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創業提防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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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連鎖加盟經營的企業(以下簡稱盟主)拋出了“零風險”、“暴利狂賺”……但在商務部、市商委卻查不到盟主的信息,投資者一定要當心了。昨日,市商委召開新聞通氣會,告戒投資者,投資連鎖加盟,要提防三大陷阱。5月1日,《商業特學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到明年5月1號,從事連鎖加盟的企業,必須完成在商務部、市商委備案,供加盟者查詢。

加盟店創業提防三大陷阱

陷阱一:空手套白狼

現象:一些不法分子,以“零風險”、“萬元投入,百萬元產出”、“暴利狂賺”等宣傳廣告,開設空殼公司,騙取投資者繳納加盟費,然後攜款潛逃。

《條例》規定:盟主若要發展連鎖加盟,自己至少要擁有2個及以上的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建議:投資者在投資連鎖加盟前,一定要多看看,多瞭解一些盟主的信息。

陷阱二:隱瞞虛報業績

現象:有的企業在從事連鎖加盟時,本來只發展了2家連鎖加盟店,但遇到投資者時,卻謊稱已發展了幾十家,以虛假材料騙取投資者信任。

《條例》規定:盟主與加盟者簽訂加盟合同之日前至少30天,要以書面形式向加盟者如實披露相關信息。

建議:投資者一定不要怕麻煩,應到商務部、市商委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陷阱三:拿個案吹牛皮

現象:有一些從事連鎖加盟經營的企業,連鎖加盟店只有個別店的生意較好,但在做廣告宣傳時,就利用個別店的情況,對外宣稱效益多好,欺騙投資者。

《條例》規定:盟主在廣告中,若提到了加盟店的經營、效益狀況,就必須如實反映所有店的經營、效益狀況。

建議:投資者不要輕信廣告,一個加盟項目至少要經營1年之後,纔有盈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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