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調查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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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報告是學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成果的主要表現,它集中表明瞭作者在調查工作中獲得的新的發明、理論或見解,是寧夏師範學院本科生社會實踐的重要依據,也是科研領域中的重要文獻資料和社會的寶貴財富。

土地調查報告範文4篇

一、前言

(一)調查目的:

爲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掌握瞭解銀川市賀蘭縣土地流轉現狀,採取有效措施促進土地流轉,實現農村土地流轉又好又快進行,寧夏師範學由思政部領導的大學生踐行社對此項實踐活動高度重視,在寒假中,讓同學們對寧夏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研,在活動中,使同學們更深一步瞭解寧夏這幾年在土地流轉方面的可喜變化。作爲踐行社裏的一員,我積極參加了此次實踐調查活動,希望同過此次調查能有效的提高我的社會實踐能力和社會適應水平。

(二)調查對象:

從人大農業委、政府辦、農辦、經管局、林業局、農業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共抽調50名幹部,走訪了全縣15個鄉鎮場30個行政村100戶農戶。

(三)調查方式:

採用問卷的調查方式(隨機抽樣),併兼有個別訪談。

(四)調查工作分配:

在各鄉、村分別召開了座談會,充分聽取了基層羣衆意見,並隨機發放了100份調查問卷,統計了有關情況。

(五)調查人員:

調查員:劉海娜 撰寫報告:劉海娜

(六)調查時間和地點:

於XX年1月23日--1月28日在賀蘭縣各個村進行調查

(七)調查過程:

寧師大學生踐行社在接到思政部馬老師關於寧夏土地流轉的實踐調查通知後,我積極參與、配合,這次調查的主題是關於寧夏土地流轉的調查。我作爲一名土生土長的寧夏人,在寒假中利用各種機會,通過跟隨村支書走訪各村部瞭解情況,並通過座談會和對村民的訪問中,得知他們對土地流轉後的看法。綜合了不同人的認識設計了這一問卷,以期多維度、綜合地對賀蘭縣人的土地流轉情況進行調查。

二、問題的分析與討論

(一)瞭解土地流轉的基本常識

(1)土地流轉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2)產生背景 編輯本段: XX年,國務院頒佈《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其中關於“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強調“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村莊、集鎮、建制鎮中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

(3)相關內容:編輯本段中國關於農村土地使用權流動的政策剛出臺,上海就在積極實施。據悉,上海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將按照“土地確權、兩權(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價值顯化、市場運作、利益共享”方針,依據土地有償使用原則,對上海郊區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有償有期限流轉土地。

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爲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國農村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分到了土地。但由於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留下的種種弊病,嚴重製約着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如何讓土地集中連片,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於是互換這種最爲原始的交易方式,進入農民視野。(4)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5)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編輯本段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爲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互換期間,如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後,補償費的分配應當由流轉雙方在流轉合同中約定。

(6)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入股: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爲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爲股份投入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入股期間,如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依法應當支付給被徵地農戶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當歸承包方。

(二)賀蘭縣土地流轉現狀及成效

據習崗鎮鎮長介紹,賀蘭縣今年新建了失地農民創業園區,規劃佔地1400餘畝,建設二代節能日光溫棚500餘棟,以每畝1XX元的價格進行長期轉讓,可解決450餘戶、XX多名失地農民的生活、就業問題。目前,樑道砌護、土地平整、鋼架搭建等皆已完成,部分溫棚已經定植。

目前,銀川已在全市所有鄉鎮成立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並規範流轉程序,目前已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23541份,佔全市應籤流轉合同的98%。據銀川市農牧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現共有農業人口63.19萬人,承包耕地面積114.43萬畝。截至目前,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15.26萬畝,較上年增長68.9%;()流轉涉及農戶24486戶,較上年增長64.3%。流轉形式以出租爲主,主要用於糧食生產和發展設施園藝,還有一部分用於設施漁業、陸地蔬菜種植、發展農家樂等。

賀蘭三成承包土地流轉: 6月2日,賀蘭縣金貴鎮關渠村,土地承包戶在流轉承包地裏播稻秧。XX年以來,賀蘭縣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核心,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引導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截至去年年底,全縣農村土地流轉面積累計達11.41萬多畝,涉及農戶9521戶。

賀蘭縣流轉農村土地11萬多畝:11月18日,記者從賀蘭縣政府獲悉,賀蘭縣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戶達3.88萬戶,承包耕地面積37萬多畝。目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面積累計達11.41萬多畝,涉及農戶9521戶,分別佔承包面積的30.2%和承包戶數的24.5%。

