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通用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07W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通用2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 。

3、工程名稱: 。

4、工程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 。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繫人:

電話:

傳真:

賣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繫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附件一: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附件編號: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澆築部位

項目

混凝土強度等級

計劃數量(立方米)

澆築方式

供貨時間

技術

質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

(元/m3)混凝土單價

(含運費 )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項目信息工程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項目所在地地址:

施工單位:

項目現場負責人:

手機:

項目現場電話:

標的預拌混凝土標記產品編號塌落度(mm)數量(m3)單價(元/m3)澆築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

泵送合同總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貨款:

1. 100%預付。

2. 全部貨款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 當月所供砼款於當月月底前100%付清。

4.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類推,全部餘款最遲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5.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 %,餘款 %自該批供貨首日起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最遲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6. 以 m3爲一付款單位,供完即付100%貨款,不足 m3最遲自該批供貨首日起30日內付清。全部貨款最遲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其它機構,另行約定)

其他

1.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賣人執2份,買受人執2份,備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 合同貨款的計算:合同貨款總額=(簽收數量×單價)。

3.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 其他約定事項: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3

買方(簡稱甲方):

賣方(簡稱乙方):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合同供應量及合同金額

1、混凝土供應量估計_______m3;

2、估計金額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質量必須符合《預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強度試驗結果評定以《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爲準。

3、原材料、添加劑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

第四條:訂貨、送貨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一天將書面訂單給乙方,明確澆築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澆築部位、澆築方式,當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築部位和發貨時間。

第五條:驗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監理、業主檢驗水泥砼試塊不合格,或者路面鑽芯取樣後檢驗不合格,排除不屬於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後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退貨處理。

3、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超過2小時(以進入施工現場時間爲準),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以及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數量計量結算

1、連續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現場實際澆築方量結算,乙方不需出具數量單據按雙方現場量測予以籤認。

2、換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現場收貨人簽收後的送料單中所記載的立方米之和來計算。甲方有權採用隨機抽選的辦法,對乙方送貨量進行過抽樣檢查(隨機抽查三車以上,按算術平均值計算),抽樣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發現乙方送貨量與送貨單數量超過偏差±____%以上,以抽樣結果確認的數量爲各批次混凝土結算數量。

3、結算時間約定:每月的______日。

4、當乙方把每一次的結算書送達甲方後,甲方會同乙方應於_____天內完成當次供貨量的結算手續。

第七條:預付款、貨款結算及支付

1、本合同無預付貨款。

2、其它貨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結算一次,付清該批次砼款90%,餘款在砼澆灌完畢30日內付清全款。

3、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達30日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補充協議,相互協商解決。

4、雙方約定每月____日爲結算日,結算後10天內支付貨款。甲方如拖延、拒絕結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如數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選擇以下______項權利:

(1)暫停供應混凝土;

(2)保留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數據,直到甲方違約行爲消除時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雙方合作期滿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應結束之日起60日內結算支付清結乙方貨款及相關費用。

6、甲方連續逾期2期或累計3期上未支付貨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貨款,並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如甲方以項目部名義簽訂合同,甲方必須提供加蓋項目部所屬公司法人章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此即視爲項目部已經獲得了所屬公司關於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權。如中途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另行書面授權。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同時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_____及人員順利進出現場,以及_____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施工現場佔道、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未辦佔道手續導致_____被扣(扣證),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並承擔相關損失。

4、應指派專人(提前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書面授權),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乙方送泵送管道進入施工現場後,由甲方負責安裝、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根據按甲方砼供應量、供應時間(2個月內),配備滿足砼生產、運輸能力的設備(2臺120m3/h砼拌和站、35臺砼運輸罐車)及試驗人員,儲備足夠數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應不及時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則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乙方必須建設好砼試驗室,並配備試驗人員3人,雜工若干,滿足業主對砼試驗室儀器設備、人員、標養室等各項要求。試驗主要設備包括:水泥抗折試驗機、水泥砼抗折、抗壓試驗機、標準養護箱、養護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試驗設備、水泥砼試模(抗壓、抗折)等。

3、乙方必須保證生產場地每天有足夠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萬m3,砂子____萬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每日庫存量。

