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3W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晨檢工作制度:

國小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1、每天早上學生進班後,由班主任作爲檢查人負責進行晨檢工作。晨檢主要採取詢問、觀察、觸摸等形式,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特別是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樣症狀以及不能確定的其他症狀時,立即通知主管校長及學生家長,同時將學生送醫院進行檢查確診。

2、對未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電話聯繫,問清原因並儘量與學生通話,以確定學生的真實情況。如果學生有病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學生痊癒。

3、每日於8:30做好晨檢工作,要做到認真、細緻,無遺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及家長宣傳工作,提倡學生之間相互督察。告知學生在家或校外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到校,應儘快報告學校併到醫院診斷治療。

5、病情痊癒方可回校上課。

二、教職工晨檢工作制度:

1、高度重視教師晨檢工作,由學校辦公室承擔晨檢檢查和信息報表等有關工作。

2、教師晨檢工作應在每天早上第一節課前完成。

3、教師應積極主動配合協助部門檢查人的晨檢工作。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進課堂,應立即報告,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教師在校外出現病情症狀時不能到校,應及時請假並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

4、對生病請假的教師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並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痊癒。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2

班主任是學生班集體建設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爲進一步調動和發揮班主任的積極性,創造性,使班主任管理工作更趨正常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學校依據班主任工作崗位職責,對班主任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逐項考覈,特制訂班主任管理制度。

教育思想

1 、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熱愛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讓每個學生都得到愛的滿足。

2、教育態度親切、耐心、細緻,全面關心、教育管理學生,對特殊學生倍加偏愛、關心。

3、注意師德修養,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努力學習、敢於實踐、勇於創新。

教育工作

4、有完整的班級管理制度,學期初有計劃、期末有總結,每月有教育隨筆、每週有教育重點。

5、以愛國主義教育爲主線,以行爲規範教育爲抓手,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班會、晨會有內容,專課專用。

6、認真、按時填寫好學籍卡。統計學生的出缺勤,對情況不明的缺課者即使進行家訪或電話聯繫。

7、重視班幹部的培養,每月召開班級工作例會,發揚民主,班幹部分工明確,能發揮作用。

8、開展豐富多彩的班級活動,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創造精神。

9、期末做好學生素質綜合評定,寫好學生品德評語。

10、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認真做好教室衛生,講究個人衛生,保持校園整潔。

11、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指導學生認真做好兩操,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12、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班級學生無傷害事故。

13、做好班級學生的家長工作,有班級家長委員會,對學生每週期家訪一次,新生入學後進行普訪,並做好記錄。

教育成效

14、有良好的班風,任課教師、家長反映好。

15、學生的學習成績、學習習慣、品德行爲習慣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被評爲文明中隊或優秀集體等榮譽稱號。

考覈辦法:

對班主任工作的考覈,在校長領導下具體實施。

考覈以平時的檢查記錄,班主任所提供的材料爲主要依據,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將考覈主要內容量化成確定的分值,逐項考覈,以定量考覈爲主,定性考覈爲輔。

每學期考覈一次。

考覈實行三公開原則,即內容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3

爲加強中國小教師管理,保持教師隊伍穩定,嚴肅工作紀律,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加強對教師德、能、勤、績的考覈考評,嚴把考覈標準和條件。對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15天以上、不滿30天的,除扣發離崗期間工資外,年度考覈直接定爲不合格(或不稱職),2年內不予晉升工資、不予晉升職稱;對連續擅自離崗15天以上或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30天的,一律作除名處理。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學校教師因故請假,應辦理有關手續並按期銷假。請假3天以內的,由所在學校審批;請假3天以上、一週以內的,由中心學校審批;請假一週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提供有關證明,中心學校同意後,報縣教育局審批。縣直學校教師請假一週以內的,由學校審批;一週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提供有關證明,學校同意後,報縣教育局審批。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對超假人員以曠工處理,組織上應敦促本人及時返回。如本人堅持不回的,從超假之日起扣發工資;連續超假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各學校當月考勤結果和工資花名冊在下月1日進行公示(不少於3天),公示後報中心學校審覈。

(三)禁止中國小教師不經過批准在外兼課。

二、教師脫產進修

(一)各中國小要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結合本學校實際,科學合理地安排在職教師脫產進修。教師脫產進修須經學校同意,報縣教育局批准,並與學校簽訂協議。脫產進修學習期滿應及時回原單位上崗,否則以擅自離崗和協議規定條款處理,並償還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及有關培養、管理費用。

(九)未經批准擅自脫產進修的,以擅自離崗論處,給予除名處理,其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轉至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轉檔案材料,須償還培養費及管理費。

三、教師流動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抽調、借用教師。因學科課程崗位需求,須調配解決的,在縣政府下達的教育編制內進行調整,並辦理相關手續。

四、教學管理

教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中心,是檢驗學校工作的重要標準之一,爲此特制訂教學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備課

(一)備課是搞好教學工作的基礎,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應根據教學大綱和本學科的目的要求,首先應認真通讀教材,掌握知識的系統性,明確教學的重點、難點和關鍵,探討教學方法。

(二)劃分章節、課時,要從教材實際和學生實際出發,博覽教學參考資料,擇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襲。

(三)個人備課和集體備課相結合,允許不同意見的爭論和不同教法的試驗。

(四)經常儲備一週的課時,不許教一節備一節,不準上無準備的課,每節課都要寫出教案。

(五)對佈置的作業,教師應先作一遍,以便輔導學生和掌握分量。

(六)實驗課前要做好充分準備,上實驗課時,要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認真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序,做到備教法、備實驗、備教具、備板書、備作業。

(八)教案書寫要工整、乾淨、細緻,要做到六到位:即課時劃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點難點處理到位、教學過程到位、體現教法到位、佈置作業到位。

(九)要統一教材,統一內容,統一進度。

(十)教務處協助學校領導定期檢查教案,一般情況下,每學期組織每月檢查。平時不定期隨時抽查教案。

上課

(一)上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中心環節。課堂教學的總要求培養能力,發展智力,拓寬思路。

(二)對每一堂課的安排,要精心構思。做到:加強基礎,反覆鞏固,重點突出,詳略得當;難點抓準,分步克服;例題精選,講述正確;密度合理,分量適中。

(三)提倡啓發式,廢止注入式。引導學生通過分析、綜合、對比、推理、判斷等思維過程,探索問題的答案,吸收知識營養。提倡學生髮言,搞活課堂氣氛。

(四)講究教學藝術。教師上課時儀表要端莊,教態要親切,聲音要宏亮,舉止要恰當,幽默不失分寸,嚴肅切忌呆板。教學語言要規範簡練,邏輯性強,生動形象,富有感情。板書要簡明工整,設計科學,佈局得當。教具使用恰到好處,演示實驗操作正確。

(五)重視課堂練習。各科課堂教學要有講有練,通過練習啓發較好的學生,推動中等生,督促差生,實現教學均衡,避免兩極分化。促進後進變先進的轉化過程。

批改作業

(一)批改作業,是鞏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進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消化和鞏固的手段。要求學生必須認真作好作業,教師必須認真批改作業。

(二)佈置作業要精選,分量要適當。要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的方法,部分試題要作適當提示。要嚴格要求學生正確、整潔、按時、獨立完成作業。

(三)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要求是:收發及時,批改量夠,整潔認真,批語具有指導意義,並且要留有批改記錄。

