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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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1

因xx區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爲保障工程施工期間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x年9月8日至11月8日對路(寶帶東路至文曲路)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實行封閉施工,禁止車輛通行。車輛可以從月浜街繞行。

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精選5篇)

道路施工期間,請市民按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誌、標線所示執行,注意交通安全,服從值勤人員現場指揮。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x年8月26日

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2

因軌道線xx區間施工需要,爲保障軌道工程施工期間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x年9月12日至x年9月12日對金陵西路(方廈街以西段)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實行封閉施工,禁止車輛通行。

軌道施工期間,請市民按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誌、標線所示執行,注意交通安全,服從值勤人員現場指揮。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x年9月x日

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3

因龍園北路道路搶險施工需要,爲保障車輛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於20xx年8月20日至9月15日,對龍園北路(龍園西路至龍騰街段)實施禁止機動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禁行車輛可由龍園西路、龍津街、龍騰街繞行。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服從交通民警和協勤人員的指揮、管理。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4

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暢通,是廣大人民羣衆正常生產、生活的基本保證。維護道路的安全和良好交通秩序是每一個公民和單位應盡的義務。爲維護我市社會安定和道路的安全、暢通,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防止危害交通安全事件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對於羣衆反映的問題,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並將依法、妥善處置,最大限度地保障職工羣衆的合法利益。公民對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種問題,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解決,依法有序地進行。集體表達意願的,應當通過書面材料或選派代表反映。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藉口干擾、阻塞道路的正常通行,擾亂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對實施上述行爲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廣大羣衆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對擾亂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爲,做到不參與、不支持、不圍觀,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發現、制止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恢復正常交通秩序,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特此通告

德州市公安局

關於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5

爲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確保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運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信訪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維護社會管理秩序通告如下:

一、充分認識“三堵五鬧”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堅決遏制“堵門、堵路、堵工地,鬧訪、鬧喪、鬧醫、鬧學校、鬧法庭”(以下簡稱“三堵五鬧”)等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爲。“三堵五鬧”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嚴重妨礙社會管理秩序,敗壞社會道德風尚,廣大人民羣衆深惡痛絕。爲維護法制權威,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和信訪秩序,要堅決剎住這股歪風邪氣。

二、對有以下“三堵五鬧”行爲的人員,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行爲:

1.損毀辦公用具、物品、門窗等,造成較大損失,或毀壞文件材料無法彌補的;

2.無理取鬧、推拉、糾纏、辱罵、圍攻或者威脅、毆打國家工作人員以及職工、教師、科研人員、醫務人員等,造成一定後果的;

3.圍堵、封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主要出入通道,造成交通堵塞或有其它惡劣情形的;

4.佔據辦公室、實驗室、醫務室、教室、生產車間、接訪中心以及其它工作場所,經多次勸說拒不離開的;

5.有因擾亂單位秩序行爲受過處罰或曾多次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等行爲,再次擾亂單位秩序的,從重處罰。

(二)在公共場所有以下行爲:

1.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製造混亂,造成惡劣影響的;

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3.在公共場所採取穿孝衣、擺花圈、打橫幅、舉標語、喊口號、散發傳單、演講、靜坐、下跪等方式,擾亂公共秩序,不聽勸阻,造成惡劣影響的;

4.有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爲受過處罰或者曾多次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行爲,再次擾亂公共秩序的,從重處罰。

(三)違反公共交通工具的有關管理規定的行爲:

1.在公共交通工具內採取滋事打鬧等行爲,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

2.有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爲受過處罰或者多次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再次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從重處罰。

(四)非法攔截、扣留或者強登、扒乘交通工具,時間較長或者造成交通堵塞的;因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受過處罰,或者多次非法攔截、扣留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對於上述違法犯罪行爲的策劃者、煽動者、操縱者、幕後指使者、直接參與者、藉機斂財者、印製違法傳單標語者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村(社區)幹部的,從嚴打擊,並移送紀委、組織部、監察局作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公安部門要以維穩主力軍的姿態,第一時間到位處置,控制事態,鎖定事件策劃者、煽動者、操縱者、幕後指使者、直接參與者、印製違法傳單標語者以及藉機斂財的違法犯罪人員,在最短時間內疏通道路、恢復秩序。對違法犯罪人員,要堅決依法打擊,形成嚴懲妨礙社會管理秩序違法犯罪活動的強大聲勢。維穩辦要定期研判社會穩定形勢,加大重大緊急穩定事項處理的協調督辦力度。信訪部門要做好接訪、政策宣傳、思想疏導、推進事要解決等工作。各單位要及時向維穩、公安、信訪等部門報告涉穩預警信息,並主動做好矛盾化解和人員思想工作。要逐步健全完善各單位與維穩、公安、信訪等部門信息互通、相互配合支持、共同果斷處置的工作機制。

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維護社會穩定的主體責任,敞開大門接訪,及時排查和化解矛盾糾紛,提高初信初訪辦結率,切實及時解決羣衆合理訴求,嚴格實行訴訪分離,引導羣衆依法逐級走訪,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全市廣大人民羣衆要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強法治意識,破除以鬧求決的錯誤觀念,通過合法途徑主張權益,儘量通過來信來電等形式反映合理訴求,集訪代表不得超過5人,決不能以身試法,危害社會秩序,妨礙他人生產、工作、學習、生活,坑害家庭和自己。鼓勵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提供“三堵五鬧”預警性信息,檢舉、揭發“三堵五鬧”策劃者、煽動者、操縱者、幕後指使者、直接參與者、藉機斂財者。對提供信息、檢舉揭發的個人,政法機關將予以保護,一經查實,將給予一定獎勵。不斷提升“一感兩度”,建設和諧、美好荊州,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荊州市公安局 荊州市維穩辦 荊州市信訪局

20xx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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