4、乙方應負責做水泥砼試塊(抗折和抗壓),試塊同期養護,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試驗及其它現場試驗,所有試驗資料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必須配合甲方及監理、業主的一切內業和外業檢查,如發現需要整改的(包括生產形象、安全等)應及時予以改正。

6、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7、乙方_____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並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9、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與混凝土澆築相關的技術質量數據。

10、在混凝土供應結束後40日內按國家現行施工及相關規範要求的規定向甲方移交預拌混凝土技術數據。

11、乙方必須保證每月能夠____小時不間斷正常生產_____天。

第九條:雙方的責任

1、安全責任:乙方的任何安全問題或風險自行承擔後果,甲方概不負責。乙方應按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爲生產人員、_____等購買_____,並遵守相關操作規程,不論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設徵地、拆遷協調及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運輸佔道、運輸_____清洗等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與當地政府和村民、社會關係等協調乙方自行負責。

3、對混凝土質量現場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向權威檢測機構申請鑑定,鑑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質量問題爲由拒絕或拖延結算以及拒付貨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規範施工和養護或不遵守有關標準或未參照技術交底導致現場運送、澆築、養護混凝土出現質量事故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出廠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混凝土按規定運送到工地後,由於甲方的原因(如停電、進場困難、設備故障、定貨數量過多等)不能在2小時內(自出廠時間起算)卸完,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6、如果乙方不能應甲方要求按時、按量、按指定地點送到現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賠償費用包括誤工費、機械費及項目管理費等。

7、因一方違約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評估費、鑑定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8、如甲方的實際購買量低於本合同第二條總量的___%,甲方應按合同最低總金額的___%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而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內容均爲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如需對本合同內容變更的,應在變更處加蓋雙方當事人的簽章,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必須支付到乙方公司賬號,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須有乙方出具的書面特別授權委託書,否則乙方不予認可。

4、本合同乙方委託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權委託書方能進行處理調價、質量、財產損害等其它處理的問題。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4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地點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

承攬範圍:瀝青路面施工分包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分包

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交底內容:

一、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甲方書面開工通知書爲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業主調整後的工期爲準)。

二、承包內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區支路混凝土面層及防撞牆施工的全部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橫穿公共管溝的全部施工工作內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兩端進出口處八字牆的全部施工工作內容。

三、材料設備供應爲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鋼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週轉性材料和輔助性材料在內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並承擔費用,工器具、機具全部由乙方自帶。

四、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七日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過程進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結算時支付至____________%,剩餘____________%作爲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一年)滿後無息退還。單價中不含稅金。

接受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本表由交底人填寫。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5

買方 :

賣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合同供應量及合同金額

1、混凝土供應量估計______m3;

2、估計金額______萬元。

第三條: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質量必須符合《預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強度試驗結果評定以《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爲準。

3、原材料、添加劑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

第四條:訂貨、送貨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一天將書面訂單給乙方,明確澆築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澆築部位、澆築方式,當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築部位和發貨時間。

第五條:驗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監理、業主檢驗水泥砼試塊不合格,或者路面鑽芯取樣後檢驗不合格,排除不屬於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後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退貨處理。

3、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超過2小時(以進入施工現場時間爲準),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以及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數量計量結算

1、連續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現場實際澆築方量結算,乙方不需出具數量單據按雙方現場量測予以籤認。

2、換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現場收貨人簽收後的送料單中所記載的立方米之和來計算。甲方有權採用隨機抽選的辦法,對乙方送貨量進行過抽樣檢查(隨機抽查三車以上,按算術平均值計算),抽樣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發現乙方送貨量與送貨單數量超過偏差±____%以上,以抽樣結果確認的數量爲各批次混凝土結算數量。

3、結算時間約定:每月的____日。

4、當乙方把每一次的結算書送達甲方後,甲方會同乙方應於____天內完成當次供貨量的結算手續。

第七條:預付款、貨款結算及支付

1、本合同無預付貨款。

2、其它貨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結算一次,付清該批次砼款90%,餘款在砼澆灌完畢30日內付清全款。

3、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達30日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補充協議,相互協商解決。

4、雙方約定每月____日爲結算日,結算後10天內支付貨款。甲方如拖延、拒絕結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如數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選擇以下____項權利:

(1)暫停供應混凝土;