(四)檢查作業批改情況。教務處、學校領導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學生作業,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作業次數,每班本數,實批本數和次數,作業質量和批改質量。

輔導

(一)瞭解學生,分類指導。教師必須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從雙基、能力、學風、方法諸方面衡量學生的素質,參考考試成績,分類排隊,因材施教,針對不同程度的學生,用不同的方式及時進行有計劃的輔導。

(二)注意培養拔尖學生。對基礎紮實、智商較高、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要發揮其特長。在學好各門課的基礎上, 能在某一個方面成爲出類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轉化工作。教師應針對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的性格特點、弱點進行具體幫助和教育。以端正學習態度,加強學習紀律,培養好的學習習慣,克服自卑心理,增強學習信心,幫助他們掃除學習上的障礙。加強基礎,剖析難點,疏通思路,指導方法,使他們逐步跟上學習較好的同學共同前進。

考覈

(一)考覈是檢查教學質量,評定學生成績,督促學生認真學習的重要措施。教師應採取多種形式做到經常考覈。如:提問、板演、小測驗、單元練習等。期中、期末考試是每學期按規定時間進行的兩次大考,要認真組織。

(二)考前要組織學生複習所學課程,注意知識的系統性,把握教材,歸類綜合,突出重點、難點、疑點,要指導學生複習的方法,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和應變能力。

(三)認真做好命題工作。每門學科應根據大綱要求,有計劃地安排,努力建立學校各級段、各學科的試題庫。試題要求既能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又能考查學生的智能情況。要注意試題的思想性、實踐性、啓發性、廣泛性。覆蓋面要大,難易適當,題型多樣,力戒偏題、怪題出現。

(四)認真做好監考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以求實、求真的考風,推動勤奮多思的學風。

(五)認真做好閱卷評分及講評工作。閱卷評分要堅持標準,力求客觀地評定學生成績。要做好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視缺漏現象,及時向學生反饋考試情況。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4

一、 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應由學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寫出請假條,經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師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並由生活教師開出“住校生離校單”,交門衛後方可離校。

二、歸宿假回家後,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時到校的寄宿生,家長或臨時監護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師電話請假,事後補上由家長簽字的請假條。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課期間因身體不適,需休息者,由本人書面申請,班主任批准簽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師後,方可進入宿舍休息。

寄宿學生生活管理制度

一、寄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按時起牀、就寢、做操、滅燈息談,遵守住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在校學習、生活、活動必須聽從生活管理教師的指揮安排,遵守紀律和規定,用餐上活動課等要統一行動。

三、同學之間要相互關心,團結互助,相互謙讓,不準打架罵人,不準以大欺小。同學之間發生糾紛,及時報告,由教師解決。

四、愛護學校公物,愛護花草,不準任意損壞踐踏花草,開、關房門要輕,不得踢、撞、撬門,不準在牆壁上亂刻亂畫。

五、住校期間不準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須經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及值周領導審批同意交由監護人領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險的遊戲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欄杆,寢室區內嚴禁跑跳,上下牀不能隨意翻越。

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寢室內毛巾、臉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皁、衣物、被子、牀單、枕頭均要擺放整齊。

八、不準帶非住校生到寢室玩耍,平時未到開寢室時間,不得隨意進出,未經別人同意不準隨意翻拿東西。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要勤儉節約,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費糧食。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按時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生活教師准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使用電爐、電熱等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內清潔衛生,堅持每天打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牆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塗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

8、牀上、桌面物品擺放有序,牀下、桌下無雜物。

9、講究個人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0、按時起牀、出操、就餐、早讀、就寢。

11、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嬉戲、打鬧,熄燈後不講話。

12、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生活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3、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

14、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生活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5、寄宿生要服從生活教師和學生幹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寄宿生家校聯繫制度

1、建立和完善寄宿學生花名冊,詳細登記學生家庭住址、家長或臨時監護人的姓名和聯繫電話等內容。學校領導、班主任和生活教師要熟悉寄宿生的基本情況,以便及時聯繫與交流。

2、做好家訪工作,做到期初、中、末全面家訪,平時重點家訪,發現問題及時電訪或家訪。着重要利用放歸宿假家長接送時間做好家訪工作。

3、設立“家長開放日”,定期邀請家長到校與學生一起上課、學習、生活等,讓家長了解學校、學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家長會,討論學校教書育人的工作,交流學生情況,研究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等。

5、通過“家長學校”向家長宣講有關教育學、心理學,兒童衛生保健、學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

寄宿學生文明公約

1、遵守紀律,嚴於律己,自律能力強。

2、關心集體,助人爲樂,團結友愛好。

3、窗明几淨,牀鋪整潔,環境衛生好。

4、洗衣疊被,洗澡理髮,個人自理好。

5、管好物品,防火防電,安全工作好。

6、衣着整潔,生活儉樸,艱苦奮鬥好。

7、按時就餐,互相謙讓,用餐紀律好。

8、珍惜糧食,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好。

9、潔身自愛,學習勤奮,自主能力強。

10、堅持做操,增強體質,鍛鍊身體好。

寄宿學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生活老師必須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竭誠盡職爲學生安全負責。

二、每天起牀、早餐、午餐、晚餐、進出寢室、學生活動、晚自習、睡覺前必須準時清查人數,並做好登記;嚴格實行住校生親屬接送登記及與班級交接登記,不得出現空檔和失誤。

三、每日管理好學生生活、學習,防止做危險活動。

四、切實做好查夜工作,隨時鎖好門,嚴格要求學生夜間不許給任何人開門,確保學生夜間安全,尤其是女生。

五、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嬉戲打鬧、躥牀跑跳;禁止兩人合睡一牀,特別是上鋪,防止學生從牀上掉下。

六、嚴禁住校生將非住校生帶入宿舍,嚴禁家長在宿舍留宿。

七、嚴禁學生私自出校門購物和離校。

八、嚴禁學生在校內玩火,放鞭炮和進行攀高跳低的危險活動,不準到校建工地周圍玩耍。

九、嚴禁學生攜帶刀具和危險品進宿舍,一旦發現,立即收繳學校,從嚴處理。

十、冬季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內外生火和插電,做好“兩防”(防火和防觸電)。

十一、提醒學生在宿舍要小心走路,不許互相追逐疾走。 十二、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及錢物,不許隨意動用他人財物。一經發現、及時查處。

十三、生活老師要紮實有效地抓好安全教育和防範,做到嘴勤眼勤腿勤,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確保學生平安。

留守學生談話制度

爲使學校能形成良好的校風和學風,努力提高留守學生的全面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一、談話人員:學校領導、少先隊輔導員、班科教師。

二、談話人次:校長和副校長平均每週與留守學生談話不低於兩人次;教導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平均每週與留守學生談話不低於三人次;班科教師平均每週與留守學生談話不低於五人次。

三、談話內容:

1、解決留守學生中所存在的重大問題,耐心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協調他們與教師和家長之間的關係,並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

2、幫助留守學生進一步端正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確立自己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引導他們增強自理、自律、自主能力和創新意識,努力提高各種素質。

3、對貧困留守學生予以重點關注,幫助他們克服生活上的各種困難,特別是要讓他們過一個溫暖的冬天。

4、通過與留守學生談話,瞭解生活教師、班科教師的工作情況,並徵求他們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四、學校領導及時將談話情況與有關教職工和家長取得聯繫,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5

