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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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 篇1

甲方:

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教師資格證編號:

家庭住址

爲解決學校師資不足的困難,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聘任兼課教師達成如下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協議書並共同遵守。

一、協議書的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書期限爲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

二、工作崗位、工作量與工作形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學校分配的教學工作。

第三條 爲不影響學校的教學工作,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教師校工作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確保教學質量。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 甲方不負責提供往返學校的交通工具,也不負責乙方的交通費用及伙食費。

四、代課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遵循多勞多得、按勞分配原則,對合同約定的工資按每月 元支付給乙方,每月初支付上月工資,合同期共計 年。

五、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校工作期間享受學校爲教師提供的同等的福利待遇。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無故遲到、早退、缺課,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批評教育,扣除誤課的績效工資;多次違紀者,解除聘用關係。 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解除聘用關係。

第十二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對學生造成傷害者,解除聘用關係,並承擔法律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本協議 年 月 日起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3)代課期間違法亂紀;

(4)乙方不能勝任教學工作,學生滿意率達不到60%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 篇2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出國堅果雲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北京勞務合同書模板二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認真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等執法、規矩、規章的規定,在劃一志願、協商同等的底子上,同意訂立本勞動條約,共同服從本條約所列條款。

一、條約限期和限期

第一條 甲、乙兩邊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情勢確定本條約限期:

(一) 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條約所約定的停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肯定的事變任務爲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事變任務完成時即行停止。

此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限期爲_____天。

二、事變內容和事變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事變必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亭(工種)事變。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崗亭(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時完成規定的事變數量,到達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擺設的事變地點___________從事事變。根據甲方的事變必要,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地點。

三、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局勢情制的,甲方擺設乙方逐日事變時間不高出八小時,每週不高出四十小時。甲方由於事變必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伸事變時間,一樣平常逐日不得高出一小時,因特別緣故起因必要延伸事變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康健的條件下延伸事變時間逐日不得高出三小時,每月不得高出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盤算工局勢情制的,均勻逐日事變時間不得高出8小時,均勻周事變時間不得高出40小時。

(三)實行不定局勢情制的,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乙方自行擺設。

第六條 甲方延伸乙方事變時間的,應依法擺設乙方劃一時間補休或付出加班加點人爲。

第七條 乙方在條約期內享受國度規定的各項蘇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包管乙方每週至少蘇息一天。

四、勞動掩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實行國度和地方有關勞動掩護執法、規矩和規章,爲乙方提供須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東西,創建健全生產工藝流程,訂定操縱規程、事變範例和勞動寂靜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度有關規定構造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康健查抄,在條約期內應定期對乙方舉行職業康健查抄。

第十條 甲方有任務認真對乙方舉行政治頭腦、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寂靜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誨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職員漠視乙方寂靜康健的舉動,有權提出品評並向有關部分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人爲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人爲不得低於本單位雷同崗亭最低檔人爲大概本條約第十三條約定人爲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地點地的最低人爲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人爲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人爲情勢:

(一) 計時人爲。由以下幾部分構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人爲制度產生變革或乙方事變崗亭變動,按新的人爲標正確定。

(二) 計件人爲。甲方應訂定科學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 其他人爲情勢。具體約定在本條約第四十四條中明白。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情勢按月付出乙方人爲,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欠。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爲,應不違背國度有關最低人爲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擺設乙方延伸日事變時間,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爲150%的人爲報酬;擺設乙方在蘇息日事變又不能擺設補休的,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爲200%的人爲報酬;擺設乙方在法定休沐日事變的,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爲300%的人爲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緣故起因造成甲方歇工、停產、停業,未高出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條約約定的人爲標準付出乙方人爲;高出一個月,未擺設乙方事變的,甲方應按不低於本地賦閒保險標準付出乙方歇工生存費。

第十七條甲方擺設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局勢情的,每個事變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條約約定的標準,付出乙方人爲。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報酬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執法、規矩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根本養老、根本醫療、賦閒、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費小我私家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人爲代扣代繳。

甲乙兩邊打掃、停止勞動條約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管理社會保險相干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報酬按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矩規定實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生養保險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報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規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規矩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服從甲方訂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進步職業技能,實行勞動寂靜衛生規程,服從勞動規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背勞動規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賜與相應的行政處理懲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打掃本條約。

