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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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精選30篇)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爲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爲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爲,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

出賣方: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於本人所有的 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輛識別代號爲。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爲 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

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爲 元整(¥ 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於20 年 月 日付款 元整(¥ 元),其餘 元由乙方爲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爲王某某。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後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並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爲20 年 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爲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年____月。

行駛公里數:____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元;大寫:____。

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

3.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買方(簽字):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4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號牌號碼:

初次登記日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年4月27日 至20--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自願將_____車賣給乙方,車牌號:_____, 車架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購車全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乙方將購車全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此車購買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以前出現一切債務、抵押、肇事、交通違法等事宜由甲方負責。購買之日起以後出現一切債務、抵押、肇事、交通違法等事宜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甲方保證此車車架號、發動機號無變動,如有變動所產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是非營運車輛,能提檔、能過戶,並且保證所出示的車輛有關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真實合法有效,甲方無償將強制保險商業保險過戶給乙方:乙方有權處置強制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提檔、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雙方達成協議後不得以任何藉口對車輛的售出及購買做出單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願賠對方人民幣壹萬元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備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6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爲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 。

二、從 年 月 日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戶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

選用配置)

數量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備註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_____,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_____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_____,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_____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_____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_____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_____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_____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_____進行驗收。乙方對_____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_____;對於_____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_____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_____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_____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_____正式交付。自_____正式交付時起,_____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_____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_____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_____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_____前應仔細閱讀_____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_____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_____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_____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_____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_____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_____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_____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_____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_____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

_____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_____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_____符合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_____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_________”,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略)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爲_____正式交付,_____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_____□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3.代辦_____:

(1)_____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5)_____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_____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_____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__________,投_____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_____損失險。_____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_____事故時若__________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_____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_____和國家規定的強制_____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_____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_____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_____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_____公司索賠;_____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_____未上相關_____或_____公司以_____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戶前至過戶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爲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後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4、合同訂立地點: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汽車

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A、上海仲裁委員會□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略)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略)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人(一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發動機號車架號累計行使里程 公里年審有效期 養路費有效期保險有效期 路橋費有效期 車輛使用性質 其他狀況 □營運 □非營

□其他

二、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 交易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預付車款的__%,計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時,即時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餘款______元。

3、 甲方應提供及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並於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應隨車移交的相關證件如下: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稅本 □車船使用稅票

□養路費憑證 □路橋費憑證 □機動車輛保險單 □營運車輛專用票、證 □其它證件 __________。證件總計______件

4、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雙方約定,交易手續費、證照費由___方承擔。

三、 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 甲方必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合法、有效的賣車相關證件;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買車相關憑證。

3、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政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取車款後,應開具收款憑證。

4、 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戶、轉籍之前,因交易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交易車輛過戶轉籍完成及其證件交付之後,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退還已付車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條款,並充分理解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姓名(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名稱(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某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某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產號 。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大寫) (¥ 元),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大寫) (¥ 元)。

(2)餘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託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清潔,並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後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託運輸方代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並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託運輸方代爲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9.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託協議。

第六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

(2)其他約定: 。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爲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維修,若乙方自行選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後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於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後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爲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盡到告知義務並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百事傑汽車

型號規格

數量(臺)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_______大寫:_______ 。以上車價不含爲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爲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四)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爲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_______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爲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十三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4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5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___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買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賣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6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

1、採購車輛的名稱、型號、顏色、配置、數量、價格(人民幣):                                        

名稱 型號 車型 顏色 數量 車價(元)合計,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預付定金: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3、交車時間:付訂金後           天。

4、付款方式:新車驗收合格後交車日前,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貨款(無預付款)。甲方自收到貨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給乙方。

5、交車地點:在                                 交貨。

6、交車方式:                                  。

7、車輛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交貨驗收合格,按原生產廠技術質量標準(或CCIB標準)交車,在交車現場驗收時如乙方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車輛的質保、售後服務、使用說明等祥見隨車手冊。

8、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開戶行:                                      身份證號:                                 

