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調研報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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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縣的社會救助工作開展得卓有成效,爲全縣的救助對象做了許多實實在在的工作,對扶貧濟困、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近日,爲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更好地保障**縣人民羣衆的基本生活,由縣人武部匯同縣民政局一道對全縣的社會救助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

社會救助調研報告4篇

一、救助現狀

(一)各項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

一是成立了城鄉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民政、教育、財政、勞動保障、衛生、農林水、城建、環保、國土、司法、工商、稅務、規劃、宣傳等部門和工會、婦聯、共青團、殘聯等團體相互配合,團結協作,逐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基本建成了以城鄉社會救助領導小組和鄉鎮、村(居)委會爲依託的管理平臺,形成了齊抓共菅,整體聯動的工作合力。縣人民政府出臺了《**縣城鄉貧困羣衆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縣農村低保實施方案》、《**縣農村低保實施細則》、《農村低保覈查辦法》、《農村低保指導人數分配表》、《農村低保覈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縣社會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進一步增強。

全縣制定出臺了《**縣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規範細化了報災查災救災、災情評估、應急保障、安置轉移、生活保障、災後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險防災、轉移安置、查災核災、資金籌措、物資動員、災後重建等六大機制,先後對清江水布埡庫區景陽段、花坪鄉黃木埡滑坡險情等進行了成功救助,確保了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醫療”。

(三)救助範圍逐步增大。

**縣先後建立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農村五保供養制度、臨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機制、慈善捐贈辦法等。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執行情況良好,社會救助效果明顯:農村低保對象9135戶18673人,其中孤兒219戶234人,佔全縣農業人口的4%,月人均補助47元,較好地保障了農村特困羣衆的基本生活權益。今年州民政局給**縣增加農村低保對象指標8763人,從7月1日起農村低保對象將達到27200人,保障比例佔全縣農業人口的5.9%;城市低保對象4229戶7405人;農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養五保對象1177人,分散供養五保對象184人);40%救濟對象53人;城鎮定救對象28人;一般救濟對象11人;其他救濟對象5人。

(四)慈善捐贈氛圍濃厚。

5.12四川汶川地震後,全縣人民踊躍向災區捐款捐物,縣慈善協會共接受捐款355.9萬元、大米150斤、衣物3150件、消毒藥品一件。**縣還將僅有的113頂帳篷在最短的時間內連夜送往武漢,由省民政廳統一送到四川災區。2月28日,全縣在船兒島廣場舉行了“抗冰雪、送溫暖”捐贈活動,共接收捐贈款68萬元。今年5月12日,**縣又開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動和5.12賑災彩票義賣活動,共募集資金12萬元。

(五)監督機制逐步完善。

**縣在農村低保的上運作,提倡“對有錢的事實行無權操作”,擴大羣衆的參與面,把決策權交給羣衆,重點抓住評議和公開、公示環節,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確保農村低保啓動的公平和納入對象的準確。通過多種方式將民政工作職能、服務承諾、監督電話、有關政策、收費標準等公佈於衆,讓羣衆心中有數、監督有據。全縣低保工作按照“開好三個會,搞好三公開,實行三統一,確保三到位”的方法把這項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即:開好“三個會”:開好村委會成員會,講解低保程序。開好村民代表會,宣傳低保政策。開好享受低保對象的會,宣傳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搞好“三公開”:首先由村民代表推選,在村務公開欄上公開。再上報到鄉(鎮)、縣民政局審批後返回到該村的村務公開欄上公示。最後到**縣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上公開。實行“三統一”:全縣統一時間,統一標準,統一操作程序,確保這項工作不走樣。確保“三到位”:入戶調查到位,操作程序到位,資金髮放到位。通過以上“四個三”達到了四個嚴禁。嚴禁優親厚友;嚴禁暗箱操作;嚴禁拿低保送人情;嚴禁不深入村、組、農戶家中,在辦公室摳老殼,想報誰就報誰。在資金管理上,堅持按“村組評議,張榜公示,鄉鎮審覈,民政局審批”的程序分配民政經費,對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優撫等民政經費實行了銀行“一卡通”發放,有效地杜絕了社會救助資金被截留、挪用、貪佔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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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救助工作的認識

