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通用27篇)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爲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爲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覈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__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應向買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___%向賣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並付________%利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爲副本。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號。車型),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小寫)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的合法性,如手續有任何問題,乙方有權退車,甲方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__分起以前,此車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分以後,有關此車產生的任何費用有乙方承擔。
3:此車如需過戶,提檔,甲方必須提供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4: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不盡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名並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並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爲: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 %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5
賣方:
賣方銷售顧問:
營業地點:
買方信息買方買方全稱:
身份證號/公司登記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箱地址:
單位代理人全稱:
單位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代理提車人代理提車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提示:爲規避風險,建議買方親自提車爲宜,否則買方簽署本合約同時,須簽署委託代理人提車的授權書或已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一、 購車約定:買方訂購之新車及有關事項如下品牌: 產地: 數量: 輛 交車地:賣方營業地點車名: 車型: 車身顏色: 車輛首次上牌區域:車源:□合約訂車 □已有現車 預計交車時間: 年 月 日17:30時前 付款方式:□現款 □按揭
二、 合同價 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合同價包含以下項目:
(1)上述車輛;
(2)選裝項目:
(3)代收代付款項:□按揭服務費 元 □代辦上牌服務費 元 □購置稅 元
2.其他約定:
三、付款約定
1.簽署本合同之日買方向賣方支付預付車款¥ 元;
2.買方辦理提車前應向賣方付清本合同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車款(貸款的車貸須到賬)、選裝項目款、代收代付款項等;
3.買方如爲按揭購車,買方車貸履行情況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在買方貸款劃轉至賣方以前,賣方有權拒絕交車。
賣方銷售合同章:
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買方聲明:
買方(個人簽名/單位蓋章):
單位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6
出賣方:王某某,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張某某,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於本人所有的“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爲陝ah8499,發動機號爲1611d110___,車輛識別代號爲lzgcr2r66bx054___。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爲“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爲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於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餘35000元由乙方爲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爲王某某。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後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並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爲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爲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7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爲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____產__________牌,車型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_,功率_____,車架號 _____,外觀爲____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爲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____拾____萬___仠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元),分個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爲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的比例結算。
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複印件(複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覈對),以及甲方認爲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覈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數據和結構變動未作聲明的其他技術指標爲準。
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爲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爲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爲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擔保
爲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 )種擔保形式:
1、保證。
乙方特請爲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範圍爲: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爲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
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爲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稅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範圍爲: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爲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
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
抵押擔保期限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爲其購車提供擔保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並另行簽訂書面反擔保合同。
4、擔保人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的,即視擔保或保證合同成立並生效。
第六條汽車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汽車的所有權,本合同項下的汽車所有權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
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之前,有義務向他方聲明所使用的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的情況。
乙方在使用和經營汽車時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因使用汽車或者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任何虧損,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或者違法行爲而被有關機關處罰等後果的,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相關的費用後,汽車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應當在次月(也可協商時間)將汽車轉籍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保險
分期付款期間,爲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汽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第三者商業險,並必須積極與保險公司溝通,使第三者商業險的投保金額化,甲方予以積極協助配合。
其他險種必須根據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足項、足額投保。
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汽車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並代辦理賠手續。
第八條汽車轉籍或轉讓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汽車轉籍過戶或者轉讓他人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權採用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或者通過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車,並授權甲方可將汽車進行任何的處置,處置汽車的價格均由甲方決定,乙方均予以認可。
甲方處置汽車的所得的款項可用於直接償付乙方未付清的購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汽車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因此造成汽車停運期間的任何損失和因收回、變賣汽車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爲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汽車從事違法活動的;
2、逾期支付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達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足額第三者商業險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汽車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行爲的;
5、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行爲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若造成汽車毀損責任事故,影響汽車價值或正常營運的。
第十條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車作爲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貸款由甲方負責償還。
乙方以接收汽車的單據及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費票據爲憑,自願承擔與貸款有關的費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項下的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付清和未作汽車過戶登記之前,甲方對該汽車保留所有權,乙方只對該汽車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
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向他方聲明該情況,並以乙方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甲方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爲乙方提供貨運業務。
雙方也未就汽車的使用、經營進行任何合作、合夥等活動,沒有從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車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
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經營汽車期間,汽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5、當事人在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爲真實可靠。
任何一方如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的三天內,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相對方。
在沒有變動的書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爲準,通知或函件一經到達通訊地址,不論何種情況即視爲送達。
6、甲乙雙方簽訂的與購車的有關合同,包括但不僅限於向銀行按揭貸款、借款、車輛代管合同、協議及委託授權書等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選擇分別履行或者合併履行。
第十一條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按逾期應付額(本金)×3‰×實際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超過30天的,除應支付滯納金外,還應從逾期支付之日起計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着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債權債務清償完畢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財務登賬蓋章: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範圍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______.
