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勢語表達的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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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的各種姿勢特別是手勢構成的形體語言是人類語言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能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有時甚至比詞彙語言更有力。但是,在不同民族之間或同一民族的不同羣體之間,形體語言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異。在講話和交際時,如果隨便使用自己文化圈中的形體語言,往往會產生始料不及的不良後果。

手勢語表達的文化差異

1990年7月,在孟加拉國的新一屆議會召開期間,立法者狂暴地譴責航運部長阿布杜·羅布作出的一個手勢,“這不僅是對議會的侮辱,更是對整個國家的侮辱。”孟加拉民族主義政黨的議員領袖巴德魯多扎·喬德呼利憤慨地說。

究竟羅布做了什麼動作而引起如此強烈的憤怒呢?據說他涉嫌做出“豎起大拇指”的手勢。

在美國,這個手勢意味着“進展順利”;在中國,很多人用這一姿勢表示“真棒”;但是,在孟加拉國,它對人是一種侮辱。

這僅僅是超越文化界限的一系列不慎行爲中的一個案例,在對外開放的時代,我們要想在人際交往中瀟灑自如,就必須瞭解一些形體語言的文化差異。

拇指與食指構圓。拇指尖和食指尖對接構成圓形、其餘三指自然伸出的手勢在美國一般表示“A-OKey”即“完全可以,好極了”。但在很多拉丁美洲國家它是一種不敬的行爲。據新聞界報導,理查德·尼克松擔任美國副總統期間,曾經用雙手同時作出這種姿勢向鄰近的拉美國家的人們致意,其後果可想而知!

有一次,美國作家、《手勢》一書的作者羅傑·阿克斯特爾出訪法國,旅館的接待員問他:“你對房間滿意嗎?”他對接待員做了一個“A-OKey”手勢。這個接待員帶着憤怒的表情聳了聳肩:“如果你不喜歡它,我們就給你另換一個房間。”很多法國人把這個手勢理解爲“零”或“無價值的”。

中指與食指構杈。中指與食指叉開、拇指與無名指和小指對接的手勢在美國一般表示“勝利”或“和平”。但在英國,如果掌心向內作這種手勢就是一種奚落或者說是在嘲笑對方。特別是帶有上下快速移動手指的動作時就更是如此。

故事發生在650多年以前,在英法交戰中,法國人砍掉俘獲的英國弓箭手們的中指和食指,使他們變成殘廢。後來英國人打敗了法國人,勝利的英國人舉起手,伸直中指和食指,掌心向內,得意地向法國俘虜示威:我們的手指頭是完整的。

拇指與小指豎起。拇指和小指豎起,其餘手指捲起來的手勢在美國得克薩斯州的一些大學被影迷或球迷用來歡迎他們崇拜的明星。但在非洲的一些地區這種手勢卻表示詛咒;而對幾百萬意大利人來說,它表示“王八”,它向對方暗示:“你的老婆不貞。”

豎食指與伸拇指。食指略微豎起、拇指自然伸直的手勢在美國有時用來招呼一個侍者。在日本如果你用這種手勢招呼侍者,會被視爲一種很粗魯的行爲;而在德國,這種手勢將引起侍者的積極反應,說不定他會多給你兩杯飲料。

在馬來西亞,彎曲食指被認爲是不禮貌的,用手抓空氣的動作來招呼侍者略微好一點。

用食指輕拍額頭。在美國,它意味着“妙不可言”;而在荷蘭用手輕拍前額中部意味着針對第三者:“他是瘋子。”美國人表示“他是瘋子”的手勢(把彎曲的食指靠近耳朵),在阿根廷則被看作是“有人找你接電話”。

舉手時掌心朝前。掌心向前伸直一隻手,在美國意味着“停下”。在希臘這個動作叫“冒扎”,意思是“推手”,它是一公認的表示對抗的手勢。在西非它甚至比豎起中指更帶有侮辱性。

雙手插進口袋裏。既然手勢的禁忌五花八門,有人以爲把兩隻手都插進衣袋裏豈不可以少惹麻煩,結果又發現在印度尼西亞、法國和日本,與人談話時把手放在口袋裏是不禮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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