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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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保安部部門職能:

保安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一)負責員工、商戶、消費者日常經營進場、清場工作

(二)負責員工隊伍半軍事化訓練和消防培訓工作;

(三)負責公司和商場防火、防盜和報警工作;

(四)對商場內部重點商品實行重點保護;

(五)負責商場內部現金保護工作;

(六)負責配合處理商場管理人員、員工、店鋪承包人、消費者等各方面之間的矛盾;

(七)負責公安、消防等外部關係的協調工作。

第二章、保安部部門職責:

(一)按照公司總體安排,負責整個中俄自由商場的財產安全、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

(二)保安人員分班執勤,實行帶班長制度。所有人員實行定崗、定責、定置、定位管理;

(三)保安人員着裝上崗,堅決做到按時上班下班,實行實到實籤制度;

(四)按照公司規定,每天清場要徹底,各門鎖要鎖好,進場把好門,按時開門。非上班時間,沒有得到公司主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做好倉庫、電梯、空調等貴重物品的重點保護工作;

(六)做好商戶財產安全的保護工作;

(七)逢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時要切實做好保安加強工作,不能出現任何疏漏;

(八)主管領導實行夜間巡視制度,每週檢查不少於三次。巡視時間一般定在深夜12點以後,做好原始記錄。遇大風、大雨、大雪天必須到商場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迅速解決;

(九)負責監督商戶的裝修工作,並執行撤場例行安全檢查及財物檢查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第三章、保安部各崗位職責:

一、保安部部長崗位職責:

(一)熟悉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二)對總經理負責,組織領導保安部工作,對保安工作和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

(三)熟悉和掌握賣場內商戶的地理位置,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佈局的基本情況;

(四)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對保安的領導工作,調解各種糾紛;

(五)組織實施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並對所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按規定的期限及時加以解決整改;

(六)主持部門例會,傳達貫徹公司領導的指示精神;

(七)配合上級領導,抓好治安保衛部人員的管理和培訓,監督檢查警容風紀和工作落實情況;

(八)監督和檢查“四防”安全情況和交通管理情況,處理公司管轄範圍內各類治安案件,協調與主管公安機關和派出所的關係;

(九)做好中俄自由商場商戶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商戶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十)配合監督商戶裝修工作;

(十一)以身作則,不許濫用職權;

(十二)對保安員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議;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保安部保安、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一)在保安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對中俄自由商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二)嚴格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建立消防合格證制度及消防工作檢查監督制度;

(三)負責整個責任區的消防管理工作;

(四)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商戶及內部員工的防火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組織和領導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學習和訓練、考覈,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安全護衛隊員進行消防實戰訓練;

(六)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滅火預案,發現火警、火災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協助領導組織撲救;

(七)組織安全疏散,控制局勢,調查火警火災原因,拿出處理意見;

(八)負責按規範配置警械、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的測試、保養、管理工作;

(九)定時不斷巡視中俄自由商場各區域、督導當值各崗的工作;

(十)掌握商場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既:熟悉商場的平面佈局、建築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

熟悉商場的火災危害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

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

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

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及其防火、滅火能力;

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十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火災預警、演練機制、並落實實施;

(十二)對保安員及公司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十三)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工作情況;

(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三、保安部領班崗位職責:

(一)在保安部部長的領導下,安排本班各項具體工作,分配隊員崗位,發放器材;

(二)領班以身作則並監督本班員工執行上級各項工作指令及公司規章制度;

(三)檢查本班各崗工作情況,及時糾正工作偏差;

(四)如實記錄並小結本班工作情況,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五)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四、商場巡邏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熟悉中俄自由商場地形及消防設備的分佈和使用知識;

(二)巡邏員必須認真巡視,如有無亂人員按電梯、按壞或不按規定使用電梯,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必嚴肅處理;

(三)在巡邏中應認真檢查平常人不易到達的角落,查看有無偷竊、損壞商場內公共設備、設施和商戶私人財產物品,如有損壞,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在巡邏中發現形跡可疑的人,立即進行查詢,對發現推銷人員在樓層散發傳單、名片和亂拉業務的現象,要進行制止;

(五)巡查所轄區域的治安消防工作,特別注意:大廳、走廊、機房控制室、衛生間均爲禁火區,僅東西方向走梯爲吸菸區;

(六)如遇到裝修,巡邏人員應查看是否佔用公共消防設施的場地,是否破壞消防設備,有無火災隱患;

(七)制止吸菸行爲、商戶之間的糾紛、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防止事態擴大,影響賣場秩序;

(八)掌握活動於中俄自由商場範圍的客人動態,維護商場區域秩序,注意發現可疑情況,並及時報告;

(九)提高警惕防止以購物爲由進行扒竊、盜竊或詐騙財物的人員;

(十)查看有無物品或雜物阻礙或佔用公共場所的現象;

(十一)查看商場內有無煙火、水侵等異常現象,如發現及時報告;

(十二)對有大件物品搬離商場時而出入口崗值班人員未發現或未出示證件卻放行的現象要進行詢問並要求出示相關證件;

(十三)對商場非法拍照、攝像行爲及時進行制約和管理;

(十四)作好巡視記錄,按規定程序進行交接班。

五、門崗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維持中俄自由商場出入口進出秩序,保證出入口暢通;

(二)密切注視出入人員,勸離衣冠不整者及閒雜人員(推銷人員、攜帶煙火或危險物品進入中俄自由商場等此類在中俄自由商場附近範圍內活動的人員),帶寵物者禁入;

(三)對可疑人員進行證件檢查,對於帶進帶出的大件物品,要檢查個人證件進行登記,對於特定時間段,如中俄自由商場開門前或閉店後出入人員的檢查及產品出入時的檢查有無證明等情況,要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四)制止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防止事態擴大,影響營業秩序;

(五)積極協助配合其他班組的保安人員,作好安全消防防範工作。

六、中庭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中庭人流疏導,維護營業秩序及如發現商戶或顧客需要幫助的給予必要的幫助;

(二)負責開啓各層電子顯示屏;

(三)負責滾梯、觀光梯的人流控制和安全防範;

(四)發現非中俄自由商場允許的人員在樓層散發傳單、名片和亂拉業務的現象,要進行制止;

(五)制止吸菸人未滅煙前進入中俄自由商場;

(六)如遇商戶之間的糾紛、打架鬥毆事件,及時彙報並防止事態擴大,影響經營秩序。

七、停車場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當值時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要檢查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車輛排列整齊;

(二)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衝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三)當值時要站到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車輛時動作手勢要標準、正確;

(四)當值時不得羣集閒聊,不得隨意離崗、竄崗,有事不要大聲叫喊,使用對講講機時注意用語,不講與工作無關的問題;

(五)當值時不得睡覺、看報、不得吸菸、吃零食;

(六)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的司機,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七)負責車輛的安全管理,維持車場秩序。

