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地區元宵節習俗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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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又稱爲“上元節”(LanternFestival),上元佳節,是中國漢族和部分兄弟民族的傳統節日之一,下面是小編精心爲大家整理的有關元宵節的習俗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青島地區元宵節習俗有哪些
青島地區元宵節習俗

耍龍燈

耍龍燈,也稱舞龍燈或龍舞。它的起源可以追溯上古時代。傳說,早在黃帝時期,在一種《清角》的大型歌舞中,就出現過由人扮演的龍頭鳥身的形象,其後又編排了六條蛟龍互相穿插的舞蹈場面。見於文字記載的龍舞,是漢代張衡的《西京賦》,作者在百戲的鋪敘中對龍舞作了生動的描繪。而據《隋書·音樂志》記載,隋煬帝時類似百戲中龍舞表演的《黃龍變》也非常精彩,龍舞流行於中國很多地方。中華民族崇尚龍,把龍作爲吉祥的象徵。

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羣衆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中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中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幹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

舞獅子

舞獅子是中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民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

“舞獅子”始於魏晉,盛於唐,又稱“獅子舞”、“太平樂”,一般由三人完成,二人裝扮成獅子,一人充當獅頭,一人充當獅身和後腳,另一人當引獅人,舞法上又有文武之分,文舞表現獅子的溫馴,有抖毛、打滾等動作,武獅表現獅子的兇猛,有騰躍、蹬高、滾綵球等動作。

劃旱船

劃旱船,民間傳說是爲了紀念治水有功的大禹的。劃旱船也稱跑旱船,就是在陸地上模仿船行功作,表演跑旱船的大多是姑娘。旱船不是真船,多用兩片薄板,鋸成船形,以竹木紮成,再蒙以彩布,套系在姑娘的腰間,如同坐於船中一樣,手裏拿着槳,做划行的姿勢,一面跑,一面唱些地方小調,邊歌邊舞,這就是劃旱船了。有時還另有一男子扮成坐船的船客,搭檔着表演,則多半扮成丑角,以各種滑稽的動作來逗觀衆歡樂。劃旱船流行於中國很多地區。

吃元宵

“元宵”作爲食品,在中國也由來已久。宋代,民間即流行一種元宵節吃的新奇食品。這種食品,最早叫“浮元子”後稱“元宵”,生意人還美其名曰“元寶”。古時“元宵”價格比較貴,有一首詩說:“貴客鉤簾看御街,市中珍品一時來。簾前花架無路行,不得金錢不得回。”

元宵的做法,是以餡爲基礎。大致過程是先是拌餡料,和勻後攤成大圓薄片,晾涼後再切成比乒乓球小的立方塊。然後把餡塊放入像大篩子似的機器裏,倒上江米粉,“篩”起來了。隨着餡料在互相撞擊中變成球狀,江米也沾到餡料表面形成了元宵。

北方“滾”元宵,南方“包”湯圓,這是兩種做法和口感都不同的食品。

元宵節的民俗遊戲

每年元宵前後,各地在迎神祭祖的同時,會推出許多神祕遊戲,如撥火塘(走火炭)、咬火犁、上刀梯、穿令等,現以雷州市自沙鎮瑚村和楊家鎮店前管區爲例,讓我們領略一番。

瑚村大約有三千多人,幾乎都爲何姓,以傳統農作方式—種植稻穀和一於「蔗爲主要的生活來源。村裏的最高神抵就供奉在何氏祖祠::該祠始建於明朝洪武六年,幾遭破壞,幾經修繕,綿延至今。祖祠裏有一塊石匾,是雷州大學者陳昌齊題寫的二,熱情的村民告訴我們,元宵節前一天的白晝,村裏就準備好燃燒髯火需要的木柴。這些木柴必須是砍伐活樹得來,總量約兩三千斤吧C.是日傍晚,村民們將一把新犁頭(必須是未使用過的)埋在本村祠堂前寬闊的地坪上,用採回的新鮮樹木(必須是鮮活的,乾枯的不行)將犁頭覆蓋。

待到黃昏時分,便生火把樹木點着,然後由村裏請來的道士(一般都是外村的道士)開始做法事。在簧火燃燒期間,一般由村裏兩個健壯青年用長長的鐵叉撥弄着火堆中的木頭;目的是使火堆燒得更旺些,燒出該村的氣勢來。至凌晨兩點左右,熊熊大火漸漸熄滅,樹木已燒成了通紅的火炭。

