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通用8篇)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 、出售物業的內容:
1、物業地址: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3、出售價此價包括自買入該物業後至本物業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
4、交易稅費支付方式:由買方支付。
5、年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6、委託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指定百姓地產爲該物業出售的獨家代理公司:
1、百姓地產預先支付人民幣該物業的,獨家委託費即轉爲購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託限期,獨家委託代理費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還。
3、一旦達成上述條件,全權委託百姓地產適當收取客戶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終止委託或拒絕出售,否則應向貴公司支付獨家委託費
三、百姓地產在代理期限內尋找合適的買家 。
如該物業成功出售,超出委託價錢部分作爲百姓地產的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沒有異議。
四、在委託期間,本人保證不會自行出售該物業;
1、不會與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簽訂代理協;
2、不會私下與百姓地產所介紹之買房成交或利用百姓地產提供的信息條件通過第三方成交。否則,本人將向百姓地產支付第二條規定之代理費3倍作爲違約金。
五、本人悉知百姓地產同時會向買家收取房地產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無異議。
六、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由本人及百姓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2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1.2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1.3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4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爲第 項:
(1)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 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戶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30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 元)
第六條 稅費承擔
6.1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6.2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買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9.1 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9.2 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9.3
第十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二條 產權轉移登記
12.1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12.2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 %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五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附件一:雙方其他約定
一、關於水、電、天然氣交接
(1)交付方方只對以下記錄之前的水、電、氣使用額度承擔責任:
經雙方共同確認水電氣分戶表記錄,水錶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 (噸),大寫: (噸);電錶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 (度),大寫: (度);天然氣表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 (立方),大寫: (立方)。
(2)接收方對交接記錄之後產生的水電氣使用費用承擔負責,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對增加的水電氣使用負責。
交付方:
接收方:
二、
附件二:房地產交接清單
房地產地址
市 區(縣)
設施標識
水錶編號
電錶編號
煤氣表編號
其他
家電傢俬
區域
物品名稱
品牌
數量
區域
物品名稱
品牌
數量
客 廳
沙發
主 人 房
牀
茶几
牀頭櫃
吊燈
燈
空調
空調
電視機
衣櫃
餐桌及餐椅
梳妝檯
地毯
電視機
窗簾
窗簾
鞋櫃
地毯
客
房
I
牀
廚 房
煤氣竈
牀頭櫃
電冰箱
燈
抽油煙機
空調
消毒碗櫃
衣櫃
微波爐
桌椅
客
房
II
牀
浴 室
洗衣機
牀頭櫃
熱水器
燈
浴缸
空調
洗臉盆
衣櫃
桌椅
買賣雙方同意按上述標準交付房地產。
賣方: 買方:
項目
內容(押金/開通費)
單價
總額
已結/未結
備註
管理費
水費
電費
煤氣費
有線電視
電話
1. 對於上述情況,買方經驗收認爲符合房地產交付條件,同意接收。
2。 本交接清單一式二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
賣 方
買 方
房地產地址
市 區(縣)
設施標識
水錶編號
電錶編號
煤氣表編號
其他
家電傢俬
區域
物品名稱
品牌
數量
區域
物品名稱
品牌
數量
客 廳
沙發
主 人 房
牀
茶几
牀頭櫃
吊燈
燈
空調
空調
電視機
衣櫃
餐桌及餐椅
梳妝檯
地毯
電視機
窗簾
窗簾
鞋櫃
地毯
客
房
I
牀
廚 房
煤氣竈
牀頭櫃
電冰箱
燈
抽油煙機
空調
消毒碗櫃
衣櫃
微波爐
桌椅
客
房
II
牀
浴 室
洗衣機
牀頭櫃
熱水器
燈
浴缸
空調
洗臉盆
衣櫃
桌椅
買賣雙方同意按上述標準交付房地產。
賣方: 買方:
項目
內容(押金/開通費)
單價
總額
已結/未結
備註
管理費
水費
電費
煤氣費
有線電視
電話
1. 對於上述情況,買方經驗收認爲符合房地產交付條件,同意接收。
2。 本交接清單一式二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
賣 方
買 方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4
出賣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__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__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__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__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地產情況
該房屋坐落:產別:結構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所有權人;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共有權證號,共有方式,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土地來源。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年,自至止。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房地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
房產價款爲元,計,其他價款爲元,計。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爲:
第三條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甲方須於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上述相關證明包括:
第四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其他約定
第六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座落於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
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甲方按規定履行以下義務
1、甲、乙雙方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____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__________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八條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方承擔乙方承擔。
3、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九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爲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補充協議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
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7
出賣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棟__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產買賣合同叔 篇8
賣方: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出售標的】賣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買方,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賣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爲"____________"。
2、賣方所售房屋位於 ___________ ,爲鋼混結構。
3、賣方所售房屋登記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賣方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第二條【買賣雙方申明】
賣方申明: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
賣方確認該房屋沒有租約、沒有設定抵押、擔保也未被查封凍結,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等權屬糾紛,無不良事件發生,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買方申明:買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賣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附着於該房屋之上的戶口】
該房屋所附着的戶口,賣方保證於買賣雙方辦理完過戶更名手續之日起3月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屋出售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出售價款】
該房屋出售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以公積金貸款按揭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激交稅費當日,買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給賣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申請公積金貸款按揭(如公積金中心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銀行劃款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賣方)支付給賣方。
第六條【稅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相關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交付】
賣方應當在收到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批文件後五日內將交易的房屋正式全部交付買方使用,並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賣方出面協助處理。
2、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3、交付該房屋鑰匙。
4、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爲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執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合同簽定後:
若因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買方,並在5日內全部返還買方的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由賣方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稅費損失。
若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5日內部分返還買方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由買方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稅費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計5頁,一式4份,賣方1份,買方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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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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