賬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7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號。車型),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小寫)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的合法性,如手續有任何問題,乙方有權退車,甲方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__分起以前,此車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時__分以後,有關此車產生的任何費用有乙方承擔。

3:此車如需過戶,提檔,甲方必須提供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4: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不盡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名並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並按手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 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日期: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編號爲 的《新車買賣合同》(以下稱“原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寶馬進口汽車一輛,總價爲 元(含車輛售價 元,上牌費、保險費、原廠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費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全款,45天內安排上牌,交車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乙方已按約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合計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車輛給乙方。現爲妥善處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各方在互諒互讓、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須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合格的車輛給乙方,並在交付車輛後45天內辦理完畢上牌手續。

二、如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車輛或辦妥上牌手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書面或手機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內:

(1)將所有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 元一次性退還乙方;

(2)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爲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作爲乙方損失賠償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項約定的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汽車總價 元的千分之五爲標準計算違約金給乙方,直至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三、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原合同及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蓋章) 乙方:

聯繫人: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0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 大寫 。

2.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南京)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南京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南京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南京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南京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籤 字:                                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3月印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按揭

□(2)代辦保險

□(3)代辦上牌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2.代辦保險。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3.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元。

3.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 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日 期: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1

一、據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簽訂並自願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執行。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定購車型、選裝、顏色、數量、單價及總金額序號 車輛品牌型號 選裝配件(金額) 顏色 數量(輛) 單價(元/輛)

1 RMB¥:

2 RMB¥:

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RMB¥:

三、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交貨地點:甲方展廳

2.交貨方式:乙方自提

3.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四、付款

1.支付時間將按照以下第( )項進行。

(1)乙方將在交貨時間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2)乙方將在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幣¥: 元,並在交貨時間前 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合同總金額的全部餘下部分。(定金支付方式:¨刷卡 ¨現金 ¨轉賬)

2.付款方式:乙方應按照上訴約定的師傅時間將合同總金額一本款第( )項方式支付至如下甲方賬戶:

3.付款賬號: 收款人:廣西智邁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賬 號:

五、約定事項:

1.合同價格僅爲車輛單價,如有選裝件則爲車單價與選裝件的總金額,不含上牌過程所發生的任何費用。

2.乙方提車前需將本合約之車價款繳清後方可提車。

3.甲方於乙方全款到賬後將新車做完新車檢驗工作,經乙方覈對無誤後交車。

4.本合約不得進行債券債務轉讓及質押,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上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售後服務:按東風風行汽車保修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後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2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3

範本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39;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____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4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___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買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賣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5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車牌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身顏色:

車輛品牌:

第二條:車輛手續情況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副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原車主身份證複印件、車鑰匙。

第三條:車輛成交價格本車價款爲人民幣:

元整(小寫: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車輛過戶事宜甲方提供過戶手續,乙方辦理過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不能以沒時間爲由拖延乙方辦理過戶)。

第五條:車輛違章處理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年月日時分發生的所有交通事故、違章、罰款均由甲方負責處理。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違章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處理。

備註:因爲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輛,所以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狀況及發動機、變速箱工作狀況表示認同,甲方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甲方(賣方)簽名及手印:

乙方(買方)簽名及手印:

年月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6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爲: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爲: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爲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覈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8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鑑於購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涉及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爲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注意事項:

1、購車人在購車前最好要先看到業務員的授權書或介紹信,以明確業務員的真實身份,而不僅僅是看名片。購車人在購車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銷售商單位實地查看一下銷售商的規模、實力、檢查一下其營業執照的原件,以確認銷售商的身份和資信狀況。

2、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3、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4、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

5、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最好要明確製造地,因爲現在跨國汽車公司都已實現全球採購製造,在泰國、馬來西亞製造的與在日本、美國本土的質量、價格都會有很大的差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範本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29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_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

甲方贈送配置:________

乙方選購配置: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單價:________(元)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汽車買賣協議 篇30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 元作爲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可扣除定金),大寫 元,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 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說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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