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時”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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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時”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三同時”管理制度(通用6篇)

爲了加強公司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主動履行建設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切實落實項目建設過程中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實現從工程設計,開工建設和竣工驗收過程的有效監控,確保投資建設項目安全竣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三、內容及要求

3.1 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3.2 運營部負責在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委託具有國家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並有較好業績的安全評價機構,承擔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安全專篇和安全預評價工作,在規定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建成並轉入試生產運行期間,進行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和驗收評價報告應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3.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當分別進行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和安全預評價。

1. 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2.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

3.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4.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

5.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

3.4 運營部應負責監督設計單位嚴格按安全預評價要求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設計。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三同時”監督管理。

3.5 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和消防專項驗收由政府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施工單位應向安全、衛生和消防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驗收申請。

3.6 安全、衛生和消防專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公司相關部門應積極督促對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重新進行建設項目專項驗收。

3.7 建設工程實行安全生產監督制度,公司相關部門確定施工單位後,要向運營部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施工許可證。

3.8 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運營部應當在施工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者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3.9 公司相關部門在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承攬合同的同時,要分別簽訂安全協議書的約定,認真履行建設單位的安全職責,並監督施工單位加強對施工現場和施工人員宿舍及辦公區域和其他生活區域的安全管理,及時督促施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三同時”管理制度 篇2

公司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備等“三同時”評審、驗收的內容和有關要求。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項目“三同時”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建設項目單位。

4.程序

4.1“三同時”的定義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4.2“三同時”評審

4.2.1建設項目設計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採取的具體措施,準備並提供下列資料,報安全部、環保部。

建設項目名稱、工藝流程圖、工程選址位置平面圖,可能產生環境污染程度、職業健康危害以及安全問題的說明書;

建設和技術改造工程任務書或建議書;

採取的預防措施及可行性技術論證報告。

4.2.2安全部、環保部對建設項目的報審資料審覈後,組織召開“三同時”評審會,建設項目設計部門、環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門同時參加。

4.2.3在評審會上由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向參加評審的各主管部門介紹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情況、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問題及採取的具體措施。

4.2.4安全部、環保部、工程部分別就安全、環保、設備等方面作出評審意見。只有全部通過方可進入項目建設。

4.3新產品開發、試製

4.3.1需要進行試驗的項目,由制定試驗方案的單位在試驗大綱中同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安全防範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必須在評審會上,向參加試驗的單位貫徹落實。

4.3.2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試製前,必須要充分了解產品、所用原料、中間體、“三廢”的理化性質、毒性、危險性,採取妥善有效的防範措施,制訂應急處理方法,並配備相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開課題實驗前,必須制訂詳細的試驗計劃,包括應急處理方法,和應配備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並報中央研究所所長批准。

4.3.4在試製過程必須嚴格按試製計劃逐項落實防範器具和應急措施,實驗中用到的劇毒物品,按公司的《劇毒品管理制度》執行,危險性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員監護。安全措施不落實的課題不準開題做試驗。

4.3.5課題總結時,必須要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內容。

4.3.6課題項目移交設計生產時,必須同時提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做到同時設計。

4.3.7新項目、產品工藝付諸中試、大生產實施前,工藝、圖紙、方案等經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論證,由試製、設計、選型負責人詳細介紹工藝情況、設計依據、選型理由,論證修改後,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實施。

4.3.8工程項目的發包、安裝期間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落實。

4.3.9工程項目調試前,應進行全方位的嚴格檢查,並明確調試總負責人,由總負責人統一安排,確保設備調試安全。

4.3.10工程項目試生產前,由項目負責人召集安全、設備、環保、生產、技術部門人員進行驗收檢查,同意後方可進行試產。

4.3.11爲減少試產時走不必要的彎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試產前必須初步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員工培訓,必要時進行模擬操作。使全體進入試產人員瞭解如何操作、如何防範、如何進行應急處理。

4.3.12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試製的`全過程負責。項目試製總結中必須要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內容。

4.3.1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的設施和技術。

4.4 “三同時”的驗收

4.4.1施工組織部門在竣工後,負責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環保部、質量部、工程部等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對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

4.4.2驗收內容

項目的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與之配套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和技術標準;

建設項目和運行狀況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參加驗收的各部門確認建設項目符合標準和要求後,在“技改項目、新建項目竣工驗收會籤表”或“工藝變更評審表”上簽字。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並對工程項目發現的隱患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建設項目設計部門針對存在問題改進設計方案,改進施工組織部門立即組織整改,待問題解決後重新進行驗收。

4.4.4未經“三同時”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同時”管理制度 篇3

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並提交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覈。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覆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委託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託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覈、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職業健康安全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並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覆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並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二、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三同時”管理制度 篇4

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包括試運行)或投產使用,簡稱“三同時”。在建設項目設計施工階段做好職業危害預防工作,是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環節,是控制職業危害源頭最重要的措施。

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1.目的

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備等“三同時”評審、驗收的內容和有關要求。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項目“三同時”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建設項目單位。

