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市板橋鎮土地流轉助推新農村建設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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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市板橋鎮土地流轉助推新農村建設的調查報告

永川市板橋鎮土地流轉助推新農村建設的調查報告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建致富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是農村生產發展的關健。最近,如何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引起了市級相關部門的廣泛重視,爲了切實弄清農村土地流轉和加快農村生產發展的關係,永川市板橋鎮新農村建設土地流轉工作調查組從2006年4月5日至4月18日對全鎮土地流轉的現狀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情況整理報告如下:

一、 土地流轉的總體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從1998年二輪土地承包截止今年3月底,該鎮農村土地流轉涉及的村數12個,佔總村數的100%,涉及的農戶3003戶,佔總農戶的26%,其中土地流出的農戶2843戶,佔總農戶的24.6%,土地流入的農戶160戶(另外,單位和外地業主來鎮承包3起),佔總農戶的1.4%,土地流轉面積3794畝,佔承包土地面積的12%。

二、 土地流轉的幾種模式

流轉的主要形式是轉包、轉讓和入股。在總的農地流轉面積中,轉包、轉讓的比重最大,兩者相加所佔比重55.2%,入股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44.8%。

1、 幹交錢糧型。一是魚鴨工程建設,業主轉包稻田,每年按600-800公斤稻穀/畝支付轉出方或按照當年稻穀市場中等價支付現金;二是業主承包退耕還林地間隙種植苦蒿,每年按50元/畝支付租金。

2、 入股分紅型。農戶以退耕還林地入股,業主投入種苗、管護等資金,收益按比例分紅。

三、 土地流轉的特點

隨着取消農業稅,新一輪的農地流轉呈現出以下新特點:一是從無償流轉向有償流轉轉變。過去種糧大戶承包的糧田大都是免費的,個別還要轉出戶自己負責上交農業稅,隨着農業稅的取消和效益農業的發展,土地承包費水漲船高,每畝水田年承包費高的已接近600元。二是土地流轉全面擴展。不管是農業產業發展或是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經商,土地流轉步伐明顯加快。三是從農民相互間的自發流轉向組織化、有序化流轉發展。通過該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幾年的不懈努力,搞好服務和鑑證,促進了土地流轉。四是農地流轉後的經營內容從種糧爲主轉向發展高效種養殖業。五是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制定了加快土地流轉、發展效益農業的優惠政策,免收土地承包合同鑑證費用。

四、農村土地流轉的效果

1、克服了小規模家庭經營的侷限性,有利於土地的充分利用。

在家庭經營長期不變的情況下,克服當前農戶小規模經營的侷限性,走專業化、規模化、商品化、現代化之路。通過土地流轉把零星的土地使用權從千家萬戶農民手中集中連片,按效率原則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進行適度規模經營,促進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農業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有利於農民間的分工與專業化、使農業生產逐步走上“專業化分工、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的發展道路,實現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

2、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

土地流轉,加速了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促進了該鎮農業特色經濟的建設和發展。

一是以涼風埡等村爲基礎的魚鴨工程基地。通過農戶轉包、倒包等形式共流轉土地1294畝,現全鎮已形成池塘養殖面積5500畝,年出欄商品鴨400萬隻、產成魚1700噸,魚鴨總收入達7700萬元,純收入實現11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實現275元。如涼風埡村流轉農戶土地284畝,現已建成魚鴨立體養殖面積800畝,其中尖山9社流轉土地59戶73畝,使土地不斷向大戶集中,現形成集中成片魚鴨立體養殖面積150畝;同時,有3戶農戶到臨近村社承包土地13畝,發展魚鴨立體養殖,現共有養殖大戶20餘戶,使該社成爲全鎮魚鴨立體養殖的核心示範區。農業結構調整、發展效益農業大大增加了農民收入:一方面土地流出農戶的承包收入明顯增加,據調查分析,淨種稻田一般中稻畝產500公斤,再生稻畝產100公斤(部分稻田和深腳冷浸田無再生稻),全年稻穀總收入600元左右,畝生產成本250元,純收入350元左右;而農戶間轉讓的土地年幹收稻穀650-800斤/畝,畝平純收入在450元以上。另一方面,土地流入的農戶通過規模經營同樣增加了收入,如涼風埡村尖山9社的徐開紅,2005年建有魚鴨立體養殖面積12畝(其中轉入土地7.5畝),年產成魚4.5噸,出欄商品鴨3萬隻,魚、鴨總收入47萬元,除去承包費用3400元,再除去其它生產成本,年獲純利潤7萬元,全家3口人,人平純收入實現23000元。又如大橋6社的候雲剛,2005年底承包汪家巖村菜園4社24戶稻田15.6畝發展魚鴨養殖,預計今年可產成魚4噸,出欄商品鴨1萬隻,獲純利2萬元以上。