此時,鑼鼓喧天,聲震如雷,在火堆旁靠近神案處,大約有三十幾個青壯年用盡力氣齊聲吶喊;還有道十的幾個弟子口咬一把點燃的香火,揮汗如雨,賣力打鼓。在衆人簇擁下,一個皮膚黝黑、身材健壯的男子,身穿淺黃色法袍,頭纏紅色飄巾,腳底穿一雙藍色塑料拖鞋,肩上扛着一面黃旗出場了,他就是道公師傅。接着,道公師傅率領衆弟子,在山搖地動的鑼鼓聲和吶喊聲中繞火堆跑一二圈,再次回到神案前,繼續進行祈禱和膜拜的儀式。

道士在村頭的神完進行上香、迎神、占卜、問吉儀式過後,吹響了牛角號。然後迅速跑到火堆旁,用法劍撥開火炭,尋找出一塊正在熊熊燃燒着的“火母”(最大的一塊燒得通紅的木炭)放在手掌!一掃檢驗;驗過之後,迅速放入準備在旁邊的一個椰殼中,然後將其送至神案前。待到此塊“火母”顏色變藍時,道士旋即跑到火堆旁,用法劍叉起被燒得通紅的犁頭,將之前在神龕前祈禱而得的咒符放在犁頭上燒化。隨後,道士張開嘴,用牙齒尖咬住犁頭,繞着火場走只圈。在人們的歡呼聲中他把犁頭放到神案上,祈求神靈保佑來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接着,道公繼續做法,再次占卜問吉之後,令其得意弟子到火堆邊進行“滾火堆”。只見那弟子身着普通的牛仔裝,雙手拿着一牀普通的涼蓆,突然將涼蓆往火堆上一鋪,頭迅速頂着涼蓆,身體輕快地從火堆上飛速翻滾而過:。然後迅速起身,以同樣的動作,從東西南北四個不同的方位依次翻滾而過。圍看的村民大聲喝彩,齊聲叫好。正當道公的弟子翻滾而過的時候,該村的青年男子已經在火堆的一邊列隊等候。他們一邊吶喊,一邊在做準備跨越火堆的動作。

這些青年,多是在校讀書的孩子,從12歲到20歲不等。在鑼鼓聲中,在村民的歡呼助威下,這些年輕人一個接一個魚貫而行。一路高呼威風,一面光着腳從火炭上一溜小跑穿越而過。連續只輪,每次過處,都將火堆。裏的炭火踢得火花四濺,地涌金蓮。這時也是村民們“撥火塘”儀式高潮的時候,火堆四周早已準備好的煙花爆竹,在此時同時被點燃。整個瑚村春夜行雷,四處火光,呈現出一片生機盎然的景象。

這時候,村民們紛紛用鏟子鏟上一小撮火炭,帶回自己的家中。他們將這些未燃盡的火炭,倒在自家的後院、豬圈或是水塘邊,用以祈求來年家庭幸福,六畜興旺。一個上了年紀的村民告訴我們,在火堆裏,道士預先將一個小酒杯埋在其中。誰要是在“撥火塘”儀式結束後,能鏟到那個小酒杯,就代表他們家來年必然行大運,家庭更發達。

據那些參加“撥火塘”的年輕人說,踩過火堆的時候,並不覺得疼痛,感覺滑滑的、涼涼的,一下子就踩過去了。而且更令人驚奇的是,他們的腳掌完好無損,跟平常一樣,實在是匪夷所思。

還有一種同樣令人不可思議的習俗是“穿令”。

店前,是雷州市楊家鎮的一個普通管區,由前塘、北渡、赤步、何宅、井尾南、山尾、J前、南邊、北界洋等十個村落組成。這個特別的管區裏,潛藏着獨特而又神祕的“穿令”活動。