賀蘭縣政府對成立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組織的村,現已探索出土地流轉的7種模式:龍頭企業帶適時成立了蘭光村勞務輸出協會,將全村的勞動力全部吸納合作社成員。組建多動型、全程機械化“服務型”、經營大戶帶動型、農民自發聯合型、“支部+協會”引領型、科技人員創業促進型、土地股份合作型,增加了農民收入。

寧夏賀蘭縣:村集體探索土地流轉“握指成拳”: 12月20日清晨,寒意襲人。然而,寧夏賀蘭縣立崗鎮蘭光村村部裏卻暖意融融。當天,村裏180戶農民領取到今年120萬元的“工資與土地租金”。村民王佔福第一個辦理完領取手續,清點着1萬餘元的“紅利”讓他樂不可支。

據瞭解,蘭光村共有耕地7680畝,共計547戶,總人口達2300多人。XX年,全村土地流轉面積達85%。今年,全村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00%。爲保證兩茬種植,村裏從溫州等地引進客商發展起了盤菜種植基地;建立移動溫棚瓜菜基地,打造“蘭光”品牌西瓜、蔬菜;在稻田養蟹基地,發展立體生態種養示範區。“跳出土地,外出經營,解放勞力,勞務經濟”。蘭光村農民通過土地流轉成爲了“農業產業工人”,村委會個施工隊,村“兩委”成員任各施工隊隊長,安排人員在本村、本鎮的農田水利建設、土地整理項目、小農水項目以及組織其它務工形式。年均勞務收入達150餘萬元。同時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一是要進一步創新流轉機制,推動土地健康有序流轉;二是引入中介組織和服務組織參與土地流轉;三是教育引導農民積極參與土地流轉,把土地流轉做爲推進農業產業化,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四是土地流轉一定要堅持農民自願、有償、合法、有序流轉的原則。

(三) 存在的問題及主要原因

觀念未改進。一是守地思想嚴重。由於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爲土地就是農村人的立業之本,不願輕易放棄。特別擔心土地流轉後找不到新的就業途徑。二是奮進意識不強。部分農民小農意識較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不敢投資也不願投資。三是既得想法過重。隨着農業稅全面取消、種糧補貼不斷增加,農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貴。四是政策理解難度大。

規模未形成。一是總體上來說,近些年來賀蘭縣土地流轉面積偏少。二是流轉規模不大。三是流轉期限較短。

程序未規範。一是流轉前交易形式不規範。由於缺乏土地流轉交易機構,大多數農民爲不讓自己承包耕地拋荒,臨時委託他人耕種。二是流轉中合同簽訂較隨意。

機制未健全。一是信息相對閉塞。我縣的土地流轉農戶想要流轉土地多數是通過鄰里四周的口傳才能打聽到消息。二是監督制約機制未形成。由於合同的不規範引發糾紛缺乏流轉調處機制,致使當事人因爭執不下而爆發衝突的現象較多,成爲農村不穩定因素的又一誘因。三是機關評估機構缺乏。流轉價格基本由雙方自行協商。一旦出現價格糾紛,無法仲裁。

三、建議

在政策層面上,應加快流轉體制建設,優化流轉服務環境。

一是實行備案登記,規範土地流轉。由縣經管局負責統計彙總。同時,在經管部門內部建立一套完善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二是開展中介服務,推動土地流轉。建議允許社會各界資金投資土地流轉市場,特別對準備實施整理的土地。三是出臺相關政策,引導土地流轉。在政策措施方面,建議集中所有涉農政策和資金全力推動土地流轉,服務現代農業的發展。四是加大基礎投入,夯實流轉基礎。主要有三個方面:即土地整理、水利設施修建和農機化推廣。建議按照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對全縣所有農田和其他農村土地進行上述三個方面的詳細規劃,並逐年解決,不斷提高農村土地基礎條件,以利於土地規模化流轉和生產。

在操作層面上,以農戶自主經營爲主體,政府重點扶助爲支撐,全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一是加大宣傳。建議加大對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二是推介典型。一方面,建議縣委、縣政府工作人員及各村羣衆到土地流轉工作做得比較好的地方學習考察,吸取經驗。另一方面,重點組織力量對縣內土地流轉典型進行剖析、總結,對優秀典型進行表彰,擴大典型在全縣範圍的影響。三是強化服務。建議農口部門加強技術服務,及時提供技術、氣象、農資、農機和病蟲害防治等信息及相關服務。