八、監控室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監控室電視屏幕及消防監控設備的監視工作;

(二)負責監控室內的衛生清掃工作;

(三)發現異常情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報告,並通知相應保安員到現場查看;

(四)負責監控錄象帶的管理工作;

(五)發現火警立即報告並按報警程序報警;

(六)正確操作和愛護消防報警設備、安全監控設備等;

(七)做好值班詳細記錄和交接班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和設備無故障;

(八)對安全監控設備有關攝錄資料做好存放管理工作,確保正常使用,隨時協助調查各類案件;

(九)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控,遇有特殊情況或嫌疑人及時與所在區域安全護衛隊員聯繫,妥善處理;

(十)工作認真仔細,精益求精,監控值班中遇事要及時判明情況,重要事件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十一)未經保安部部長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監控室,監控人員不得將攝錄資料外泄,值班中禁止擅離職守和會客;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九、機動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按規定着裝配帶保安裝備;

(二)隨時在制定部位侯命,接到命令迅速到達現場;

(三)隨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服從部長或主管調動;

(四)協助內保清場。

第四章、保安部基本管理規章制度:

一、保安部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保安部負責中俄自由商場管轄內的治安保衛工作。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堅守崗位,恪盡職守。爲維護商場的正常營業秩序和有效處理突發事件,達到規範化管理、提供優質服務的目的,特制定以下部門管理制度。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領導。

(三)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發生。

(四)堅持原則,是非分明,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各項治安防範活動,努力完成治安服務工作。

(六)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20個不準1、不準酒後值勤和在上班時飲酒;

2、不準在崗位上與他人發生爭吵或打架;

3、不準在值勤時間吸菸、吃零食;

4、不準在夜間值勤時打瞌睡;

5、不準在工作時間看書、看報、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準擅離崗位、脫崗、串崗;

7、不準彎腰曲背,不準在崗位上與人閒聊;

8、不準留鬢角、長頭髮、長指甲、小鬍子;

9、不準向業戶、司機、攤主及其他客戶借錢或索討財物;

10、不準帶親友到崗位上“陪崗”;

11、不準私分或挪用拾遺物品、無主車輛及現金;

12、不準打人、罵人;

13、不準知情不報或包庇壞人

14、不準當班員工下班後進入工作場所;

15、嚴禁打架鬥毆,聚衆鬧事和賭博;

16、不得故意損壞公物和他人財物;不得影響他人工作;

17、嚴禁賣淫、和出租傳播淫穢錄像及物品;

18、嚴禁攜帶、彈藥、易燃、劇毒物品進入轄區。

二、保安員交接班制度:

(一)保安員應提前着制式服裝10分鐘上崗接班,班長整隊,整理服裝,用具,宣佈崗位分配,強調注意事項,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得離崗,在登記本上記錄接班時間;

(二)接班人要詳細瞭解上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該注意事項,做到“三明三清”:上班情況明;

本班接辦的事情明;

物品器械清點明;

本班情況清;

交待問題清;

物品器械清;

(三)交班保安員要等接班保安員對轄區巡視一遍進行驗收後方可下班,接班保安員驗收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接班時間15分鐘;

(四)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需要及時處理,未處理完的要交給下班處理,不能移交的繼續處理,接班人應協助完成;

(五)所有事項交接清楚後,交班保安在離開崗位前在登記本上記錄下班時間並簽名,每天早班交領班查閱並保存;

(六)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問題,兩班共同承擔責任。

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規定:

(一)警用器械的管理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佩帶和在緊急情況下或執行公務時使用,不用時不得隨意亂放,託他人代管而丟失或損壞的照價賠償;

(二)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批准,嚴禁將警用器械提供給他人;

(三)嚴禁用警棍等警用器械嬉笑打鬧或交他人玩耍;

(四)若有丟失或損壞要予以賠償,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五)交接班記錄,確保其處於良好使用狀態。

四、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一)每個隊員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二)對講機只供值班人員執勤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保安部批准同意;

(三)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私自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四)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五)帶班長負責交接,並進行充電,妥善保管充電器,丟失照價賠償。

五、停車場制度:

(一)記錄停車場車牌及車輛號碼並辦理停車證;

(二)維持好車輛的進入停放秩序,對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進行引導、確保車輛停放整齊;

(三)樹立優質服務觀念,對待顧客態度和藹,不準蠻橫無理,更不準隨便坐在停車場內的公共設施及物品上;

(四)凡未經許可停泊在非指定車位或阻塞通道之車輛,均會被拖離現場及予以扣留,而無須預先通知。車主在領回車輛時須繳付一切拖車及扣車等費用;

(五)未經保安部批准,不許在停車場內洗車或維修車輛;

(六)保安對停車場內的安全負安全責任,丟失車輛等一切事故都由停車場保安負責解釋和賠償。;

(七)制止閒雜人員進入停車區域,對可疑人員仔細盤問,必要時通知門口的保安人員看管;

(八)停車場保安人員就餐要輪班。

六、保安檢查制度:

(一)帶班長對本班崗位負主要責任。帶班長對各崗位值勤情況進行不定時檢查督促,主要檢查崗位形象及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有主管組成檢查組,不定期對保安各崗位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人員在崗情況,執勤情況,軍容軍紀等。發現問題,及時召開會議解決;

(三)帶班長對本班出現的好人好事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彙報,保安部經覈實後予以恰當的獎勵或處罰。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火工作;

(二)不得埋壓、圈佔、損壞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不得將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挪作他用;

(三)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規範,並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四)任何人不得在中俄自由商場範圍內動用明火和大功率用電,否則後果自負,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禁將未熄滅的菸頭等帶有火種的物品扔進垃圾箱內;

(六)嚴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帶進中俄自由商場;

(七)不得在中俄自由商場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

(八)保護中俄自由商場內道路的暢通,不得在公共場所、樓道、安全出口堆物、堆料,停放車輛或者搭建棚屋,否則無條件清除。

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規定:

(一)中俄自由商場內的所有通道和出入口必須保證暢通無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堆放任何物品;

(二)各通道、樓梯間、電梯間和出入口的“安全出口”指示牌、應急燈、消防栓等設施嚴禁挪用,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敏感有效。各走道防火門應隨時關閉;

(三)中俄自由商場周圍的車輛停放要整齊有序,嚴禁阻塞各出口和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保證火災時消防車輛的'出入和停放;

(四)舉行大型活動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各通道門嚴禁上鎖;

(五)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或個人,將按公司的安全制度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三、消防安全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培訓是確保市場運轉的重要保障;

(二)由公司制定總的培訓計劃,領導進行審覈批准,保安部實施;

(三)原則上每年對全體員工消防安全培訓不少於兩次,新入職員工可根據具體情況由保安部培訓,各部門要經常組織本部門員工溫習有關消防知識和管理規定;

(四)培訓內容包括:消防法規、電器火災、滅火常識、報警和疏散、自救和救災等;

