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暑期實習報告範文:基於經濟發展對犯罪的幾點思考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2W

時間:xx.7.20——xx.8.22

4月暑期實習報告範文:基於經濟發展對犯罪的幾點思考

地點:杭州市xx區人民檢察院

記得上次問過大家一個問題,即經濟發展與犯罪率是不是成正比。當時對這個課題沒有多麼深入研究,只是大概瞭解了一下大家的意思,其實目前按照大多數人的觀點,包括我還是比較認同經濟發展與犯罪率在某種程度上是成正比的。因此,今天的這篇實習報告也要從這邊說起。

首先我們得從這句話仔細入手。經濟發展,究竟我們研究的是怎樣的經濟發展,這中間其實傳達給我們很多信息,是經濟總量gdp的增加,還是人均收入的增長。國民財富的增長並不必然導致每人的收入都增加,同樣,社會財富的增加也不能保證貧富差距的縮小。同時,我們說經濟發展難道僅僅只從財富數值上分析嗎?那麼要不要考慮經濟制度與經濟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呢?同樣,我們再來看犯罪,學過刑法應該都知道,犯罪分爲很多種類,目前我們國家將犯罪分爲十大類。那麼好,經濟發展與犯罪的關係是與這十大類都有關係呢,還是僅僅與其中幾類有關係,或者說與其中某幾類的某幾個罪名有着密切聯繫呢?

因此,仔細分析這句話其實我們會有不同的結論,這也就因此爲什麼不同的文獻資料中不同的學者會持不同的觀點。

在這裏,首先給大家看一組數據,從1997年到xx年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情況。(數據來源:中國年鑑網)

從上述圖表中不難看出,從1997到xx年,刑事案件罪犯從xxxxxx人上升到xxxxxx人,犯罪人數上升了一倍。另有一組數據顯示,從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到xx年,人民法院審理一審刑事案件,從146968件上升到xxxxx件。當然,這中間因爲國家經過幾次嚴打,案件數量有所下降,但總的來講,從1978年到xx年,我國的犯罪數量明顯呈上升趨勢。然而,一個有趣的現象便是,從1978年往前追溯一直到1949年建國,中國的犯罪率出了個別年份外,一直比較低,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不知道學法律的有沒有聽說過這麼一句話,建國以來一部婚姻法就基本上能穩定社會矛盾,可見當時案件數量之少。從計劃經濟時代到改革開放,經濟的發展帶動着犯罪數量的增加,從而帶給我們一個思考,爲何經濟發展能帶動犯罪數量的增加,是經濟發展本身的問題嗎?

現在我從實習的杭州市xx區人民檢察院瞭解到的一些情況說起。作爲實習生,基本上的工作就是整理一些案卷,陪同檢察人員提審(也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審查起訴階段的詢問犯罪嫌疑人)以及和檢察人員出庭。因此,這期間通過我接手的案件也不少。而這中間我發現,盜竊罪的數量總是居高不下,遠遠高出其他類型的犯罪。而這中間更有趣的現象是,盜竊的標的物以傳統的現金爲主轉爲其他有體物,比如手機、電動車、電視機、電腦等。這些東西的特點是犯罪嫌疑人往往能通過變賣它們獲得金錢收入。另外相對集中的犯罪還有賭博罪、尋釁滋事罪,q####j罪,毒品犯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組織、容留、介紹賣淫罪。而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等偶爾纔會出現一列,故意傷害、故事殺人案件更是少數。

綜合上述案件分析,爲何盜竊罪的數量居高不下。盜竊罪在刑法中屬於侵犯財產罪,而這正好與xx年中國年鑑統計的一組數據吻合。

從表中可以看出,侵犯財產罪遠遠高出其他種類的犯罪,位居第一。而這中間,盜竊罪的比重佔的相當大,另外還有詐騙罪。而搶劫罪等需要使用暴力的犯罪卻比重相對較小。另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及民主權利的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佔了相當大的比重。而據我所在的地區發現,許多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以及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都是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浙江是全國民間借貸、融資非常活躍的省份,而由民間借貸產生的非法拘禁罪、詐騙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更是比比皆是。所以,我們不能一概而論說經濟發展一定伴隨着犯罪增多。其實,在我看來,經濟類犯罪是所有犯罪類型中比重最大的,隨着經濟發展,財產類犯罪日益增多,而暴力類犯罪則相對下降。包括現在仍舊較多的q####j罪,犯罪嫌疑人往往拋棄了傳統的暴力脅迫的手段,轉而換向其他更溫和,採取誘拐、騙奸、偷奸等手段。

