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學校規章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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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

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國小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的通知精神,促進我校學生主動參與體育鍛煉,養成經常鍛鍊身體的好習慣,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十篇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是負責安排學校按要求開設的體育課,督促體育課規範教學,結合測試標準加強學生體質訓練,組織人員開展學生體質達標測試工作,督查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情況。

2、宣傳小組組長:成員:

3、測試錄入小組組長:成員:及各班班主任

4、安全小組組長:ⅩX副主長:成員:各班班主任及體育老師

5、後勤保障小組組長:成員:

二、工作內容

1、在每學期開學前對全體教職工進行培訓,各班班主任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宣傳。

2、訓練項目身高、體重、視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

三、工作要求

(一)時間

1、大課間:9:40—10:10

2、體育課課程表

3、課外體育活動:17:10—17:50每天運動時間統計:每天鍛鍊一小時=晨跑+大課間活動+體育課程/課外活動。大課間操30分鐘,體育課常規40分鐘或課外體育活動40分鐘。共記一小時。

注:1.我校體育課每班至少有2天沒有體育課,那麼,沒有體育課的班級就開展體育課外活動。這樣就合理的讓“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得到真正的落實了。

(二)內容

上午9:40—10:10(大課間)主要以中學生集體竹鼓舞和身體素質訓練項目爲主。

下午17:10—17:50(體育活動)主要以籃球、足球、跳繩、仰臥起坐、遊戲、立定跳遠、接力跑、中長跑、呼啦圈爲主,根據年級的不同,規定學生每天活動的內容,班主任和體育老師監督與指導。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病或殘疾學生,確實不能參加鍛鍊的學生,應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等證明材料,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鍛鍊的申請。學校綜合組組簽署意見後,將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2、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按相關要求上報。

五、每年認真進行測試工作

1、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經費投入,配齊測試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測試場地的建設工作,爲測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條件。

2、保證活動時間,推動經常鍛鍊。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體育教師要上好體育課,早操或課間操,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體育鍛煉指導工作。

3、各班級要認真做好準備並積極配合上級對該項工作的複查。學校將對工作開展得力的班級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班級給予通報批評。

六、安全防範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在實施體育鍛煉時,要健全各項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場地、器材、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鍛鍊前要檢查和了解學生身體健康情況,對生病學生實行緩測或免測。堅決杜絕平時不鍛鍊,搞突擊的現象,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爲了合理規劃和保護城市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市區的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校園現有建設用地和規劃預留建設用地。

第三條、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佈局,配套建設,逐步實施。

第四條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設置規模,應當按照規劃技術規範,根據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佈狀況合理確定。

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均用地定額執行。

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第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其選址定點和設計方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會審確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等文件中明確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和權利歸屬。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建設項目分期進行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交付使用。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本規定修改前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的產權歸屬,適用當時的規定。

第八條、嚴格控制拆遷或佔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校舍或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校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優先就地、就近安置,並按原面積和用途歸還產權,互不計價;因城市建設需要佔用學校場地的,應當就近按原面積補還。

第九條、禁止將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十條、因市政建設等確需臨時佔用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規劃預留建設用地,必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並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禁止在批准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教育建設需要時,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規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十一條、不得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與教學無關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未經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調整中學、國小、幼兒園規劃預留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無效,調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責令退回。

第十三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書,擅自佔用、改變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投資額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罰款。

第十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權,造成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國小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着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國小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爲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國小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國小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國小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爲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爲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爲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爲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國小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爲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國小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爲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國小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國小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國小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國小、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應通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國小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國小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覈,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國小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國小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國小、國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爲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國小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爲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爲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國小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國小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國小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爲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要建立、健全中國小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覈、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爲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國小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爲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國小校要爲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國小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杆,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爲。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國小生德育基地,爲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國小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衆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爲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衆傳媒爲中國小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實行。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國小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長沙市芙蓉區陽朝國小