(五)培訓形式包括:消防講座、觀看錄像、現場培訓、黑板報、抽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知識搶答賽、組織演習等;

(六)每位員工認真學習做好記錄,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不參加培訓,由保安部負責檢查培訓情況。

四、其它消防職責:

(一)配電室消防職責:

1、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淨,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在室內使用明火,必須經保安部批准,並有防護措施;

2、高低壓配電室,電器設備附近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靈敏有效。變壓器、電纜車,每年的重大節日前進行徹底清掃、檢修,低壓配電室的設備及電纜,每年在雨季來臨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修,檢測兩次。檢測標準,均按供電的規定進行;

3、電纜線、變壓器等處不得漏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4、高低壓配電室,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並經常維護保養,以保證完備好用。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電器滅火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

(二)電梯機房消防職責:

1、機房內禁止存放各種雜物和,機房不得改作他用;

2、電梯機房、梯箱頂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掃,及時清除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3、對電器線路和檢查部分,要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等事故的發生;

4、檢修擦洗零部件用到汽油時,要採取有效防火措施,確保安全。汽油、擦過油的布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三)市場管理部消防職責:

1、市場管理部工作人員每天檢查商鋪,隨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梗等火源、火種,以防着火;

2、商鋪配備的電器和商戶自備的電器按中俄自由商場有關規定使用,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用電等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立即通知工程部來人檢查處理,並及時報告保安部;

3、要勸阻商戶和顧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樓層和商鋪,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進商鋪的人,要及時報告保安部;

4、及時清理本樓層的廢紙及紙箱、紙盒等易燃物品,減少隱患;

5、樓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高度警惕,經常注意樓層有無起火源,要做到勤轉、勤看、勤聞、勤檢查。對飲酒過多的顧客更要注意,防止因其吸菸、用火、用電不慎而引起火災;

6、各樓層通道、樓梯內不準堆放雜物,以保持暢通無阻;

7、市場部工作員工必須做到人人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消防栓,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能熟練地掌握滅火器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

8、商鋪要設立禁止吸菸的標誌。

(四)人事行政部消防職責:

1、辦公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報紙、書刊、紙張、資料等易燃物,要及時清理和處理,不要大量存放,對必須存放的要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2、辦公區內禁止吸菸;

3、辦公區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預備急需之用。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2

(一)辦公室值班管理制度

1、員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值勤,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對於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積極圓滿完成。

2、對辦公室內的一切物品、設施負責。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3、必須禮貌受理來自各方的電話,重要事情的電話要詳細做好記錄,並及時轉告受話人。

4、當接到其他部門報來的事故(事件)電話時,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

5、嚴禁外部人員進入部門辦公室。嚴禁撥打私人電話。值班電話不得外借。

6、必須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嚴禁在辦公室內嬉笑打鬧。

7、要嚴格交接班制度,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需要交下一班完成的重要事情,要詳細交接清楚。

(二)保安部巡邏管理制度

1、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巡邏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巡邏器械,不得隨意開啓巡邏鍾,應及時更換巡邏鍾電泄和打卡紙。注意維護保養,確保巡邏鍾正常運轉。

3、夜值巡邏人員,每班次巡查打卡不得少於6次。下班時認真張貼、覈算打卡時間記錄,報領班複審。

4、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繫。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酒店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當班領班。

5、巡邏人員下班時應對所用器械進行交接,需下一班處置況應作完善交接,並有領班監督實施。

6、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路線和次數,改運巡邏路線時應作詳細記錄。

(三)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班組領班提前30分鐘叫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警械器材,保持完好,交於接班人員。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班組聽到叫班後,迅速按規定着裝,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2)接班人員必須在上崗前10分鐘到部門辦理簽字。

(3)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並提出要求。

(4)接班班組由領班整隊帶至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

(5)接班時,確認警械器材完好,瞭解上一班情況後,接班值勤。

保安部的管理制度

(四)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員配備警械要登記造岫,由帶隊人同統一監督。並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續,做到防盜、防丟失,便於使用。

2、各班配發的'警械只供值勤時使用,非執勤或訓練時不準個人攜帶。

3、嚴格交接班手續。嚴禁將警械轉借他人或私自調換,換崗時只換人不換警械。對私自將警械轉借他人或因責任心不強,造成警械丟失及損失的,要嚴肅處理,並賠償全部損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養,嚴格保管和領用手續。

5、嚴格按警械使用規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電警棍。對違反警械使用,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6、班組交接時由當值領班監督檢查,進行交接記錄,確保警械完好。

(五)消防臨近中心值班室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值班期間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關人員未經嚴禁入內。

2、當消防系統和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設備部維修,保證設備始終處於正常運轉狀態。

3、消防系統發出報警信號時,嚴格按照設備操作程序操作處理,並及時向領班或部門辦公室報告。並認真做好記錄。

4、在監控系統監控範圍內,要密切觀察監控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領班或相關部位的值班保安人員處理,同時做好錄像記錄,以便查詢。

5、其他各崗位值班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進入監控值班室。非專業人員或本室值班人員嚴禁亂動消防監控中心設備。

6、值班人員要協同設備部做好消防、監控設備的維修與保養。並定期進行檢查,消防故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7、值班記錄填寫清楚、詳細。當班發現的問題,要在當班時及時處理。對一時處理不了的,交下一班處理。

8、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設備清潔衛生。

(六)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1、凡來店會客者,均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要會見人的姓名、部門,並填寫會客登記單。

2、崗位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地查驗證件,並要求會客者嚴格按照會客單要求填寫會客登記單,經覈實後,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

3、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得會客,值班人員應禮貌地向會客者進行解釋,勸其離去。如會客者有要事須會見員工,值班人員主動幫助進行聯繫,由會見員工進行接待。

4、來店會客者,如與酒店有預約,可通過電話聯繫有關領導,經同意後,填寫會客登記單並禮貌地向會客者說明“請接見者在簽名處簽字,會見後將會客單交於會客登記處”。

5、來訪者會見住店人應問清姓名、會見何人及事由,經電話與住店客人聯繫得到允許後,訪可帶到客人指定地點或樓層,並通知樓層服務員,加強監控。否則,未經住店客人允許,一律不得讓來訪者進入樓層。

6、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酒店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動與供應部有關部門聯繫,經回覆後,填寫會客登記單在約定地點會見。

7、會客完畢後,值班人員主動收回會客單,看是否有接見人簽字,如沒有簽字,應禮貌地向會客者解釋,讓其返回簽了,並特別留意離店客人所攜帶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8、值班人員嚴禁精神病者進入酒店,並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酒店。

9、晚上21:30以後來店會客者恕不接待

(七)保安部請銷假制度

1、保安人員爲應付突發事件發生,必須集中值勤、待命,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外出必須由領導批准。

