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鎮街簡政擴權的調研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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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鎮街簡政擴權的調研報告

區鎮街簡政擴權的調研報告大綱

鎮街作爲國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層面,在統籌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中起着基礎性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渝北區審時度勢,多次簡政放權,使鎮街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鎮街在履職中仍然受到條塊關係不順、“人、事、財”不匹配,“責、權、利”不一致等體制性束縛。我區要實現鎮街區域經濟大發展,城鄉管理和服務水平大提升,需要進一步簡政擴權。

一、15年來鎮街行政管理體制演變狀況

渝北區簡政擴權,始於1993年的撤區並鄉建鎮。

(一)鎮街建制設置演變

1、鄉鎮建制調整:數量減少,規模擴大

1993年12月前,原江北縣設有13個區和77個鄉鎮。當年底,原江北縣根據四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撤銷了13個區公所,將原有77個鄉鎮合併爲46個鄉鎮(29個鎮、17個鄉)。這次改革精減了作爲縣政府派出機構的區公所,減少了管理層次,擴大了鄉鎮管理規模。1994年12月撤銷江北縣建立渝北區時,從原江北縣劃出11個鄉鎮交北碚區、江北區管轄(北碚區6鎮2鄉,江北區2鎮1鄉),渝北區轄原江北縣35個鄉鎮(21個鎮、14個鄉)。XX年,渝北區將人和等4個鎮委託給新成立的重慶北部新區管理,同時,撤銷兩路、龍溪、回興鎮建立街道,渝北區直接管轄28個鄉鎮(24個鎮,4個鄉)。XX年對鄉鎮建制又作了進一步調整,將28個鄉鎮整合爲20個鎮(撤銷4個鎮、4個鄉),鎮域規模進一步擴大。XX年12月再次調整鎮域規模,撤銷9個鎮,除悅來鎮改爲街道辦事處外,渝北區現轄11個鎮。經過鄉鎮的多次精減合併,幅員面積達100平方公里以上有7個鎮,80-100平方公里3個鎮,80平方公里以下1個鎮。通過建制調整,使鎮政府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

2、街道創設與調整:數量增多,面積縮小

XX年,渝北區根據城區發展和管理的需要,撤銷兩路鎮、龍溪鎮、回興鎮後創設了雙鳳橋、雙龍湖、龍溪、回興4個街道辦事處。XX年,將龍溪街道辦事處分設爲龍溪、龍山、龍塔3個街道辦事處。XX年,撤銷悅來鎮建立悅來街道辦事處。渝北區目前直接管轄的7個街道辦事處,承擔着準鎮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

(二)鄉鎮機構的設置與變化

1、鄉鎮內部機構的演變

1993年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時,按人口和幅員面積將鄉鎮劃分爲三類。三類鄉僅設黨政辦公室。二類鎮設有黨政辦、社事辦、農業辦、鄉鎮企業辦4個辦事機構。一類鎮在二類鎮基礎上增設了國土村建辦和財經貿辦。XX年鄉鎮機構改革時,一類鎮設黨政辦、社事辦(掛人口與計生辦牌子)、農業辦(掛安監辦牌子)、社會治安綜治辦、國土村建辦5個辦事機構,財政所不佔機構編制;二類鄉鎮設黨政辦(掛社會治安綜治辦牌子)、社事辦(掛人口與計生辦牌子)、農業辦(掛安監辦牌子)。3個移民鄉鎮增設移民辦。XX年鄉鎮建制調整時,對鄉鎮內設機構作了微調,將農業辦更名爲經濟發展辦。社會治安綜治辦與安監辦、司法所合署辦公,將黨政辦的信訪、穩定及農業辦安全生產職能劃入該辦。撤銷國土村建辦、行政職能劃入經發辦。XX年鄉鎮綜合體制改革,鎮政府內設機構主要在名稱上進行規範,特大鎮和較大鎮均設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掛人口與計生辦、民政辦牌子)、經濟發展辦、社會治安綜治辦(掛安監辦牌子)。7個特大鎮多設一個城鎮建設管理辦公室。XX年鄉鎮建制再次調整時,所有鎮均設置了

