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入學招生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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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上海網上政務大廳發佈稱,上海各區昨天(15日)陸續公佈國小、國中對口地段範圍。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上海市入學招生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上海市入學招生細則:上海各區陸續公佈國小、國中對口地段範圍

本週六,“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將向社會開放,爲全市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以及各區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務。與此同時,從本週六起,各學校在入學登記前全面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讓市民更加貼近、深入瞭解“家門口的好學校”。

上海市入學招生細則

新增“小升中”信息覈對環節

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可及時瞭解市教委公佈的招生政策,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辦法、劃片招生方案等,查詢子女入學相關信息以及民辦中國小面談、錄取通知,獲取公辦中國小入學通知等。

今年增加了“小升中”信息覈對環節。今年將上海國小五年級在籍學生學籍信息直接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4月1日—10日,國小五年級學生家長需在學生就讀國小覈對關鍵信息(戶籍地址、居住地地址),並填寫家長手機號碼(作爲家長接收國中入學信息的聯繫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應在4月10日前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國小進行更正。4月10日爲上海國小五年級學生國中入學關鍵信息覈對、更正截止日。

從4月8日至4月23日,爲國小入學信息登記日。其中,在園適齡兒童的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國小入學信息登記表》。上海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選擇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願,事先須關注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未入園適齡兒童的家長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爲孩子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國小入學信息登記表》。完成入學信息登記後,家長可通過手機獲取“上海基礎教育”發出的短信。4月23日爲國小入學信息登記統計截止日,之後不得更改入學信息。

指定時段外不得安排“開放日”

從本週六起,各學校在入學登記前全面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重點向社區學生及其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學校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3月25日—4月7日,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國小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除此以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據記者瞭解,連日來,一些學校的“校園開放日”網上報名名額已被家長爭先預定。

市教委要求,“校園開放日”以學生和家長自願爲原則,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入學報名,不得進行紙筆測試,不得對學生進行面談,不得收取學生簡歷(包括各類獲獎證書)

上海市入學招生細則:20xx年松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各鎮(街道)社事科(教委),中國小(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民辦學校、隨遷子女國小)、教育考試中心、民教服務中心、教育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xx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xx〕2號),結合本區實際,制定《20xx年松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爲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爲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中國小生的合法權益、規範學校辦學行爲爲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的實際生源、學校資源分佈等情況,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相關政策,確定招生事業計劃、劃定招生區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在入學報名系統外招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中國小校、家庭、社區之間的溝通交流。

通過區教育信息網、學校網站、“校園開放日”、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及家長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與審覈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國小的適齡幼兒發放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國小升入國中的學生髮放入學告知書,作爲入學的憑證。

(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特色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證書掛鉤。嚴禁以競賽、等級考證書作爲選拔和錄取學生的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國小階段招生

(一)入學信息登記。區教育考試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和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各信息登記點合理安排相應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0xx年國小招生入學對象爲: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殘疾兒童可適當推遲一年入學。

2月24日前,家長鬚對幼兒在讀幼兒園提供的相關人口信息、靈活就業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有關部門補辦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上的實際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上的實際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國小入學信息登記表;未在本市入園的適齡兒童家長應在本區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國小入學信息登記表。4月23日爲本市國小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後不得更改入學信息。

(二)合理統籌安排入學。切實做好本區適齡兒童戶籍與居住情況的信息統計工作。依據生源分佈情況,結合本區教育資源,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合理確定各校招生計劃與招生區域,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內容見附件1《20xx年松江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信息分類安置要求》。

做好跨區縣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上海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居住地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爲20xx年4月23日),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教育考試中心結合本區實際對跨區縣“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區域內統籌安置。

公辦學校應按照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聽力和視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到區教育考試中心進行信息登記,經區教育局審覈後,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三)隨遷子女招生。區教育局根據有關要求,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審覈。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73號)要求,20xx年,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20xx年,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爲6月30日。

(四)公辦國小報名驗證。5月27日—5月28日爲全市公辦國小報名驗證日,區教育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驗證點對已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覈對。

本市戶籍驗證要求:家長鬚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驗證要求:家長鬚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等證件。

區教育局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覈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覈對;通過信息系統對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三、國中階段招生