爲了確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創造一個整潔優美、良好的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培養良好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修養,使住宿生身心得到更好的發展,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每個宿舍推選室長一個,負責管理本室公共設施,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完成值日任務。帶領本室同學執行宿舍規章制度,協助宿管教師和班主任彙報本室發生的重要問題,搞好團結,協調同學之間的關係。

2、學生宿舍的房號和牀位由宿管老師編定,編定後寄宿生不得隨意調整,以免混亂。

3、寄宿生應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睡覺,按時起牀,周內必須在校就寢,睡覺時不準講話,喧譁或做其他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妨礙他人休息經教育不改者,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 起牀後整理好個人內務,被子統一疊成方塊,一律放在牀的中間位置,枕頭放在被子上面,被子牀單,枕巾無污垢,擺放整齊、平整,牀上牀架一律不得放其他物品。

5、 室內一切大小物品。設施擺放整齊。無灰塵,宿舍佈置文明、美觀、大方、高雅、有特色。

6、認真完成值日生工作。注意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意扔果皮或廢紙,不隨意從樓上倒水,倒剩飯菜等其他雜物,保持走廊和宿舍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7、 愛護公物,嚴禁故意損壞公物。嚴禁亂接拉電線,安裝插頭。電爐、電熱器等,不得在宿舍吸菸、點蠟燭,違者給予紀律處分,對造成火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不準帶外人留宿,遠道家長來校探視,必須事先向宿管老師登記,由門衛審查批准。

9、男生不準到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要到男生宿舍,有特殊情況須經過宿管老師同意,才能能進入宿舍,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10 、嚴禁在宿舍內鬥毆。賭博、盜竊、吸菸、酗酒、看黃色書刊,違者給予紀律處分。

11 、寄宿生從星期一 至星期五下午放學,無故不得出校門,若需外出,要寫好請假條,班主任簽名,並經門衛同意後,方可出校門。否則以硬闖校門論處。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2 、寄宿生因故不在宿舍就寢,辦理好請假手續以外,要到宿管老師處登記,否則以夜不歸宿論處,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3 、自覺管好宿舍門窗,做好防盜工作。不帶貴重物品進校,確需帶來須寄存在宿管教師處,否則遺失不予負責。

14 、不得私自或結伴遊泳或遊玩,違者一經發現取消寄宿資格,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5 、嚴禁攜帶或存放管制刀具及不健康讀物、影像等資料,違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0xx年9月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指導思想

爲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覈對象

XX國小教師

三、考覈制度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餘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爲止。

(三)工作常規考覈(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範圍內,或學校佈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於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覈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佈之日爲準。

3、教職工本人蔘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准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爲一等獎;5—8爲二等獎;9—12名爲三等獎;13—16名爲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誌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XX國小”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佔50,其餘教師共佔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積極參加少年宮輔導活動,活動有成果。加分封頂10分。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於一票否決,定爲年度考覈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覈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爲考覈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後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後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7

中國當代民辦教育發展到今天,已經走過20多年的發展歷程。民辦教育的地位已經由原來的“補充作用”逐漸演變到與公立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民辦教育也逐漸在更廣的範圍內被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出臺進一步爲民辦教育的發展提供了更爲寬鬆的環境。與此同時,隨着各類民辦教育機構數量的增多,民辦教育市場逐漸走向成熟和理性,民辦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已呈現多元化趨勢,各個民辦學校的發展也由規模擴張逐漸轉向追求辦學質量和提升辦學品牌。在民辦學校注重內涵發展的今天,民辦學校教師羣體,日漸成爲影響民辦學校生存和發展的核心因素,受到民辦教育的辦學者、管理者及理論研究者的關注和研究。

新世紀以來,我市民辦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僅以廣德縣爲例,目前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就有10所,學生數達到全縣學生數的近30%。在民辦教育蓬蓬勃勃的發展的今天,如何辦好民辦教育,除了具備必備的硬件條件和相應的教學設備設施外,關鍵是要加強教師管理。在制約民辦教育發展的衆多因素中,教師流動性和素質問題尤爲突出。

教師流動性過大,是民辦學校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少數民辦學校在創辦的第一學年教師的流動率在50%以上。教師流動頻繁,不僅不利於學校形成一個穩定的具有長遠目標的教師團體,增加了師生間相互瞭解的難度,也可能對學生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從而無法實現學校的教育目標。更有甚者,因教師的流動帶來生源的流失和家長的不信任則直接危及到民辦學校的生存問題。

近年來,國家在公立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的投入加大,民辦學校在與公立學校在辦學硬件上的差異性在縮小,民辦學校吸引家長的硬件優勢逐漸的喪失。此外,部分原民辦學校的辦學特色在公立學校中開始出現或得到強化,如小班化教育,也因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就學人口減少目前已在不少公立學校試行。英語、計算機等特色教育在社會大環境下,公立學校也逐漸得到了普及和強化。此時,民辦學校都已深刻認識到優秀師資已成爲現階段家長擇校的重要砝碼。

隨着民辦教育機構的不斷涌現,民辦學校之間的競爭也日益加劇。在民辦教育發展的新階段,這種競爭的形式也由對生源數量和對優質生源的淺層次競爭延伸到學校內涵的競爭,而內涵競爭,應深入到教學質量的提高,爲學生服務的意識中來。提高教學質量靠什麼?靠很多“軟”性的因素,如教學特色、教學改革等等,但最基本的還是師資,這是內涵競爭的重要板塊,也是決定民辦學校在競爭中能否取勝,能否在現階段去的更大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的重要因素。因此,他們爲此展開了對優秀教師資源的競爭,同時,也爲如何穩定現有的優秀師資、開發現有的教師資源加強了教師管理的研究工作。

民辦學校教師是伴隨着民辦學校的出現而產生的,其規模隨着民辦教育的發展而壯大。但是,民辦學校教師來源複雜,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辭職、停薪保職、請假。在民辦學校發展的初期,民辦學校需要一批成熟的骨幹教師來撐起,因此不惜高薪來聘請原公辦學校的優秀教師。而部分中青年教師因不滿公立學校的體制、待遇、人際關係、生存環境等,離開公立學校,到民辦學校工作,一是追求高待遇,希望得到的待遇與自身的價值相匹配;二是希望換個環境(他們大多在一所學校一干就是十多年,不少人都有“懷才不遇”之感),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他們大都是原學校的骨幹教師或中高層管理幹部(主管教學副校長和教導主任、副主任居多),他們的教育思想已成熟,職業理想已經穩定,業務能力與水平較高,體力和心理能力都較強,這批教師是民辦學校得以生存、發展的中堅力量。

2、大學畢業生。由於國家的大學生就業政策從以前的統招統分改變爲自主就業,20__年以後畢業的大學生分配普遍面臨就業壓力,難以找到理想的工作,使得不少大學生在選擇就業時自願來到民辦學校工作。還有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學畢業生,如電大、函授、成人大學等學校的畢業生,由於沒有編制,工作也難找,民辦學校的創辦實際上爲他們提供了新的就業機會,再加上,剛走出校門,思想相對開放,沒有過多的顧慮和羈絆。這批教師是民辦學校教師的重要組成部分。