學校地址:長沙市陽朝路84號

學校性質:本校系國有全日制普通國小,學制六年;隸屬於國家授權的長沙市芙蓉區教育局。

第三條辦學規模:學校開設18個教學班。

辦學目的:學校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學校的校訓是“團結,誠實、勤奮、守紀”。實施常規爲本、科研增效、素質立校的辦學思路,努力發展自己辦學特色,把學校辦成學生自主發展的樂園。形成求真、開拓創新的校風,愛校、愛生、敬業的教風;愛校、愛學、文明的學風。

第五條學校校徽是:

學校校歌是:

學校校旗是:

學校校慶日是:

第二章學校管理

第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支部保證監督,教職工代表大會參加學校民主管理。

第七條學校是辦學的主體,有上級部門按法律法規賦予的辦學自主權,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校長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國家負責。

第八條學校校長由芙蓉區教育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校長應該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制定學校教育教學和經營管理方針、目標以及學校發展戰略。

2、主持制定學校年度預算、決算報告,合理安排與使用學校經費和各種資源;

3、擬定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具體規章,制定學校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4、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任免學校中層管理幹部,並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予以考覈。

5、任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並主持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予以考覈。

6、根據聘任制方案,進行教職工聘任,主持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考覈。

7、制定學校教職工繼續教育方案,並全面組織實施。

8、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9、上級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學校黨支部接受教育局黨委的領導,是學校的政治核心,對學校工作進行保證監督,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負責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並指導共青團、少先隊、退教協、工會、關協開展工作。

第十條學校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代會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和審議,學校工會應和職代會一道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思想工作,保障學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設教導處、科研室、總務處、少先隊大隊部,由校長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各任命負責人一名,學校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主任對校長負責;教研組長對主任負責;教職工由教研組和主任負責管理。各級管理人員職責分明,有職有權。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合同制和崗位責任制;聘任的教職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學校建立教育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產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規範管理。

第三章學校資金來源

第十三條學校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爲主,多渠道籌措爲輔。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雜費。

第十四條學校依法開展勤工儉學工作,積極創收籌措部分資金。

第十五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第四章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和任務是全面落實國家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對學生實施素質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應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加強基礎,提高能力,培養習慣,改進教法,指導學法,不斷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生活,學會勞動,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在思想品質、道德情操、文化科學、勞動技能、身體心理、興趣愛好等方面有較大發展。

第十七條學校堅持德育爲首,形成校長負責,黨支部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和教導處指導抓,大隊部、班主任具體抓,全體教職工參與抓,社會家庭協同抓的德育工作機制,達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標。

第十八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爲中心,加大課堂教學改革力度,以加強教師教學理論、教學業務和引進現代化教學手段爲主要內容開展教研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九條學校以科研室爲龍頭,以骨幹教師爲主體,積極進行課題實驗,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效益。

第二十條學校弘揚學校傳統特色,重視體育、藝術教育、課外興趣活動等工作,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教育活動,使“特色立校”落到實處。

學校將開展體操普及與提高的實驗。

第二十一條學校重視學生衛生意識的形成,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設心理健康課,培養文明向上適應能力強的學生。

第二十二條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第五章教師管理

第二十三條教師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主體。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它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教職工崗位責任制對教職工進行考覈、獎勵,對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成績顯着或作出重大貢獻者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同時積極向上級部門推薦授予榮譽稱號,予以獎勵。學校對工作中有嚴重過失的教師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

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設崗、定編、定責、定工作量。教職工由校長聘任,未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一般按實際評的職務聘任,特殊情況可實行高職低聘或低職高聘,所聘人員校內享受相應待遇。

第二十六條學校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積極爲教師進修、科研、繼續教育創造條件,努力爲教師工作、生活改善環境,保證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教職工申訴制度。教職工因工作、生活不順可向學校申訴,申訴不由當事人調解,若調解失效,可進一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學校不允許污告、寫匿名信等行爲。