2、保安人員外出必須由領班逐級請假,對私自外出者,按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3、下班後因事外出2小時的須向直接領導請假,外出4小時的須向主管請假,外出4小時以上的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4、晚間21:00以後,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外出。

5、保安人員休假3日內由部門經理視情況批假,超過3日以上的按酒店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保安部衛生管理制度與規定

1、個人衛生。

(1)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2)保持個人衛生,按規定理髮、修面、洗澡、洗衣、剪指甲。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廢物。

(3)每天起牀後將個人牀鋪整理幹部整齊。

2、宿舍衛生。

(1)各領班兼任宿舍管理員,對房間衛生負責監督管理。

(2)每個宿舍設“衛生輪流值日表”,每日對房間內衛生進行清理。

(3)每週日全室進行一次衛生大檢查,包括門窗、牀架、衣櫃等,消除死角。

3、崗位衛生。

(1)監控室;值班員下班前,將室內衛生全面清掃乾淨。物品擺放整齊,保持設備清潔。下班後,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2)自動門崗亭:值班員交班前,要對崗亭及周圍環境衛生進行清掃,保持清潔。

(3)自動門:每週三、六上午由中班全體人員對自動門進行全面擦拭、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設備部進行修理。

(4)自行車崩崗亭:白班值班人員要做到保持自行車擺放整齊,並將衛生清掃乾淨。各崗交班前將崗亭內衛生整理好,並保持環境衛生。

(5)地下車庫崗亭:值班人員交班前清理好崗亭內及崗區內的衛生。

(6)部門辦公室衛生區域:由值班人員每天及時清掃,保持衛生。

(九)保安部員工着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期間,必須根據天氣變化以班組爲單位統一着裝。

2、着春秋裝時,扎武裝帶,攜橡皮警棍。並配戴工號牌和“保安”袖標。

3、着夏季短袖服裝時不扎武裝帶,將短袖襯衣下襬扎於褲內。配戴工事情牌和“保安”袖標,攜帶橡皮警棍。

4、因氣候變化需要更換服裝時,由班組領班向部門申請,經批准後統一着裝。

5、上崗保安人員嚴禁私着便裝,或不同種類服裝混穿。實習生上崗期間,應穿着整齊並配戴“實習證牌”。

6、上崗期間必須空酒店下發的工作皮鞋,嚴禁穿其他任何便鞋。

7、冬季要統一着風衣。戴白手套,穿棉皮鞋,警棍統一掛於右後側。對講機不用時置於右前方腰際。

(十)保安部消防監控設備操作規定

1、火災報警設備報警操作規定。

當接到火災信號時,按“消音”鍵,在最短時間內查出火警發生的部位,按“復原”鍵。警報消除後,按下列程序操作:

(1)如果報警狀態不再出現,再到現場看,是否有火災參數。如有火災參數,例如有人向控測器吐煙等,屬正常報警,要進行制止,並進行批評。如沒有火災參數,屬誤報,可能控測器出現問題,應報設備部,及時進行維修,確保控測器的政黨運行。

(2)如果警報狀態又重新出現,應再按一次“消音”鍵。然後到現場查看。如果有許多人抽菸或是由施工等情況而引起的,屬政治報警。如有火情,屬正常報警,根據現場燃燒物質以及火情的大小採取措施:火情很小,可用來火器撲救;如火情較大,先把消防控制盤的“防誤動作”開關從禁止打向允許,手動啓動排煙機、送風機、送風閥、排煙閥和消防泵、噴淋泵以及切斷火災區域供電電源等一毓消防設施(消防控制盤可自動進行上述一系列動作),然後通過消防廣播把客人從火災區疏散到安全區。

2、故障警報發出後的處理規定。

(1)道德按“消音”鍵,看看能否自動復原,如能怎麼復原,屬正常故障報警。

(2)不能自動復原,查出部位後,到現場查看,如無人動控測器,屬控測器故障,應報設備部維修。

(3)如出現不能自動復原、亂報號或不顯號時,屬於機身故障,監控人員應關機,經過一段時間看能否自動復原,再做檢查。

3、消防監控設備檢查規定。

(1)手動檢查控測器的報警情況,每週一次。

(2)檢查供電備用電源、電泄,每兩週一次。

(3)火災模擬試驗每年一次,由設備部負責,值班員配合。每季度在不同區域抽查控測器報警情況。值班期間本着“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原則,認真處理報警信號。

(十一)自行車棚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格遵守酒店及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會客登記制度,監督出入廚房及員工餐廳區域人員情況,特別是外來送貨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廚房部二樓。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時,必須徵得有關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

3、維護工作區域及周圍環境衛生,定時清掃,保持清潔。自行車棚內的自行車要擺放整齊。

4、嚴格招待有關制度,非本店自行車嚴禁在自行車棚內存放。

5、夜間值班期間嚴禁睡崗,要時刻注意周圍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部辦或夜值領班報告。

6、嚴格交接制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二)“監控中心監視器”停機管理有關規定

監控中心的監控設備,如長期開機,不間斷運行,設備極易損壞。根據設備部弱電技術人員的要求,制定監控中心設備停機的時間及有關規定:

1、停機時間確定。根據酒店的客流情況安排停機。

2、設備停機有關規定:

(1)每次停機時,監控值班人員必須通知當班領班,並報告部門辦公室。

(2)設備停機時必須交替停休,先將小顯視器電源關閉。樓層攝像機電源不關。同時將大顯視器調爲自控巡檢。停機期間,錄像機保持錄像姿態。

(3)兩小時後再將大顯視器停機休息。同時監控員要巡看停機期間的錄像。如有情況及時上報。

(4)監控錄像機,應根據監控顯示上的實際情況錄像。除夜班保持錄像外,白班無特殊情況不用錄像。以保持設備的完好性能和正常運行。

(5)停機期間,部門辦公室及領班要重點巡視,重點檢查,以防萬一

(十三)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外來施工人員來店施工前,必須由用工部門審覈後出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2、辦理臨時出入證時每證需繳10元押金。完成施工後到保安部辦公室退證手續,退還押金。如損壞每證賠償5元。

3、使用臨時出入證不得超過所限時間。如施工工作沒完成。還需繼續使用時,應及時辦理續用手續。否則予以作廢,不輸退證手續。

4、施工人員在店期間,需佩戴臨時出入證,在指定區域工作。不得隨便進入與之無關的區域,要服從

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故不戴證或持僞證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處10—50元的罰款。

5、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禁止流動吸菸,不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亂拉電源、偷盜酒店物品等。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50—5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和規定。用工部門必須派專要監督管理。

7、用工部門應承擔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責任。如因用工部門管理不善,給酒店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凡外來施工人員帶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資,在離店時用工部門開具出門證明,經門衛檢驗方可放行。

臨時施工人員登記表

施工單位:

序號姓名民族來店施工時間身份證號碼離店時間性別家庭住址備註

製表部門:填寫人姓名: 組織部門:

(十四)動用明火審批規定

爲了確保酒店安全,杜絕違章用火,除固定用火之外,一切運用明火作業(運用明火、按重點部位分: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均按本規定執行。

1、一級動火: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爲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動火作業(有禁火標誌的區域)。

(2)客房內動火作業。

(3)各種機房內動火作業。

(4)其他有可燃材料裝修部位的動火作業。

(5)危險性較大的登高動火作業(如:配套樓頂油箱涼水塔附近)。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動火作業。

(7)油罐、油箱及儲存過易燃可燃液體、氣體的容器及其連接的錆設備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審批辦法:由要求動火的部門負責人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並簽名。根據實際情況,訂出安全實施方案和防護措施,明確崗位責任,制定好作業時間然後報保安部審批。對危險性比較大的項目應提出報告,經總經理審批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凡在一級動火範圍以外的動火作業場屬二級動火。

二級動火審批辦法:由要求動火者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後,由部門負責人召集動火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簽名,報保安部審批後方可動火。

動火作業申請單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3

1、安全檢查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要做到要常規化、制度化。由保安部組織的全公司消防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其檢查內容爲:

a.各部門防火制度落實情況;

b.火源、電源管理情況;

c.員工執行安全制度狀況;

d.水源通常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e.火險隱患情況及消防設備、器材完好情況;

f.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g.重大節日來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做好登記。

(2)保安部對公司各重點部位,每天進行檢查,做好登記。對查出的隱患,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3)各部門每週檢查一次,對隱患及時整改。

2、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入店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方能上崗。

(2)每兩月必須出一次牆報,宣傳消防知識。

(3)每半年必須組織一次消防演習,經常訓練。

(4)每季度須召集員工講解消防知識,發放複習題和消防書刊,考試及格率須達100%。

(5)每年度須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競賽,表彰成績優秀者。

(6)沒年不少於播放六次'飯店防火錄像'。

(7)每半年須組織一次消防工作總結,表彰成績突出、工作先進者。

3、火災報告制度

(1)凡發生火災最先發現者(不論是誰)應立即向公司監控中心報告火警,並積極組織參加撲救。

(2)凡發生火災,在場的'最高行政領導人爲撲救最高指揮員,直至消防隊達到火災現場,並組織保護火災現場。

(3)凡發生火災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原因,3天內填好事故報表,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防火負責人。

(4)凡發生火災,1天內由保安部負責人交起火原因、損失大小、處理意見(決定)上報市公安消防支隊。

(5)火災,不積極撲救、隱瞞不報、逾期不限,扣發所在部門或有關班組當月獎金,並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4、火源、電源管理制度

嚴格用火審批制度。凡生產、生活用火,均應報保安部審批,符合安全規定的發給'用火許可證'。

i火源距可燃物品距離不小於1.5米。火源周圍嚴禁堆放木屑、刨花、棉紗等可燃物和易燃物,保持爐竈場地的清潔衛生。

ii嚴禁用易燃、可燃液體引火生爐,對漏火和不符安全規定的用火工具,必須修好後才能使用。木板地面必須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iii禁止在各種火源旁烘烤衣物,所有爐竈內取出的爐渣、爐灰,必須熄滅後倒入指定的安全地點。

iiii禁火區、禁火部位、嚴禁煙火。如工作需要動火,須先向保安部申請,辦理用火手續,否則,不準用火。

5、管理制度

(1)有電器設備安裝,應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執行,並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2)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要進行1-2次絕緣測試,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建築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如工作需要時,必須事先向保安部、動力工程部申請。臨時電線中只准使用絕緣電纜線,期限最多不超過3個月,逾期應及時拆除。

(3)引起庫房的照明線路,必須裝在硬塑料(或金屬)套管內。

(4)集體宿舍的照明線路由動力工程部指派電力統一架設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準私拉亂接。

(5)必須做到'十不準',即:

a不準用電燈烘烤衣物或取暖

b不準用紙、布等易燃物做燈罩;

c不準拿電線掛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d不準在電線上搭曬衣物;

e不準非電工擅自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

f不準用銅、鐵絲等代替保險絲用;

g不準電動機超負荷運轉或帶負拉閘;

h不準在宿舍、客房內使用電爐或電熱器具;

i不準在電器設備旁堆放可燃物和其它雜物;

j不準湊合使用有毛病的電線、插頭、開關等。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4

一.計劃管理

保安部協助物業總經理制定本物業的安全計劃。物業安全計劃應是一個完整的計劃,包括明確的政策及精心設計的程序、過程和活動,以確保客戶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員工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以及物業財產的安全。制定物業安全計劃,首先應對構成在物業內的犯罪活動、事故及引起對客戶、員工、物業傷害及損害的各種因素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然後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各個部門、各個場所以及各項服務工作的安全標準,提出實際解決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辦法,並對實際解決辦法作系統的闡述,從而形成切實可行的計劃。物業安全計劃是指導開展物業保安工作及管理的'總體性的基本計劃。

保安部應根據實施中所發現的問題以及各種變化的因素,向物業總經理提出修改或完善有關保安工作的政策、程序、標準等方面的建議。在得到總經理認可後,負責對物業安全計劃的修訂。

根據物業經營管理的總體目標,保安部要制定部門的年度、月度工作計劃,除有計劃地安排好基本的各項保安工作外,應根據經營環境的變化及物業階段性的經營目標,有計劃地安排階段性的工作重點。

保安部還應根據物業安排的對全局有影響的、臨時性的專門工作或公安機關佈置的專項工作制定專題計劃,報請總經理後,在物業內按計劃實施。

二.組織管理

根據物業的規模、等級以及管理體制,調整和完善保安部內的機構和崗位設置及其職責和任職要求,建立和健全物業治安委員會、消防委員會等專項性的協調組織,加強與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關的聯繫,形成一個完整的物業保安工作網絡。此外,還必須制定或不斷完善有關保安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人員管理

選拔和聘用合適的人員上崗工作,加強員工對保安工作的責任心,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本崗位工作應有的職業態度、知識、技能。

四.物資設備管理

管理好物業中的各種安全設備及機具,使它們始終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通過定期或經常的檢查,及時提出修理、更換或添置的要求和計劃。

五.協調管理

物業保安工作涉及到物業各部門、各部位及物業外各有關機構和部門。保安部在日常運行和管理中應加強與他們的溝通與聯絡,取得他們對物業保安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規範保安部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富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部各崗位每天工作交接。

3.職責

3.1保安主任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當值治安中隊長負責交接指導工作。

3.3當值治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班工作。

4.工作程序

4.1交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行《員工手冊》及《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3所有接班人員應於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4.1.4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4.1.5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6整理着裝,當值治安中隊長按《員工手冊》及《管理手冊》的規定檢查員工着裝。

4.1.7當值保安隊長集合隊伍,清點人數,安排崗位並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8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間應示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隊長彙報,並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並負責跟進。