2、乙方的代理區域爲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爲以上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權限,全面負責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爲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爲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3、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______輛(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爲負無限連帶責任。
6、商標屬於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
1、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3、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4、乙方爲銷售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5、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並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爲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爲,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2、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後服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2、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3、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4、因人爲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後服務之費用。
5、對於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於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後,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爲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9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炕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庫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0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機動車一輛:
車牌號碼: 顏色:紅色 型號:
發動機號碼: 識別代號: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車款人民幣拾壹萬元整(包含保險費在內:20--年7月3日到20--年7月2日,總額爲14150.69)。
第三條: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清金額拾壹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車款之日,交付車輛及隨車工具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購買車輛的保險也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辦理過戶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交付給乙方該車的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在20--年 月日前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甲方完全承擔。在20--年 月日後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八條:甲方與乙方有優先爲裝貨協議,帶貨費用如下:70元/立方(按紙箱規格計算)、17元/件、2600元/單趟(如油價上漲,貨價相應增加燃油附加費)。運輸途中,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物品完好無缺,不能造成甲方紙箱踩壓、污漬、損壞、丟失、淋溼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司機,如乙方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跑車,應在2天前回復甲方,甲方有權請別的車輛。
第九條:如乙方帶貨到目的地,要等櫃下貨,甲方要補一定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1
買賣協議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共和國《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規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就車輛交易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將 車出售給乙方。
該車基本 如在
廠牌型號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首次落籍時間 車架號
二 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 轉讓給乙方。
三 甲方將下列手續,隨車證件一起交給乙方。【機動車登記證書 行車證 購置附加費 養路費 保險單 身份證複印件】
四 車輛過戶由 ¬{ } 負責辦理。過戶費用由{ }負責, 無條件協助 辦理。甲方保證此車無盜搶,及任何經濟問題,將車款全額返還給乙方,將車收回,幷包賠全部經濟損失。
五 此合同書籤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車涉及的交通違章事故,所欠費用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並即日結清。以後此車所有事務由乙方負責。
六 違約責任
①;第三人交易車倆主張權利致使過戶,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 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2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一、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爲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二、現甲方將一輛歐曼牌半掛平板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掛車車牌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先預付車款餘款
三、由甲方負責將該車戶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達物流公司),過戶辦好後付清餘款(3月31日前甲方負責辦好過戶),所有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拒付餘款。
四、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購 銷 合 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店面擴大經營,確保產品的質量,雙方協商,特定如下購銷合同: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產品材料的名稱、單位、數量,總價具體內容見(產品材料價格表)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總價款爲壹佰伍拾陸萬伍仟元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首付款陸拾陸萬伍仟元,剩餘貨款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所有貨款需打入工行賬號。
三、產品材料質量: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材料貨真價實,質量合格,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甲方所提供產品材料。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年 月 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臺)
車輛單價(元)
車輛總價(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爲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範文本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爲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5.本合同的紙製文本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製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4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號牌號碼:
初次登記日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年4月27日 至20--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 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 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 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 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 (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爲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 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 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 票。
4.由於人爲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
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 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 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爲,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 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 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 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 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 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33) ││
├───────┼┼───────┼┼────────┼┼──┼┼───┼┤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34) ││
├───────┼┼───────┼┼────────┼┼──┼┼───┼┤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19)收放機
││(27)││(35) ││
├───────┼┼───────┼┼────────┼┼──┼┼───┼┤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36) ││
├───────┼┼───────┼┼────────┼┼──┼┼───┼┤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29)││(37) ││