第六章學生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主體,學校以學生髮展爲本,學校學生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所賦予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學籍管理依照《國小管理規程》進行,學校招生時間、新生入學時間由芙蓉區教育局制定。

第三十條學校學生應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制定的《國小生一日常規》,按學校作息時間作息。學校教師不得利用晚上、節假日全班補課或上新課。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學生實施素質教育,樹立新的學生觀和質量觀,依據《芙蓉區素質教育評價方案》全面正確評價學生,重視對隨班就讀的管理和輔導工作,對於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學校要加強安全管理,重視學生心理、生理保健,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學校嚴格控制考試次數。

第七章學校財務財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中的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學校不得轉讓、拍賣,確保國有資產不留失。

第三十四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會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國小校財務制度》,並據此建立本校財務、會計制度,學校校長必須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財務狀況,接受職代會的審議。

第三十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租賃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並收取租賃費,計入經營收入。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以及儀器報廢與轉讓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其收入計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六條學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覈批准,若要修改須先提請校務會議討論,經校教代會三分之二的代表討論通過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八條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應以法律、法規爲準。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實行。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國小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着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國小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爲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國小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國小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國小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爲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爲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爲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爲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國小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爲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國小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爲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國小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國小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國小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國小、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應通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國小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國小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覈,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國小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國小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國小、國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爲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國小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爲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爲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國小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國小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國小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爲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要建立、健全中國小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覈、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爲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國小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爲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國小校要爲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國小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杆,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爲。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國小生德育基地,爲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國小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衆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爲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衆傳媒爲中國小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20xx年4月1日起實行。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爲加強中國小校校園環境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日制普通中學、國小校內環境及所處周圍環境的管理。

第三條 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境整潔優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 在學校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採取措施,組織實施。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狀況列爲對校長工作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 校園內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生活區和生產勞動區等佈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並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 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七條 不經批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 要嚴格執行中國小升降國旗制度。國旗要合乎規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杆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 學校要按規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守則,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板報、閱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闢圖書室、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 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爲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師生安全。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指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 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公共衛生制度。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乾淨,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衛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保持清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築影響學校教室採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 執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檯球、電子遊戲機營業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採石。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一)屬學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後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後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工商管理範疇的,提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屬民事範疇的,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對構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認真執行和維護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7

家長學校工作制度

一、 家庭教育是整個教育的起點和基礎,是學校、家庭、社會三大教育的組成之一。學校要積極主動認真地做好家長工作,充分發揮對家庭教育的指導作用,並爭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長學校應充分發揮家庭教育指導的作用。

二、 家長學校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任務是普及家庭知識,提高家長對家教重要性的認識,從而提高家教水平,對子女科學地實施家教

三、 家長學校的教學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規律,處理好學校教育內部和外部的各種關係,爭取家長單位、社會力量的廣泛支持和家長的積極參與。

四、 家長學校應完善其組織形式。家長學校的校長由學校校長擔任,教務主任由學校教導主任擔任,並視情況他分配兼職管理人員。

五、 家長學校定期研究制訂切合本校實際情的指導家教工作計劃,確定入學方式、授課內容、教學方法、考察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同時明確各級管員的職責,便於開展工作。

六、 家長學校開展教育活動運用舉辦講座、觀看影錄像、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和經驗交流會、家教諮詢服務等形式。

七、 建立和完善家長學校的管理制度

1、 活動制度。原則上每學期對家長學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計劃的開展家庭指導活動。

2、 考勤制度。每次講座對學員考勤,作出考勤記錄。根據學員出勤情況,確定能否結業。

3、 評選表彰制度。家長學校每年進行一次好家長、優秀家長的評選表彰,並擇優推薦參加縣級評選表彰。

4、 文檔制度。注意積累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載、學校檔案、實物、照片等,並將其分類整理歸檔。

家長學校會議制度

家長學校會議制度,是保證家長學校實行規範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意圖的重要途徑,是家長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學校定期召開的會議有:

