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買賣協議(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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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

賣方:_____買方人: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通用30篇)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 )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餘款x 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買方(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

隨着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爲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爲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於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徵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爲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爲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於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誌、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於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羣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後,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於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後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徵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爲由扣押,並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後將該車領回,並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爲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爲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後,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爲,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於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後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後,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爲,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爲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爲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爲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爲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於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後,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於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並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於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並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朱海林支付爲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於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爲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發佈《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爲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爲12.05元。

原審法院認爲,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爲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爲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爲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於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於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於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爲,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於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爲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後,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爲屬於違約行爲,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爲也應視爲違約行爲,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鑑於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爲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於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佔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並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於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佈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爲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爲《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於部門的規章,並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准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爲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並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車輛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 車架號:

車牌號:出廠日期:

發動機號: 車體顏色:

二、甲方關於交易車輛的聲明:

1、甲方保證該車輛符合國家《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二手車上市交易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法規,由於違返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不是套牌車,發動機和車架號必須與檔案相符(無修改跡象),如有不符行爲,願負全部責任,退回車款,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保證此車無任何經濟糾紛(產權、債務、抵債)、盜搶及交通糾紛。如有不實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車輛交付後,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四、該車在 年月 日 時 分之前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全部責任。該車在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交易金額爲 元(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更名過戶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對手續、車況外觀、內飾認可後雙方簽字,簽字後此協議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編號爲 的《新車買賣合同》(以下稱“原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寶馬進口汽車一輛,總價爲 元(含車輛售價 元,上牌費、保險費、原廠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費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全款,45天內安排上牌,交車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乙方已按約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合計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車輛給乙方。現爲妥善處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各方在互諒互讓、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須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合格的車輛給乙方,並在交付車輛後45天內辦理完畢上牌手續。

二、如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車輛或辦妥上牌手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書面或手機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內:

(1)將所有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 元一次性退還乙方;

(2)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爲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作爲乙方損失賠償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項約定的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汽車總價 元的千分之五爲標準計算違約金給乙方,直至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三、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原合同及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蓋章) 乙方:

聯繫人: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6

甲方(賣方)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爲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爲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顏色爲,價格爲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20__年__月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20__年__月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7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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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鑑於購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涉及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爲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注意事項:

1、購車人在購車前最好要先看到業務員的授權書或介紹信,以明確業務員的真實身份,而不僅僅是看名片。購車人在購車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銷售商單位實地查看一下銷售商的規模、實力、檢查一下其營業執照的原件,以確認銷售商的身份和資信狀況。

2、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3、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4、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

5、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最好要明確製造地,因爲現在跨國汽車公司都已實現全球採購製造,在泰國、馬來西亞製造的與在日本、美國本土的質量、價格都會有很大的差別。

私人汽車買賣合同範本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8

本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買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爲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爲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9

本合同當事人: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爲:元,人民幣大寫爲: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爲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爲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住址

乙方簽字_____電話______住址______ 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0

甲方(售車方):

乙方(購車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自有車輛_____牌_____型號_____車(車牌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架號:_____)一輛,(包括其他附帶物件:_____)賣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購車款:合計¥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整)。

二、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乙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已充分了解。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爲由中途退車。

1、雙方商定該車暫不辦理過戶手續,如今後任意一方要求辦理過戶手續,對方應盡配合義務,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是否過戶不影響該車物權轉移效力。

2、本協議簽定之日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等均由甲方承擔;自本協議簽定並交付車輛之日,該車的使用權及一切權益、風險等均歸乙方承受,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保險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均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3、車輛交付後,過戶前車輛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時交納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如因未按時交納而致使甲方墊付上述費用及承擔罰款和訴訟費等,乙方除應立即償還甲方墊付費用及罰款、訴訟費外,還應每日按甲方墊付款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自甲方墊付該款之日計算至乙方全部償還該款之日。

4、如在該車交付後,乙方轉賣該車,此後發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甲方無關。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付款方式:乙方先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萬元),提取車輛,過戶時乙方付清餘款。

四、甲方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並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購車款項後,將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提供過戶所需的一切手續。(車管部門造成的延誤除外,屆時雙方協調解決)

六、此協議甲方由卑小猛代簽。購車款由車主王洪衛收取。卡號爲:__________

甲方:(簽字並加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加按手印)

____年____月_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1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十一萬元整。

買方應於20xx年9月1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2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3.1 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 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 元。

3.4 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 元。

3.5 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 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元。

3.7 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 辦費: 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3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一、汽車金額:__________

二、交車方式: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__________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方(簽章):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範圍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______.