八、勞動條約的變動、打掃、停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條約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產生龐大變革,致使本條約無法推行的,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本條約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兩邊協商同等,本條約可以打掃。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切合任命條件的;

任命條件爲: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峻違背勞動規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峻失職、假公濟私,對甲方長處造成龐大侵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創建勞動干係,對完成甲方事變任務造成嚴峻影響,大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誆騙、脅迫的本領大概趁火打劫,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環境下訂立大概變動勞動條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乙方:

1.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的;

2.乙方不能勝任事變,顛末培訓大概調解事變崗亭,仍不能勝任事變的;

3.兩邊不能依據本條約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動條約告竣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停業舉行法定整理期間大概生產策劃產生嚴峻困難(地方當局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大概全體職工闡明環境,聽取工會大概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陳訴後,可以打掃本條約。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約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停止、打掃本條約:

1.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作業未舉行離崗前職業康健查抄大概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大概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到達國度規定不得停止、打掃勞動條約品級的;

3.抱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任務兵和建立徵地農轉工職員初次參加事變未滿三年的;

6.任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事變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敷五年的;

8.單位團體協商代表在推行代表職責的;

9.切合執法規矩、規定其他環境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關照甲方打掃本條約,甲方應當付出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條約約定提供勞動掩護大概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付出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背執法、規矩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況致使勞動條約無效的;

6.執法、行政規矩規定勞動者可以打掃勞動條約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四條 乙方打掃勞動條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條約期到期,勞動條約即行停止。甲乙兩邊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條約。

第三十六條 本條約期滿後,兩邊仍存在勞動干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條約,兩邊就條約限期協商不同等時,補籤或續訂的條約限期應從具名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切合續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的,出現法定停止條件或甲乙兩邊約定的下列停止條件出現,本條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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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濟補償與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背勞動條約的,應按下列標準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根據勞動條約的約定大概國度規定及時足額付出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擺設加班不付出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付出乙方人爲報酬外,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2.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爲報酬低於本地最低人爲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打掃乙方勞動條約,除本條約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況外,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抱病大概因非公負傷,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而打掃本條約的,甲方除按本條約第三十九條實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人爲的醫療補貼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長醫療補貼費,患重病的增長部分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長部分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一百。

北京勞務合同書模板三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 勞動合同。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 市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出國堅果雲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北京勞務合同書模板二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認真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等執法、規矩、規章的規定,在劃一志願、協商同等的底子上,同意訂立本勞動條約,共同服從本條約所列條款。

一、條約限期和限期

第一條 甲、乙兩邊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情勢確定本條約限期:

(一) 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條約所約定的停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肯定的事變任務爲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事變任務完成時即行停止。

此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限期爲_____天。

二、事變內容和事變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事變必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亭(工種)事變。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崗亭(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時完成規定的事變數量,到達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擺設的事變地點___________從事事變。根據甲方的事變必要,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地點。

三、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局勢情制的,甲方擺設乙方逐日事變時間不高出八小時,每週不高出四十小時。甲方由於事變必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伸事變時間,一樣平常逐日不得高出一小時,因特別緣故起因必要延伸事變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康健的條件下延伸事變時間逐日不得高出三小時,每月不得高出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盤算工局勢情制的,均勻逐日事變時間不得高出8小時,均勻周事變時間不得高出40小時。

(三)實行不定局勢情制的,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乙方自行擺設。

第六條 甲方延伸乙方事變時間的,應依法擺設乙方劃一時間補休或付出加班加點人爲。

第七條 乙方在條約期內享受國度規定的各項蘇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包管乙方每週至少蘇息一天。

四、勞動掩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實行國度和地方有關勞動掩護執法、規矩和規章,爲乙方提供須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東西,創建健全生產工藝流程,訂定操縱規程、事變範例和勞動寂靜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度有關規定構造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康健查抄,在條約期內應定期對乙方舉行職業康健查抄。

第十條 甲方有任務認真對乙方舉行政治頭腦、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寂靜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誨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職員漠視乙方寂靜康健的舉動,有權提出品評並向有關部分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人爲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人爲不得低於本單位雷同崗亭最低檔人爲大概本條約第十三條約定人爲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地點地的最低人爲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人爲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人爲情勢:

(一) 計時人爲。由以下幾部分構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人爲制度產生變革或乙方事變崗亭變動,按新的人爲標正確定。