社會困難羣體就生活在我們身邊,是社會的一員。在這部分羣體中,有曾經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犧牲和貢獻而致傷致殘的人員;有由於受國家體制改革和企業結構調整影響而下崗失業的人員;有由於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被拆遷造成失地、失業的人員;還有就是因病因殘致貧的困難羣體,他們應當得到社會的補償和幫助。如果這些困難羣體的困難不能很好地解決,必定將成爲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社會困難羣體救助是一項關係到我市實現“兩個率先”,關係到小康社會的全面建設和發展的大事,是影響社會凝聚力和社會穩定的民心事業。各級政府和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把社會救助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並採取有力措施,幫助社會困難羣體解決問題,把民心工程辦好、辦實。

二、規範制度,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對社會困難羣體的救助,是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設,是困難羣體得到及時有效救助的保證。目前,我市的社會救助體系已進入穩定發展階段,針對困難羣體不同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建立了多種救助方式。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科學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要逐步與城鎮低保標準接軌。要採取相應的措施,使這部分困難羣體有病能醫、有學能上。要切實解決好“四殘”人員的安置工作,隨着企業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和轉制升級,原有不少福利企業中的“四殘”人員也紛紛下崗(不再享受補貼),基本的生活來源得不到保障,建議可採取社會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職工總數的比例來接收四殘人員或按比例負擔四殘人員生活費用。要繼續強化低保對象、貧困戶與企業掛鉤扶貧脫貧和結對幫扶制度,建議新一輪幫困的對象由鎮民政辦和居委會提出,從而能切實有效地解決困難羣體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實保障困難羣體基本生活

資金是社會救助的物質基礎,政府財政資金等資金投入是開展社會困難羣體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會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談會中,廣大民政幹部呼籲較爲強烈的是要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適度增加財政支付比例,增加社會幫扶資金,增加社會福利基金,使我市社會困難羣體都能按政策規定及時足額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四、與時俱進,積極探索發展社會救助民間組織新路子

社會救助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要從政治、經濟兩方面着眼,採取政府決策、政策調整、法制建設、社會救援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纔能有效解決。要積極發展社會救助民間組織,鼓勵、吸收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社會救助,是解決資金問題的有效途徑。要探索以社會互助爲宗旨的民間組織和羣衆自發組織的扶危、濟困、安老、助殘、扶幼、救孤等慈善會、福利會、基金會,使其成爲救助社會困難羣體的主要載體。

(1)實施鼓勵發展的政策。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將部分社會救助和社會服務的具體事務工作轉移給民間組織去做。在城區將有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以社會團體的名義在社區開展各種類型的互幫互助活動,政府可出臺相應政策,對承擔社會救助責任的團體或組織給予資助,以吸引和帶動更多的社會財力,幫助困難羣體。

(2)積極開展志願者活動,組織以奉獻、互動、互助、互愛等內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對社會困難羣體,有殘幫殘、有弱幫弱的物質幫助和精神撫慰。

(3)積極探索設立社會救助基金會。目前,要在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立基金會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允許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組織或個人利用其捐贈的財產設立私立基金會,並允許他們以個人或企業、組織的名稱命名,鼓勵有實力的先富起來的企業家回報社會,將一部分自由資金和財產捐贈出來,用於社會救助事業,允許他們有個人冠名權。凡是救助性民間組織捐贈的資金財產,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社會救助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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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州政府對社會救助工作進行調研的有關要求,我局及時抽調人員對全州社會救助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數爲53489人,全年下撥低保資金8355萬元,人月均補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適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XX]99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鄂政發[XX]1號)精神,從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50元統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補助水平達到173元。同時,將城市“三無”對象、城市孤兒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結核病患者貧困家庭納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240元給予了全額補助。

(二)農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門的大力爭取下,全州農村低保人數擴大到15萬人,全年下撥農村低保資金7832萬元,人月均補差45元,其中,一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80元,二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50元,三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30元。XX年初,省民政廳批准我州再增加農村低保5萬人,達到了20萬人。目前我州農村低保資金通過金融機構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三)五保供養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門不斷創新機制,着力探索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模式”,不斷加強農村福利院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院辦經濟、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五保對象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廳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國社會報、新華社等先後作了宣傳報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農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對象13441人,集中供養9800人,集中供養率爲73%,XX年共下撥資金1386萬元。根據省廳文件規定,從XX年起,集中、分散供養五保對象以及分散供養孤兒的供養標準將各提高300元,分別達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醫療救助