.加大對農村土地的基礎投入。

根據調查瞭解的情況,羣衆普遍反映,儘管近幾年國家對農村土地的投入不斷增加,但仍顯不夠。因農業效益較低,農民自籌資金比較困難,農村土地基礎設施還不能達到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因此,我們建議國家繼續加大對農村土地的基礎投入,重點包括土地整理、水利設施修建、農機化推廣等方面。尤其建議專門列出資金用於不適宜土地整理的山區農田修建機耕道,便於農機化耕作。

.允許中介組織介入農村土地市場。

儘管目前已經明確土地使用權承包長期不變,但老百姓仍然擔心政策會變,土地流轉時要求一次性付清流轉費用的較多,而生產企業或個人因擔心收不回成本,總想逐年付款,容易出現一些矛盾。爲促進土地效益發揮,我們建議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明確允許土地流轉中介機構進入土地流轉市場,可以賺取適當差價和利潤,以分散農戶和生產企業的投資風險。

.制定流轉土地被徵後利益分配政策。

調查中發現,由於政府規劃或基礎建設需要,流轉後的土地被依法徵用後,徵地補償款已經成爲流轉雙方爭奪的焦點,雖可由相關部門調解,但仍缺乏相關政策依據。特別擔心引起流轉雙方走上訴訟之路。爲此,建議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出臺政策指導已流轉土地被徵後的補償款分配,明確分配原則和比例。

四、結束語

通過此次調查,讓我真正明白寧夏應該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機制,規範土地流轉工作,政策性強、敏感度大、涉及面廣,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是資源配置的基礎,資本、勞力、生產資料、技術等生產要素如此,土地作爲生產要素也不應例外。做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既具有長遠的重要性,又具有現實的緊迫性,是時代的要求、發展的必然。全社會必須從全面做好“三農”工作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爲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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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爲深入瞭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並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17000畝,佔全縣耕地總面積的%,涉及29個鄉鎮112個村314個組8500餘戶33940餘人。全縣從事土地承包經營的業主共有108個,其中土地承包經營規模達1000畝以上的業主共有個,承包經營面積達5000畝的個,業主共投資1326萬元,年創造產值5060萬元,年收入3100萬元,農戶年獲益896萬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轉的年限一般爲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長的達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轉年限30年以上的約佔土地流轉總面積的%。

二、主要形式

1、轉包。經村社同意,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以不超過剩餘年限轉包給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權,轉入方擁有使用權,雙方簽訂契約,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而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這種方式目前較爲普遍,涉及農戶1500戶,5000餘人,土地面積XX餘畝(主要是田),約佔流轉面積的12%。

2、租賃。集體經濟組織或承包農戶,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社外的業主從事農業開發,並與之簽訂相應的土地租賃協議,由業主向農戶或集體支付租金。全縣最具代表性的是##鎮南陽片區(原3#鄉)的南陽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峯村和鳳陽村,土地被成都桃園實業有限公司租賃,現租賃面積畝,公司規劃三年間在%%片區租憑土地1萬畝,獨資經營50年,發展伏季水果、種草養畜和發展旅遊業。當地農民不但可以直接從土地上每畝收入100-300元租金外,還可在該公司務工,人平年勞務收入可達3000--5000元。該種流轉形式涉及農戶6000餘戶,XX0餘人,土地面積14000畝,約佔流轉面積的82%。

3、借用。承包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借給他人使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承擔。涉及農戶500餘戶,1500餘人,土地面積1000餘畝,約佔流轉面積的6%。

4、入股。承包農戶在自願的基礎上,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通過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製茶場,經營收入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成本後,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業務工,獲得勞動報酬。

5、拍賣。主要是對那些閒置的“四荒”地,由鄉鎮、村社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其年限的使用權進行拍賣。如竹海鎮益心村集體有荒山40畝,原以每畝10元/年的價格分戶承包給農戶經營,由於農戶經營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費從未收齊過,後村兩委經批准對荒山使用權進行公開招標拍賣,每畝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壯大了集體經濟,盤活了閒置資產,農戶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換。農戶爲方便耕種或流轉,與集體或其他農戶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對各自的土地經營權進行交換。目前全縣互換土地涉及農戶100餘戶,200餘人,100餘畝土地,約佔流轉面積的12%。