(2)保留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數據,直到甲方違約行爲消除時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雙方合作期滿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應結束之日起60日內結算支付清結乙方貨款及相關費用。

6、甲方連續逾期2期或累計3期上未支付貨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貨款,並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如甲方以項目部名義簽訂合同,甲方必須提供加蓋項目部所屬公司法人章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此即視爲項目部已經獲得了所屬公司關於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權。如中途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另行書面授權。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同時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順利進出現場,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施工現場佔道、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未辦佔道手續導致車輛被扣(扣證),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並承擔相關損失。

4、應指派專人(提前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書面授權),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乙方送泵送管道進入施工現場後,由甲方負責安裝、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根據按甲方砼供應量、供應時間(2個月內),配備滿足砼生產、運輸能力的設備(2臺120m3/h砼拌和站、35臺砼運輸罐車)及試驗人員,儲備足夠數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應不及時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則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乙方必須建設好砼試驗室,並配備試驗人員3人,雜工若干,滿足業主對砼試驗室儀器設備、人員、標養室等各項要求。試驗主要設備包括:水泥抗折試驗機、水泥砼抗折、抗壓試驗機、標準養護箱、養護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試驗設備、水泥砼試模(抗壓、抗折)等。

3、乙方必須保證生產場地每天有足夠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萬m3,砂子____萬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每日庫存量。

4、乙方應負責做水泥砼試塊(抗折和抗壓),試塊同期養護,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試驗及其它現場試驗,所有試驗資料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必須配合甲方及監理、業主的一切內業和外業檢查,如發現需要整改的(包括生產形象、安全等)應及時予以改正。

6、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7、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並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8、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砼運輸車,保證甲方多個工作面能夠進行24小時不間斷施工,乙方免費提供甲方派駐攪拌站試驗人員房屋2間(辦公、食宿),監督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9、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與混凝土澆築相關的技術質量數據。

10、在混凝土供應結束後40日內按國家現行施工及相關規範要求的規定向甲方移交預拌混凝土技術數據。

11、乙方必須保證每月能夠____小時不間斷正常生產____天。

第九條:雙方的責任

1、安全責任:乙方的任何安全問題或風險自行承擔後果,甲方概不負責。乙方應按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爲生產人員、車輛等購買保險,並遵守相關操作規程,不論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設徵地、拆遷協調及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運輸佔道、運輸車輛清洗等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與當地政府和村民、社會關係等協調乙方自行負責。

3、對混凝土質量現場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向權威檢測機構申請鑑定,鑑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質量問題爲由拒絕或拖延結算以及拒付貨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規範施工和養護或不遵守有關標準或未參照技術交底導致現場運送、澆築、養護混凝土出現質量事故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出廠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混凝土按規定運送到工地後,由於甲方的原因(如停電、進場困難、設備故障、定貨數量過多等)不能在2小時內(自出廠時間起算)卸完,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6、如果乙方不能應甲方要求按時、按量、按指定地點送到現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賠償費用包括誤工費、機械費及項目管理費等。

7、因一方違約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評估費、鑑定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8、如甲方的實際購買量低於本合同第二條總量的____%,甲方應按合同最低總金額的____%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而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內容均爲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如需對本合同內容變更的,應在變更處加蓋雙方當事人的簽章,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必須支付到乙方公司賬號,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須有乙方出具的書面特別授權委託書,否則乙方不予認可。

4、本合同乙方委託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權委託書方能進行處理調價、質量、財產損害等其它處理的問題。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6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預訂總數量 立方米、預計總金額(人民幣) 元。商品混凝土供貨品種、單價及用途見表1。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三、供應量結算。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應量以運輸車的發貨總量計算,如需按施工圖計算量進行復核時,不扣除混凝土結構中鋼筋所佔體積損耗。其誤差應不超過±2%。

商品混凝土的生產、供應量按照下列 方式進行結算:

1、按批量進行結算,在每批量供應完成後的 日內進行結算。 2、按月供應量進行結算,在每月 日進行結算。 辦理結算手續的時間應不超過三日。

四、價格結算。商品混凝土價格結算在供應量結算的同時,按以下方式之一第 款確定:

1、商品混凝土供應當月,參考武漢市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導價格進行結算。

2、主要原材料結算期價格與簽訂合同期價格相比,價格變化幅度未超過%,按照本合同表1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結算期價格與簽訂合同期價格相比,價格變化幅度超過%,按超過部分的單價計取稅金後與本合同表1確定的單價之和確定結算單價進行結算。

五、質量驗收。按現行國家標準和規範進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貨檢驗結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質量的依據。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爲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乙方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甲方承擔。當甲方不具備試驗條件時,經甲、乙雙方協商認可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

六、支付貨款。在辦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備案手續前,甲方將不低於合同預訂總價款25%的預付款存於乙方指定帳戶;每一次價格結算完成後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於70%的已結算貨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應完成或工程結構封頂後的 月內付清。

七、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在工程開工前與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貨計劃,並於供貨24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證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進出道路堅實、平整、暢通,並配備必要的電力、照明及車輛沖洗等設施;負責對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指揮調度。

3、指派專人 對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進行驗收,完成驗收後出具收貨憑證;

4、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組織交貨檢驗,對已驗收的商品混凝土質量負責;5、按照國家規範及乙方提供的《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澆搗及養護,保證混凝土施工正常進行;

6、泵送施工時,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組織人員鋪設、遷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進行;

7、協助乙方做好泵送設備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規定辦理結算、支付貨款。 (二)乙方。

1、按國家標準、規範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生產,完成配合比設計、原材料檢測、生產、出廠檢驗、運輸,對所供應的商品混凝土質量負責;

2、按照雙方商定的供貨計劃供貨,保證混凝土施工進度的需要;

3、保證生產設備具備原材料稱量、投料、攪拌及卸料的微機自動控制功能,保證微機控制記錄的生產原始數據完整與可查;

4、設置汽車磅,保證供貨數量,協助甲方對供貨數量的核對抽查;

5、及時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條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內未澆築完畢,所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驗收乙方的供貨、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乙方供貨或接受乙方供貨後未按本合同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所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未按照國家規範及乙方提供的《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混凝土施工,導致混凝土缺陷或質量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臨時改變供貨計劃,未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結算並支付已供應的商品混凝土貨款。

6、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購貨款,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延遲一天支付總貨款的5‰0違約金。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後,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且甲方仍應及時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國家標準、規範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生產,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未按照雙方商定的供貨計劃供貨,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3、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資料,導致甲方拒絕驗收乙方的供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款方式解決:

⑴.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備案一份。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7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採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並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 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址:

2.3 建設單位:

2.4 結構形式:

2.5 建築面積:

2.6 總 高 度:

2.7 運 距:

第三條 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 商品混凝土單價:

以上商品混凝土單價爲施工現場入模價(不含稅,含稅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損耗、預拌加工、加工廠至施工現場的運輸、泵送機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價格爲15元/m3(如不採用泵送應扣減);還包括但不限於潤泵砂漿費、原材料檢驗試驗費、配合比試驗費、試塊製作費、養護費、檢驗試驗費、稅費等;

3.2 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 合同總數量暫定爲 m3;

3.2.2 合同總價款暫定爲 元。

3.3 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籤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爲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 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 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託書》爲依據。

4.4 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託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鑑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於42.5,初凝時間不小於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於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範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複試報告。

爲保證混凝土外觀顏色一致,乙方應保證使用同一種水泥和添加劑,確需變更時,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5.2 粗骨料採用粒徑爲5-25mm的連續級配碎(卵)石,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大於10%,含泥量不大於1%,泥塊含量不大於0.5%;

5.3 細骨料採用中砂,含泥量不大於3%,泥塊含量不大於1%,砂率應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應符合國家標準《用於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劑必須是經過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驗並附有檢驗合格證明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範》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採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並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 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2 混凝土的運輸必須使用攪拌車,至施工現場的時間應控制在1小時內卸料完畢,當氣溫高於30。C時或運輸距離較遠時應採取緩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築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後實施。

第七條 質量檢驗

7.1 預拌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爲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標準按國家規範要求執行;

7.2 乙方負責按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並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7.3 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4混凝土運輸至施工現場後,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實驗方法》(GBJ80-85)進行坍落度檢查,坍落度應在《預拌混凝土》(GB14902-20xx)規定的允許偏差範圍內,現場坍落度檢查記錄應以監理單位簽字爲準,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嚴禁在運輸途中和施工現場向混凝土內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後,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範做試塊並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並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爲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爲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簽收