(二) 計件人爲。甲方應訂定科學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 其他人爲情勢。具體約定在本條約第四十四條中明白。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情勢按月付出乙方人爲,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欠。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爲,應不違背國度有關最低人爲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擺設乙方延伸日事變時間,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爲150%的人爲報酬;擺設乙方在蘇息日事變又不能擺設補休的,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爲200%的人爲報酬;擺設乙方在法定休沐日事變的,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爲300%的人爲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緣故起因造成甲方歇工、停產、停業,未高出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條約約定的人爲標準付出乙方人爲;高出一個月,未擺設乙方事變的,甲方應按不低於本地賦閒保險標準付出乙方歇工生存費。

第十七條甲方擺設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局勢情的,每個事變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條約約定的標準,付出乙方人爲。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報酬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執法、規矩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根本養老、根本醫療、賦閒、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費小我私家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人爲代扣代繳。

甲乙兩邊打掃、停止勞動條約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管理社會保險相干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報酬按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矩規定實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生養保險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報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規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規矩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服從甲方訂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進步職業技能,實行勞動寂靜衛生規程,服從勞動規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背勞動規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賜與相應的行政處理懲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打掃本條約。

八、勞動條約的變動、打掃、停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條約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產生龐大變革,致使本條約無法推行的,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本條約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兩邊協商同等,本條約可以打掃。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切合任命條件的;

任命條件爲: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峻違背勞動規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峻失職、假公濟私,對甲方長處造成龐大侵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創建勞動干係,對完成甲方事變任務造成嚴峻影響,大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誆騙、脅迫的本領大概趁火打劫,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環境下訂立大概變動勞動條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乙方:

1.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的;

2.乙方不能勝任事變,顛末培訓大概調解事變崗亭,仍不能勝任事變的;

3.兩邊不能依據本條約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動條約告竣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停業舉行法定整理期間大概生產策劃產生嚴峻困難(地方當局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大概全體職工闡明環境,聽取工會大概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陳訴後,可以打掃本條約。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約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停止、打掃本條約:

1.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作業未舉行離崗前職業康健查抄大概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大概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到達國度規定不得停止、打掃勞動條約品級的;

3.抱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任務兵和建立徵地農轉工職員初次參加事變未滿三年的;

6.任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事變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敷五年的;

8.單位團體協商代表在推行代表職責的;

9.切合執法規矩、規定其他環境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關照甲方打掃本條約,甲方應當付出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條約約定提供勞動掩護大概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付出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背執法、規矩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況致使勞動條約無效的;

6.執法、行政規矩規定勞動者可以打掃勞動條約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四條 乙方打掃勞動條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條約期到期,勞動條約即行停止。甲乙兩邊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條約。

第三十六條 本條約期滿後,兩邊仍存在勞動干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條約,兩邊就條約限期協商不同等時,補籤或續訂的條約限期應從具名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切合續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的,出現法定停止條件或甲乙兩邊約定的下列停止條件出現,本條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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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背勞動條約的,應按下列標準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根據勞動條約的約定大概國度規定及時足額付出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擺設加班不付出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付出乙方人爲報酬外,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2.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爲報酬低於本地最低人爲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打掃乙方勞動條約,除本條約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況外,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抱病大概因非公負傷,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而打掃本條約的,甲方除按本條約第三十九條實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人爲的醫療補貼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長醫療補貼費,患重病的增長部分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長部分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一百。

北京勞務合同書模板三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 勞動合同。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 市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課老師期限協議書 篇3

職位:

合同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以完成 任務爲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住所地:

勞動合同履行地: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籍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起止日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_____個月。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的 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 )。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時制。

(3)綜合計算工時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薪酬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 )。

(1)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 元,崗位工資爲_____元,效益工資部分隨甲方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爲 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爲 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爲_____元/小時。

(或者: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工資標準執行)

(2)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3)其他工資形式: 。

第十三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第十四條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五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爲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十九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所在統籌區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交通補助、差旅補助、餐費補助、通訊補助、節日紅包等,具體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福利相關管理制度與標準。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四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二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工作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八條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 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且損失達 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三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培訓,約定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月__日起至_____年 月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三十八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地域爲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十、離職及後合同義務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四十三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約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五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四十六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

第四十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附件中所列制度規定乙方已知悉並認可。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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