三、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於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羣衆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羣衆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爲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份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後,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份農民外出打工後,寧願土地荒蕪也不願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份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羣衆的自發性行爲,缺乏約束力和規範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採勸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羣衆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幹羣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於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爲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四)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爲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貸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份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轉合同不規範,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爲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份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籤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餘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份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繫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係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爲農民最後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四、對策建議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矗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爲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範,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二)加強引導和規範,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範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爲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範工作。在平等、自願、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幹頭。三是要服務幫。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爲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諮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着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地方鄉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願的基礎上,以土地託管爲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建立土地信託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託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啓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採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五)加強對契約的規範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範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係都是用契約來維繫,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範性、不穩定性和鬆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範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範雙方的履約行爲,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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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江縣土地流轉調查報告

一、 農村土地流轉的新形勢

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實現了農產品供需總量平衡,豐年有餘。農村經濟發展進入結構調整新階段,家庭經營受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制約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受資金、技術、信息限制,產業結構趨同、產品單一、品質不優,商品化、產業化程度低,難以適應激烈競爭和瞬息萬變的市場。二是土地平均承包不能滿足農民增收致富需要,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有田無人種與有人無田種同時並存。尊重市場規律,按照效益優先原則,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基礎上,創新土地經營機制,探索土地使用權流轉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

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主管部門積極工作,發揮職能作用,使我縣土地流轉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從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後至6月30日,全縣共有農村土地流轉143宗,面積6.44畝(除水面、林地外),其中田3727.83畝,土2573.51畝,四荒地13845.1畝,涉及農戶5914戶,其中流轉的田土面積佔全縣耕地面積的1.02%。這次統計範圍是指簽訂有流轉合同的部分,不含農戶間零星託管,即沒有簽訂合同的農戶間自願協商的土地互換、轉包等不包括在內。流轉的土地主要用於農業規模經營,涉及油菜制種、水果、蔬菜、蠶桑、水產養殖等經濟項目。流轉的形式有反租倒包、轉包、租賃、互換等,全縣涌現了一批如“渝黃一號”、“三合水庫生態園”、新民藕魚工程、蔬菜、蠶桑、苗圃等農業產業化示範項目或龍頭企業。

土地流轉對改造我縣傳統農業,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一是創造了區域特色農業,形成佈局合理,規模經營,特色突出的沙坪“渝黃一號”油菜制種基地、太平牡丹旅遊區,七橋藕魚工程、三合生態農業科技園等名特優新稀專業生產區。二是涌現了大中型農業龍頭企業,提高了農業組織化程度。利農一把手公司、猴王集團、桂溪生態園開發園、新民優質蠶桑示範園等一批經濟實力強、科技水平高、經營機制活的新型農業經營典型。三是增強了可持續發展後勁。承接業主自籌資金,自帶技術、信息、人才投資土地綜合開發,修道路、興水利、建科研基地、商品生產基地、加工基地。僅渝黃一號基地投資上千萬元修建科研所、育種溫室、良種儲備庫。四是營造了墊江投資環境和提升了墊江品牌,隨着利農公司落戶我縣,農業資源優勢、區位優勢、發展潛力和獲利環境被國內外客商看好,先後有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客商考察,相繼引進通和藥業、天力公司等一批品牌企業和廣州東區公司、宜昌開發公司等骨幹企業。渝黃一號油菜居國際領先地位,成爲中國農業的硅谷,創造了墊江優質油菜名牌,良種銷往湖北、安徽等10多個省市,佔領國內近半市場。五是走出了農業產業化模式。企業與農戶以合同訂單把家庭經營過渡到公司+農戶、科技+農戶、基地+農戶,農民接受企業現代經營理念和制度化管理方法,農民按照市場信息、經營戰略、經營目標實施標準化生產,到時發工資,促進市場觀念、科技知識、身份、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提高。六是提升農業素質,增加了農民收入。特色商品生產基地生產出批量優質高效農產品,適銷對路。流轉土地農民不付種地成本,不擔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穩定獲取土地出讓金收入,更能從企業務工中獲取勞務收入。渝黃一號基地每年每畝支付勞工工資500元,計80餘萬元;新民朱學平蔬菜基地60餘畝一項今年支付勞動工資6萬元左右。據初步估計,每畝流轉地年平均支付勞務工資在200元以上,全縣流轉地6畝,農民從務工中獲收入在400萬元以上。利用渝黃一號基地油菜花,今年產純天然蜂蜜5000餘公斤,產值8萬元;畢橋村支書胡榮華,今年在油菜花盛開季節辦農家樂營業收入8萬餘元,利稅近3萬元。