我州於XX年開始大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幾年來,全州累計救助20多萬人次,有效地緩解了困難羣衆患大病的醫治困難。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種限制、擴大救助規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門檻、提高救助額度、簡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醫療救助的改革發展。在救助範圍、起付線、救助金額等方面重新規定。同時,對住院治療的低保對象免收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觀察費、住院牀位費優惠50%,手術費、輔助檢查費優惠30%,常規性藥品優惠10%。

(五)臨時救助

爲及時緩解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難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我州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戶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800元,農村居民每戶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400元。對未滿18週歲、父母雙方因艾滋病或結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結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結核病孤兒,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費150元、撫養服務費50元)給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臨時救助人數5000多人。另外,從XX年3月1日起,對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享受40%救濟的對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條件的其他救濟對象(含國民黨寬釋人員)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救助對象致貧原因多樣

一是長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貧。救助對象因患病不能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而且醫療費用偏高等問題加重了負擔。二是缺乏勞動力,家庭成員年老或殘疾致貧。部分貧困戶因年老或殘疾沒有勞動力,無經濟收入,生活貧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於多種原因,許多人因貧困而失學,文化水平低。在發展家庭經濟時缺計劃、缺技術、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脫貧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閉塞,生存環境惡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貧困。五是自然災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災、雨災、冰雹災害時常發生。

(二)救助水平比較低

從總體上看,我州社會救助的範圍和標準在逐年擴大和提高,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還處於較低層次階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不高,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新農合、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不能緩解根本問題。二是家庭發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鄉困難家庭對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極爲有限,子女輟學多;因文化、年齡、身體等多方面原因,困難羣衆創業、就業難度大,收入來源十分有限,家庭貧困狀況得不到根本解決。三是救助範圍還比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還有136.6萬人,其中,絕對貧困人口51.97萬人,低收入貧困人口84.58萬人,而目前全州納入農村低保的只有20萬人。

(三)地方財政對社會救助的資金保障機制支撐作用不強

**州是一個集“老、少、邊、山、窮、庫”於一體貧困地區,所屬的8個縣市財政均爲國定貧困縣。縣市地方財政力量薄弱,可用於社會救助的經費十分有限,主要依賴於上級撥付的資金予以保障。且因爲多方原因,社會救助的工作經費也較少。

(四)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夠健全

一是收入評價體系不夠完善,家庭收入覈算比較困難。二是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不夠。當前實施的社會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業援助等多項制度,但諸多救助制度還沒有專門的條例,存在管理多頭,條塊分割的問題。三是基層救助網絡平臺薄弱。我州救助機構和隊伍不健全、經費不足等問題日益突出,直接影響了社會救助政策在基層的落實。目前,全州僅有低保工作人員22名,88個鄉鎮辦低保工作人員159人,其中75人爲兼職。農村福利院管理人員少、待遇偏低,部分縣市沒有核定編制,沒有將工作經費納入預算。

三、對策和建議

(一)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爲主導,加大地方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力度

資金是社會救助體系的生命線。建立普惠型社會救助體系,必須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資金供給的基本制度。各級政府是社會救助工作的責任主體,財政投入是社會救助資金可靠、穩定的來源,必須建立科學合理、規範有效的財政投入機制。結合我州實際,要建立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爲主導,各級財政實行足額列支和按時撥付的機制,將社會救助各類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足額安排城市低保資金(不低於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0.8%—1.5%)、農村低保資金(人年均40元)、大病醫療救助資金等預算,並隨着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建立預算自然增長機制,逐年加大投入,並重點向農村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社會救助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