一、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成員組成。會議由家長學校校長主持,每年召開兩次。主要內容是:討論貫徹上級重要文件精神,佈置學年和學期家長學校工作。

二、家長學校工作會議。學校校委會成員參加,主要討論研究家長學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總結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長學校校長主持。

三、家長學校教學會議。由家長學校教務主任主持,必要時請家長學校校長參加,主要研究,討論教學中的有關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動計劃,落實教研課題,交流教學經驗等。一般要求每學期召開兩次,會後須向校長作簡要彙報。

四、家長會議。它是學校與家庭聯繫的重要形式,是對學生進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級爲單位,主要聽取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班級學生管理、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關事宜。一般每學期召開一次。

五、總結表彰會議。它是對學校進行工作總結和對學員進行表彰的不可少的工作會議, 一般一年召開一次。

六、家長座談會議。學校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參加人員是在家長學校中有突出貢獻的人,主要是聽取他們對學校辦學和遠景規劃的意見。

七、其它會議根據需要臨時召開。

家長學校學員考勤、結業、表彰制度

家長學校應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它是搞好家長學校管理工作的保證,現制定具體制度如下:

1、家長學校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負責對每位家長的出、缺勤進行詳細的記載,並將此作爲學員結業的一個重要依據。

2、建立一定的測試製度,一次系列講座以後,進行必要地書面測試,並記好分,作爲學員結業的主要依據。

3、對學習優秀者,評爲好家長。

4、考覈不合格者不得結業,必須重新參加下一輪學習。

5、各起始年級的家長學校開學和結業典禮應隆重、熱烈、有氣氛,給家長留下良好的印象。

6、家長學校應注意積累好各種有關的資料,如: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載、家長學習情況檔案,以及實物、照片等。

家長學校學員考覈制度

1、每年對所有學員進行一次考評,考評分模範家長、好家長、合格家長、不合格家長四個層次。

2、根據家長學員出勤,學習成績,教育孩子情況等內容進行考評。

3、評出的模範家長必須有成形的經驗材料,符合模範家長條件。學校給予少量物質獎勵。好家長給予通報表揚。

4、對不合格家長,學校組織個別培訓。

5、家長學員考評情況要建立檔案,考評結果通知家長單位。

6、家長學員在孩子中學畢業時,每年考評都在合格以上者給予結業。

家長學校學業員聽課制度

一、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

二、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做好筆記,不講話,不做影響課堂紀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學校班主任請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師,保護環境衛生。

五、服從老師安排,按時保持保量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

家長學校授課制度

一、教師教學用語通俗、易懂,能充分表達教學內容。

二、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

三、課前準備好教案,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離開課堂,上課不吸菸、不會客。

四、針對學員實際,面向多數學員傳授家庭知識。

五、板書準確、書寫工整,不寫錯別字。

六、督促學員認真做好筆記,完成適當的作業。

七、根據學員實際,不斷更新教學方法。

家長學校監督、檢查、反饋制度

一、校長經常在德育領導小組會議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二、校長經常聽取各種反饋意見,經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現狀和問題,及時改進指導工作。

三、班主任做好指導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與校外有關方面的關係,爭取社會力量的支持。

四、班主任認真審覈好家長、優秀家長學員的名單,報校長審批,並向有關單位反饋。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講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時做好缺勤家長的思想工作,保證人人來校聽課,使每次聽課率達到60%以上。

六、班主任向家長單位及時聯繫,反饋家長在校學習的情況。

家長學校檔案制度

一、學校堅持把家長學校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單獨專題建檔。

三、明確職責,各負其責搞好各種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班主任負責學員心理體會、座談記錄、考試試卷、平時作業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2、教導處負責各班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管理。

3、檔案資料年限,以每年度爲準收集。

家長職責

一、樹立爲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遵守社會公德習慣,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要求要適當,方法要正確。

四、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與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

五、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勞動習慣。

六、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七、要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各方面爲子女做榜樣。