8.1 乙方交貨應滿足工程需要,爲保證及時供應,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並在混凝土澆築12小時前(特殊情況爲4小時)向乙方發出《商品混凝土委託單》,委託單應載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施工部位、施工時間、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築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至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4 甲方應派專人 在施工現場對澆築前的商品混凝土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協調解決。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8.5 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鑑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並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請--項目部審覈進度和數量—工程部審覈數量—採購部辦理支付手續—財務部支付;

9.2 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 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後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後,每八層封頂,乙方出具收據後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體封頂並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收據後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後56日內結清餘款;

9.2.5 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 結算:

9.3.1 主體封頂後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 主體封頂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後,14日內審覈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 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1 應保證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

10.1.2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3 嚴格按國家標準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以確保工程質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1 供貨12小時前到施工現場瞭解相關情況,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託單》,以確保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10.2.2 混凝土攪拌車輛及隨車人員進入現場,應聽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10.2.3 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託單》將混凝土運送到施工現場,保證滿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誤給甲方帶來損失,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時,應提前8小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覺接受甲方、建設、監理單位的檢驗檢查和取樣,如有問題,應積極配合解決,並承擔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5 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協調,並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訂立後,甲方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履行數量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額爲止;

11.3 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築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時自行終止;

13.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託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表人: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8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託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 發貨單作爲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於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量爲基數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簽收後的發貨單編制結算單,並提供給乙方,由乙方覈對 後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量 。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 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爲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由於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築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後車次實際用量並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場砼試塊製作和養護必須規範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築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範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後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範進行。對於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樑, 需在振搗和收面後,採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溼,防止混凝土發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範生產,根據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5、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爲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於施工在施工技術、養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鑑定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並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爲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

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

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

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

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2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託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 發貨單作爲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於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量爲基數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簽收後的發貨單編制結算單,並提供給乙方,由乙方覈對 後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量 。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 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爲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由於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築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後車次實際用量並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場砼試塊製作和養護必須規範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築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範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後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範進行。對於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樑, 需在振搗和收面後,採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溼,防止混凝土發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範生產,根據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5、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爲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於施工在施工技術、養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鑑定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並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爲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甲方:乙方: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3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_____________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_______立方米,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爲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爲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範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爲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爲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於 m3時,以每月的25日爲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後的發貨單作爲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爲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爲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後作爲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採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爲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範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並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並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爲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築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築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後,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製作試塊並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後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後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後及時組織澆築。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後60分鐘內未能澆築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築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築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築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築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於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爲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爲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範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並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佔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並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後,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覈准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並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築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築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鑑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後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______________作爲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爲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於______________立方米,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於6 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於_______立方米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4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爲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爲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爲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範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爲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爲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於m3時,以每月的25日爲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後的發貨單作爲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爲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爲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後作爲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採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爲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範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並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並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爲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築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築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後,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製作試塊並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後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後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後及時組織澆築。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後60分鐘內未能澆築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築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築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築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築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於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爲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爲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範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並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佔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並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後,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覈准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並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築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築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鑑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後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爲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爲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於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於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於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5

買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爲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

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第二條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2.3供貨數量:

2.4澆注方式: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序號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 元)預計數量金額( 元)以送貨單送貨數量爲準,按 計算,備註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 元。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 元,地泵加價 元。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 以下):汽車泵出場費元次;地泵出場費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

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於 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於 車,按 車收取。

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後(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纔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卸載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爲準,以體積計,以 爲計算單位。

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範圍(按14902-20標準爲 %),按14902-20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後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後,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爲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

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____日爲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託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____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後,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 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委託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於人民幣 萬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於 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 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 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餘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並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並註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

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衛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

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佔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後,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後,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

甲方應自行僱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範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範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並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並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並嚴格按照資質證書覈定的營業範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後,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並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標準,並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後,必須履行本合同。

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 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後,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

買受方凡採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爲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採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爲“ ”或本合同個人賬戶,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戶爲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說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現場收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_____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_____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築部位

項目

混凝土強度等級

計劃數量(立方米)

澆築方式

供貨時間

技術質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元/m3)