3、退休。含正常退休、病退、內退等。民辦學校的老教師基本上都是這種情況。他們經驗豐富,教學能力強,在退休教師羣體中,事業心強,耐不住閒,敬業精神佳。退休後本着發揮餘熱或二次創業的想法,到民辦學校,一可以解決退休後的不習慣和寂寞,二可以從較高的報酬中體驗到自己的價值。

4、外地人員。多來自經濟欠發達的地區,教育投入嚴重不足,教育教學設施落後,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相對較差,教師地位很低,工資待遇很差,或是因爲家庭、感情等原因來到民辦學校。他們大都有一技之長,能力很強。

以上教師來源的調查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民辦學校的教師來源實際上並不單純,在管理上難度很大。民辦學校教師一踏入民辦教育,兩個嚴峻的問題就擺在面前:一是喪失了有力的保障,二是面臨着激烈的市場競爭。優秀教師難求、難留,教師流動性大,學校團隊的共同價值觀難以形成,諸如此類的問題反映出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的不良心態。調查研究表明,民辦學校教師羣體中普遍存在着諸如失落感、浮躁感、壓抑感、憂慮感和漂泊感等不良心態,嚴重影響着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的穩定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一些教師來到民辦學校後,待遇的確有了較大的提高,但與他們當初的期望值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心中不免產生一種“酸溜溜”的感覺,此爲失落之一。更讓他們感到失落的是,原來在公辦學校時的那種榮譽感和成就感沒有了。他們所來到的民辦學校大都辦學時間不長,在社會上沒有多少名氣,生源質量不好,校風、學風也遠不及公辦重點學校,教師的教學工作一時難以見到明顯的成效;教師在學生和家長心中的地位似乎也一落千丈(一些學生和家長把教師看成是“打工仔”),有的學校管理者(主要是辦學者)對教師也不夠尊重;社會上包括一些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學校的教師還心存偏見,教師理應參與各種社會活動,享受法律賦予的各種政治權利的渠道嚴重受阻,到了民辦學校一下子變成了“二等公民”,評優、晉級、出外參加社會活動都沒自己的份了。工作壓力大了,勞動量增加了,但自我價值實現的成就感卻失落了。同時,民辦學校爲了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其運營和管理常常帶有濃厚的急功近利色彩。虛假的宣傳、浮誇的成績和形式主義的包裝,多於紮紮實實的教學研究和科學有效的教學常規管理;新理念、新口號多於求真的思考和務實的探索。在對教師的管理和要求上,要求教師付出的多,給教師創造的專業發展機會少。一些民辦學校沒有最基本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沒有集體備課活動,也沒有教學科研氛圍,更談不上旨在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教師培訓制度。有的學校反倒是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教師專業發展的不合理的規矩,如不準教師在職參加學歷進修,限制教師考編制、公務員等,限制教師外出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等。民辦學校的教師就像一架不上油的教書機器,年復一年,照本宣科,逐漸變得心浮氣燥,只把教書當成謀生的手段,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拋卻了幹一番事業的雄心壯志,失去了專業發展的成長感,工作責任感也大打折扣。再則,民辦學校的教師有一種壓抑的心態——沒有幸福感。調查表明,由於對原工作地區的人文環境和經濟發展現狀不滿,對自己的生活狀態不滿而“離家出走”的教師佔了85%以上。顯然,對於大多數在職教師來說,丟掉鐵飯碗,來到民辦學校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工作得更開心,生活得更幸福。然而,來到民辦學校以後卻發現事與願違。對於辦學者來說,教師是“打工仔”,不再是學校的主人,舉止言行都要看“老闆”的臉色。除了按要求完成繁重的教育教學工作以外,學校的任何決策、決定都與教師無干,不該問的不能問,該說的也不敢說,就連與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和政策的出臺,教師也幾乎沒有任何知情權和發言權。少數民辦學校沒有建立工會組織,即使有工會,也是形同虛設,從來沒有召開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對於學生和學生家長來說,教師只是“服務員”,家長是學校的“衣食父母”,學生是教師的“上帝”。服務稍有不周,就會遭到投訴,輕者扣發工資,重者捲鋪蓋走人。教師在學校和教育教學中的主體、主導地位蕩然無存,內心感到十分壓抑,這就造成了教師主體精神喪失。幾乎所有的民辦學校都是全寄宿制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教師必須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務”,無形中增加了大量的管理和教育任務,工作時間被無限制地延長;很多的民辦學校都實行結構工資制,基本工資和課時津貼是教師工資的主要來源,教師的高待遇實際上是通過成倍地增加工作量得來的。難怪有教師抱怨說,他們掙的都是“血汗錢”。有的學校還經常對教師提出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教師們的自主時間和空間被擠佔的所剩無幾!調查表明,民辦學校教師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負擔一般是公辦學校教師的1.5~2倍。教師疲於應付,哪有時間研究學問、更新知識?更不可能有時間享受休閒生活。不止一位教師告訴筆者,兩個星期一次的週末休息,想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美美地睡上一大覺。處於這種超負荷、超高壓狀態下的教師哪裏會有絲毫的幸福感受?可見教師的自主時空被嚴重侵佔。筆者曾做過的調查問卷中有這樣一個問題:“假如公辦學校給你同民辦學校一樣高的工資待遇,你願意回到公辦學校嗎?”選擇“願意”的佔了98%!筆者在進一步的訪談中瞭解到,教師不願意繼續留在民辦學校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安全感。他們來到民辦學校的起點工資較高,但大多數學校沒有建立穩定的教師待遇保障制度,沒有形成正常的增資晉級機制。而近年來,公辦學校教師實行了績效工資,工資增長速度加快,有的已接近民辦學校教師的工資水平。在一些民辦學校,除了工資收入以外,教師幾乎沒有任何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福利待遇,一些學校甚至不按規定爲教師辦理社會保險,教師最擔心的是患重大疾病後的醫療保障問題和退休後的養老問題。還有部分中年教師對所在學校的發展沒有信心,擔心學校一旦關門,由於自己喪失了年齡優勢,再難找到工作單位,不如趁壯年,早點回到公辦學校。這是教師中憂慮的心態——沒有安全感。

教師不良心態的存在,嚴重影響着教師隊伍的穩定,影響着學校凝聚力的形成,最終影響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學校管理者應從“人本主義”的管理思想出發,調整內部管理,消除教師不良心態。因此,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都要重視民辦學校教師管理,學校管理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感情真誠留人