八、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係,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九、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徵、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十、要和學校、社會緊密聯繫,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爲密切家、校關係,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聯繫,激發廣大家長參與學校工作的積極性,共同辦好旬陽壩國小,在家長自願、教師推薦的基礎上,學校成立了班級、校級兩級家長委員會,爲了更好地開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長委員會是由學校教導處牽頭,全校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發揮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教育功能的組織。

2、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堅持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加強家庭與學校之間的聯繫,優化家庭教育環境,努力實現學校、社會、家庭教育一體化,促進少年兒童素質全面和諧的發展。

3、家長委員會的成立應成爲學校與學生、家長相互聯繫的紐帶和橋樑。熱心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協助學校搞好有關工作,可代表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

4、每班共設二名家長委員會成員,並設一名家委會組長。學校在各班家委會成員中再推選一名爲校級家長委員。

5、家長委員會活動的次數根據每學期不同的內容而定。

6、家長委員會活動內容:

(1)學習教育心理理論。

(2)聽取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彙報。

(3)定期聽取學校工作的介紹,發揮對學校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協調作用,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辦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4)商討家庭、學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協調。

(5)反映家長的意見、建議等,加強家校教育的同步發展,爲建設好學校出謀劃策。

(6)積極參與班級、校級的各項家校互動活動。

(7)每學期制定好家委會活動計劃和小結,家委會活動的開展要有記錄。

(8)家長委員會原則上一學年一調整。家長委員會每年爲一屆,可連任,學生畢業離校後自動卸任。

家長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家長學校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必須以家長學員爲主體,爲完善和規範家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高家長學校教師工作效率,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鞏固教學成果,結合我校家長學校實際,制訂此管理制度。

一、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依法執教、愛崗敬業、尊重學員、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治教、爲人師表。

二、教師考勤制度

1、自覺遵守考勤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考勤制度執行情況將作爲教師年度考覈評選內容之一。

2、考勤由教導處負責,指定專人統計,校長覈查。

3、教師不能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課,不得隨意調課。

4、教師不能坐着講課,不隨便離開教室。

三、教師教學工作常規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備課、上課、佈置與批改作業、課外輔導、檢查考覈和測試五個方面。

(一)備課

1、備好課是上好課的基礎,是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每個教師必須充分認識備好課的重要性。要求教師必須認真鑽研教材,認真、深入、充分地備好每一堂課。

2、備課教師必須認真按照學校相關部門下達的教學計劃、要求制定教學內容,填寫相應的表格,以便檢查落實。

3、備課必須做到教學目標明確,教學內容充實,教學重點、難點突出,教學步驟清楚,教學方法得當,板書設計清晰合理,練習、作業適量。備課要充分注意到家長學員的實際和特點,正確把握教學標高。同時要有教學小結。

4、課堂練習和作業要做到精心設計、形式多樣、內容實在。作業要求學員課內完成。

5、家長學校要不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教案要整潔,條理清楚,切實能指導上好課,不搞形式主義,不能抄襲、下載別人教案。不允許教師先講課後寫教案。

(二)上課

1、課堂是家長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陣地,是爲家長學員傳授科學、正確的家教方法的主要渠道,因此,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尤爲重要。

2、按學校計劃安排上課。教師不準擅自停課。

3、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嚴格教師上下課的行爲規範。上課預備鈴響後,教師要迅速在教室外等候上課。

4、課堂上,教師應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應注意自己的儀表、穿着,一言一行要體現教師應有的素養和風範。女教師不準穿無袖上衣、吊帶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師不準打赤膊、穿短褲、拖鞋進教室;上課時間不允許接手機;不允許在課堂上抽菸或做其它事情。

5、認真組織課堂教學,每一堂課都要做到教學目標明確、集中,重點突出、難點突破,具有科學性、思想性、系統性。教學方法靈活多樣,教學手段先進,態度親切自然,提倡“微笑”教學,教學語言富於激勵性,教學內容具有指導性,使家長學員心情舒暢地上好課,能夠學習到科學的教子方法,學有所獲。