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作。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是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保證。一是各級政府應成立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其職責主要是統一政策,協調步伐,全面管理與監督社會救助工作。二是應建立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多邊救助機制,加強相關部門、單位之間及其與社會的溝通與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協商救助行動,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協調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以有效整合各種社會救助資源,形成強大的整體推進合力。在鄉鎮辦建立公共服務中心,建立統一的服務工作平臺,並依託這一中心搞好社會救助的受理、審查、申報、資金髮放等工作,避免多頭申報、多頭救助、缺失救助,實現救助項目互補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進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網絡,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要動員黨政、媒體和社會組織等方面力量,通過紀檢、審計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推動社會救助體系健康發展。

(三)搞好社會救助體系各項制度間的銜接配套

社會救助體系內容豐富,要素較多,頭緒複雜,涉及面廣,必須統籌考慮,整體設計,側重提升制度的整體效能,應重點在兩個層次上做好銜接配套:一是對各單項救助制度進行必要的整合和規範,使各項救助制度相互銜接,構成一個有機的制度體系,以充分發揮社會救助體系的整體效能。二是推進社會救助體系與社會保險、社會福利以及就業再就業、扶貧開發等制度間的銜接配套。要進一步搞好與就業、扶貧、住房、醫療等政策的銜接。民政、勞動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配合,民政部門加強對低保對象的分類管理,強化動態管理;勞動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促進困難羣體就業和再就業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業崗位爲目標,以強化就業服務爲手段,以加大資金投入爲保障,支持和鼓勵困難羣體就業。扶貧部門在工作中重點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參加項目帶動和就業,並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加強與其他惠農政策的銜接,通過扶持,幫助救助對象擺脫貧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勞動、衛生部門要在定點醫院設立保險、合作醫療、醫療救助“三辦合一”窗口,全部採取集中墊付補償金、救助金,事後統一結算,既減少各部門工作量,又方便困難羣衆。

(四)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社會救助工作隊伍是落實各項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證。要切實加快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確保社會救助在基層及時有效落實。按照湖北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的通知》(鄂民政規[XX]1號)要求,成立“州社會救助辦公室”,爲隸屬州民政局管理的副縣級行政單位,並覈定3-5名人員編制;各縣市要設立社會救助工作專門機構(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公室或社會救助局、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地城鄉低保以及相關社會救助審批管理工作,並按照“每3000名對象配備不少於1名工作人員”的要求落實工作人員;鄉鎮辦要設立低保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應不少於2人;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或其它社會組織受社會救助管理機構委託,可以承擔部分社會救助工作,同時,可通過民間組織建立社區義工制,逐步將社區志願者納入社區救助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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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xx縣民政局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實踐活動總體方案的要求,XX年4月13至17日,我帶領局生救辦、低保辦、優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負責人到華陽、板橋頭、上莊、金沙、伏嶺等鄉鎮就我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情況進行調研。調研採用召開座談會,與鄉鎮主要負責人、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幹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對象進行座談,並深入社區、村組各別走訪,全面調研我縣社會救助工作中的情況,積極探索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途徑。調研活動得到鄉鎮、村幹部羣衆的配合,調研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收穫。

一、我縣社會救助工作的基本概況

我縣共轄11個鄉鎮、81個村(社區),總人口18萬,其中農業人口14.6萬,佔總人口的81%。由於我縣是皖東南山區小縣,受區域和交通等條件制約,經濟發展滯後,貧困面大,致貧因素多樣,加之自然災害頻發,社會救助任務重、困難多。目前,我縣社會救助工作涵蓋了自然災害救助、城鄉低保、優撫救助、五保供養、醫療救助、慈善救助和社會救濟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業救助等。就民政部門而言,XX年重點落實了以下工作:一是災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個人申請,村(社區居)委會審覈,鄉(鎮)審覈,村(社區)張榜公佈,民政審批,財政“涉農資金一卡式”發放到戶,自覺接受羣衆監督。二是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逐步提高。全縣現有納入財政供養的五保對象810人,其中集中供養176人,分散供養634人。投資130萬元先後完成了上莊、長安、板橋頭、伏嶺、家朋、瀛洲、臨溪、揚溪等鄉鎮敬老院新建和改擴建。三是低保工作實現規範化。在城鄉低保上,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特別在低保金髮放上,推行了銀行化發放制度,減少了諸多中間環節,堵塞了各種漏洞,確保了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實現社會化。XX年在省慈善協會大力支持下,共爭取慈善資金236元,爲解決特困羣衆救助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了資金保障。五是醫療救助實現標準化。城鎮和農村特困羣衆醫療救助明確了救助標準,城鎮和農村特困羣衆大病醫療救助全額救助年最高不超過4000元。六是優撫對象救助標準穩步提高,優待面擴大。七是幫助流浪乞討人員解決臨時生活困難。全年共列支經常性救助和臨時性救助困難羣衆的資金物資達1815萬元。我縣社會救助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通過抓思想教育,抓目標管理,抓責任落實,抓資金保障和積極開展爲弱勢羣體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活動,使困難羣衆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難有所幫、醫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養,爲創建和諧xx和新農村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二、我縣社會救助工作中存在問題和原因分析