教師的職業是一種應具有相當自主權的專業性職業,教師的勞動是充滿個性的集體勞動,是以自主權爲前提的創造性勞動,教師羣體從總體上來看是具有較高科學文化知識,較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並以自我實現爲主導價值取向的人羣,教師需要的最鮮明特點是強烈的精神需要與必要的物質需要的緊密結合和高度統一。作爲知識分子的教師,他們有物質上的需求,他們希望得到與他們自身勞動價值相匹配的經濟待遇,但他們的物質需求中包含有豐富的精神內容,比如,他們需要有寬敞的住房,是爲了自己有一個安靜的學習空間和工作環境;他們需要有先進的實驗儀器和自動化的辦公設備,是爲自己在創造精神財富的實踐活動中,能更充分地發揮自己的才能智慧,並及時獲得學習和工作所需要的新信息;他們需要較高的物質待遇,但他們更需要得到尊重。他們從事的是創造性的精神勞動,他們在創造精神財富中的主體精神和自主意識應該得到充分的認同和尊重。儘管他們來到了民辦學校,但他們作爲教師的身份沒有變,他們從事創造性勞動的性質和特點沒有變,因此,不能把教師當作“打工仔”看待,也不能不顧教育自身的規律而對教師的工作提出種.種急功近利的苛求。筆者所在的學校的管理者首先從根本上改變對待教師的態度,對教師廣施情感,時時處處表現出對教師的關心、愛心、熱心和誠心,與教師相互溝通,相互理解和信任;學校建立健全了學校工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讓教師參與學校的管理,強化教師當家作主的意識,淡化“打工仔”的觀念;董事會和校領導非常關心教師的業餘生活,爲教師提供方便周到的生活服務,組織教師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想方設法爲教師排憂解難,以消除教師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工作。如教師有紅白喜事,學校領導均親自到場,並由工會協助教師處理到最後;教師及其父母、配偶生日,學校工會提前表示祝賀,並給出一定時間讓教師表示孝心和與家人聯絡感情;教師在子女升學、就業或配偶的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難,學校行政和工會盡量想辦法解決;大禮拜外地教師不回家校長親自問寒問暖,解決食宿等問題。通過這些舉措,讓教師覺得學校是他的強有力的靠山,感受到學校對他的尊重、關心、愛護及人生價值的肯定,從而換來教師的“涌泉之報”,這不僅能促使教師們安心工作,而且能激發他們巨大的工作熱情,在自己的崗位上勤勉奉獻,建功立業。

在強調教師要熱愛學生的同時,也要教育和引導學生及其家長尊重教師,尊重教師的人格,尊重教師的勞動。不要簡單地把師生關係看成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更不能把正在成長中還需要教師教育和引導的學生看成是教師的“上帝”。要在建立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的基礎上,充分尊重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尊重教師在教育學生過程中的話語權和管理權,保證教師合理正當地行使對教育偶發事件的處置權,包括對違紀學生實行必要而恰當的強制教育措施的權力。學校管理者應致力於和諧人際空間的營造,在校園內提倡以“愛”爲主導,人與人之間互敬互助,相互學習,彼此體諒,使全體員工心情舒暢、精神飽滿地投入工作。筆者所在的學校就在師生中深入開展“愛生敬業”和“尊師愛校”活動,每逢教師節,必然會在校園內掀起“我愛我師”的熱潮。在學校制定的校規中還特別作出了“不準頂撞教師”的規定。同時,採取多種措施加深教師與學校之間的感情,形成了和諧融洽、積極向上的氛圍,從而增強了學校的凝聚力。

有效的情感投入是一種激勵方式。知識分子重感情、重友誼,他們的知識和才能,希望得到領導的肯定和賞識。領導給教師以感情投入,能融洽員工關係,形成凝聚力,產生戰鬥力。民辦學校的教師棄家外出,甚至冒着風險在這裏工作,除需要得到物質利益的回報外,還希望工作順利,幹得開心。領導者必須處事公道、辦事公正,與教師相處要真誠、融洽,環境氛圍要寬鬆、和諧。

感情真誠,把教師當同事、當朋友,領導的關心就能產生極大的心理效應,能提高教師的主人翁責任感;尊重教師的人格,尊重他們的開拓精神,充分信任他們,積極爲他們創造工作條件,給他們以從事教育科研的機會。

感情真誠,教師有說話的機會,有傾訴的渠道,有發泄的地方。

感情真誠,虛心聽取教師的意見和建議,只要是對工作有利的,都應採納;使他們意識到領導的重視,意識到自己在集體中的地位。

感情真誠,允許教師犯錯誤,也允許他們改正錯誤;對不良行爲,要批評,要教育,但批評要有根有據,教育要入情入理,要使他們明白,批評、教育目的是爲了他們能及時地適應學校工作,能儘快地自我完善。

2.待遇優厚留人

影響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因素是師資水平,但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不一定保證學校教育有較高的社會效益。如果教師“身在曹營心在漢”,不安於職守,工作三心二意,出工不出力,學校教育質量必定下降。穩定教師隊伍,必須解除教師的後顧之憂,讓教師安心,才能更充分地調動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學校要通過改革校內人事制度和工資分配製度,使優秀教師的待遇不斷得到提高,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當前人才競爭激烈,要能吸引並穩定優秀教師,沒有優厚的待遇是困難的。優厚的待遇,一是經濟報酬要高,二是生活條件、工作條件要好。

待遇留人,就是把分配政策、獎勵政策與福利政策公開,有條例,有規章,一切按文件辦事,不搞隨意性。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學校不能有特殊員工,也不能有照顧特殊員工的制度。

待遇留人,學校要教育那些比較注重個人利益的教師處理好大利與小利的關係,使他們認識到,事業發展了,學校興旺了,大家都光榮,福利都會得到提高。

待遇留人,必須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物質分配的差別,待遇報酬的差異,正是民辦學校管理上的靈活性。

待遇留人,學校也決不忽視精神力量的作用。人的物質慾望是無止境的,沒有精神支拄,即使物慾一時得到了,滿足了,也可能糾纏於點滴小事,計較於些微得失。

當然,薪酬不是萬能的,如果把薪酬作爲一個完全引導教師行爲的事來做,管理就在退步。學校更重要的是提倡奉獻與創造精神。教師的勞動,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如果沒有“捧着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的精神信念,就不能做好民辦教育工作。

3.事業發展留人

一流的人才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有一個超乎利益之外的追求。用事業來激勵教師想事業、幹事業、成就事業;放手任用幹部和教師,在任用中發現優秀人才,培養他們,使其成爲學校事業的骨幹、教師羣體的示範者。讓那些立志成就事業的教師能夠鴻圖大展。這是穩定教師隊伍的首要原則。

民辦學校的教師來自各地,但教師工作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情感都是同樣神聖的。學校要用正確的辦學理念凝聚和引導教師形成共同的教育價值觀。如筆者所在的學校明確提出的“一切爲了孩子的未來發展”的辦學理念,已經成爲教師規範自己教育行爲的行動綱領,教師在實踐這一辦學理念的過程中,職業道德修養自然得到了提升。學校還要創造條件和機會,讓教師更多地參加對外學術交流和學習活動,鼓勵教師不斷進行業務進修,自覺更新專業知識,努力使自己成爲學者型、研究型和專家型的教師。通過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活動幫助教師找回曾經迷失的自我,重樹自信,再度揚起教育理想的風帆。

事業留人,就是讓教師樹立與學校興衰相依、榮辱與共的意識,讓大家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使那些試圖”借船下海”的教師能調轉船頭與學校同舟共濟,使那些乾乾、看看的教師有用武之地,不僅得心應手,而且幹得開心。

事業留人,就是要善於把領導的意圖、學校的決策變成教師的共識,並轉化爲他們自覺的行動和要求,爲他們創造成功的機遇,滿足他們貢獻才智、成就事業的需要。

另外,爲了穩定民辦學校教師隊伍,一是建議政府出臺具體可行的民辦教育人才政策。二是政府對民辦學校的編制問題要大開綠燈,資金可由學校自己解決。三是允許公、民辦教師互相流動,公辦學校教師到民辦學校任教,原編制應保留,並給予檔案調資;民辦學校教師到公辦學校任教,工齡繼續計算,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辦理。四是各種教育、教學活動要對民辦學校一視同仁,減少民辦學校教師的失落感。五要把《民辦教育促進法》中有關民辦教師和公辦教師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精神貫徹落實到各個層面,政府應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優秀本科畢業生和研究生到民辦學校任教。同時在政策法規許可的條件下,多給民辦學校教師一些優惠,使民辦學校的教師進得來、穩得住、留得長。