(一)國小畢業信息覈對。20xx年4月1日—10日,各校有序組織國小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關鍵信息進行覈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爲接收國中入學信息的聯繫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國小進行更正。4月10日爲本市國小五年級學生國中入學關鍵信息覈對、更正截止日。

(二)小升中入學流程。本區公辦國中按“區域劃塊、免試入學”原則,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劃定對口入學學區範圍,並下達名冊。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升入本校就讀六年級。

(三)回戶籍(居住)地就讀。跨區縣就讀的本市戶籍國小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國小畢業考試,畢業後可在學籍所在區縣就讀國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縣就讀國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覈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國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爲20xx年4月10日。

(四)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加強對體育、藝術特色項目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體育傳統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建設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辦法。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爲4月15日—16日,特長生招生工作於4月22日完成。

(五)來鬆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期爲20xx年6月30日),由區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佈招生簡章。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覈准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並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人數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教育網站上公佈。嚴禁民辦中國小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本區民辦學校應在覈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縣招生。學校招生的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佈。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範圍、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麪談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種特製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

(二)實施網上報名。本區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4日—4月26日,報名就讀民辦國小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國小。4月27日—4月29日,報名就讀民辦國中的學生(含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國小畢業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學生限填報3所民辦國中。

報名成功後,家長必須於5月5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民辦報名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三)規範面談程序。本區民辦學校要規範面談程序和方法,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爲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和測試。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參加國中面談的學生還須攜帶《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民辦國小、民辦國中面談時間爲20xx年5月6日—5月7日。

(四)分批招生錄取。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8日—5月9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5月11日—5月12日進行第二志願錄取,民辦國中5月14日—5月15日進行第三志願錄取。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16日完成,隨後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考試中心。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區教育局將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就近免試入學的學區範圍、學校招生計劃數等信息向社會公佈,並在松江教育信息網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的“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具體內容見附件2《20xx年松江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20xx年3月18日—4月7日期間,各公辦學校結合學校辦學理念、辦學特色、課程建設、等第制評價等,有序組織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向社區學生及其家長開放展示。20xx年3月25日—4月7日,各民辦中國小有序組織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但不得組織學生入學報名,不得進行紙筆測試,不得對學生進行面談,不得收取學生簡歷(包括各類獲獎證書)。

各校“校園開放日”活動安排要提前通過學校網站、張貼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做好活動設計和運行方案,確保活動安全、有序地進行。

(三)發放入學通知。區教育考試中心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後,由招生學校於8月15日前向新生髮放入學通知書。8月25日前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四)推進註冊制度。建立與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註冊制度。20xx學年,本市全面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學籍註冊制度。學校向學生家長髮放學年註冊告知書,明確註冊對相關證件覈對的要求。隨遷子女及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註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註冊學籍所產生的後果。家長鬚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五)加強監督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六)開展專項督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專項督查工作。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全程參與、全面督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並將督查結果作爲公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考覈的重要內容和民辦學校依法辦學評估的重要依據。

(七)完善監察機制。區教育局監察室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爲,協助解決本區中國小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八)落實問責制度。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爲依據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九)實施“雙減”措施。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爲依據的,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爲的,由區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拒不糾正的,實施“雙減”措施,即覈減該校第二年30%的招生計劃數,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六、加強管理,嚴明紀律

(一)各校必須嚴格按照區教育局下達的事業計劃數招生,不得隨意增擴班額、學額,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生源的無序流動。若確需對計劃與學額進行調整,須事先向區教育考試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區教育局審覈,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各校對入學新生要嚴格按照下達的事業計劃均衡編班,不得辦重點班、實驗班、特色班及未經批准的藝術類、體育類特色班。已批准招收部分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體育、藝術基礎能力測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招生學校根據測試情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三)各校根據來鬆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要求,須在學生報到時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告知相關政策和規定。明確在現行政策與規定下,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業後,須回戶籍地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

(四)各校須嚴格在區教育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諮詢、報名、招生、錄取等工作。所有新生錄取均以區教育考試中心下達的正式名冊爲準。

(五)各校不得招收無檔案材料的學生,否則以無學籍論處,並作爲非正常流動記錄督導考覈之中。對已錄取但未報到的預初新生(除回原籍外),國小與對口國中應共同承擔動員責任。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20xx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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