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發揮黨代表作用密切羣衆關係經驗交流

來源:瑞文範文網 2.72W

爲密切黨組織與羣衆之間的聯繫,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近年來,**縣從制度建設、規範管理和搭建平臺入手,積極探索實踐發揮黨代表作用工作

強化發揮黨代表作用密切羣衆關係經驗交流

一、強化管理,爲黨代表發揮作用營造良好氛圍

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整合各方資源,保障輻射“有效”。在開展深入調查、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縣委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發揮黨代表作用的實施意見》,對全縣發揮黨代表作用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明確了具體要求,落實了相關責任。成立縣、鎮兩級黨代表發揮作用工作領導小組,由各級黨委書記任組長,加強組織領導。在縣委組織部設立黨代表聯絡辦公室,在各鄉鎮和縣直機關工委設立黨代表聯絡站,負責黨代表的日常聯絡、活動組織、教育培訓、意見收集和提案督辦等工作。將254名縣級黨代表劃分爲10個代表團,51個代表小組,將489名鄉鎮黨代表劃分爲118個代表小組,分別明確責任人,健全了組織網絡,保障了廣泛有效的輻射面。同時,通過召開會議、廣播電視宣傳、張貼懸掛標語等方式,積極開展宣傳,營造了良好氛圍。

另一方面,加強隊伍培訓,強化管理,保障工作“有序”。一是加強教育培訓。採取授課、輔導、召開經驗交流會、座談會、參觀等方式,加大對黨代表的培訓力度,定期開展黨代表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黨代表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強日常管理。在黨代表聯絡辦公室建立黨代表工作臺帳和黨代表活動記載冊,每年將黨代表的基本情況、履職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同時,採取每位黨代表“一個代表證、一本記載冊、一張聯繫卡”的方式,督促黨代表履職,規範黨代表管理。三是開展述職評議。年底,採取召開述職測評會的方式,組織黨代表向選舉單位就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述職,由選舉人進行民主測評,對作用發揮好的優秀黨代表進行表彰,大力宣傳;對不履職或履職較差的,給予批評教育。

二、搭建平臺,保障黨代表發揮作用履職“有途”

第一,搭建發揮黨代表先鋒模範作用的平臺。在全縣黨代表中,積極開展以本職工作、作風建設、社會服務和黨代表服務爲主的“四項承諾”活動:本職工作承諾由黨代表圍繞崗位工作提出個人承諾目標;作風建設承諾由黨代表按照作風建設的相關要求擬定個人加強作風建設的具體措施;社會服務承諾由黨代表承諾開展扶貧幫困、助學助殘等1-2項社會服務工作;黨代表服務承諾由黨代表按照各級黨委要求承諾開展建議、走訪、監督等黨代表職責工作。將黨代表“四項承諾”和踐諾情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公示公開,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羣衆監督。

第二,搭建發揮黨代表聯繫服務作用的平臺。建立黨委常委、委員分片聯繫黨代表,黨代表分片聯繫黨員、羣衆工作機制。開展黨代表結對活動,組織每名黨代表結對幫扶一個困難戶,通過扶信息、扶技術、扶資金等措施,幫助脫貧致富;開展黨代表入戶走訪活動,規定黨委常委、委員每年普遍走訪一次所聯繫的黨代表,黨代表每年走訪責任區內的黨員2次以上,瞭解民生民願,宣傳方針政策,維護羣衆利益,解決羣衆疑難;堅持縣委常委每月定點接訪制度,並以黨代表小組爲單位,每月組織開展1次黨代表接待日活動,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員羣衆反映的意見和困難,做好解釋、處理及相關服務工作。

第三,搭建發揮黨代表決策參謀作用的平臺。建立經常性徵求黨代表建議機制。在黨委召開全會前,通過發放徵求意見表、發佈公告等方式,集中徵求黨代表意見和建議,爲黨委決策提供參考。同時,組織部開通了“12371熱線”電話,在黨代表聯絡辦公室和聯絡站設立黨代表意見箱,在**黨建網設立電子信箱,隨時收集黨代表的意見建議。建立黨代表建議處理機制。黨代表聯絡辦公室對經審查通過的黨代表建議及時進行交辦,承辦單位接到交辦的建議後,要求進行實地調查、走訪代表,儘快拿出辦理方案,並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以內辦理結束。建立黨代表列席黨委全會或常委會機制。對凡是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以及直接關係到羣衆切身利益熱點問題的黨委全會、常委會,按照確定會議議題、發佈公告、黨代表報名、確定名單、徵集意見、組織旁聽等步驟,積極邀請黨代表列席旁聽,給予發言權,爲黨委決策提供參考。

第四,搭建發揮黨代表監督保證作用的平臺。一是視察監督。每年開展1-2次黨代表視察活動,組織黨代表對區域內黨的建設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重要工作、重大事項和重點項目進行視察,形成視察報告,送有關部門研究處理。二是質詢監督。規定黨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書面提出對黨委、紀委、黨委委員、紀委委員以及黨委工作部門、黨的各級組織的質詢案,質詢案由黨代表聯絡辦公室組織質詢會答覆。三是檢查評議監督。聘請公道正派、敢於堅持原則、羣衆威信高的黨代表擔任黨風廉政建設義務監督員,開展明察暗訪,每年組織黨代表對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和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進行民主評議和測評,重點加強黨代表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的監督。

三、推行黨代表發揮作用工作的初步成效

推行黨代表發揮作用工作,改變了過去黨代表在黨代會“一次性”發揮作用的困境,切實增強了黨代表的責任感、榮譽感和使命感,有效鞏固了黨羣幹羣之間的橋樑和紐帶,切實增進了黨羣幹羣之間的魚水之情。同時,對於黨員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黨代表可向黨委建議反映,爲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並對相關工作的落實加以監督,使得一大批黨員羣衆關注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進而使得黨委政府的決策進一步反映民情、體現民意,有效增強了民主氛圍。今年來,全縣743名縣、鎮黨代表共走訪黨員羣衆24500餘人次,收集各類意見建議共3160條,其中反映困難問題的意見建議共1935條,目前已解決1874條,有61條正在辦理解決之中,共幫扶困難黨員羣衆1744人,落實幫扶資金4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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