4.程序

4.1“三同時”的定義: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4.2“三同時”評審

4.2.1建設項目設計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採取的具體措施,準備並提供下列資料,報安全部、環保部。

建設項目名稱、工藝流程圖、工程選址位置平面圖,可能產生環境污染程度、職業健康危害以及安全問題的說明書;

建設和技術改造工程任務書或建議書;

採取的預防措施及可行性技術論證報告。

4.2.2安全部、環保部對建設項目的報審資料審覈後,組織召開“三同時”評審會,建設項目設計部門、環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門同時參加。

4.2.3在評審會上由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向參加評審的各主管部門介紹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情況、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問題及採取的具體措施。

4.2.4安全部、環保部、工程部分別就安全、環保、設備等方面作出評審意見。只有全部通過方可進入項目建設。

4.3新產品開發、試製

4.3.1需要進行試驗的項目,由制定試驗方案的單位在試驗大綱中同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安全防範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必須在評審會上,向參加試驗的單位貫徹落實。

4.3.2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試製前,必須要充分了解產品、所用原料、中間體、“三廢”的理化性質、毒性、危險性,採取妥善有效的防範措施,制訂應急處理方法,並配備相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開課題實驗前,必須制訂詳細的試驗計劃,包括應急處理方法,和應配備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並報中央研究所所長批准。

4.3.4在試製過程必須嚴格按試製計劃逐項落實防範器具和應急措施,實驗中用到的劇毒物品,按公司的《劇毒品管理制度》執行,危險性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員監護。安全措施不落實的課題不準開題做試驗。

4.3.5課題總結時,必須要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內容。

4.3.6課題項目移交設計生產時,必須同時提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做到同時設計。

4.3.7新項目、產品工藝付諸中試、大生產實施前,工藝、圖紙、方案等經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論證,由試製、設計、選型負責人詳細介紹工藝情況、設計依據、選型理由,論證修改後,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實施。

4.3.8工程項目的發包、安裝期間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落實。

4.3.9工程項目調試前,應進行全方位的嚴格檢查,並明確調試總負責人,由總負責人統一安排,確保設備調試安全。

4.3.10工程項目試生產前,由項目負責人召集安全、設備、環保、生產、技術部門人員進行驗收檢查,同意後方可進行試產。

4.3.11爲減少試產時走不必要的彎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試產前必須初步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員工培訓,必要時進行模擬操作。使全體進入試產人員瞭解如何操作、如何防範、如何進行應急處理。

4.3.12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試製的全過程負責。項目試製總結中必須要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內容。

4.3.1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的設施和技術。

4.4 “三同時”的驗收

4.4.1施工組織部門在竣工後,負責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環保部、質量部、工程部等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對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

4.4.2驗收內容

項目的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與之配套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和技術標準;

建設項目和運行狀況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參加驗收的各部門確認建設項目符合標準和要求後,在“技改項目、新建項目竣工驗收會籤表”或“工藝變更評審表”上簽字。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並對工程項目發現的隱患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建設項目設計部門針對存在問題改進設計方案,改進施工組織部門立即組織整改,待問題解決後重新進行驗收。

4.4.4未經“三同時”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同時”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從事勞動的員工。

第三條術語和定義

(一)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二)'三同時'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建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分爲職業病危害一般、職業病危害較重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階段'三同時'的責任部門,是建設項目施工與試生產階段'三同時'的具體執行部門,全面負責實施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資金的有效投入。

第五條工作程序

(一)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專篇編制規範》編寫職業衛生專篇,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二)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後,應當按規定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覈(備案)申請書》,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報材料。

(三)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覈同意,方可動工建設。

(四)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託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該項目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五)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並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

(六)委託取得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對建設過程實施監理,確保施工質量和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施。

(七)在竣工驗收前,應當委託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儘可能由原編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技術機構承擔。

(八)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書》,並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

(九)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結束後,各職能部門認真整理資料並歸檔。

第三章附則

第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三同時”管理制度 篇6

爲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市(區)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基建施工方針,確保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使師生教育教學安全活動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爲組長,副校長爲副組長,安全、後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人爲成員的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領導小組,強化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

2、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含義,即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與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三同時”審查的原則:以國家、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爲準繩;以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技術標準、規定、規範、規則爲依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審查。

4、同時設計,要求工程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初步文件文件、圖紙時,同時設計其中的安全設施部分,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按照相關規定得到落實。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其中的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審查通過後,才能形成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時施工,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在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同時建設安全設施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先建設完成主體工程,後建設安全設施工程,或者有意減掉安全設施工程,只完成主體工程,留在以後補充完成安全設施工程。

6、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要求主體工程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時,安全設施必須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沒有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工程一經投入生產或使用,不得擅自閒置或者拆除,確有必要閒置或者拆除的,必須徵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

7、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8、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9、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10、學校安全部門、後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建設項目與安全設施施工質量,確保項目建設安全與質量。

11、建設項目未進行“三同時”或“三同時”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基建項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涪陵李渡新區李渡國小

二○xx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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