城鎮建設管理辦公室。

2、鄉鎮事業單位設置

1993年底,各鄉鎮設有文化站、廣播站、農技站、農機站、農經站、水利水保站等7個事業單位。1995年,除兩路、龍安等6個鄉鎮外,其餘鄉鎮設立了計生站。1996年龍興等5個鎮設立了水產站。1997年至XX年,洛磧等7個鎮相繼組建了環保站。在XX年鄉鎮機構改革中,鄉鎮設置了農綜站、林業站、統計與農經站、文化廣播站、村建所、國土所6個事業單位。XX年對事業單位作了小調整,撤銷了石坪等5個林業站,各鎮設置了市政環衛所。XX年洛磧等5個鎮增設了航管站,統景、洛磧增設了社保所和環保站。XX年鄉鎮綜合體制改革,各鎮設置的事業單位統一爲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社保所、人口與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站。

3、鄉鎮機構放收狀況

1993年以前,原區公所和鄉鎮幾乎沒有一個經過編制部門批准設置的事業單位。1994年1月,原江北縣委將縣級部門管理的文化站、鄉鎮企業辦公室、廣播站、農技站、林業站、農機站、水利水保站、農經站、司法助理員等人財物下放給鄉鎮管理。當時明確爲雙重管理,以部門管理爲主的有工商所、稅務所、財政所、法庭、派出所、國土所、村建所、房管所、醫院、計生站、環衛所、交管站、船管站、碼管站、航管站、畜牧獸醫站。1997年,渝北區委將除龍溪、兩路、人和以外的財稅所、國土所、村建所的人、財、物下放給鄉鎮管理,將所有鄉鎮的教辦室、中國小校(不含區教委直屬中國小)下放到鄉鎮管理。XX年,除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站下放給鎮政府管理外,鄉鎮國土所被上收區國土分局直管;中國小、司法所被收到區級業務部門主管,這一輪體制上劃風潮,引起了鄉鎮較大反彈。

(三)街道機構設置與調整

XX年成立4個街道辦事處時,內設辦事機構爲黨政辦、社會治安綜治辦、城市管理科、經濟發展科、社會事務管理科、財稅科。XX年將黨政辦調整爲綜合科,內設機構與特大鎮完全一樣。XX年建立街道時,仍按原有鎮事業單位設置。在XX年機構改革中,街道事業單位統一設置爲統計與農業經濟管理站、文化廣播站、農業綜合服務站、社區服務中心。雙鳳橋、雙龍湖、回興設林業站,龍溪設人口與計生服務站。XX年撤銷回興、雙龍湖林業站。XX年在4個街道增設了社保所,4個街道的環保站收歸區環保局直管。XX年綜合體制改革時,街道統一設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社保所等4-5個事業單位,雙鳳橋、雙龍湖設農業服務中心,回興、龍溪設置社區服務中心,雙鳳橋設人口與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站,龍溪和回興街道市政環衛管理體制上劃給區市政委管理。各街道的司法所、中國小校上劃區級業務部門主管。

(四)主管部門直管機構設置現狀

截止XX年3月底,主管部門在各鎮街設有派出所、衛生院、教管中心、中國小校、司法所、畜牧獸醫站、市政綜合執法大隊。按片區設立的機構有7個部門。一是區房管局設有龍溪、雙龍湖、雙鳳橋、茨竹、興隆、石船、洛磧、統景、龍興9個地區房管所。二是國土分局設有龍溪、雙龍湖、雙鳳橋、回興、興隆、茨竹、大灣、古路、石船、龍興、統景、大盛、洛磧13個國土所。三是區工商分局設有龍溪、加州、兩路、雙龍湖、機場、沙坪、木耳、茨竹、統景、洛磧、石船11個工商所。四是地稅局設有一所、二所、三所、龍溪、龍山、龍塔、石船、空港園區8個地稅所。五是國稅局設有龍溪、加州、石船、空港開發區和一所、二所、三所7個片區國稅所。六是區法院設有茨竹、統景、洛磧3個法庭。七是區交警支隊設有龍溪、龍山、石船、興隆、兩路5個交警大隊。根據管理

