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動態防控復工復產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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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動態防控復工復產工作指引

疫情動態防控復工復產工作指引

爲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記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工作安排,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工作,把疫情影響降到最低,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以及《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精神,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現就動態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指引。

一、總體思路

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原則,全面摸清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差距、短板、弱項,抓住當前最緊迫的工作、最突出的矛盾、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堅持依法依規、尊重規律,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堅持科學合理、適度管用,在確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及時調整我區疫情防控策略,及時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把精力、力量和資源用到最關鍵、最要害處,有序有力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和重點項目開工建設,儘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羣衆生活和企業生產的影響。

二、動態防控措施

(一)規範交通卡口管理。

1、對高速公路出口和國省縣道外聯路口設置的10個交通檢疫點,按市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2、對區內省道、縣道和其他交通卡口一律取消。

3、對進入居民小區和社區村居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做好健康登記,對高於37.3℃的一律報告村(居)委會並送醫檢查。

(二)規範企業復工復產工作。

1、一律取消企業復工復產的審批、報備手續

2、全面取消超出企業防疫必要的復工條件和要求。

3、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防控工作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四個到位”“8個一”要求。

4、做好“糞口傳播”預防工作,企業要對集體宿舍、食堂下水道經常性消毒。

5、做好企業集體宿舍分區管理,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兩史”人員要與其它人員分開居住,避免14天隔離期內相互接觸。

(三)規範復工復產企業(項目)人員管理。

1、支持各類企業、在建項目加快復工復產。

2、不得擴大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管理範圍,除對疫情重點地區外來人員、“兩史”人員實行14天隔離外,其他地區到達人員,14天內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參與聚餐聚會等。對返(抵)的外來人員,要求其到達的1個小時內,通過“發佈”微信公衆號—點擊“疫情服務”,填報問卷調查做好健康申報。

3、復工復產企業(項目)要提前排查員工來源地和近14天內活動情況,優先安排非疫情重點地區員工返崗。

4、復工復產企業(項目)應實行全封閉管理,減少人員進出,儘量做到只進不出,無關人員拒絕進入。進出人員要採取檢測體溫等健康管理措施。建立日常清潔、消毒、通風、體溫檢測制度。

5、復工復產企業(項目)要實行錯峯上下班,儘量減少每個班次人員數量。

6、復工復產企業(項目)要實行分段進餐、錯峯進餐或自帶餐具分散進餐,禁止員工在企業宿舍做飯煮飯,消除安全隱患。

7、復工復產企業(項目)可爲返(抵)的外來人員提供出行和居住保障。可採用定製公交、包車通勤等形式解決員工出行問題。

8、復工復產企業(項目)需組織外地員工集中返崗的,可通過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協調客運企業承接包車服務。防疫交通檢查卡口工作人員要對包車車輛快速查驗、快速放行。

(四)規範農貿市場和商場超市人流管理。

1、儘量減少農貿市場入口,在入口處引導羣衆依次檢測體溫,並要求戴上口罩。

2、商場超市一律不得舉辦各種聚集人員較多的促銷活動,對人流情況進行動態監控,人流較多、人員出現小範圍集聚時要及時指引分流人羣。進入商場超市人員要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

(五)加強外來租住人員的管理服務。

1、各村(居)應加強對外來租住人員的服務管理,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阻止符合防疫條件的外來租住人員通行。

2、對返回原租住出租屋且符合防疫條件的外來租住人員,出租屋主應落實防控管理責任,同時積極主動爲其提供居住便利。

(六)加強公共場所管理。

1、景區、旅遊度假區、星級酒店和非星級酒店等可有序分批重新營業(大型餐飲營業除外),但要限定人流量,加強場所消毒。

2、鼓勵汽車摩托車修理店、洗衣店、電器維修店、小商店等有序分批重新營業,但要加強場所清潔、消毒、通風,縮短營業時間,限定人流量,要求進入人員戴口罩。

三、對未作出調整的事項,按之前的要求繼續執行。

四、根據我區疫情防控形勢,對以上防控措施進行動態調整。

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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