4.2.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治安員的帶領下,細緻地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並通知隊長前來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後應在崗位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接班人員開始接崗值勤。

4.3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示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細緻地檢查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後,方可離崗,並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後集合

4.4.1當值治安中隊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後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集隊帶到指定的區域後解散隊伍。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6

爲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獎勵

一、獎勵種類:頒發獎狀:通報表揚(嘉獎);

物質獎勵;

晉升;

發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質獎勵,晉升: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多次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着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發放獎金:

1、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着功績者。

2、遇突發事件第一時間達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不退縮,有效的控制場面使損失降到最低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嘉獎無簽發警告通知書者

2、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3、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蹟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覈實無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2、每月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覈,根據考覈成績評定員工。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爲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並給予獎勵。

3、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先考慮。

第二節違紀過失一懲罰種類:口頭警告:簽發警告通知書,罰款:辭退:有下列行爲過失者口頭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情節較重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定着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及時彙報,不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重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2、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3、無故不參加公司的列會,培訓者。

14、不得玩遊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爲過失者簽發警告通知書或罰款: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託他人或代他人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塗改當班記錄、刪除錄象記錄。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並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範圍或違章操作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者。

有下列行爲過失者辭退: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衝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範圍內聚衆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業主吵架,經查實累計被戶主投訴3次以上者。

7、聚衆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爲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事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爲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祕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僞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簽發警告通知書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爲。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7

1.0目的規範保安部、消防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0適用範圍適用於物管公司保安部各崗位每天的交接工作。

3.0職責

3.1保安部主管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當值領班負責所帶班組的交接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行《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2所有接班人員應於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b)保持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3整理着裝,當值領班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着裝。

4.1.4當值領班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安排崗位。

4.1.5保安部主管下達工作指令,並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6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對講機、崗臺、太陽傘、路障、鐵馬、護攔帶、滅火器等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領班彙報,並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以便跟進。

4.2.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保安員的帶領下,系統地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並通知領班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後在上一班值班記錄本上簽名,並開始接崗值勤。

4.3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地檢查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後,方可離崗,並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後集合。

4.4.1當值領班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後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解散隊伍。

5.0記錄

5.1《保安部日報表》

5.2《保安部各崗位交接班表》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8

保安部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物業的安全保衛工作,其管理範圍,根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的範圍、基層保衛組織的職責和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物業保衛、物業內部治安秩序管理、物業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物業事故的預防和查處、物業消防管理、物業安全監控室的管理六個方面。

一.物業保衛

物業保衛,是指保安部組建並使用專門力量,對內部的重要目標、場所、出入口進行守護或巡邏,以維護公共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的專門工作。

物業保衛的範圍,主要在物業內部及物業周圍通道部分。保衛的主要目標通常有物業的出入口、社區道路、庫房、停車場、商業、娛樂場所等。

物業保衛的主要特點是公開性、預防性和服務性。物業保衛人員應統一着裝,佩帶標誌,以公開的身份進行保衛工作。其工作主要是掌握人員、車輛進出的情況,控制違章物品,發現事故苗子,制止違法犯罪現象。物業保衛的最大特點,是既要保衛物業安全,又要兼顧服務,如有禮貌回答客人的詢問,爲客人指路,介紹情況,處理某些簡單事務,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繫等。

物業的保衛工作分爲定點保衛和巡邏兩大類。定點保衛指崗位固定的保衛工作,如門衛、停車場及車道管理等。巡邏指保安人員在指定區域內巡察,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違法犯罪行爲。巡邏的路線應與固定保衛崗位配合,根據物業的設備設施及白天、夜間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在保衛工作中發現問題,應弄清情況,防止事態發展,並及時報告保安部或其他有關部門。

二.物業內部治安秩序管理

物業的內部治安管理,是指保安部在總經理的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對物業內部的公共秩序進行管理,以保護客戶、員工和物業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物業內部治安秩序管理還包括物業內危險物品、易燃和易爆化學品的管理、物業內車輛交通及停放的秩序管理和物業內治安動態信息的收集和處置。

三.物業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

保安部負責對物業內部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安機關審批。作爲公安機關的基層組織,保安部還應完成公安和安全機關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保安部在查處物業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職責權限爲:

(一)負責刑事治安案件和調查取證工作,填寫“治安案件處理報告表”,並提出處理意見,連同案件全部材料,報請公安機關審批;

(二)組織犯罪嫌疑線索的調查;

(三)查處物業內部的破壞事故和治安災害事故;

(四)查處物業內部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四.物業事故的預防和查處

事故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物業事故,主要是指在物業內部意外發生的/造成物質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變故和災禍.

事故具有兩個顯著特徵:①造成了一定的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相比較而言後果較爲嚴重,未造成後果的不算事故。②事故的發生超出人們的正常設想,一般都是意外發生的。

保安部在預防和追查事故中的職責:

(一)同總經理行政部和工程部等部門,建立安全操作制度。開展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教育,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協同有關部門調查治安災害事故,屬責任事故的由有關部門處理,屬破壞或破壞嫌疑事故的,由保安部負責追查處理。

(三)負責追查破壞或破壞嫌疑事故,處理製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

(四)在物業總經理的領導下,積極參加自然災害事故的搶險救災,維護秩序,及時打擊和處理乘機作亂的違法犯罪分子。

五.物業消防管理

保安部在消防管理機關的指導、監督下,認真貫徹“預防爲主”的工作原則,具體做好物業火情、火警、火災的預防及日常一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保安部門應系統計劃物業的整體防火安全管理,根據消防部門的有關“軟、硬”件設施要求,認真加以逐項落實,對重要的給水系統(如:豎管、消火栓、消防泵等)、自動報警系統(如:煙感、溫感等)、自動滅火系統(如:噴淋等),要堅持定時定期檢查,確保這些系統始終處於臨戰實用完好有效的狀態。

(二)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要求,認真制定、不斷完善、健全物業內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設備、器材的落實情況,定期檢查物業及各部門執行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改進,對有關部門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漏洞應發給安全防範整改通知書,責成進行改進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直至落實爲止。

(三)健全物業消防組織機構,明確專門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對物業內部員工消防業務知識的教育。及時記錄消防活動的內容、防火安全檢查、火情、火警、火災發生的情況並設有物業要害部門、消防設施、器材等位置的物業平面圖,對物業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都應逐個登記、存檔。

(四)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動火施工的申請,要嚴格三級審批制度,按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審覈,逐級報批並在動火作業期間加強現場的檢查管理,同時對外來施工人員加強防火、動火方面的安全宣傳,以保證安全。

六.物業安全監控室的管理

目前高檔物業的監控室一般由消防控制系統、電視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通信聯絡和廣播系統、時鐘和其他控制系統等5個系統並聯組成。物業安全監控室集合了現代化的安全設施,可以有效地預防、發現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和災害事件的發生,對突發事件可以作出快速反應。