特殊需要設立派出機構的部門3個。區環保局設有兩路、龍溪兩個城區環保站。區市政委設有龍溪、回興兩

個環衛所。區交委所屬部門設有石船、洛磧交管站,洛磧航管站和花石溝、玉峯山超檢站。

二、渝北區歷次向鎮街擴權概況

(一)1994年:劃定鄉鎮機構和人員管理權限

1994年1月,與撤區並鄉建鎮改革配套,原江北縣委決定將縣級部門設在鄉鎮的機構,除少數不宜下放的實行雙重領導外,一律下放到鄉鎮管理。一是雙重領導。當時實行雙重領導,以縣級部門爲主管理的有工商、稅務、財政、法庭、派出所、國土所、村鎮建設所。二是放給鄉鎮。將司法、計生、鄉鎮企業管理機構和人員,文化站、廣播站、農技站、林業站、農機站、水利水保站、蠶桑站、果經站等事業服務機構和服務實體及人員,一律下放鄉鎮管理。三是維持原狀。醫院、計生服務站、環衛站、房管站、交管站、船管站、航管站、碼管站的人、財、物仍由縣級主管部門管理。四是共同管理。除原各區中學由縣教委管理外,中國小由鄉鎮和縣級主管部門共同管理,以鄉鎮管理爲主,幹部任免按原體制。鄉鎮水廠(除城鄉委管理以外)由主管局和鄉鎮共同管理,以鄉鎮爲主。設在鄉鎮的糧站、食品站、供銷社、信用社實行雙重管理,行政管理以鄉鎮爲主,人事、業務管理以縣級主管部門爲主。五是黨務管理。縣級部門設在鄉鎮的機構(除法庭、原各區中學外)黨的關係由鄉鎮黨委管理,黨支部書記的任免應主動徵求主管局的意見。六是人事管理。鄉鎮黨委負責鄉鎮事業服務機構負責人任免和一般幹部管理。

(二)1997年:下放權力分級管理

1997年9月,區委發出渝北委發[1997]21號文件,主要向鄉鎮下放了兩大權力。

1、下放人事任免權

一是將區委組織部任免管理的鄉鎮內設的六個辦公室和羣團組織負責人,下放給鄉鎮黨委任免管理。二是明確除龍溪、人和、兩路鎮維持原管理體制外,其餘鄉鎮的財稅所、村建所、國土所負責人下放給鄉鎮黨委任免,實行鄉鎮和區級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鄉鎮在任免前,應徵求區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再辦理任免手續。如分歧意見較大,報區委組織部協調解決。三是鄉鎮教辦室主任及鄉鎮中國小正副校長實行雙重管理,鄉鎮在任免教辦室主任及中國小正副校長之前,應徵求區教委同意後再辦理任免手續。如分歧意見較大,報區委宣傳部協調解決。四是根據工作需要,在編制範圍內,鄉鎮有權對所屬幹部、職工在行政、事業編制之間換崗安排,但對事業人員轉編到行政的,應報區編辦覈編同意後,再報區人事局研究辦理。五是設在鄉鎮的派出所、法庭、工商所、房管所、環衛站、供銷社、糧站的正副職領導,各主管部門在任免之

前,應徵求鄉鎮黨委意見後再研究辦理。

2、下放項目審批權

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城鎮總體規劃、符合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鄉鎮自行平衡資金,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除特種項目外),由鄉鎮自行組織項目論證和審批,並及時報區計委、環保局及有關部門備案。

(三)XX年:進一步調整下放幹部管理權限

XX年1月,區委、區政府發出了《關於進一步調整下放幹部管理權限的意見》(渝北委發[XX]1號),涉及放給鎮街的幹部管理權限有以下幾項。一是將區委組織部對街道二級班子的任免權下放給街道黨工委。二是區委組織部不再審批鄉鎮、街道人武部副部長和專職人民武裝幹事,人武部副部長由區人武部和鎮街共同提名、共同考察,區人武部任命,專職人武幹部由區人武部和鎮街共同協商,鎮街審批,區人武部任命。三是對鎮街教辦室副主任、所屬中學副校長、中國小正副書記、成人文化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街道國土所和村建所負責人、鄉鎮城管中隊負責人、街道財稅科(所)負責人、鎮街農技推广部門和計生辦主要負責人等雙重管理幹部的任免權進行了調整下放,增大了鎮街對這些幹部的管理權限。

遺憾的是,由於種種原因,近年來區級主管部門的權力逐步強化,鎮街在雙重管理中角色尷尬。如XX年將以鎮管理爲主的房管所、衛生院、中國小的機構和人員上收爲以部門管理爲主,鎮僅剩下“監督”權。同時,鎮街的預算內資金使用權、國有資產管理權、融資貸款權、臨時人員聘用權、工作激勵權、零星樹木採伐審批權、小二型水庫所有權、娛樂場所監管執法權、建設安全過程監督權、非法漁業船舶和非法採礦取締權等一些基本權項逐步上收,鎮街在責任日趨加重的形勢下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遭到了削弱。