二是林業特色經濟。結合退耕還林政策,爲了加強林地管護,充分發揮林地效益,我鎮積極引進業主,流轉林地2500畝:一是在柳溪村流轉林地700餘畝,發展花椒種植,現已基本見效。二是在大坪、柳溪、古佛村流轉林地1000餘畝,發展速生桉種植,現正在栽植。三是在汪家巖村流轉林地800畝,發展苦蒿種植,預計今年即可見效。通過林地流轉,退耕農戶不用投入種苗、肥料和管護費用,每年便可獲得245元/畝的國家糧食補助費和管護費。同時可爲業主務工獲取收入,產品收穫後並取得5:5—2.5:7.5不等的分紅,促進了農民增收。

3、有利於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

土地流轉機制的建立,改變了部分農民“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解除了土地對這些農民的束縛,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向城鎮集聚,推動了城市化、農村現代化進程。全鎮已有12000多個勞動力轉向二三產業,佔勞動力總數的52%以上,2005年的人均收入達到3760元。涼風埡村尖山9社通過土地流轉,全社52戶有5戶落戶場鎮,做起了生意,有10餘戶外出務工,如該社董永奎一戶到場鎮辦起了竹木加工廠,年收入四萬元,年輕人陳龍海外出務工,年收入20000元。汪家巖村菜園4社通過土地流轉,全社230人有128人外出經商務工,如候天才一家(2個勞動力)外出附近“付家洞”煤礦務工,年純收入5萬元以上;吳健一戶(2個勞動力)到壽永場鎮經商,每年純收入3萬元。

五、對今後農村土地流轉的思考

1、廣泛宣傳,充分認識土地流轉和土地保障功能的關係。土地是我國大多數農民賴以生存的主要生產資料,爲中國農民提供了基本的社會保障。但是,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會隨着土地在農民收入來源中的重要性的下降或農民人均收入(尤其是非農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減弱,人們以貨幣收入抵禦風險的能力也有所提高,因此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已逐步弱化。從另一方面看,土地流轉所流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並不會損害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農民在進行土地流轉的選擇時,一個最基本的考慮是能否通過土地流轉獲得更多收入,因此,土地流轉不但不會削弱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反而會因農民收入的提高而使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得以強化。一些農民擔心把土地流轉出去後,到城市裏務工經商,在經濟條件好時可以穩定下來,一旦經濟條件不好就只能迴流農村,到時卻沒有了土地,失去了生活保障。從表面上看,這種認識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我們始終堅持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那麼這種擔心就是不必要的。這是因爲:第一,土地流轉是使用權轉讓而不是土地買賣,始終存在一定的流轉期限,並不會使農民永久失去土地。第 二,土地流轉的收益一般都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農民不能提前支取未來收益,因此,即使農民迴流農村,也有一定的收入來源。第三,土地流轉的收益通常也不是永久固定的,一般以當年的市場價格確定租金,並留有土地租金在未來一定時間內重新商談約定的空間和餘地。土地流轉收益應該是有保障的。

2、拓寬渠道,積極探索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方式。在總結原有轉包、轉讓、互換等流轉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渠道,創新機制,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一是積極開展委託轉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委託給村社合作經濟組織,由村社合作經濟組織統一發包給農業經營大戶或農業企業。二是實行股份合作。由村社集體將農戶土地承包權量化入股,土地由村社統一經營或發包給農業企業、規模經營大戶,村社合作經濟組織按股份將土地經營所得在年終進行分配。

3、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採取多種勞動力培訓轉移方式:一是廣泛開展種養殖技術培訓,促進魚鴨產業上規模上檔次,進而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二是努力發展和擴大民營企業,吸納更多的勞動力到企業務工;三是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促進城鎮化建設;四是積極有序向鎮外輸出勞動力。

4、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範流轉合同管理。雖然農戶在土地流轉後簽訂土地承包流轉書面合同的意識增強,但簽訂的程序和流轉合同的內容卻極不規範。各村社應加強土地流轉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完善土地流轉的檔案資料並及時上報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審查備案。

5、爲了確保魚鴨產業更大發展,應大力提倡水禽旱養,規範產業發展,強化環境建設,防治環境污染。使魚鴨產業上規模、上檔次,進而促進農村土地更快地流轉。

6、暢通渠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培植土地流轉中介組織,搭建土地流轉平臺,暢通流轉渠道。特別要發揮好各村社幹部的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動員、組織、協調和管理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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