元宵節趣事

到唐代中期,元宵節發展成爲盛況空前的燈節。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元宵燈會成爲固定假日,燈節從漢代時的一天增加到三天。唐代京城長安歷來實行宵禁,夜晚不許人們出門,但唯獨在元宵節期間的三個晚上解除禁令,以便讓百姓看燈。節日之夜,長安城十里長街,遊人如雲,熱鬧非凡。崔液《上元夜》詩云:“誰家見月能閒坐,何處聞燈不看來?”蘇味道《正月十五夜》詩中“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兩句更是膾炙人口,以致“火樹銀花”一詞成了後來比喻燈光煙火絢麗燦爛的一個成語。

唐代國力強盛,社會富足,元宵燈會也成了王公貴族爭強鬥富的場所。據《開元天寶記事》記載,唐明皇李隆基下令建造了一座高一百五十尺的大燈樓,光照長安。楊貴妃的姐姐韓國夫人不甘示弱,特意製作了一座“百枝燈樹”,燈樹高八十尺,’‘豎立高山,上元夜點之,百里皆見,光明奪目”。

到了宋代,上元張燈之俗更爲繁盛,宋太祖趙匡)$親自下詔增加元宵燈節的放假時間,將放燈時間從三日增加到五日,從正月十四開始,到正月十八結束。宋代製作的燈籠比唐代的更加精緻、更加豪華,燈會更爲繁榮、更爲熱鬧。我們從宋代大詞人辛棄疾的詞《青玉案·元夕》中,可看到當時元宵佳節的盛況: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宋代元宵節期間,官府鼓勵市民前往觀燈,規定凡到御街觀燈者賜酒一杯。因此觀燈者人山人海,通宵達旦。統治者以燈節來炫耀歌舞昇平,卻往往給窮苦百姓造成負擔。《晃氏客話》就記載了這麼個故事:北宋福州太守蔡襄強令燈節民家每戶點燈七盞,當時有個叫陳烈的文人,做了一個一丈多高的巨燈,上面題詩一首,予以諷刺:“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貧家一盞燈,父子相對哭。

風流太守知不知,猶恨笙歌無妙曲!”

從宋代開始,出現了燈謎,即把謎語系在燈上,讓看燈的人們在觀燈之際進行猜謎活動,增加人們的生活情趣,烘托節日氣氛。

最值得一提的是,清朝以後冰燈傳人中原地區。由於滿族原本居住在東北黑龍江一帶,氣候嚴寒,結冰季節長達數月,因此一直有製作冰燈之俗。人主中原之後,冰燈也傳人中原地區。現在,我國東北地區,特別是黑龍江一帶在每年元旦至春節期間,都要舉行冰燈會,不過,製作方法和花樣已經現代化了。

宋代文學家陸游在《老學庵筆記》卷五中記述了一則有關燈節的趣事:宋代有個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由於他名字的“登”與“燈”諧音,爲了避他的諱,他不許身邊的人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同音的字。“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答”,誰要是一不小心觸犯了這個忌諱,輕則捱打,重則判刑。因爲“觸者必怒”,所以不慎犯禁而遭此“榜答”的人數不勝數。爲避其名諱,全州的老百姓也只好稱“燈”爲“火”,“點燈”也只能叫“點火”。

這一年,元宵節即將來臨。按照以往慣例,元宵節裏都要燃放燈火、點上花燈表示慶賀。官府放燈,民間觀燈、賞燈,已經成爲家喻戶曉的節俗。爲此,官府衙門要提前張貼通知安民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賞。這時,官府衙門裏辦事的人感到萬分頭痛:無論如何,告示上面的“燈”字都沒法避開。可要是寫上“燈”字,會觸犯州官的忌諱;但不用“燈”字,意思就無法表達出來。

這件事情真的難倒了一大幫辦事的人。絞盡一番腦汁之後,寫告示的人決定按照平時的慣例,把“燈”字改爲“火”字。於是,全城的百姓讀到了這樣一則“流芳後世”的佈告:元宵節裏“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一開始,當地的老百姓還不明就裏,尤其是從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錯以爲官府真的打算要在城裏放上三天大火呢!有些人嚇得四散而逃,唯恐“殃及池魚”。

等到大家最後明白此事原委之後,個個啼笑皆非,氣不打一處來。人們不僅譏諷田登是個“放火州官”,而且憤恨不已地說:“這是個什麼世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一成語的由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已成爲人們嘲諷與抨擊那些欺壓百姓、爲非作歹的當權者的經典佳句,並且一直流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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