2、乙方的代理區域爲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爲以上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權限,全面負責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爲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爲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3、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______輛(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爲負無限連帶責任。

6、商標屬於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

1、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3、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4、乙方爲銷售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5、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並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爲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爲,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2、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後服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2、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3、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4、因人爲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後服務之費用。

5、對於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於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後,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爲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百事傑汽車

型號規格

數量(臺)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_______大寫:_______ 。以上車價不含爲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爲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四)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爲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_______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爲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十三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6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

選用配置)

數量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備註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車輛符合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略)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7

甲方(出讓方): 合同簽訂地:浙江臨海 乙方(受讓方):

經__________中介介紹,甲方願將自己所有的車輛出賣給乙方,現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交易車輛基本情況:牌照____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車輛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二、車輛出賣價格爲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餘款待辦理車輛過戶手續當日全部付清。

四、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應當將車輛及隨車工具和相關證件交付給乙方,證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稅本、車船使用稅票、機動車輛保險單以及其它證件)。

五、甲、乙雙方委託中介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費及交納________元的代辦過戶費。因辦理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必須互相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六、車輛在過戶之前所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包括未處理的違法記錄)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過戶後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戶、轉籍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過戶或轉籍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系雙方自願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的應當承擔定金責任及賠償中介方的所有損失。如甲方違約的,甲方應當返還定金,另外再支付同定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由乙方和中介方各得50%;如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沒收的定金由甲方和中介方各得50%。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壹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記錄以下備註條款裏。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8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爲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爲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爲,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33) ││

├───────┼┼───────┼┼────────┼┼──┼┼───┼┤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34) ││

├───────┼┼───────┼┼────────┼┼──┼┼───┼┤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19)收放機   ││(27)││(35) ││

├───────┼┼───────┼┼────────┼┼──┼┼───┼┤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36) ││

├───────┼┼───────┼┼────────┼┼──┼┼───┼┤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29)││(37) ││

├───────┼┼───────┼┼────────┼┼──┼┼───┼┤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38) ││

├───────┼┼───────┼┼────────┼┼──┼┼───┼┤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39) ││

├───────┼┼───────┼┼────────┼┼──┼┼───┼┤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40) ││

└───────┴┴───────┴┴────────┴┴──┴┴───┴┘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9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出賣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0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築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於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_____年_____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於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折抵剩餘車款,其建築材料價格不得高於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五條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1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

ps:汽車交易設計許多專業性問題,在購買的請務必要慎重!!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帶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士前去幫忙。

在購買車輛時,一定要這種注意一下問題:

1:銷售方的主體資格。銷售方是否具有出售你要購買的汽車的資格,在購買以前請銷售方或者銷售員出具授權書,務必明確銷售方的身份以及資格。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2: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3: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4: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要明確各個進口原件的製造地。

5:對於車輛的外觀顏色,車內的裝飾,是否有異味等等這些問題,請在購車當場確認,一旦有什麼疑問,一定要明確提出來,如果銷售方保證不會有什麼問題,請銷售方出具書面保證並明確約定保證責任,如果不,請當場拒收。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汽車品牌型號生產廠商產地發動機號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車身顏色內飾顏色單價(人民幣)

數量:________

總價(人民幣):________

備註:________

第二條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爲:_________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 %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

外觀_______,發動機運轉_______,其它_______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寫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3

甲方(出賣人): 地址: 郵編: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註冊登記日期):

住所(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產號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元),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元),乙方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

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託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

清潔,並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 (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後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託運輸方代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並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託運輸方代爲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9.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託協議。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

(2)其他約定:。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爲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免費維修,若乙方自行選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後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於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後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

協議及附件均爲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爲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盡到告知義務並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帳號: 帳號:

戶名: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爲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爲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視爲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5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爲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爲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爲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爲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6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爲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____________________,車型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_,功率kw_____,車架號_____,外觀爲____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爲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仠_______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分____個月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________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爲止,每月___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____%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複印件(複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覈對),以及甲方認爲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覈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數據和結構變動未作聲明的其他技術指標爲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爲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爲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爲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

車輛單價

車輛總價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一)代辦保險□代辦按揭□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第十條其他

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爲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範文本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爲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爲準。5.本合同的紙製文本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製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有一輛______色______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記日期___________乙方已現場覈對一致。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時,有償轉讓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本車價款爲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過戶手續後,乙方將車款一次性付清,過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需對本車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負全部責任,如因來路不明或被抵壓查封等其它因素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由甲方承擔。

三、本車甲方不做任何質量保證;由乙方現場鑑定認可購買,成交後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自簽字成交前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簽字成交後,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如簽字後有一方違約,由法院判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戶前至過戶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爲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後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4、合同訂立地點: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30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爲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轎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爲(人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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