6、要認真組織好家長學員的課堂紀律,課內不得讓家長學員隨意走動、隨便講話、抽菸或大聲喧譁、打接電話。

7、課堂教學中必須以教師爲主導,要面向全體家長學員,科學地安排時間,最大限度地發揮每分鐘的效益。課堂上要安排足夠的諮詢、交流時間供家長學員溝通與交流。

(三)佈置與批改作業

因家長學校學員的特殊性,教師課堂內安排作業。以諮詢、交流爲主,不提倡佈置課外作業。

(四)檢查考覈和測試

1、考試的目的是檢查家長學員掌握所學知識的情況,是檢查教育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爲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起到促進作用,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

2、改革考試的方法。知識在於平時的積累,能力在於平時的訓練,要重視平時的檢查考覈。平時檢查考覈要求要嚴格,可採取課堂提問、每課小測等形式進行。

3、每次考試評卷以後,要認真做好試卷分析並填好報表上交家長學校教務處,以利於改進和提高。

4、根據平時的檢查考覈和測試成績,每學年末我們將評選、表彰優秀家長學員。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8

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標準和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2、制定食堂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網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人。

3、制定完善的衛生制度,衛生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4、實行崗位責任制,單位設立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制度,檢查時隨帶記錄簿(表),對各部門的衛生情況作較詳細的記錄,提出整改意見,衛生工作與資金掛鉤。

5、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教育。制訂從業人員食品衛生教育的培訓計劃,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進行培訓,內容包括食品衛生法規、衛生知識教育和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定期考覈,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衛生培訓,經考覈合格後上崗。

6、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培訓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2、必須穿戴淺色清潔工作服、帽,頭髮不露帽外,專間操作人員應規範佩帶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

3、食品從業人員在操作前和接觸不潔物品後,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4、操作食品時不吸菸、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着食品打噴嚏,不得出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行爲。

5、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三、食品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生產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符合衛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生產加工用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擦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須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時避免交叉污染,用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顯區分,不得混用。

6、經常保持生產生產環境整潔,班前、班後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四、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庫存食品臺帳項目清楚,標明進貨日期、保持期、數量,做到先進先用、易壞先用。

2、食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

3、散裝易黴食品勤曬,儲存容器加蓋密封。

4、肉類、水產、蛋品等冷藏儲存,並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5、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6、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貯存場所清潔,庫房經常開窗通風,保持乾燥,做好防鼠、防蟲、防蠅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衛生制度

1、根據食品工業的種類選擇冷凍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動物性食品應置於冷庫或冰箱中保存;果蔬類食品、隨即要用的食品應置於冷藏箱內,在4°C左右溫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庫或冰箱應經常檢查製冷性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潔,無異味、臭味。

3、進出食品應有記錄,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庫或冰箱內保存;已解凍的食品工業不宜再次冷凍。

4、冷庫中的.種類食品應分開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

5、保證冷凍、冷藏設施正常運轉,貯存溫度符合要求。冷庫或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的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六、環境衛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衛生經營單位必須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2、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孳生,防蠅、防鼠、防塵及滅蟑螂設施有效。

3、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4、營業場所整潔、無灰塵,牆壁、門窗及天花板無黴斑,無塗層脫落或破損。

5、有油煙排放設施,並保持排氣罩清潔,不滴油。

七、熟食間衛生制度

1、製作熟食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兩次,每週大洗一次,做到無蠅、無塵、無雜物,玻璃光亮、環境整潔。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員個人衛生須做到四勤,穿戴潔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燒、勤銷,做到當天燒當天銷售,過夜隔市回同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6、銷售熟食做到售貨人員與操作人員的分開,售貨人員的手不準接觸熟食,包裝材料要符合衛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鹼水洗、清水過、消毒水消毒。

8、熟食間內必須有配備空調機和紫外線滅菌燈。

八、飲食衛生制度

1、加工前應檢查食品原料衛生質量,不合格原料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得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及其他違禁食品。