目前,隨着社會的發展和觀念的轉變,民辦學校教師也由當初的衝動、迷茫、失落變得更加成熟、理性,教師羣體在年齡結構、來源地區、流動原因等方面與初期相比發生了顯著變化。“心態決定命運”,教師團隊的心態對一所學校的生存和發展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加強教師心態研究,並據此調整學校的管理策略,對建設優秀教師團隊,確保民辦學校的可持續發展,無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學校管理者應該從“人本主義”管理思想出發,從尊重教師、關心教師、培養教師和激勵教師入手,調整學校內部管理策略,穩定教師隊伍,實現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8

1、嚴格遵守教室使用規則,一切行動聽任課教師指揮,進入美術教室時要保持良好秩序,不準喧譁、打鬧。

2、進入教室後,不得隨便亂動教具,例如石膏像、靜物器皿,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動用本室任何器材,不得將器材外借或帶出室外。

3、全體師生要愛護本室器材,自覺遵守本室使用規則。

4、保持教室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亂丟廢紙、廢物、定期組織學生打掃。

5、使用完畢,將器材、作品整理好方可離開。

6、離開時,關閉電源、門窗。

7、嚴禁學生在室內吃零食、扔垃圾行爲,對違紀行爲要及時制止,對未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管理老師彙報。

8、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賠償損失或校紀處分。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9

爲了給我校帶來良好的教學秩序,讓教師們具有一定的責任目標意識,給祖國培養有用的棟樑之才,爲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訂本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凡請假的教師,代課費由教師自己開出,每節5元。(婚喪假、特殊病假除外)

2、開會、升降旗儀式活動凡請假、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後請假均以曠工論處,按規定每節扣10元,每天扣50元,並記入檔案。

4、凡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校長審批,交教導處調課。確因特殊情況可以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上請假條。

5、不允許教師之間私自調課,若是自行調課,一經查實,雙方都按缺課處理。

6、曠工每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規定3分鐘至5分鐘內爲遲到,5分鐘以上視爲缺席。

7、值周教師負責值周內晨讀,缺一節扣幣5元,未完成值周條例,扣幣10元;值周教師要特別注意安全。

二、教學管理

1、教學常規實行月查制,並認真作好記錄。

2、聽課每位教師不少於10節,校長、教導和教研組長不少於15節。並作好記錄。

3、每位教師要用普通話、寫規範字和作好記實手冊。

(一)教學獎懲

1、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優良率居同級同類學校(教學點與教學點)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45、40、35元。居全鎮第一、二、三名的獎55、50、45元。

2、統考科目的及格率爲70%的獎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5元累計。

3、統考科目的優良率爲68%的獎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10元累計。

4、 統考科目人均分高於全鎮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獎50元。

5、 凡統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鎮倒數第一的懲30元。

6、 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鎮倒數第一的且低於全鎮人均分的懲40元。

(二)其它獎勵

1、教師在刊物上發表文章的。國家級獎100元,省級60元,地級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獎,且必須是本人所寫)。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是單項比賽。

所叫學科學生參賽,輔導教師以下標準發獎(不含體育;同一競賽若干人參加,只取最高獎級的前三名)。

組隊參加地教委、縣文體委組織的各種運動會,獲單項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35、30、25、20、15、10元;獲團體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200、160、120、80、40、30元;組織參加學校各種運動會,獲團體第一、二、三名分別獎50、40、30元;獲單項第一、二、三名分別獎20、15、10元。單項和團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複計獎。

3、 文藝演出與美術作品參賽獎

凡學校組隊參加上級組織的文藝演出與集體參賽作品,或地級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100、80、50元;獲縣級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80、50、30元。單項和集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複計獎。

4、以上各種參賽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三、特殊貢獻

1、凡獲國家級骨幹教師、省級骨幹教師、地級與縣級骨幹教師,分別獎100、80、50、40元。

2、以上各種獎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 : 班主任是一個教學班工作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其根本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 班主任應由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工作積極、作風正派、在教育教學工作上較有經驗的教師擔任。

第二條 :班主任必須熱愛學生,堅持又紅又專的方向,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和業務水平。聯繫工作實際,認真學習教育理論、兒童心理及兒童生理等專業知識。注意工作方法,處處以身作則,以自己的模範行動教育和影響學生。

第三條: 班主任應根據黨的教育方針、新時期總任務和《全日制國小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的要求,加強對少年兒童的德育、

智育、體育幾方面的教育,爲使他們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礎。 班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學生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共產黨,自覺遵守《國小生守則》,“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培養學生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的好品德。

(二)不斷啓發學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興趣,教會他們正確的學習方法,培養他們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主動和科任教師配合,共同提高學生的學習質量。注意學生的課業負擔。

1、班主任在學校校長,學生處領導下,負責班級的教育,教學工作,認真執行《德育教學大綱》推動學生德、智、體、美、勞五育和諧發展,全面提高學生素質。

2、根據學校學生德育工作計劃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優良心理品質教育,認真開好主題班隊會(每學期一次),上好班會課及各種教育活動,填好《班會記錄本》,期末交政教處存檔。每月班主任必須將班務工作筆記本、家訪記錄本、主題班會記錄和周安全記錄等資料交政教處存檔.

3、 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開展校風檢查評比活動,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文明行爲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和優良的學風、班風。 有計劃地培養班幹部;對後進後生要愛字當頭,一視同仁,積極引導,熱情幫助。

4、教育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質量。 組織學生開展好課內外教育、教學活動,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

5、認真填寫家長聯繫手冊,領導班級家長委員會,主持召開班級家長會(每學期兩次),有計劃地進行家訪(或家長校訪),每學期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做好訪問記錄,期終交政教處檢查評比。

6、 協調各學科教學活動的開展,協調各科作業負擔,協調各科教師之間、師生之間的關係,協調學校與家長的關係,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爲教育教學服務。

1、在班級工作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並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決議,實施素質教育。經常瞭解學生學習,思想,品德,健康等方面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細緻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2、負責班級的組織建設,考覈選拔學生幹部,幫助指導班委會,團支部工作,悉心培養學生幹部自我管理和獨立工作能力。

3、教育學生自覺執行《國小生守則》,《國小生行爲規範》,遵守國家法令,社會公德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守紀,誠實守信的養成教育。

4、及時掌握本班學生的學習情況,加強與任課教師的聯繫,採取有效措施,使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培養學生的濃厚學習興趣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不斷提高學生學習成績。

5、負責本班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考勤紀律,落實考勤記載,經常檢查學生早操、課間操、組織學生開展各種有益的第二課堂活動。除考試期間外,有權審批一天內的事假,並對一天以上的請假簽出意見。負責本班學生操行評定,寫出評語,寄發學生成績單,及時認真填寫學生學籍卡和學籍手冊,對畢業生進行畢業鑑定,負責本班的“三好學生”、 “優秀班幹部”等評選和推薦。

20xx/9/1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1

爲更好地發揮集體備課的作用,真正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提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集體備課制度。