(四)XX年:開展委託執法試點

XX年,渝北區在興隆鎮、玉峯山鎮開展了委託執法試點工作,委託執法涉及7個部門24項執法權項,並收到應有的效果。

三、當前鎮街簡政擴權的主要屏障

(一)取向不明,鎮街角色難定位

鎮政府是國家基層政權組織,法律賦予了七項職能。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通過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規定了三項任務。隨着改革的深化,鎮街在改革中正面臨着“強化”與“弱化”的抉擇。浙江等省推行“強鎮擴權”改革,增強了鎮政府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效果十分明顯。按照幾千年來“皇權不下縣”的思路,也有一些地方加速弱化鄉鎮政府職能。1995年,上海市建立起“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在擴大街道規模基礎上,將權力重心下移至街道,街道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準政府功能獲得了巨大成功。南京等地也開展了撤銷街道辦事處的試點,弱化街道職能和權力正在成爲改革的另一種取向。由於鎮街“強化”與“弱化”改革取向的不確定性,實踐正在顛覆鎮街的原有法律定位。由此而成的區和鎮街權責不清、職能錯位,使鎮街簡政擴權面臨艱難選擇。

(二)“條塊”分割,體制堅冰難打破

政府職能行使的前提和基礎是權力。不同的“條塊”權限劃分必然產生

不同的動力機制。目前,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從立法體制到執法體制,從執政理念到執政行爲,權力分配的天平總是傾斜於“條條”。在“條條”主導下的“條塊”分割,其結果是部門上劃、權限上收、責任下放。市、區職能部門派駐鎮街的機構,不斷切割着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行政權力。鎮街面對現行的人、事、財“誰主管誰負責”,做事擔責“屬地管理”原則的管理體制,充滿了苦惱與無奈。

(三)權責錯位,行政能力難保證

“條塊”分割,必然形成“人、事、財”不匹配,“權、責、利”不對等狀況。目前,鎮街面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第一責任人”、衆多“責任書”和“一票否決”的責任壓力,卻在行政管理方面缺少行政處罰權,在國土資源管理和城鄉建設方面缺少規劃權和建設管理權,在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發展上缺少融資貸款權,在安全穩定方面缺少監管執法權,在分配方面缺少激勵調控權,等等。在壓力型管理體制下,鎮街不得不無條件地承擔着太多上級政府壓下來的任務。權力缺位、責任越位,鎮街缺乏應有的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四、鎮街對簡政擴權的迫切期盼

(一)清理界定:確保鎮街職責歸位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上級政府及區級職能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能職責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執法誰負責”等原則,科學界定上級政府、區級職能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鎮街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的權責關係,避免濫用“屬地管理”原則和“目標責任書”,將區級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和責任下沉到鎮街,確保鎮街在統籌經濟社會發展中

不缺位、不越位、能歸位,真正負起本區域改革、發展、穩定的責任。

(二)機構放收:凸顯科學實效宗旨

XX年以來,設在鎮街的教育、國土、司法等多個部門管理權限上收,加之過去上收的派出所、工商所、稅務所等部門,鎮街履行職能的基本權力已掌握在上級主管部門,鎮街領導儘管投放大量精力對其“協調”,最終難以實現“統籌”。爲此,多數鎮街盼望以“增強統籌發展能力,培育壯大鎮街區域經濟,促進鎮街社會和諧”爲出發點,上級的直管部門設置應實行“一鎮一所”,並堅

持“依法下放、能放則放”原則,將區級部門派駐鎮街的機構一律下放給鎮街管理。少數鎮街認爲現在已上劃的職能部門,有的工作已步入正軌,有的上劃時間並不長,建議維持現狀,以維護區委、區政府決策的嚴肅性。

(三)雙重管理:名實相符必須到位

目前,垂直機構雙重管理工作很不平衡。鎮街對一些直管部門的領導、管理、監督難以到位,對其負責人的任免、交流、考覈難以協管。鎮街期盼相關部門細化鎮街直管部門“雙重管理”辦法,凡直管部門的黨團關係應實行屬地管理,其負責人的任免、交流應徵得鎮街黨(工)委同意,主管部門對派駐機構及其負責人考覈應徵求鎮街意見,賦予鎮街對直管部門及其負責人履職情況評議權。

