賠償。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鬆。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2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爲 元。

乙方月工資爲 元。

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 、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

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通用範本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戶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佈的規章制度、行爲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爲,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爲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脫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爲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並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並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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