一、集體備課的時間、範圍、成員和組織形式和量的安排

1、集體備課的時間:每週一次,從面的單元到點的具體課時進行集體研究。

2、集體備課的範圍:校內本教研組負責的課程,包括校本課程和地方課程。

3、集體備課的組織形式:以教研組爲單位,由教研組長負責主持。

4、量的安排:每次一單元或一課時。

二、集體備課活動要求

1、教研組長組織組內教師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集體備課計劃。

2、集體備課必須在個人鑽研的基礎上進行。在集體備課之前,個人必須先通覽本單元教材,按集體備課的要求考慮好自己的意見,再參加集體研究。在集體研究後,個人按要求編寫教案。

3、集體備課必須堅持“四定”、“四備”,鑽透“三維”,優化“兩法”,精尋兩題”,達到“五統一”。

(1)、四定: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中心發言人。

(2)、四備:備課標、備教材、備教法、備學法。

(3)、三維:知識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

(4)、兩法:教師的教法和學生的學法。

(5)、兩題:課堂練習題和課後作業題。

(6)、五統一:統一教學目標,統一教學重點、難點和關鍵,統一課時分配和進度,統一作業佈置、訓練和活動,統一單元測試。

三、集體備課的主要內容:

學習和理解課標,認真鑽研教材,全面掌握所教課程的教學內容及其結構。着重研究每個單元的特點:它在全冊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與前一單元在知識上有哪些聯繫,與後一單元在知識上又有什麼關係,如何進行知識遷移,有什麼內在聯繫;本單元的教學目的應該怎樣確定,重點是什麼,難點在哪裏;採用什麼教法,教給哪些方法,培養學生的哪些能力;課前需要作哪些準備。

四、集體備課的實施程序:(分配任務——個人自備——集體研討——專人整理——反思修改)

1、按照教學計劃,選定主講教師後,由主講教師個人準備講課的內容。

2、主講教師扼要介紹講課內容的整體構想、教學目標、重點和難點、訓練習題以及理論依據等,然後由參加集體備課的成員進行集體討論研究,提出改進意見,由個人整理一課的教案,供本組教師共享。

3、任課教師根據集體備課的意見,結合本班實際,認真修改,制定既要有共性,又要有個性的教案。

4、教研組裏老師輪流做好活動記錄,教導處協助、督導。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爲了鼓勵和規範公民舉辦民辦中國小,保障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民辦中國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關聯法規:

第二條公民個人單獨或者合夥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全日制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簡稱民辦中國小),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國小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民辦中國小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民辦中國小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並接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依法管理、督導、評估和審計。

第五條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同公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第二章 民辦中國小的設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公民個人,應當具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和經濟擔保。

第七條設立民辦中國小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擬任校長應當遵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以及與其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學歷水平,並經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

(二)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辦學章程;

(三)有適應辦學規模、相對穩定、具備任職資格、結構合理、能夠勝任教學和管理工作的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專職教師不低於教師總數的40%,達到退休年齡的教師不得超過教師總數的50%。

(四)自有教學場所和設施達到當地同類公辦中國小辦學場所和設施標準,辦學設計規模應達到同類公辦中國小最低班型標準;

(五)有與辦學設計規模相適應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其中自有辦學資金不低於50%。

關聯法規:

第八條設立民辦中國小,必須與公辦中國小統籌規劃,合理佈局。

設立民辦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民辦初級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設立民辦國小,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應當向有審批權的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請書;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任學校董事會成員和校長以及擬聘任教師的資格證明文件;

(四)擬辦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

(五)擬辦學校的章程和發展規劃;

(六)擬定學校的名稱和內設機構情況;

(七)自有教學場所的合法證明;

(八)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審批機關於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於第二年4月底前以書面形式答覆。

審批機關對批准設立的民辦中國小,發給《辦學許可證》。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有獨立規範的學校名稱。學校名稱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和“遼寧”等字樣。

第三章 辦學與管理

第十二條民辦中國小可以設立校董事會。設立董事會的學校在董事會領導下,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會人員的組成、推選、聘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校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與罷免董事長;

(二)聘任與解聘校長;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決定學校經費的籌集方案,審覈學校的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管理學校的經費與資產;

(七)修改學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應屆畢業生中選聘教師;也可以從辭職、退休的中國小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中自主聘任具備教師資格的人擔任教師;聘任外籍教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民辦中國小應當與受聘任教師簽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聘任期限、職務、職責、工作條件、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及違反聘任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

第十六條民辦中國小按照所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的規定,面向當地自主招生。

民辦中國小不得設立分校或者校外辦學點。

第十七條民辦中國小的招生廣告(含招生簡章,下同),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取得證明,方可刊登、播放、張貼、散發。

出具證明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證明文件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教育、教學,選用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

第十九條實行寄宿制的學校應當在學生入學前,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就學生人身安全、保健等問題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並按照中國小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簿。對學校中的國有資產、舉辦者投入到學校的資產和學校辦學積累的資產,應當分別登記建賬,並按照規定建立會計報告制度,接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

舉辦者不得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

第二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不同類別、不同條件學校每年對學生收取的學雜費標準,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執行標準,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及物價部門覈定,領取收費許可證。

民辦中國小按照學期或者學年收費,不得超收;不得向學生收取建校費、儲備金、辦學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費用。

民辦中國小因發佈虛假招生廣告造成學生退學的,應當退還收取的全部費用;因其他情況需要退費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退費辦法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民辦中國小應當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性辦學費用的比例,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的積累只能用於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於經商辦企業或者其他校外投資。

第二十三條民辦中國小的生活設施、儀器設備、圖書等配備必須達到《遼寧省中國小辦學設施標準化標準》規定的標準。由政府支持徵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章 保障與扶持

第二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按照公益事業用地辦理,並可以優先安排。

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民辦中國小財產,不得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二十六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資格確認和職稱評定工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七條民辦中國小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畢業生中聘任的專職教師,合同期滿後,經本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調轉到公辦學校工作。

第二十八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由學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辦中國小學生學籍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與變更

第二十九條民辦中國小不能實現教育目標,或者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應當解散。

民辦中國小解散,應在一個學期結束之前提出申請,由原審批機關覈准。

審批機關對覈准解散的民辦中國小,應當收回《辦學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民辦中國小解散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所欠債務由學校和舉辦者承擔,提前收取的學費應當退還給學生,退還後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民辦中國小在進行資產清算時,應當首先留足安置學生的費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職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償還學校所欠的債務。對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舉辦者的實際辦學投入予以返還。

第三十一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舉辦者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中國小解散時,審批機關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安排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繼續就學。

第三十二條民辦中國小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者需要變更學校名稱、性質、層次,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變更其他事項,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變更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擅自舉辦民辦中國小,或者設立民辦中國小分校、校外辦學點,或者採取隱瞞、虛報、僞證等手段騙取《辦學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的,由審批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不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辦學費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規定的比例執行,或者將積累用於經商辦企業及其他校外投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條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多收的費用,並由物價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七條濫發文憑的,由審批機關宣佈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頒發證書資格。

第三十八條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達到標準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教育行政部門限期整頓,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條擅自發布招生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拒不改正或者因發佈虛假廣告造成影響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四十條生活設施、儀器設備、圖書等配備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達到標準;拒不執行的,責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條侵吞、私分、攜款潛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佔有辦學經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擅自拆除、變賣、出租校舍和房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行政部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或者對民辦中國小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