近年縣政府在社會救助中力度不斷增大,並初步建立了社會救助管理體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但作爲一個完善的制度體系,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存在的問題

1、救助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隨着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災害救助、醫療救助和優撫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運行,城鄉困難羣衆的溫飽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但專項救助制度有待完善。醫療、教育、住房、再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貧困家庭醫療難、子女上學難、住房條件差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現行的優撫、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政策主要解決了民政對象的生活困難,他們患小病的醫療費用還可以解決,但患大病、老病的醫療費用少則上千元,多則幾萬元,雖然新農合給予一定的比例報銷,但只是杯水車薪,根本解決不了大病醫療費用。在救助實施中,生存性救助多、發展性救助少,輸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無法使救助對象通過全面的、綜合的救助從根本上徹底擺脫貧困狀況。救助內容的簡單化,難以滿足救助對象的特定需求,達不到救助目的。

2、管理機制有待進一步強化。社會救助工作項目繁多,任務艱鉅。目前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基本上是分散、各自爲政,主要解決是困難羣衆生活的某一方面問題,不能覆蓋困難羣衆的全部生活,往往造成救助對象的重疊,嚴重浪費了救助資源,削弱了救助力度,難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資金投入有待進一步加大。目前,社會救助資金主要依靠財政撥款,只有少量資金來源於社會捐助,資金來源渠道較爲單一。近年來,雖然政府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以保障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但由於財政財力有限,再加社會捐助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難以滿足不斷增加的社會救助資金的需求,隨着社會救助項目的增加、社會救助覆蓋面的擴大、救助標準的提高,資金缺口將逐步增大。

4、城鄉救助工作有待進一步協調。城鎮與農村長期實行相互獨立的社會救助制度,城、鄉救助制度各自發揮着維護城、鄉困難居民基本生活的功能。隨着城鄉一體化進程的有序推進,農村進城打工的流動人口日益擴大,相互獨立、長期割裂的城鄉救助體系正面臨制度銜接和整合的客觀要求。

(二)原因分析

一是縣、鄉兩級財政困難。目前我縣的財政可以說是吃飯財政,社會事業發展缺少資金。當前,我縣又正處在歷史發展的機遇時期,許多新項目、實事工程等急需資金,財政資金難以安排。因而在安排社會救助金時,難以做到足夠、及時到帳,另外,近年來由於市場轉軌、企業改制和老年化等因素,社會救助人員急劇增多,給本已十分緊張的財政帶來了更大的壓力和負擔。

二是鄉鎮民政工作人員與面臨的社會救助工作任務不相適應。鄉鎮無民政機構且從事民政業務的人員基本上是兼職的,工作人員力量與社會救助任務明顯不相匹配,造成有些救助對象不能及時得到救助等。

三是對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重要意義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從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是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的高度來認識此項工作,因而在口頭上喊支持,在思想上是輕視,在行動上是等待觀望。

三、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在已初步建立的社會救助體系框架的基礎上,通過制度創新、資源整合,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有着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的本質要求。科學發展的核心心是以人爲本,實質是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爲本。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工作者發展觀爲指導,審時度勢,全面建立社會救助體系,是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振社會需要的重要戰略部署,也是黨和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是構建和諧振社會的必然要求。社會的公平和公正,是社會和諧振的前提。隨着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競爭的日益激烈,收入的不穩定性增大,每一個公民都迫切需要社會救助體系支撐一個“安全網”。因此,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是維護人的生存權、緩和社會矛盾、增進社會團結、促進社會和諧振的內在要求。