├───────┼┼───────┼┼────────┼┼──┼┼───┼┤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38) ││
├───────┼┼───────┼┼────────┼┼──┼┼───┼┤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39) ││
├───────┼┼───────┼┼────────┼┼──┼┼───┼┤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40) ││
└───────┴┴───────┴┴────────┴┴──┴┴───┴┘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 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 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 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 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 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 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6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7
甲方(出讓方): 合同簽訂地:浙江臨海 乙方(受讓方):
經__________中介介紹,甲方願將自己所有的車輛出賣給乙方,現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交易車輛基本情況:牌照____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車輛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二、車輛出賣價格爲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餘款待辦理車輛過戶手續當日全部付清。
四、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應當將車輛及隨車工具和相關證件交付給乙方,證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稅本、車船使用稅票、機動車輛保險單以及其它證件)。
五、甲、乙雙方委託中介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費及交納________元的代辦過戶費。因辦理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必須互相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六、車輛在過戶之前所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包括未處理的違法記錄)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過戶後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戶、轉籍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過戶或轉籍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系雙方自願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的應當承擔定金責任及賠償中介方的所有損失。如甲方違約的,甲方應當返還定金,另外再支付同定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由乙方和中介方各得50%;如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沒收的定金由甲方和中介方各得50%。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壹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記錄以下備註條款裏。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8
甲方(出賣人): 地址: 郵編: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出生年月日(註冊登記日期):
住所(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
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
產號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 元(大
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
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
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
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託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
清潔,並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
乙雙方協商約定後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託運輸方代
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
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並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託運輸方代爲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
乙方。
9.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託協議。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
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爲 年或
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
(2)其他約定:
。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
量“三包”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
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爲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免費維修,若乙方自行選
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
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_ 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_ _%。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後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
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_ _種方式解決:
(1)向 _ 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_ 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於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後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
協議及附件均爲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爲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
盡到告知義務並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
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帳號: 帳號:
戶名: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9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產 地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數 量(臺)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大寫
備 注
第二條 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 質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
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江蘇省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0
甲方(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根據《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車輛情況
1、車類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行駛公里: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戶時間: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____________;車輛保險險種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爲示):
□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費)證□養路費收據
□車船使用稅標誌□定編證(使用證)□營運證□□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3、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安全狀況良好,不得以車況爲由中途退車。
4、甲方擁有該車的所有權,該車輛掛靠於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手續齊全。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車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應將購車款全部支付給甲方,此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三、過戶及相關問題約定
1、車輛的所有權自交付後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約定不辦理過戶手續。
2、車輛自交付以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謹遵合同的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的購車款後,需積極、及時的移交車輛的所有權,將車輛交由乙方佔有、使用;任何一方違約,須支付購車款的_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五、補充條款
1、雙方確認合同簽訂時,車輛已實際交付買受人,車輛所有權及掛靠人均轉移至乙方;車輛轉讓後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管轄
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簽字有效,如發生經濟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簽訂地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地式貳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交易後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協議具有與本約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簽章)乙方(買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1
