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教中心宿舍量化考覈實施細則(討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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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範化,營造一個文明、健康、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灤平職教中心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覈細則,從宿舍出勤、紀律、內務衛生、安全等方面,對住宿生進行量化考覈,從而培養住宿生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文明守紀的優良品質,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爲未來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職教中心宿舍量化考覈實施細則(討論稿)

每學期住宿生扣分滿10分,做停宿處理,對違反《宿舍管理量化考覈實施細則》的學生,按照標準扣分,嚴重的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一、具體要求:

(一)出勤方面

1、除公共假日外,每週(包括星期六日補課)住宿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出操,遲到一次扣個人1分。

2、起牀後沒有病假條,沒有及時出操,在宿舍樓內滯留者扣個人1分。

3、熄燈時不能按時就寢,還在走廊走動者扣個人2分。

4、午休時要求按規定時間(12:40前)返回寢室,過時將不允許進入宿舍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示住宿證並向宿舍管理員說明情況,記錄在案。

5、晚修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宿舍(21:40),遲到者扣個人1分,晚歸者(22:50後)扣個人2分。

6、住宿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夜不歸宿者每次扣5分並通知班主任和家長。

7、節假日結束後未按規定時間返校,未能夠出示請假手續者扣個人3分。

(二)紀律方面

1、不經學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寢者扣個人2分。跨樓層串宿的扣5分,在走廊穿內短褲、赤膊的扣1分。

2、未經允許在寢室內私貼亂畫各種印刷品、廣告、啓示等,違者責成恢復宿舍原狀,並視其情節輕重扣個人1-3分。

3、對無視檢查,態度生硬,謊報姓名等的住宿生扣個人3-5分,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4、不經班主任或宿管教師允許,私自男生進入女生宿舍,或者女生進入男生宿舍扣個人5分。

5、禁止同學在就寢其間使用手機,違者沒收其物品並扣個人2分,並給予收繳手機,警告處分。

6、就寢鈴響後,住宿生應立即關燈上牀休息,不得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如亮燈、刷牙洗臉、吃東西、講話聊天、開電筒看書、播放音樂、玩手機和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分。

7、住宿生不得塗改宿舍公佈欄,宿舍評比欄等,違者扣3分。

8、住宿生不得帶體育運動器材(如足球、籃球和排球等大型球類)進入宿舍樓內,違者扣個人3分。並給予沒收.

9、住宿生在宿舍樓內未經他人允許,禁止使用照相機,錄像機等器械侵犯別人的隱私權,禁止使用手電筒,望遠鏡等器械照射窺視他人宿舍,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3分並通知家長。

(三)內務衛生

1、舍長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內務衛生檢查標準要求,負責做好早、午、晚內務衛生工作,包括掃地,拖地,倒垃圾等,檢查不合格扣值日生1分。

2、宿舍內公共區域清潔用品未按要求擺放整齊,扣值日生1分。

3、住宿生要按照學校個人物品擺放標準要求整理好個人的物品,個人內務牀上牀下物品擺放不齊者各扣個人0.5-1分;牀上亂掛衣物毛巾者,扣個人0.5-1分;不疊被子者扣個人2分。

4、禁止在窗內或窗戶上私自掛晾衣繩、曬晾衣物等,違者扣宿舍1分。

5、禁止在走廊,樓梯和向陽臺外潑倒髒水、亂扔雜物,違者扣個人2分。

6、衛生大掃除,檢查不合格的扣寢室個人每人1分。

(四)安全保衛

1、禁止在宿舍樓內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壞消防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

2、宿舍樓內禁止豢養各種小動物,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3、住宿生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樓,外人來訪需到管理員處登記,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者扣個人3分。

4、以非正當手段進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個人5分。

5、嚴禁住宿生攜帶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槍、激光電筒等)進入宿舍樓,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5分並給予停宿處理。

6、住宿生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注意安全,離開宿舍要關閉燈管、關閉水龍頭,違者扣值日生1分,並扣宿舍其他人0.5分。

7、禁止私用各種電器(如音響設備、電吹風、電腦、電熱水壺、小電視機等),違者沒收物品扣5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停宿處理。

8、禁止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暴危險品,違者沒收危險品並扣個人5分並給予停宿處理。

二、獎懲:

(一)獎勵

1、敢檢舉揭發甚至制止宿舍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爲的住宿生加1-5分。

2、每學期末對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據加分情況評選出優秀住宿生,將分別授予“宿舍之星”、“優秀住宿生”等稱號。

3、每學期末對錶現突出的舍務幹部,將分別授予“團結之星”、“管理之星”等稱號加5分。

4、每月獲文明宿舍獎勵的宿舍在下次評比時加1分。

5、在衛生大掃除時,獲得公開表揚的寢室每人加1分。

6、學校在平時常規的衛生、紀律等檢查時,公開表揚優秀宿,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並獲大家好評的住宿生,由主管宿舍教師酌情加1-5分。

8、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並被採納的住宿生加2分。

(二)懲罰

在一學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發現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處理,停宿長短由德育處決定。

1、不服從、不尊重主管教師、宿舍管理員和學生會學生幹部的管理。

2、未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

3、出現吸菸、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者。

4、惡意毀滅宿舍公物影響嚴重者。

5、吹口哨的。影響嚴重的聚衆鬧事者,造謠滋事者。

6、性質嚴重的偷竊、打架、鬥毆者。違反學校紀律影響嚴重者。

7、在寢室內私用各種電器者,私拉亂接電源的。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樓內豢養各種小動物者。

10、凡一週內總分扣到6分者學校予以通報批評,累加達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處理。停宿長短由德育處決定,可以給予不定期停宿或退宿處理。

三、對住宿生管理實施的量化考覈由宿舍主管教師,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共同執行。

四、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於德育處。

五、本考覈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德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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