2、熟食間(冷菜間)做到專室、專人、專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應生熟嚴格分開。

3、接觸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員的手必須清洗消毒。

4、廚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後及時清洗、廚房環境保持清潔。

5、熟食品應燒熟煮透,當餐未用完的食品應及時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購的熟食品應先回鍋再出售。

6、操作人中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開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採購制度

1、食堂採購員必須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銷售發票,批量採購索取衛生許可證同批次的食品衛生檢驗檢疫合格證或檢驗報告單,並記錄在案。

2、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3、計劃採購,不積壓。

4、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碎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衛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後立即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負責餐具消毒的工作的專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認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順序操作。

4、餐具消毒應達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沒水中煮沸10分鐘;

蒸汽:流動蒸汽持續15分鐘;

藥物:在規定濃度下浸泡3—5分鐘。

5、消毒完畢的餐具、茶具應立即貯存於清潔的專用保潔櫥櫃內,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與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腳、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9

爲了規範師訓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特制訂本條例:

一、管理方式

中國小師訓工作由文教局歸口管理,學校和個人不能對外聯絡函授等有關培訓事項,函授由文教局協調安排,自學考試畢業檔案必須由文教局簽章,其它形式的培訓(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培訓)學習在文教局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

二、師訓內容及要求

1、政治素質:

內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領袖人物的理論著作等;

要求:各校堅持每週不少於一個小時的政治學習時間,並做好筆記,學習筆記每學期不少於3000字。

2、職業道德:

內容:國家教育工會頒佈的職業道德標準,《岳陽市中國小教師行爲規範》,教育政策法規,敬崗愛業獻身教育的先進模範人物的優秀事蹟或聽報告、講演等;

要求: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學校每月舉行一次師德教育活動。

3、業務學習:

內容:新課程理念,現代教育技術、計算機、普通話,基本功達標和提高(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簡筆畫、普通話)學歷達標,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著作等。

要求:

①全員接受新課程理論培訓;

②計算機達一級(專職教師達二級);

③普通話:語文科教師達二甲、其它科教師二乙以主;

④會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組織教學(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師免試②、③、④項);

⑤45歲以下,三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必須具備合格學歷(必須是教育專業和國家承認的學歷,中學本科,國小專科);業務學習筆記每期不少於5000字。

三、學歷培訓的申報及學習期間請假、經費報銷

1、在職教師必須學歷達標並鼓勵學歷提高,凡學歷達標或提高的教師,必須寫出申請,先學校備案,後報文教局審覈協調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師,必須將所學專業和授課學校情況交本校,統一報文教局。

3、學歷培訓原則上利用業餘時間,不能影響教學,教學期間安排面授的,持通知報教務處審定,校長審覈,報文教局審批請假手續,期間自付代課金,不享受學習期內獎金。

4、參加全員短期培訓的可報銷學費,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學習(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學習經費按政策予以報銷。

5、學校憑文教局簽章的自學考試結業證每門報50元費用。函授學習,學校畢業證、檔案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自考畢業亦可另行獎勵)。

四、紀律要求

1、嚴禁弄虛作假,買賣文憑,一經查實取消學歷資格,收回獎金,並追究責任。

2、學習期間要遵章守紀,學有成效;學習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訓活動按目標管理考勤細則記分。

3、教師要學習工作兩不誤,因學習嚴重影響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的,學校可不予報銷經費,並按目標管理從重扣分。

五、本條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國小學校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國小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着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國小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爲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國小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國小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國小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爲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爲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爲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爲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國小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國小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爲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國小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國小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爲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國小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國小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國小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國小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國小、農村鄉鎮中心國小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應通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國小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國小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覈,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國小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國小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國小、國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爲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國小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爲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爲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國小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國小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國小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爲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要建立、健全中國小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覈、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爲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國小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爲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國小校要爲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國小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杆,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爲。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國小生德育基地,爲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國小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衆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爲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衆傳媒爲中國小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x年4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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