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成員考覈制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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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爲了更好的促進學生工作,爲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爲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覈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而制定本制度。

學生會成員考覈制度大綱

基本總則: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要愛國、愛黨、愛校,堅持正義,反對xx及一切不良之風。

二、學生會工作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三、學生會工作人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五、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六、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七、學生會工作人員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八、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九、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好個人形象,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十、學生會工作人員不準酒後工作,不準在學生會辦公室裏大聲喧譁或做體育運動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考覈原則:

一、考覈對象我院學生會所有幹部、幹事;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無法參加的,取消考覈資格;

二、學生會幹部、成員考覈制度實行"百分制"考覈;

三、我們幹部、成員品德總分爲100分,其中基本分爲70分,獎罰分爲30分,按學期累計總分計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於100分者給予獎勵,凡一學期內出現60分以下爲留會察看,若低於50分者開除會籍;

五、學生會考覈制度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學生會考覈制度工作受團委、主席團監督;各部部長、幹事考覈由辦公室負責執行。

六、考覈時間爲每月末考覈一次,每學期學期末總結並公佈考覈情況;

七、考評結果公開張貼,並時時接受同學們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再議)

八、附考評表一張(再議);

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考覈內容:

考覈制度由三個部分組成:“例會考覈”、“值班考覈”、“活動出勤考覈”、“工作考覈”、“其它綜合考覈”。具體如下:

(一)例會考覈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爲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爲無效,事後請假視爲缺席。

(二)值班考覈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該人1分

2、值日人員遲到、早退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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