當前,土地流轉適逢良好機遇。近兩年的積極探索,積累了有益的經驗;進入WTO,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是大勢所趨;特別是中共中央專門下發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導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健康發展。我們應抓住機遇,制定積極的農村土地政策,積極探索土地流轉辦法,加快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步伐。

二、 新形勢下的新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業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深入發展中的新事物。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是事物發展的正常現象。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是部分基層領導和有關人員認爲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自由協商,與鄉鎮村社無關,不加強管理,對之採取聽之任之的態度;農民的戀土情結、小農經濟等意識較嚴重,有的農民甚至還存在金不調銀不換的思想,嚴重阻礙了土地的合理流轉。二是對土地流轉採取行政命令,有的鄉鎮或村社爲了實施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或完成某項工作考覈任務,對業主許以各種承諾,不尊重農民的意願和堅持民主協商、公開、公平的原則,採取強迫的手段,促成土地流轉的實現,以完成工作任務。

2、監督管理不力。,爲了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縣農業局通過廣泛的調查研究,根據《重慶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承包合同條例》,制定下發了《墊江縣土地流轉管理辦法(試行)》,用以指導全縣農村的土地流轉管理工作,並獲重慶市農業局科技進步二等獎。一年多來,土地流轉管理因爲各種原因,試行辦法管理的力度不夠,鄉鎮基本上沒有按試行辦法操作。各鄉鎮農業服務站因體制原因,機構改革後農經站屬事業編制,鄉鎮承包合同管理機構沒有建立或及時調整,機構不健全;而農經站從事以農民負擔、土地承包、集體資產三大管理爲主的行政管理、行政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既無收費權利,也無經營項目,許多農經幹部連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在爲生計發愁,未主動介入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現在的農村土地流轉基本處於無序狀態。

3、政府未及時出臺土地流轉的配套法規政策和制度性文件,政策宣傳和引導乏力,社會化服務滯後,流轉環境不夠好。土地資產評估、流轉知識培訓跟不上,信息、服務處於盲區,使一些地區土地流轉較爲困難,土地撂荒嚴重。二是部分農民自發流轉,做法各異,弊端較多。農民口頭交涉,承讓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稅費負擔難以落實;有的將基本農田轉作非農產業用地;個別地方發動羣衆不充分,幹部包辦代替,流轉糾紛屢有發生。如合尤金錢村3月流轉70餘畝土地,期限25年,初解除合同,給業主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

4、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不規範。

(1)、面積不實。據調查,有的鄉鎮土地流轉簽約時,是按照第二輪土地承包時的習慣面積計算的,而不是以實際丈量面積簽訂合同。一般而言,習慣面積都大於實際面積,但實際面積和習慣面積的真實差距一些業主和農民心中無數。

(2)、土地流轉期限。有的在簽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時,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合同的剩餘期限。縣委[1998]6號文件明確規定第二輪土地延包期從1998年7月起一定30年不變(集體所有的四荒地除外),而我們調查中有一個土地流轉合同是從10月27日起至2030年10月26日止,超過了第二輪承包的剩餘期限。

(3)承包費問題。許多土地流轉合同的期限較長,如以貨幣爲對象支付轉包費,難以預料今後物價的升降情況,有可能給承包戶或農民造成損失,進而引起合同糾紛,因此以貨幣方式支付租金或轉包費應考慮物價因素的影響。如以實物方式支付轉包費或租金也應考慮生產力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有的鄉鎮在確定租金時沒有參考本縣其它地方的水平,確定的標準較低,損害農民的利益。如有一個鄉鎮將農民的田租給業主發展蠶桑,給農民的補償是每年每畝600年稻穀,並且是按習慣面積計算,明顯低於我縣其它地區的水平。

(4)合同條文的語意表達問題。一是合同簽訂中在關鍵句上有塗改現象,並無雙方同意更正的任何標記。二是語意模糊,表達意思不清的現象較突出。三是有的合同雙方責、權、利不對等,顯失公平。如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將難以辯別合同雙方的真實意圖,給業主或農民帶來損失。

三、 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

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以發展爲主題,以經濟效益爲中心,培植龍頭企業;依靠經營體制和機制創新,調整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在流轉原則上,堅持維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長期穩定農戶承包權,依法流轉使用權。在流轉目標上,依靠各方面的優勢組合,實施耕地規模集約經營,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積極開發非耕地和低效益地,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可持續農業,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轉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轉化和實用新技術運用,着力市場信息、資金、勞力和先進管理經驗有效對接,建設一批有特色、有優勢、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商品生產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在流轉方式上,堅持農民與業主自主選擇。

