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經營辦法 專家揭連鎖加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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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創業者往往資金、專業知識、市場運作經驗等條件先天不足,一些人於是便通過加盟開店的方式涉足商海,但往往受騙上當甚至血本無歸。在昨天南京創業者服務中心舉辦的特許經營專題講座上,資深專家結合2月1日即將施行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爲到場的準小老闆們揭祕陷阱、指點迷津。

商業經營辦法 專家揭連鎖加盟“陷阱”

陷阱:假特許而真賣設備。

很多項目說是特許加盟,實際上卻是在賣機器設備,這是目前特許加盟展會上屢見不鮮的現象,特許人打出免加盟費的幌子,行賣機加盟之實,完成“圈錢”後便逃之夭夭。上海4050項目“得意咖啡”項目方在賣了1000多臺咖啡機、狂騙上千萬元后立馬“蒸發”,最後只有加盟者自認損失。

提醒這種情況通常集中在彩擴、洗衣、咖啡等本來是通過代理銷售設備的行業,如果創業者在考察某個加盟項目時,發現同樣的機器在市場上可以用更低的價格買來,且購買機器的費用佔了加盟連鎖金額的大頭甚至是全部的話,你就要提高警惕了。《辦法》指出,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其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

陷阱:宣傳誇大投資回報。

如一連鎖特許方通過展會、廣告等大肆宣傳,加盟該項目只需三個月最多半年就能收回幾萬甚至幾十萬的投資,總部將全面負責培訓、廣告投入和前期數月的經營。被特許人加盟後卻發現,投資成本遠不止原先所說的金額,特許人事前的承諾也沒有到位,做了兩三年後仍未收回成本。提醒加盟項目收回投資需要相當的過程,特許人聲稱收益率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其實就值得懷疑,其怎麼捨得分利給外人?《辦法》要求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不得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陷阱:“樣板店”原來是加盟託。

少數不法特許人通過前期對幾個加盟店和樣板店的包裝、造勢進行內外勾結,讓考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其實這些全都是加盟託,等客戶加盟了,特許方就只顧收取加盟費、管理費,別的事情就什麼也不管了。去年發生的南京大海首飾加盟事件,就是典型的內外勾結,利用加盟騙錢的典型案例。提醒創業者在做出加盟決定前,最好多看看同一品牌之下,多家店的經營情況,除了看總店之外,還要自己隨意選擇幾家加盟店瞭解情況,可以運用觀察法通過幾天的觀察來看看究竟加盟店是不是能賺錢。《辦法》中規定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陷阱:合同玩你沒商量。

一些特許人加盟授權時承諾,今後全部收購加盟方的產品,但卻在合同上註明要達到他們的產品標準,當加盟方生產出產品後,授權方往往以產品不符合要求爲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啞巴虧;也有的特許方用沒有資格的主體來簽訂合同,如以辦事處和加盟者簽訂協議,這樣出問題時加盟者經常投訴無門。提醒創業者在選擇連鎖項目加盟時,合同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最後一道屏障,不能隨隨便便就簽字畫押,必須將所有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條款仔細推敲,如果自己能力有限,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辦法》對簽約合同條款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涉及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等,使加盟者這方面權益獲得明確保護。


專家認爲,對於普通創業者來說,除了注意以上陷阱外,選好加盟項目至關重要,其中包括要選擇符合自己的興趣、能力和理念的行業,較爲可靠、有一定社會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品牌,直營店數量較多、盈利情況好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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