保安部在加強安全監控室的管理方面,主要任務是:

(一)提出安全監控設施的配置方案;

(二)組建安全監控設施的配置方案;

(三)制定、健全安全監控室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監控的崗位責任制度。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9

1、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商場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巡邏,不得隨意更改巡邏線路。巡邏時不得吸菸,聊天或做與巡邏無關的事情。

3、夜值巡邏人員,每班次做好巡邏記錄。交接班時認真向下一班交接本班巡查情況。

4、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繫。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商場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當班領班。

5、巡邏人員下班時應對所用器械進行交接,需下一班處置況應作完善交接,並有領班監督實施。

6、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時間和次數,不得產生睡崗現象。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0

根據公司對保安部員工宿舍管理要求,有關宿舍三統籌及管理細則將作如下公佈,希望各級員工細閱其中內容並切實遵守以下規定:

一、員工入住及搬離宿舍必須到保安部辦理有關手續,填寫入住宿舍保證書,部門經理及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整體管理起監督責任。

二、已被分派入住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則,服從保安部及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屢經勸戒後仍不遵守宿舍規定或不服從安排和管理者,經審覈後將作相應紀律處分或者勒令搬離宿舍。

三、宿舍只爲真正需要之職員而設,凡每週住宿時間少於5天者會被取消住宿資格。

四、辭職(或辭退)者於辭職(或辭退)後,最遲24小時內搬離宿舍,搬離宿舍時,宿舍舍長必須在場監督。

五、已批准入住宿舍員工的指定牀位不得擅自調換,如有確實需要,可用書面報部門領導批准。

六、入住宿舍的員工有義務在非上班時間協助處理商業城之突發事件。

七、非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如特殊情況須寫申請,如有違反當事人罰款100元。

八、由各室室長安排住宿員工,通過輪值形式負責宿舍清潔工作。當值員工必須認真完成清潔衛生輪值工作。

九、全體住宿人員須經常保持宿舍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範圍內亂丟垃圾。

十、宿舍內嚴禁任何形式之賭博、吸毒、收藏違禁品或進行非法聚會等違法行爲,定必革職及搬離宿舍。

十一、愛護和保管公物,遺失或損壞公物者須負責賠償。

十二、不許在室內及當眼地方晾曬衣服。

十三、要保持宿舍內的環境整齊、乾淨、美化。嚴禁隨處大小便及亂堆雜物,不準大聲喧譁及做一切有損他人利益和影響別人休息的事情,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按公司及保安部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理。

十四、作爲入住宿舍人員應節約用電用水。

十五、嚴禁高空向下拋物,以保障地下過往行人或地下活動場所人員的安全,不準向窗外排水、倒水、吐痰或亂拋雜物、垃圾應自覺拿到地下指定的垃圾桶內。

十六、嚴禁帶非本宿舍員工籍故在宿舍逗留,特別是女孩。

十七、宿舍內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酗酒等不文明行爲。

十八、入住宿舍員工需整理好個個衛生、被褥、牀單、蚊帳、衣服、鞋一律疊放整齊,按《宿舍內務管理規定》執行,保持室內清潔。

十九、宿舍每天凌晨二點前熄燈,早班二十四時前睡覺,隊員外出兩小時以上必須請假,在外住宿必須書面申請,註明原因、歸隊時間、所到地點,報領班視情況逐級批准。

二十、爲保證此項制度的'貫徹執行,如違反上述所規定條款而沒有人承擔責任的,則視實際情況和發生問題的輕重程度實行集體承擔,希各隊員認真執行此項制度。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1

1.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1)保安部主管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賬。

(2)對講機只供當值的保安員和幹部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

(3)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幹部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4)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乾布擦拭機身,並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5)幹部或保安員在交接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2.警棍的'使用

(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人玩耍。

(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攜帶警棍外出。

(4)交接班時,對警棍進行檢查並記錄於《保安部交接班登記表》上。

3.催淚器、手銬的使用

(1)安員要愛護使用催淚器、手銬,非值班、執勤的保安員嚴禁佩戴和使用催淚器、手銬。

(2)禁用催淚器、手銬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嚴禁將催淚器、手銬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嚴禁攜帶催淚器、手銬外出。

(3)配催淚器、手銬只供保安員在執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脅或對已抓捕的現行犯有逃脫可能的情況下使用。

(4)接班時,交接班保安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手電、雨衣的使用

(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點爲已用。

(2)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乾布擦試乾淨並摺疊整齊後交當值班長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乾布擦試乾淨並將電池卸出。

(3)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並記錄於《保安部交接班登記表》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貫徹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制訂的各項法規和制度,努力維護好物業轄區內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服從領導,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對轄區內的巡邏、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登記工作;

4、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收費工作;

5、負責做好綜合管理費收取工作;

6、熟悉樓宇情況、以動態、巡查等方式預防、發現、制止各類事故如: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7、按規定着裝,文明值勤,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耐心說服、教育住戶遵守物業轄區各項管理規定。

(二)、保安隊隊長崗位職責

保安隊長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保安隊的`各項管理工作。

1、瞭解和掌握保安隊的情況,根據管理處領導的要求和意圖,結合實際,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細則的獎懲條例,抓好實施組織和監督工作,對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交通工作全面實施管理;

2、主持保安業務工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重點是《員工手冊》及保安相關規定的落實情況,組織隊員學習業務知識和形體儀表訓練,認真做好培養和業務訓練,提高全體隊員的整體素質。;

3、經常定期不定期檢查保安隊員的工作情況,做好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獎懲條例;

4、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隊伍的思想建設,關心隊員的生活狀況和業務水平,做好全體隊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幫助下屬正確處理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爲下屬解決實際問題;

5、教育培養所屬班長,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指揮能力和管理水平;

6、處理有關保安方面的事務,重大治安問題和事故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7、完成公司交辦的收費等其它工作任務。

(三)、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保安班長在保安隊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保安隊日常事務的實施工作。

1、負責組織當班的保安工作,監督和指導認真做好執勤工作,及時糾正和登記違紀違章現象;

2、檢查本班人員的着裝儀容、內務衛生,保管好配備的通訊器材、保安設施、自衛武器等物品;

3、負責填寫《值班記錄》,登記本班獎罰情況,檢查各巡邏點情況;

4、按照保安部(隊)制定的培訓計劃搞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召開班務會,經常對隊員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和崗位培訓,提高本人和全班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能及時解決當班時間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5、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請示彙報工作,與轄區業主搞好關係;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入住本公司宿舍員工,須服從人事部和宿舍保安員的安排,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牀位,請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申請;經人事部批准後方爲有效。

二、各房間務必有《衛生值日表》,長期保持室內清潔,物品擺放整齊,門窗、風扇保持乾淨。

三、嚴禁在窗口及走廊亂扔垃圾、倒水、刷牙,垃圾可用膠袋裝好放在樓層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隨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居住環境,以免傳染病的發生。