(四)行政審批:簡化程序提高效

建設項目審批的部門太多,一個項目少則幾十多則上百道程序,待審批手續辦完,市場形勢已時過境遷。鎮街建議簡化審批程序,減少審批項目,凡符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也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審批,應實行“見章蓋章”和“備案制”。對農村公路、小城鎮建設項目,在資金下達前已有區級部門多次審查,不必再多次進行項目會審。城鎮規劃區外的小型項目建設涉及的規劃定點、建設許可、質量監督等審批事項,相關主管部門可下放或委託鎮街負責。不需區級財政補助投資額在50萬元以內的建設項目,可下放給鎮街會審。物業公司年審、社區醫療服務站(室、點)的審批及年審,佔道開挖、停(洗)車場及廣告牌(欄)設置的審批,社區和街道辦事處應簽署審覈意見。賦予鎮政府婚姻登記權、零星樹木採伐審批權。

(五)行政執法:“看得見”與“管得着”結合

鎮街行政執法管理項目繁多,點多面廣線長,具有執法主體資格的區級執法部門人少事多,鞭長莫及。看得見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見,已成爲我區行政執法的常態。鎮街建議按照依法行政、權責一致原則,適當下放執法權,實現行政執法權與行政執法責任有機統一。目前,可向鎮街下放或委託規劃、建設等違章處罰權和安全監督處罰權,礦山和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罰權,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權,文化監管執法權,勞動監督執法權等。

(六)事權下沉:權責對等切勿簡單化

近年來,社區居委會已承擔了22個職能部門的40餘項工作,供銷社、二輕企業、物業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等事權也放給了鎮街。區級主管部門通過多種形式將一些由自己承擔的責任下沉到了基層,相反,相關權力卻未隨之下放。將困難和矛盾、麻煩和責任簡單化地放給基層,鎮街希望這種現象不能再出現。

(七)財政體制:激活鎮街發展積極性

目前,由於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大,解除了鎮政府保運轉保穩定的壓力,但獎懲激勵機制乏力,難以真正調動鎮街抓發展、促增收的積極性。有的鎮建議兌現中小企業創業基地政策承諾;擴大鎮級分享稅種,提高稅率分配比例;科學安排區內項目資金;委託鎮街對轄區內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加大單項工作考覈和獎勵力度。

五、新一輪鎮街簡政擴權的建議

(一)達成共識,形成合力

簡政擴權,實質是上級政府和職能部門管理權限的下放及利益的下傾。沒有上級政府領導和職能部門的支持,不僅政難“簡”權難“擴”,反而可能一有機會就強化上級政府控制權。只有上級政府及職能部門形成鎮街簡政擴權的共識,纔有可能聚匯合力,主動放權。在簡政擴權的認識上,應重點解決鎮街職能是強化還是弱化,有無必要增強鎮街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問題;區和鎮街兩級管理層面,如何實現“人、事、財”,“權、責、利”相統一,如何正確處理“主管負責”與“屬地管理”關係,以及“看得見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見”等問題。如果在這些根本問題上達

不成共識,在當前這種狀態下,渝北區鎮街簡政擴權的構想便難以夢想成真。

(二)明確目的,鎖定走向

向鎮街簡政擴權,目的是增強鎮街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動區域科學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是政府的主要職能。受權力配置制約,鎮街在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的能力上基本不具備,真正能夠履行的職能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因此,鎮街簡政擴權,上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應在有利於鎮街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兩個方面下功夫,鎮街也應圍繞加強社會管理和搞好公共服務切實轉變職能。

(三)遵循原則,理性擴權

要防止鎮街簡政擴權出現急躁、盲目、簡單化現象,必須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依法行政原則。鎮街簡政擴權應與法律、法規、規章相銜接,要“簡”之合理、“擴”之有據,按法定程序運作。二是開拓創新原則。簡政擴權要按照黨的xx屆二中全會精神,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向,堅持從渝北區鎮街的實際出發,在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櫃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權責統一原則。按照“人、事、財”匹配,“權、責、利”統一的要求,儘可能理順區政府和上級政府職能部門與鎮街的關係。四是循序漸進原則。簡政擴權受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大氣候等諸多因素制約,只能依條件成熟度作決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鎮街區別原則。鎮與街分屬農村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管理方式有較大區別,上級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半徑直達程度也不同,鎮街簡政擴權,不可一刀切,不宜搞一個模式。