關聯法規: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對掛靠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的管理,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3

ⅩⅩ國小學生晨午檢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衛生部對中國小生“因病缺課監測網絡直報”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縣教育主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爲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及時發現情況並及時處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修訂學校晨檢制度。

一、晨午檢人員

班主任(任課老師)、值周校領導、安全管理人員二、晨午檢等級

我校每日晨午檢等級分橙色(常規)和紅色(疫情流行期)兩級,平時橙色做到警鐘長鳴、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時期由學校通知紅色預警的升降和持續時間。

1、橙色:常規每日晨午檢,各班級必須切實開展並做好晨午檢記錄;有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班級由其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及時報告學校值班室,也可報分管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副校長(未報告視爲報告正常狀態)。

2、紅色:疫情流行期每日晨午檢,實行零報告制度(無病例也要報告值班室或學校分管安全、衛生的副校長,以便統計上報)。

三、晨檢報告操作細則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非正常狀態而沒有報告,學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2、常規晨午檢、“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報告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統計,沒有異常情況的,每兩個星期一次將晨午表將到學校值班室(或學校分管安全、衛生的副校長);如學生出現特殊症狀時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必須第一時間聯繫值班室並送醫院,實際情況彙報校領導、並按照“魯甸縣第一國小突發衛生事件處置應急預案”應急處理。

3、班主任出差或請假時,晨午檢相應工作由學校臨時指定的教師代理(具體由教導處安排)。

4、師生髮現學生身體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通知其到醫院檢查,並立即通知其家長送醫院就診。

5、學生患水痘、麻疹、風疹、腮腺炎等傳染病必須回家隔離治療,不得帶病上課,直至病情痊癒憑病癒證明經校醫複查後回班級上課。

6、學生患有氣管炎、胃腸炎等常見病、慢性病在發病時期,以學生身體健康爲主,應勸其回家休息治療,堅決不帶病上課,以免貽誤病情。

7、晨午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一看:仔細觀察學生的面色(紅潤,尚可,一般,差)、精神狀態(好,較好,一般,差),發現學生面色和精神狀態不佳時,要及時報告學校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必要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學生到附近的醫院就診,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繫;二聽:聽患病學生、其家長和同學的闡述;三問:每天瞭解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家庭情況,家中有無成員發熱,是否有疫情接觸(不可隱瞞),有疫情接觸學生(有醫療和家長證明)要在家觀察兩週纔可到學校上課,並上報;四聯繫:對沒來校的學生,班主任要打電話瞭解情況並登記,如有發熱學生要及時和醫務室聯繫。

8、每日晨午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班主任早讀時間要檢查本班人數及學生身體情況,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異常情況紀要等。

9、嚴格執行疫情日報告制度。實行追蹤隨訪制,由班主任分別對患病的學生進行每日追蹤電話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居家隔離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課、不外出。

10、學校分管安全、衛生的副校長必須每天統計學校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認真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報告,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程序,確保有疫情立即報告。同時要及時通知總務處做好清潔消毒、切斷傳染途徑,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

11、本制度自發布起實施,做到經常、安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ⅩⅩ國小

“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組

20__年3月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自願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 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 學校自願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學校地址: 。

第二章 辦學機構

第七條 辦學規模:學校佔地面積 m2;建築面積 m2。

第八條 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招生對象爲國小適齡兒童和國中學生,國小生的學習期限爲六年,國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爲三年。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董事會成員 人:由 組成,其中 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 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十三條 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 董事每屆任期爲三年。董事期屆滿後可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 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 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四) 籌集辦學經費,審覈預算、結算;

(五) 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 決定學校分立、合併、終止。

第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 董事長認爲有必要時;

(二)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 ;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 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 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 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 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後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覈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併、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 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爲出席董事會議。委託書必須指明授權範圍。

第二十二條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爲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5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衛生部對中國小生“因病缺課監測網絡直報”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區、旗教育主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爲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及時發現情況並及時處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晨檢制度。

一、晨檢人員

班主任( 任課老師)、值周校領導、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二、晨檢等級

我校每日晨檢(常規)和(疫情流行期)兩級,平時、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時期由學校通知家長及時帶學生到旗醫院就診。

1、常規每日晨檢,實行有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班級由其班主任報告衛生辦公室。

2、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檢,實行零報告制度(無病例也要報告衛生辦公室以利統計、上報)。

三、晨檢報告、操作細則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並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處理學校衛生工作。

2、常規晨檢“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報告由班主任(任課教師)統計並報告學校衛生辦公室,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重大情況第一時間)送旗醫院,實際情況彙報校領導、並按照“奮鬥國小突發衛生事件防控應急預案”應急處理。

3、班主任出差時晨檢相應工作由學校臨時指定的教師代理(具體由教導處安排)。

4、師生髮現學生身體不適,通知其到醫院檢查,並立即通知其家長送醫院就診。

5、學生患水痘、麻疹、風疹、腮腺炎等傳染病必須回家隔離治療,不得帶病上課,直至病情痊癒憑病癒證明經校醫複查後回班級上課。

6、學生患有氣管炎、胃腸炎等常見病、慢性病在發病時期,以學生身體健康爲主,應勸其回家休息治療,堅決不帶病上課,以免貽誤病情。

7、晨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一看:仔細觀察學生的面色(紅潤,尚可,一般,差)、精神狀態(好,較好,一般,差),發現學生面色和精神狀態不佳時,要及時通知其到醫務室採取相應的措施,必要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學生到附近的醫院就診,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繫;二聽:聽患病學生、其家長和同學的闡述;三問:每天瞭解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家庭情況,家中有無成員發熱,是否有疫情接觸(不可隱瞞),有疫情接觸學生(有醫療和家長證明)要在家觀察兩週纔可到學校上課,並上報;四聯繫:對沒來校的學生,班主任要打電話瞭解情況並登記,如有發熱學生要及時和醫務室聯繫。

8、每日晨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班主任早讀時間要檢查本班人數及學生身體情況,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異常情況紀要等。

9、嚴格執行疫情日報告制度。實行追蹤隨訪制,由班主任分別對患病的學生進行每日追蹤電話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居家隔離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課、不外出。

10、行政值周領導督促各班級的常規晨檢及“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工作。

11、安全辦公室每天統計學校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認真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報告,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程序,確保有疫情立即報告。同時要及時通知總務處做好清潔消毒、切斷傳染途徑,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

12、安全辦公室要加強對學校小賣部、飲用水衛生安全檢查。

13、教導處做好學生預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級、班級做好晨檢工作;做好任課教師的預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課教師在課堂上發現情況要及時通知班主任。

15、安全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消毒制度按時消毒。

16、本制度自發布起實施,做到經常、安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國小的管理制度 篇16

國小教師工作考覈制度

一、指導思想

爲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覈對象

桃元國小教師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餘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爲止。

(三)工作常規考覈(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範圍內,或學校佈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於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覈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佈之日爲準。

3、教職工本人蔘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准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爲一等獎;5—8爲二等獎;9—12名爲三等獎;13—16名爲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誌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xx鄉中心國小”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佔50,其餘教師共佔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積極參加少年宮輔導活動,活動有成果。加分封頂10分。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於一票否決,定爲年度考覈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覈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爲考覈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後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後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