現在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入手分析這其中的原因。從盜竊罪入手,根據我對我接手的盜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況統計,幾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爲非杭州本地人口,絕大部分都是外來人口,而就業情況基本無業或者是臨時工,很少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這些外來人員大都來自中西部西區,多以西南地區爲主。這就顯露出了一個原因,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發展帶動地區差異的不平衡,從而引起巨大的人口流動。以大城市北京、廣州、天津爲例,1994年北京的流動人口達112萬人,流動人口犯罪佔全市犯罪總人口的44%,xx年流動人口上升至383.4萬人,當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安局抓獲的各類流動人口違法犯罪者17538人,佔全部抓獲違法犯罪分子總數的72% 。從北京市昌平區法院xx年的統計看,流動人口犯罪人員1339人,佔犯罪人總數的77% 。廣州市社科院的一項調查也表明:改革開放初期的1979年外來人口的犯罪僅佔廣州市犯罪總人口的3.5%,xx年這一比例上升至85%。天津市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對1990年、1993年、1996年、1999年、xx年等五個年度外來犯罪者的職業結構分析表明,農業人口所佔比例高達84%左右。

然而,中國本身戶籍制度的存在使得人口流動呈現出很大的障礙。經濟發展了,可是本應該隨之改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卻沒有跟上。大量農民工的進城,他們或沒有當地戶籍,或沒有有效的臨時居住證與務工證,使得他們不能從事許多正規帶有社會保障的行業,而只能從事一些沒有任何社會保障的高風險低收入的行業,臨時工也逐漸增多。中國戶籍制度本身不是流動人口的最大問題,但戶籍制度管理的不完善卻是造成農民工就業與保障的最大障礙。中國現存的戶籍制度就好比是一種變相的世襲繼承製度,農民工一方面爲城市的建設繁榮與產業結構的變化作出了巨大的奉獻,另一方面,他們也成爲最大的風險人羣,失業率的增加導致許多農民工缺少生活來源,這就使得絕大部分通過犯罪來維持基本收入。這也就解釋了爲什麼基本那些犯盜竊罪的許多都帶有前科,或被刑事懲罰,抑或被行政處罰。

中國目前面臨的最爲擔憂的現狀便是貧富差距的不斷拉大,而經濟越是發達的地區,貧富差距越是明顯。而其中收入分配的嚴重不公民更是與犯罪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鄭永紅(xx)對基尼係數與流動人口犯罪進行了研究,發現流動人口作案相對集中的幾類犯罪案件與基尼係數之間呈高度正相關。貧富差距的拉大使得一些人會通過非法手段來彌補自己的失落感和被剝奪感,這也就解釋了爲什麼侵犯財產罪的數量如此居高不下。

因此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流動的人口的增加導致的社會財富的嚴重不均以及缺乏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使得經濟發展越快的地區體現的犯罪數量越多。

於此同時,筆者認爲,浙江作爲犯罪高發的省份之一,有其特殊原因。浙江是民營經濟最發達的省份,伴隨着民間借貸的如此活躍卻又缺乏相應的規制措施使得浙江因民間借貸產生的刑事案件佔了相當大的比重。比如一些犯罪嫌疑人開始往往會向被害人借大量現金,最後因爲融資週轉困難,使得一些民事借款糾紛上升爲刑事糾紛。許多犯罪嫌疑人往往以詐騙罪或者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起訴或被判刑。更有些犯罪嫌疑人因爲急於向債務人索要債務才採取非法拘禁的手段,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從而被判非法拘禁罪。因此,如何有效規制當前浙江等地活躍的民間借貸,是政府、金融界應該思考的問題。

最後,我們應該明白,雖說經濟發展與犯罪率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但是經濟發展本身並不是必然導致犯罪率增加的直接因素,不然爲何新加坡經濟發展如此之快而犯罪率如此之低。我們應該限定前提條件——在中國。中國有其自身的因素,中國的改革開放帶有明顯的轉型時期的特徵,經濟體制由公有制轉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所有制、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隨着經濟體制的改革和轉型,各種經濟因素也發生了變化,如在收入分配領域收入差距明顯擴大、在就業方面失業問題逐漸顯著、在二元經濟的轉化過程中流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規模日益擴大的同時城市貧困問題也亟待解決。

“經濟轉型通常都伴隨着傳統經濟結構的破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制度結構失衡,原有的經濟與社會秩序因此而被打破。”【郭旭新:經濟轉型中的秩序】有關研究表明,從人均gdp200美元到人均gdp800美元時期,既是各種經濟發展變量變動最劇烈的時期,也是政治結構和社會結構發生積極變化和重新組合的時期,這一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會大量出現,而中國轉型必然會經歷這麼一個時期。中國目前日益增長的犯罪正是在這個時代背景下出現的。

因此,在最後筆者想說,或許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日益增長的犯罪是在某種程度上不可避免的。但是,經濟發展的平穩程度卻與犯罪率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聯繫,經濟發展帶動的社會保障,就業問題,社會分配問題,以及個人思想觀念的改變等因素必然與犯罪率有着極爲密切的關係。因此,如何有效規制這些因素是平衡經濟發展與犯罪之間必須考慮的問題。我們需要發展經濟,但我們需要一個全面均衡的經濟發展。

xx/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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