甲方(賣方)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爲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爲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顏色爲,價格爲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20__年__月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20__年__月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2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餘款 元(中期款)於某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 月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某時,將相當於某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某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某 某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 年 月 日至某月止,每月某日前支付某
某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4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第一條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_________車輛類型: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顏色: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使用年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排放標準:_________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___。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車輛保險險種:___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置:_________
其它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爲人民幣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定金支付給甲方。
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_________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__/轉籍__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交付給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_________方爲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
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_________元,同時_________方付清過戶手續費。支付方式:。
如由甲方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稅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甲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對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
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過戶、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
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並實際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5
出賣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於本人所有的“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爲陝a___,發動機號爲1611d110___,車輛識別代號爲lzgcr2r66bx054___。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爲“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爲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於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餘35000元由乙方爲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爲王某某。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後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並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爲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爲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6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演唱會投資方、舉辦方,甲乙雙方願意就該演唱會開展贊助合作。
2.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雙務、有償贊助合同關係。
爲此,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在__市_區訂立條款如下:
1.演唱會概況:
1.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_演唱會,屬於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爲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1.2演出場次:____場。
1.3演出規模:約_____名觀衆。
1.4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時,在_____市____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1.5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並共同委託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2.合作方式:
2.1贊助內容:
2.1.1贊助性質爲有償,即:甲方在取得乙方贊助款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權益或回報。
2.1.2贊助方式爲:
(1)提供下列贊助商品用於本次演唱會並按甲方通知時間、地點送交:
品名:____、品牌:____、數量:____
(2)提供現金贊助元,按照下列進度支付:
A.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贊助額的__________%.
B.本次演唱會舉辦日的__________個日曆天以前,支付贊助額的____%.
C.本次演唱會舉辦日後的__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剩餘贊助款項。
2.1.3雙方確認:乙方爲本次演唱會______行業或_____類商品的唯一讚助商和合作夥伴,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再與前述行業、商品的企業建立與本合同內容相同或類似的合同關係。
2.2贊助方權益:
2.2.1甲方就乙方提供上述方式贊助的對價,向乙方提供的回報和權益包括:____
(1)演唱會冠名:本次演唱會應以乙方指定名稱冠名,即:“_____演唱會”。本次演唱會的對外宣傳、對外交往和實際舉辦時,只能使用該冠名名稱並在相應文件、宣傳資料、相關物品中使用,不得使用其他非冠名名稱。
(2)指定合作伙伴:乙方作爲本次演唱會的_____合作伙伴,並在本次演唱會的對外宣傳、對外交往和實際舉辦時予以註明和披露。
(3)背景展示:本次演唱會的表演舞臺背景中註明乙方LOGO、企業名稱。
(4)用品展示本次演唱會所使用的_____用品只能由乙方提供且帶有乙方LOGO和企業名稱的商品。
(5)特別鳴謝:在本次演唱會的宣傳資料中予以註明,並在本次演唱會開幕時和閉幕時由主持人口頭播報。
(6)新聞發佈會:甲方在舉辦本次演唱會的各類新聞發佈會時,乙方的LOGO在此類新聞發佈會背景板出現。
(7)邀請乙方代表出席:A.新聞發佈會______人;B.本次演唱會______人;C.如有其他活動____人。
3.其他事項:
3.1違約責任:
3.1.1雙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各合約方各自項下約定之義務時,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本方項下約定之義務及責任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1.2任何一方延遲履行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延遲履行義務涉及款項金額或物品價值_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累計延遲超過____日以上時,每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前述標準兩倍的違約金,其他方還可解除本合同。
3.1.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排除與乙方同行業或競爭企業合作的約
定,則甲方不但應返還乙方提供的全部贊助款物,還應向乙方支付贊助款物價值總額____%的違約金。
3.1.4本次演唱會如未舉辦或者雖舉辦但未如約實現贊助方權益,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提供的全部贊助款物。
3.2爭議解決:
3.2.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3.2.2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3.4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爲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電話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郵編______
(2)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電話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郵編______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太原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7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爲: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 %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 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 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
外觀_______,發動機運轉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2)代辦按揭□(3)代辦保險□(4)代辦上牌□(5)代辦裝潢□(6)代辦其他項目:
二 、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寫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 元,車船稅_________ 元,購置稅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 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