四、 措施和建議

土地流轉問題實質上是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與現代生產經營方式、體制、機制等生產關係相適應,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問題。必須按照中共中央文件的要求,從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高度,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 提高認識,掌握工作主動權。土地流轉歷來是黨在農村的重要政策,早在土地承包初期,198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鼓勵土地逐步向種田能手集中。1992年在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中,再次明確把培育農村土地市場,促進土地流轉作爲一項重要政策加以推進、實施。去年底,中央專門下發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強調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正確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

按照中央通知精神,各級領導重新認識“土地問題是農業農村工作的核心,是農村穩定的基礎。”要按照***同志“三個代表”的要求,加強黨的農村政策的學習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確保農村土地的合理使用,爲土地流轉提供法律政策服務,維護農民長遠利益。

2、 修訂完善《墊江縣土地流轉管理辦法(試行)》,規範流轉秩序。土地流轉是集法制性、經濟性、社會性於一體的體制和機制創新。應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修訂《墊江縣土地流轉管理辦法(試行)》,確立其在我縣經濟社會改革中的地位,與集體經濟組織、家庭承包經營之間關係。明確規定流轉的原則、形式、期限、工作程序、使用權的確認、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各方面的權利、義務、糾紛處理及法律責任。並對出讓費管理、流轉合同文書、檔案、鑑證等做出明確要求。真正使土地流轉走上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3、 加強政府引導,着力政策推進。土地流轉處於起步階段,政府引導尤爲重要。第一,以政策服務爲中心,營造流轉氛圍。出臺專門文件,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宣傳貫徹黨中央土地政策,解除部分基層領導和羣衆思想疑慮。結合實際,制訂鼓勵流轉的政策,特別明確土地開發利用政策,輕稅薄賦政策,權益保障、環境、信貸、服務方面政策。第二,綜合規劃,選好發展項目。按照區域化、特色化、產業化思路,進行規模經營、集約經營規劃,着力招商引資。第三,強化組織協調,明確部門分工,專門機構管理,一條龍服務。充分調動村社基層組織積極性,廣泛聽取羣衆意見,依法完善前期流轉中的遺留問題,積極組織競爭流轉。

4、 構築流轉載體,催生市場體系。首先是培育承接業主,總結表彰一批示範典型企業,招商引資一批內外資業主。其次,建立一批流轉中介組織。從事土地信息收集、整理、廣告、政策諮詢、信用擔保,開展土地資產評估、物資供應服務。形成縱橫聯合、政策配套、信息共享、服務高效的配套體系。再次,建立市場規則,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防止下流轉指標、用行政手段搞拉郎配等現象發生。

5、 加強土地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土地價值。農業基礎設施落後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改善土地生產條件,創造流轉優勢。一是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大力改造中低產田土,配套完善水利排灌設施,建設穩產高產農田。二是以生態建設爲中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三是加強以道路、電信、電網、供水等爲主體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增強綜合開發利用能力。

6、 大力發展非農產業,促進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是合理調整生產力佈局,紮實推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標誌,也是土地流轉的必然要求。一是着眼農產品多層次增值,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營銷業、儲藏、保鮮、包裝產業。重點圍繞龍頭骨幹加工業擴規模上檔次,吸收大量農村人口轉移到產前、產後或二三產業穩定就業。二是積極發展鄉鎮企業,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吸引一批名牌企業和對口支持企業及項目落戶我縣,以東部資金、技術、設備、經驗建設一批新型龍頭企業和支柱產業。三是加快以產業爲支撐的小城鎮建設,擴大規模,完善功能,吸引農村人口和勞動力安居樂業。四是開發旅遊資源,發展配套觀光休閒服務產業。同時加強與發達地區及企業聯繫,積極向國內外市場發展勞務輸出。

7、 堅持市場導向,多種渠道流轉。以項目開發爲着眼點,招商引資;核心企業爲龍頭,實施特色資源開發;招標投標爲基礎,競爭承包;使用權爲紐帶,建立新型專業合作組織;以科技實體爲主力軍,建設各型現代農業示範區;委託代耕,互相調換,子女繼承等都是適宜的流轉渠道。各種渠道流轉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關鍵是從實際出發,承讓雙方選擇最合適的渠道和形式,實現優勢互補,經濟雙贏。共同承擔可持續發展的責任。

