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信訪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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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縣矛盾糾紛受理室以“和諧社會”建設爲總體目標,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政法和信訪維穩工作部署,緊密結合信訪工作實際,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大量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調處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圓滿完成了中央領導人到**視察、上海世博會期間及村級換屆等敏感時段的信訪穩定工作,信訪總量、集體訪、越級訪得到有效控制,信訪態勢位居全市前列。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縣信訪工作總結

一、基本情況

2011年以來,**縣信訪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共同努力下繼續保持良性運動,全年共受理各類信訪總量508件,已辦結479件,辦結率94.2%,其中符合矛盾糾紛受理要件並受理的矛盾糾紛27件,佔信訪總量的5.3%,按相關工作程序分流至各鄉(鎮)、各工作室,現已調處結案26件,正在調處1件,矛盾糾紛調處結案率達到96.3%。

信訪反映和矛盾糾紛的主要問題集中在以下八方面:村級換屆選舉引發的矛盾糾紛;林權制度改革引發的矛盾糾紛;農村土地徵用過程中引發的矛盾糾紛;市容市貌管理整頓過程中引發的矛盾糾紛;旱災缺水引發的矛盾糾紛;煤礦改制引發的矛盾糾紛;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問題;涉法涉訴等方面的問題。

二、主要工作

(一)強化機構建設,明確工作責任

自成立矛盾糾紛受理室以來,與日常接訪、辦信的實際工作相結合,成立了以局長爲組長、分管接訪的副局長爲副組長的矛盾糾紛“大調解”領導小組,抽調優秀幹部專職負責“大調解”的日常工作,並製作了矛盾糾紛受理室分流流程圖、登記表、受理分流指派通知單等相關表冊資料,將流程圖貼板公示於受理室醒目位置。同時明確了組長、副組長、成員的工作職責,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工作局面,確保了本單位“大調解”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二)完善工作機制,規範運作程序

一是堅持原則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認真研究,制定下發了《**縣社會矛盾糾紛受理室分流工作流程管理辦法(試行)》,對受理室的主要工作職責、受理分流原則、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受理時間、地點、辦理回報和歸檔以及工作責任等幾方面作了明確規定,進一步規範了矛盾糾紛受理分流工作運作程序。二是建立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制度、督辦調研製度、信息工作制度、經費保障制度等多項制度,多措並舉,確保社會矛盾糾紛第一時間就地、及時化解。

(三)注重源頭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始終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時期隨時排查化解制度,通過經常性定期排查,隨時瞭解、發現、掌握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同時在重大活動期間、敏感時期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訪動向。一是堅持按月排查矛盾糾紛。每月初對上月來信來訪情況進行分類排查,把排查情況及時反饋到鄉(鎮)和部門,對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或人員落實包案人,限期解決,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處置在源頭,化解在初信初訪環節;二是特殊時期實行排查上報制度。重大活動及“兩會”期間、上海世博會前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信訪矛盾糾紛及信訪突出問題拉網式摸底排查,並在重要時段實行當天排查當天上報、當天信訪當天上報制度,第一時間進行有效穩控,確保重大活動社會和諧穩定;三是集中交辦,限時化解。上半年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40件,經分類梳理,以師聯辦發[2011]1號、2號文件進行集中交辦,對反映基本合理的限期解決;反映不合理的認真細緻做疏導穩控工作;涉及多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積極協調解決;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妥善處理;對訴求不合理但反覆纏訪鬧訪的,按相關工作程序移交解決信訪問題聯合工作組依法處理。同時實行銷案制度,沒有及時化解的列爲下一批繼續交辦,不解決不銷案。

(四)整合調解資源,加大調處力度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充分整合領導接訪、“大調解”、“聯合調處”等信訪調處資源,加大調力度,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打造和諧**、平安**。一是2011年繼續堅持每週五開展縣委、政府領導接訪活動,並將接訪(約訪)時間等相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進行長期公佈,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爲新時期從源頭上調處矛盾糾紛的有力措施。二是在日常接訪、辦信過程中,對符合調解要件的社會矛盾糾紛,按調解原則和工作流程,引導當事人進入調解程序,分流指派到相應的調解工作室,限期調處。三是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在受理的信訪案件中,認真分類、梳理,將羣衆合理訴求和非正常上訪案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按時移送聯合工作組辦理,同時協助工作組做好有關工作,促進信訪問題的最終解決。目前已移送聯合工作組羣衆合理訴求信訪案件24件,處理結案22件,移送非正常上訪案件2件。

(五)加強督查督辦,狠抓工作落實

進一步暢通矛盾糾紛受理渠道,重點抓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和督查幾個環節的工作。對來信來訪反映的糾紛問題詳細登記,進行初步的分類疏理,依據相關法律、政策能現場解決的事項當場予以解決並答覆信訪人;對於需要通過鄉(鎮)或部門協調、現場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書面形式分流交辦至鄉(鎮)調解中心或相關調解工作室;對於解決難度大,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重要信訪事項,及時向矛盾調解中心領導彙報,由相關鄉(鎮)調解中心或相關調解工作室聯合研究解決,並告知信訪人。每件分流交辦的信訪事項,適時進行跟蹤督辦,督查結果列入年終考覈,今年以來下訪督辦各類重要案件16件次,確保了上級下轉重要案件、重大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排除和調處。同時,對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糾紛問題,建立了工作臺賬,辦結的糾紛問題及時進行了整理歸檔。

(六)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責任追究

經常召開例會,組織分析研究重要案例,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新近出臺、下發的相關法規、政策、文件精神及業務技能,並結合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不斷爲工作人員充電,着力提高調處隊伍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業務素質和調解工作技能。2011年以來,共召開會議研究重要案例56件次,開展學習交流活動21次,一批重要糾紛案件得到妥善處理,同時工作人員的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交流,進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同時,工作中實行責任查究,對未按規定登記、受理、分流造成嚴重後果的;推諉、敷衍、拖延受理事項辦理的;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在處理受理事,。項過程中,作風粗暴,激化矛盾並造成嚴重影響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行政問責,確保每一件矛盾糾紛問題得到及時受理、分流、辦理,取得高質量、高效率的辦理結果。自矛盾糾紛受理室成立以來沒有出現以上違規行爲。

(七)加強信息工作,努力構建信訪信息網絡

堅持信息工作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各鄉鎮、各部門及時向縣信訪局報送信訪工作信息,縣信訪局積極向市信訪局、縣委辦、政法委、縣政府辦報送工作信息及調研報告等,充分發揮信訪信息員作用,全縣信訪信息網絡初步形成。今年以來按規定已向以上單位報送信息40餘篇,被採用8篇,其中被曲靖日報採用1篇、被市局採用5篇。此外,國家重大活動和敏感時期實行信訪動態信息每日“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各類信訪信息心中有數。

三、存在問題

一是少數歷史遺留問題調處結案難度大。

二是部分上訪羣衆法制觀念淡漠。

三是少數鄉鎮、部門、工作室對信訪工作、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好初信初訪環節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最佳時間。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信訪和維穩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社會爲己任,充分發揮矛盾糾紛受理室的窗口協調作用,努力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2、嚴格按《**縣社會矛盾糾紛受理分流工作流程管理辦法(試行)》的各項工作要求受理、分流、指派矛盾糾紛。

3、積極探索適應新時期、新形勢下矛盾糾紛反映和羣衆訴求的新渠道。

4、認真完成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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