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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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年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要求

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xx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和省、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年”,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統領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突出重點,注重運作,認真抓好各項工作任務和措施的落實。

二、xx年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今年市政府下達我縣道路交通、火災、工礦商貿、農業機械四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10人,較大事故起數控制爲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8人,工礦商貿企業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2人,火災和農業機械事故死亡人數均控制爲零。縣政府下達給各鄉(鎮)及縣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具體詳見縣政府《關於下達2011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通知》(光政綜[2011]19號)。億元生產總值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就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三項控制目標,待市政府下達後再明確。

三、2011年安全生產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今年責任目標和任務已經確定,任務十分艱鉅。爲確保完成今年的責任目標任務,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主要負責人要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親自部署、檢查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職責;安全生產涉及面廣,工作複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各方面通力合作,各界共同參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大安全檢查力度,把各自的工作管好、管實。各鄉鎮、部門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協調溝通,加強服務指導,加強督促檢查,加強綜合監管,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羣衆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要將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分解、層層落實,納入政績、業績考覈。進一步規範行政“一把手”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落實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上級工作部署,要做到動作迅速、貫徹堅決、執行有力,確保政令暢通。要加強責任目標和各項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覈,完善通報考評制度,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要針對當前我縣快速發展時期安全生產壓力加大和受冰凍災害影響的特點,探索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監管方式和監管手段,提高安全監管監察層次和水平。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素質。廣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採取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讓安全發展理念深入社區、家庭、企業、學校、農村;普及安全生產常識和技能,提高羣衆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和安全自我防範能力,增強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意識;紮實開展以“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爲主題的“安全生產月”系列活動,繼續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努力營造一個全社會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實現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規範化、制度化。

(三)深化隱患治理,加強事故防範。國家確定今年爲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爲2011年的中心工作,充分認識只有治理一項隱患,纔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只有持續深入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才能推動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在去年專項行動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把隱患排查向縱深推進。具體要求是:實現一個目標,即圍繞國家“隱患治理年”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立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確保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率100%。加強兩個層面,即企業要全面排查安全生產的各類隱患,限期整改到位,政府要強化指導督促,建立數據庫,定期督查。落實三個要求,即不留盲區和死角;工作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要落實到位;建立健全重大隱患分級管理機制。突出四個重點,即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隱患。做到五個結合,即隱患排查要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項整治、企業安全管理、科技進步、許可證審覈發放相結合,建立企業自查、行業互查、政府部門督查、羣衆積極參與的監督檢查機制,通過日常監督、行政執法和指導服務等手段,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化、規範化和制度化。

(四)突出工作重點,深化專項整治。各專項整治牽頭單位要認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繼續加大檢查和聯合執法力度,廣泛深入開展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活動,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繼續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強化道路交通路面監管,深入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加強重點地區、重點路段監管。嚴厲打擊非客運車輛非法載客和超載超限等違規違法行爲。強化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客運、貨運企業安全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監管。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推出新形勢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有效辦法和措施。落實公安派出所、鄉(鎮)和村(居)委會的責任,建立養護管理機制,改善農村交通安全狀況。

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加強對新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審批工作,嚴把安全准入關。針對我縣現有非煤礦山的開採現狀,強化現場管理,規範各類礦山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繼續推廣新技術的應用。

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爲。認真督促化工建設項目實施“三同時”,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制度,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嚴防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整治。加強消防安全監督,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措施,抓好以人員密集場所爲重點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關閉取締“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公共聚集場所。

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以貫徹實施安全許可制度爲重點,規範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和運輸環節的安全管理,強化日常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窩點。

建築施工和燃氣安全整治。加強對建築施工現場和燃氣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現場安全管理,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規定,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特種設備安全整治。健全和完善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安全責任體系、安全評價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嚴把特種設備安全准入關;重點抓好氣瓶、壓力管道、危險化學品罐車、起重機械、以及取締土鍋爐、簡易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專項整治。

旅遊安全整治。加強對旅行社和星級賓館的安全督促檢查,建立並落實旅遊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重點抓好旅遊客運、旅遊飯店安全管理。

學校安全整治。嚴格實行校長安全負責制,重點抓好農村學校危房改造和學校周邊環境、學生交通、游泳與飲食的安全整治;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防範措施和預案。

職業病防治安全整治。積極有效地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督促有關企業進行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與治理,防止相關疾病發生,增強職工的職業病防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同時,要加強中小型水庫安全監管,對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依法加大對河道採砂的安全整治力度;強化對農村小水電站建設、運營的安全監管和隱患治理工作;落實好渡口的各項安全範防措施。

(五)夯實基層基礎,提高保障能力。一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鄉(鎮)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全面啓動鄉(鎮)安全生產委託執法,進一步制定完善鄉(鎮)委託執法工作規範和制度。開展基層執法人員培訓,規範各行管部門安全監督檢查行爲,完善各鄉(鎮)、部門安全檔案管理,全面提高鄉(鎮)部門安全管理和執法工作水平。二是要強化企業安全基礎,深入開展“平安企業”創建活動,着重抓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的企業,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工業園區企業的“平安創建”工作。

(六)加強應急管理,完善監控體系。認真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福建省“十一五”應急救援專項規劃》,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提高防範應對事故能力。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培訓、演練,搞好政府、行業、單位預案的有效銜接;規範應急救援程序,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單位、人員的職責,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措施,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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