8、 健全機構,強化職能。縣上要及時調整充實縣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鄉鎮相應建立或調整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並落實專人辦公,報縣農業局備案。根據農經站履行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集體資產與財務的三大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將農經站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同時農經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研究、分析、彙報,密切注意發展動態;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及時辦理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重訂和使用權的確認工作。搞好合同鑑證,建立流轉合同檔案,引導業主與農戶建立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及時調解和處理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糾紛。在確保我縣農村社會長期穩定的前提下,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我縣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土地流轉現狀社會調查報告土地調查報告範文(4) | 返回目錄

堅持原則,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事關農民切身利益,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三權分離的原則。即在穩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礎上,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經營者使用權三權分離,明確所有權,穩定

村位於中部,325省道穿境而過,距鎮政府3公里,距大峽谷旅遊區7公里。全村轄6個村民小組,484戶,人口1607人,勞動力743人,外出務工224人,其中:鄉外縣內52人,縣外省內110人,省外278人。全村農用地總面積7427畝,其中:耕地1778畝,園地2697畝,林地2952畝。外出務工收入55萬元,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806元。主導產業爲茶葉、蔬菜、旅遊和生豬養殖,年農村集體經濟總收入爲763萬元。

一、村土地流轉現狀

到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604畝,佔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33.97%,流轉土地農戶183戶,佔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37.81%。其中: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四起,流轉土地農戶153戶,佔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31.61%,流轉土地面積580畝,佔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32.62%;農戶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30戶,佔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6.20%,流轉土地24畝,佔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的1.35%。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形式主要爲爲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土地經營權流轉後的用途爲農業用地。

二、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特點

1、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已開始起步。從 年至XX年村委會班子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出臺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解放思想,結合村情,以增加農民收入爲目的,抓住機遇,深入到戶宣講土地流轉政策。先後引進現代農業展示園、御景園、脫景園和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等企業實體,落戶村,形成了“三園一社”以土地流轉爲爲基礎,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四起,流轉土地580畝,佔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的32.62%。涉及農戶153戶,佔全村總農戶484戶的口31.61%。

2、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增加。村大宗土地的流轉,使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凸顯。一是大宗土地的流轉,使土地的投入加大。承租土地的企業對土地進行平整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以及高效農業設施的引入,對土地的投入不斷加大。年,現代農業展示園入住該村,租地210畝,並對流轉的土地進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並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的要求,引進高農公司、赤誠生物、縣農科所等七家企事業單位入住展示園,進行花卉、優質茶苗、五倍子、油茶苗的培育,投入500多萬元,產值近1000萬元。二是土地經營權流轉戶的年收入增加。土地流轉戶土地收益穩定。土地流轉戶每畝土地的租金爲500元,加上國家的各項惠農補貼60元左右,土地流轉戶每畝土地的固定收入可達560元左右;土地流轉戶務工收入增加。農戶的土地流轉後,承租土地企業的用工都優先僱用土地流轉的農戶,使其在獲得穩定的土地收益的基礎上,又取得了相應的務工收入。年土地流轉戶在展示園務工收入戶平達17000元。其中最高的戶達XX0元,最低的戶也有3000元。

3、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規模經營爲當地農業持續發展起到了示範作用。一是土地規模經營的示範。年,隨着現代農業展示園在該村流轉土地210畝,土地整治、現代農業設施的引入,不斷髮揮了土地規模經營的效益。隨後御景園、拓景園和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等企業實體分別與該村農戶簽訂了大宗土地流合同。年,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將總部遷往村,一期流轉土地80畝,建高標準的蔬菜示範基地,並逐步向周邊幅射,帶動全村、全鎮乃至全縣的蔬菜發展。二是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示範。土地經營權流轉,使企業實體加大了投入,共建高標準大棚2XX平方米,封閉式育苗間700平方米,引進高科技農業栽培技術,對茶苗進行無性系繁植,運用浮法穴盤育苗技術進行煙苗、香蔥等經濟作物的育苗,爲我縣支柱產業的發展起到了技術支撐,也使新的農業技術得到了推廣、示範。

4、土地經營權流轉,凸顯四大效應。土地經營權流轉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產業化經營,大大提升了土地流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蓄積了農業發展後勁,顯四大效應。一是促進了規模化、區域化經營,提高了農業產業化水平。通過土地流轉,打破了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邁進。展示園成爲我縣茶葉、菸葉、香蔥的種苗繁肓基地和新的農業技術的培訓示範基地。二是促進了農業標準化生產,發展特色生態無公害農業。藉助業主投資農業生產,提高了農業的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爲農業標準化生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建高標準無公蔬菜基地,其產品一直銷往上海、武漢等大中城市,今年將銷往香港市場。三是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加快了農業產業化進程。業主將流轉來的土地作爲“生產車間”,將產品及時推向市場,實現了低成本、高效益的擴張。四是加快了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成功流轉土地的農民,每年除了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以外,還可以到業主基地從事生產勞動,由農民變成產業工人。同時,隨着土地的流轉,農民也把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轉嫁到抗風險能力強的業主,獲得穩定的收入。