(四)方案擇優,貴在可行

根據黨的xx屆二中全會關於“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要求,以及正在推行的“大部門”體制改革背景,渝北區鎮街簡政擴權可考慮以下三套方案。

1、及時還權、適當擴權(小方案)

鑑於全國新一輪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在即,可在不清理區政府及市、區主管部門與鎮街職能,不理順“條塊”關係,維護區委、區政府上劃機構決策嚴肅性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還權。由組織部門牽頭,按照“雙重領導”、“雙重管理”規定,對鎮街垂直管理部門的主管和協管關係進行全面清理,摸清“雙重領導”、“雙重管理”越位和缺位原因,完善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評議考覈、事權責任、經費保障、黨團關係等管理辦法,並確保及時到位和長期堅持。此外,對過去長期由鎮街行使的單項工作激勵權、預算內資金自主支配權等,清理後還權於鎮街。二是擴權。由區行管辦牽頭,行政審批主管部門配合,對鎮街爲民服務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對可以委託鎮街的事項,全部委託鎮街審批,上級行政審批部門在鎮街的審批事項,一律進入鎮街便民服務中心集中審批。由區法制辦牽頭,行政執法主管部門配合,對現行

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可以委託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承擔的相應執法權,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依法將這部分執法權委託給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區財政局按照“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和“費隨事走”要求,進一步擴大鎮街對財政資金的調控權;對鎮街區域內

的國有資產,可原則上委託鎮街管理。根據實際,將人事幹部由區委組織部任免下放給鎮街任免管理。

2、適度簡政、深化擴權(中方案)

在區和鎮街管理職能不作全面清理和界定的前提下,在簡政擴權小方案基礎上,司法所、中國小校、畜牧獸醫站等下劃鎮街管理;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站與衛生院合併(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允許中小企業創業基地鎮依法組建城鎮建設投資公司,允許鎮政府開展農民住宅產權登記試點,採取異地置換方式、鼓勵邊遠山區農民轉移到小城鎮落戶就業。整合財政各類專項資金,採取競標方式向鎮街進行重點投入。將主管部門派駐鎮街的機構及主要領導幹部納入鎮街考覈體系。

3、深化改革、強化鎮街(大方案)

在前兩個方案基礎上,按照上級政府“大部門”體制改革和鎮街機構改革部署,全面清理界定區和鎮街的職責與權限,按照“人、事、財”,“權、責、利”一致原則和“看得見的必須管”,以及“依法下放、能放必放”等要求,全面下放主管部門派駐鎮街機構的管理權限,增大委託鎮街進行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強度,增強鎮街抓發展、保穩定、促和諧的統籌協調能力。

第三套方案,目前實施的條件暫不成熟。第一、二套方案,實施的條件已完全具備或基本具備。建議區委對所選擇的方案作進一步完善後,抓緊實施。

(五)精心運作,務求實效

簡政擴權是一項高度敏感的工作,態度必須積極,措施更要穩妥。一是要充分醞釀,反覆協商。即使實施小方案,由於與鎮街的期盼差距明顯,同時也將觸動部分區級部門利益,醞釀協商工作需要過細,必須達成完全一致纔可決策和實施。二是深入宣傳,正確待權。要通過大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引導各方正確待權,防止出現不必要的紛爭。三是落實責任,及時配套。區委、區政府在作出鎮街簡政擴權決策後,相關牽頭部門或責任單位,應在限期內拿出相關配套方案並儘快付諸實施。四是督辦檢查、確保到位。簡政擴權能否到位,督查督辦

是關鍵。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要掛帥進行督辦檢查,要把向鎮街簡政擴權事項納入責任部門年度考覈內容

是關鍵。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要掛帥進行督辦檢查,要把向鎮街簡政擴權事項納入責任部門年度考覈內容

是關鍵。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要掛帥進行督辦檢查,要把向鎮街簡政擴權事項納入責任部門年度考覈內容

是關鍵。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要掛帥進行督辦檢查,要把向鎮街簡政擴權事項納入責任部門年度考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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