四、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私自接駁電線,不得使用電爐、電飯鍋及大功率電器,如有發現,公司有權沒收其私裝電器,並追究其責任。

五、嚴禁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詐騙、酗酒、打架爭吵或搞色情活動等行爲。

六、室內不許隨意張貼書報,亂掛物品及亂拉繩子,不得在宿舍走廊樓道晾曬衣服或掛任何有影響外觀的物件。

七、禁止亂扔菸頭及躺在牀上吸菸,禁止使用紙皮等易燃物品封牀,以免發生火災。

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一切高空拋物行爲。

九、禁止一切盜竊違法行爲;損壞公司財產必須照價賠償,並視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

十、不得擅自帶外人留宿,如有需要,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申請,經人事部批准後,並在保安處登記留宿者詳細資料,方可留宿,時間不超過一天,申請人必須擔保其在宿舍的行爲責任。

十一、私人貴重物品請自行放好,公司概不負責保管。

十二、晚上十一點鐘後,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或播放音響、廣播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十三、節約用電,人走燈熄,禁止用熱水洗衣服或將熱水提供外單位人使用。

十四、不可在宿舍內煮食或將飯菜帶回宿舍進食(除因病不能起牀)。

十五、老員工不得排擠新員工,寢室門上的編號不得撕毀、更改。

十六、嚴禁站、坐於宿舍的陽臺水泥欄杆上或翻牆穿門。如有違反,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以上規定由行政部和保安共同監督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4

一.口頭警告.並處以10元罰款。

1.崗上姿態不佳者(蹲、靠、倚)。

2.看書、看報、看刊物、聽廣播。干與工作無關之事者。

3.對客人態度生硬,語言不文明者。

4.着裝不整,工作鬆散者。

5.寫字樓大堂保安人員7:00-23:00進入收發室者。

6.工作不主動,對交辦事項辦事不力者。

7.不按時到崗訓練,進行培訓者。

二.書面警告,並處以20元罰款

1.在任何崗位扎推、聊天、嘻笑打鬥。

2.不得擅自脫崗、串崗、漏崗。

3.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管不問造成嚴重後果者。

4.到大廈內各商店、單位(管理處)打電話聊天者。

5.不服從班長命令者(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除名)。

6.各班必須24小時有外圍崗。

7.在公共場所吸菸者。

三.嚴重書面警告,並罰款50元。

1.上班時間睡覺者。

2.在大廈內隨意小便者。

3.上班前飲酒者,不準上崗,並計曠工一日。

4.弄虛作假,提前籤登及後補巡邏記錄者。

5.故意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者。

6.擅離職守,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凡有以下情節者除名

1.上班時間飲酒、下棋、打牌、聚賭者。

2.故意破壞公共財產、大廈設施者,按物品原價之三賠償。

3.搞幫派、小團體活動,誣告打擊他人者。

4.年累計曠工三日。事假月累計三天者(特殊情況除外)。

5.無故違抗公司領導指派的工作,經勸阻仍不聽者。

6.年累計二次嚴重書面警告者。

7.侮辱、毆打客人、同事或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

8.擅自向客人或工人索取金錢、財物者。

9.行爲不檢,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五.對班長要求

1.每天接班後十五分鐘內必須把排班表交至管理處,下班前必須將巡樓時間記錄表、巡樓報表、日報表、物品放行單及意外報告交至管理處。違者書面警告一次開罰款20元,第二次嚴重書面警告交罰款50元,第三次降職。

2.班長在檢查工作中,凡不認真檢查,遺漏情況造成不良後果書面警告一次並罰款20元。

3.每小時巡視所有崗位一次,所帶對講機不得關閉,違者口頭警告一次並罰款10元。

4.班長巡視後應在各區大堂辦工,隨意離開者口頭警告一次並罰款10元。

5.不能很好地把管理公司的工作意圖和各項管理規定理解並貫徹執行下去,影響管理公司工作進度者降級並罰款100元。

6.對下屬人員督導不周,發生事端或重大事件者降級並罰款100元。

六.處罰措施

1.所有罰款按累計次數成倍進行處罰。

2.所有保安員每月罰款累計超過150元者(包括150元)除名。

3.每班每月罰款總金額累計超過300元的班長降爲隊員。

4.班長罰款金額按全班累計罰款總金額的20%給予處罰(班長個人罰款除外)。

5.以上所有警告罰款,被處罰人員必須簽字認可,否則視爲自動辭職。

保安部管理制度 篇15

一、 目的:

爲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保安的工作有序運轉,監督與管理好保安人員做好日常工作,確保公司人員與財產安全。明確保安隊長崗位職責,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的保安隊長

三、 職責:

保安隊長負責保安隊伍的一切管理工作,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負責公司上級對保安工作指令的上傳下達,落實佈置安保工作,負責保安人員的思想教育與訓練工作,提高並改善工作效率。

四、 具體內容:

4.1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保安接待崗、宿舍崗的崗位職責,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

4.2 熟知公司各區域樓層的安全設施、設備。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各班次的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打架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公安部門聯繫。

4.3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4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4.5 保安隊長每天應加大巡查力度與巡查次數,要求每天巡查打卡次數不少於4次。時刻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與紀律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爲。發現異常及突發事件需及時把起因、過程、結果反饋給相關主管,隊長每日查勤必須檢查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4.51 保安儀容儀表;

4.52 物件簽收事宜;

4.53 人員、物品出入記錄;

4.54 落實交接班的工作事宜;

4.6 協調本部門保安和其他部門間的協調工作,提高安保工作效率,接待員工的投訴建議,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違紀行爲;

4.7 及時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並做好會議記錄。定期組織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技能;

4.8 以身作則,親力親爲,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交代的臨時工作。

五、 獎勵措施:

5.1 對待工作盡心盡責,阻止公司財務被盜者;

5.2 遇到有意外或突發事件,拼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

5.3 維護公司的安全與利益,避免公司財務遭受重大損失。

六、 懲罰措施:

6.1 不服從上級的管理安排,對待上級佈置的工作有牴觸心理者,造成工作失誤,公司給予相關處罰30元/次;

6.2 上班時間玩手機、看小說雜誌、與人閒聊、接打私人電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公司給予相關處罰30元/次;

6.3 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員工,不予制止視而不見者,公司給予相關處罰30元/次;

6.4 因工作對員工言語粗暴無禮或故意刁難,而造成員工與保安發生衝突的,公司給予相關處罰100元/次;

6.5 工作期間睡覺、酗酒、賭博、玩忽職守等,公司給予相關處罰100元/次;監守自盜者公司給予開除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6.6 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出現異常情況而故意包庇、縱容下屬、知情不報,隱瞞上級者公司給予相關處罰100元/次;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開除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 附則:

7.1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以公告、通知、通告等形式補充或修正;

7.2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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