三、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1、宣傳工作不到位,制約了土地流轉。少數村幹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徹底,在流轉過程中引導不力,方法不當。農戶對土地流轉政策不夠熟悉,思想認識不足,心存顧慮,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經營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加上農民的戀土情結,寧願粗放經營,也不願轉出去。

2、流轉行爲不規範,增加流轉糾紛隱患。少數大宗土地的流轉,農戶雖然與業主簽訂了書面土地流轉合同,但合同文本不規範,內容過於簡單,對流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缺乏明確具體的規定;沒經農村土地發包主體的村委會鑑證、蓋章;也未報鄉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備案。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爲口頭協議,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3、流轉後缺乏管理,導致土地改變農業用途,流轉期滿後很難如數退還給農戶。少數土地流轉後業主缺乏對耕地的保護意識,對土地實行掠奪式經營,導致土壤肥力下降,或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土地復耕困難。

4、流轉機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服務。土地流轉市場沒有形成,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的服務職能作用沒得到發揮,尤其是對協調流轉,指導簽訂合同等服務不能及時跟上,制約着土地流轉。

5、土地流轉補償制度不建全。未建立土地流轉補償制度,土地流轉費的確定沒有可操作的價格標準,未考慮物價上漲和土地增值因素,長期以固定價格支付土地流轉費,容易出現損害農戶利益的行爲。

四、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建議

1、堅持原則,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事關農民切身利益,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三權分離的原則。即在穩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礎上,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經營者使用權三權分離,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使用權。只有明確了土地承包權對農民的法律意義,才能切實保障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法性。二是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障,維護農民的基本權益最重要的就是維護土地權益。農村土地流轉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規政策,依法簽訂合同,土地流轉必須堅持自願,不論採取那種流轉方式,都應尊重農民的選擇和意願。土地流轉必須遵循市場規律,堅持有償流轉。三是積極穩妥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對於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土地流轉必須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對流轉後的土地用途要給予產業發展方向上的引導,儘量符合本地農業結構調整和區域佈局的要求,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總之,必須使流轉的土地得到綜合利用和開發,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2、強化制度,爲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引導,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制度,推進流轉的規範化,提高流轉質量。一是明確管理職能。縣、鄉農村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切實肩負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的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和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制定工作規程,使之形成配套的流轉管理辦法和經常性的工作制度,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二是完善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流轉還處在自發階段,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缺乏調整的法律依據。縣政府要制定、完善和出臺指導土地流轉的政策性文件和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基層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儘可能避免農地流轉糾紛發生。三是培育流轉市場。建立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價格制度,以社會、經濟、生態綜合效益爲標準,在充分考慮土地級差、質差、地區價差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類型農地流轉的指導性價格,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爲農地流轉提供法律諮詢、政策宣傳、信息發佈、流轉合同簽證以及流轉糾紛調解等。四是創新流轉方式。用好國家賦予的政策,積極探索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的流轉方式。如通過置換,把村社廢棄的廠房以及農民廢棄的宅基地在復耕的基礎上,按同等面積置換到鄉鎮周邊進行綜合開發利用。五是創造良好環境。首先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農業保險、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互助、農村社保以及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爲土地轉出者解決後顧之憂。其次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加快農村勞動力的就地轉移。進一步加快鄉鎮的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服務業等非農產業,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使農村勞動力能夠得到合理轉移,爲土地流轉創造條件。

3、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專業合作社。指導有意流轉土地的農戶組建農村土地流轉經營專業合作社,將土地依法集中流轉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對外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將土地流轉給有資質、講信譽的業主,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效益和增加農民收入。

4、政策扶持,鼓勵農村土地流轉。一是加大財政投入。農業具有高風險特點,爲激發企業、城鎮業主租賃土地從事農業開發的積極性,財政在安排農業專項資金時,對農地流轉扶持資金實行單列,並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二是信貸支持。資金短缺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門本着支持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爲出發點,通過科學論證,對有效益的農業開發項目,允許業主用租賃的土地上的附作物作爲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三是稅收扶持政策。對農業產業化企業在稅收上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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