三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現實要求。xx是皖東南貧困山區小縣,自然災害頻發,貧困人口多。城鄉因病致貧、因災致貧、因殘致貧以及自然條件差和自身綜合素質低下致貧的困難羣衆大,加之下崗失業人員的日益增多,農村五保戶、優撫對象和城鎮“三無”對象逐年增加。這此困難羣體的生存若得不到保障,小康社會建設就無從談起,沒有這部分的小康,全縣的小康是不全面的、低水平面的小康。

四、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對策

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是黨和政府賦予民政部門的重要職責。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思想觀念、政策法規、體制機制等諸多方面,涉及社會、企業、政府等諸多層面、涉及城鄉低保、城鎮“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優撫對象、受災困難戶及流浪乞討人員等諸多困難羣衆。只有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紿終銘記“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爲民服務”的民政工作理念,轉變思想觀念,整合救助資源,加快制度創新,統籌城鄉發展,不斷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爲城鄉困難羣衆構建好社會保障的最後一道安全網,促進和諧振xx建設。

1、提高認識,增強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謀劃社會求助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要立足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謀劃好社會救助工作的全面開展的長遠,社會救助事業的協調可持續性發展。針對社會救助工作面臨的形勢的的不斷變化,社會救助範圍和對象的不斷擴大,以及救助對象服務需求多元、工作直接的特點,不斷更新思想觀念,積極運用黨的方針政策,深入發掘社會救助的深刻內涵,科學分析求助工作的材質、地位和作用,按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化認識社會救助工作,明確工作方面,增強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竭力做好社會救助工作,讓救助對象共享改革成果。

2、突破難點,理清社會救助科學發展的思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民生、注重和諧,社會救助力度不斷加大 ,社會救助成效日益顯現。但也存在不少難點和矛盾。必須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切實解決。按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着力找準並解決制約社會救助工作科學發展的全局、重大和焦點問題,推動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全面落實,使困難羣衆真正得到實惠。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中,科學制濟訂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救助標準,逐步擴大覆蓋面,實現應保盡保,動態管理,形成穩定的社會救助資金自然增長機制,確保社會救助制度協調可持續發展。

3、完善運行機制,整合救助資源。

在搞好已有制度完善和銜接的同時,建立起全縣社會救助“一盤棋”機制,整合現有的整個社會救助資源,銜接好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使各項社會救助達到互通、互聯、互補,構建一個有機體系,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效能。進一步完善“政府負責、民政管理、部門盡責、社會參與、鄉鎮實施”的社會救助工作管理體制。民政部門要做好日常社會救助工作,對救災、低保、醫療、優撫和慈善救助等進行整合,並落實好大型社會救助活動的牽頭組織工作,加強和婦聯、工會、共青團、教育、建設、扶貧、司法、社會保障等部門聯繫。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本部門職責,制定好有關扶貧幫困的優惠政策,同時要加強救助信息的反饋和歸口工作,防止在救助工作上出現重複和遺漏現象。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救助上的作用,拓寬救助渠道。

4、拓寬籌資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是社會救助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逐步加大財政對社會救助工作的投入。對於經常性救助項目,財政應當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投入比例,實行剛性約束。此外,要充分發掘社會力量,拓寬救助資金的籌措渠道,建議對捐贈、資助社會救助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益組織及個人,在稅收上給予優惠,多渠道、多層次壯大救助資金。

5、加強基層民政建設,提升救助水平。按市委、市的要求,加強鄉鎮民政所建設,配齊配強鄉鎮民政所工作人員,解決辦公場所和必要工作經費,確保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積極性,同時在城鄉村(社區居)委會設置社會救助協管員。此外,應繼續擴大慈善捐贈和社會互助對社會救助的資源補充,繼續發揮中介機構對社會救助的渠道支持,繼續發揮社區居委會、農村村委會等羣衆自治組織對社會救助的基礎支持,通過村務公開、民主評議等基層民主方式,做到救助對象有出有進、救助金額有增又減,確保救助資金真正保障最需要的困難羣體,確保社會救助事業成爲真正的“陽光事業”。

6、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建立必要的審計、檢查制度,將社會救助情況定期向社會公開,以增強社會救助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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