混凝土單價(含運費)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制定

_________年一月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7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理》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實際,本着團結協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方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由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工程地點: 5、單程運距: 第二條 預拌混凝土單價、泵送費、冬施費及抗滲費用:潤管砂漿按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價格結算。 2、泵送費:20元/M3,費用另計,由甲方負擔。

3、冬施費:甲方如需冬施,乙方因冬施所發生的費用按/M3另計,如按設計要求抗凍融F200每立方增價30元.F250每立方増價40元.F300每立方増價50元.早強每立方増價25元.防凍:-5度每立方増價25元.-10度每立方増價35元.-15度每立方増價45元.由甲方負擔。 4、抗滲混凝土,抗滲等級在上表價格的基礎上另加/M3、P8 35元/M3,後澆帶另加 元/M3,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預拌混凝土的計劃用量、供貨時間、澆築方式、澆築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預拌混凝土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對乙方提供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及質量進行驗收,並在乙方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一、供貨數量的驗收確認:

雙方約定,乙方爲甲方提供的預拌混凝土量,以M3爲計算單位,其體積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觀密度除運輸車實際裝載量求得。工程結構部位使用的混凝土雙方如採用下列第1款第(2)種方式結算時,甲方工程實際量與乙方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相比其誤差應不超過±2%。

(1)、甲方驗收籤認的乙方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

(2)、以施工圖紙(不扣除鋼筋體積)及相應的工程變更籤證計算的實際量加 %損耗。 2、對於非工程結構部位使用的混凝土(潤管砂漿、基礎樁、基礎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以甲方驗收籤認的乙方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作爲混凝土貨款的最終結算依據。

3、澆築過程中,跑模、脹模、泵管內損耗及甲方現場人員超要的混凝土量由甲方自行承擔。 4、每次混凝土澆築完畢後,雙方應在5天內核對數量並辦理確認手續。 二、質量的驗收確認:

乙方爲甲方提供的預拌混凝土強度等級等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並在甲方提出異議期限內予以負責。甲方現場交貨檢驗抽取試件進行強度檢驗,並在32天內提出異議,如未能及時提出則視爲混凝土質量合格。

1、稠度:詳見甲方提供的《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並依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GB/T50080)及《預拌混凝土》(GB/T14902)等相關規定執行。

2、強度:依據《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GB/T5008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等相關規定執行。

3、外觀:乙方爲甲方運送到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經甲方外觀檢驗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未經外觀檢查驗收即擅自澆築混凝土,則因此造成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4、施工: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時,應在24小時內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認定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振搗及養護不當、凍害或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等原因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爲甲方運送到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而造成坍落度損失或混凝土失效報廢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檢驗規則:

1、預拌混凝土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2、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3、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的正常試驗結果,甲方應在試驗結束後7天內通知乙方。 4、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混凝土試樣的採取及坍落度試驗,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算起20min 內完成,試件製作應在40min 內完成。

5、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試樣,由同一攪拌運送車中隨機抽取,取樣部位爲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間。

6、試件的製作、養護及試驗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標準進行。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第一次澆築混凝土前,必須向乙方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圖紙及變更籤證;在每次澆築混凝土前24小時,必須填寫《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詳見附件一)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說明本次澆築混凝土的結構部位、澆築數量、澆築方式、混凝土標記、進場時間等施工技術要求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進行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則因此造成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其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圖紙及變更籤證,致使雙方對混凝土供貨量發生爭議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混凝土供貨量結算確認手續時,則以甲方驗收籤認的乙方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作爲雙方的最終結算依據。

2、甲方應負責並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場地的堅實、平整、暢通,且具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和車輛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確保乙方的人員、車輛安全進出施工現場。否則,由此給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並且負責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停車引發的交通違章問題和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澆築及振搗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4、甲方必須在混凝土初凝前或規定時間內,將運送車內的混凝土卸出並澆築完畢。嚴禁甲方在混凝土泵送過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如坍落度損失後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應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漿或二次摻加減水劑進行攪拌。混凝土澆築完畢後,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進行養護,否則由上述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甲方自行負責。

預拌混凝土專用

5、甲方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如出現停電、停水、堵管、炸管、跑模及脹模現象或其它故障而影響混凝土正常施工時,應及時採取措施處理,同時必須通知乙方攪拌及運送時間有無變化,以免延遲卸料時間,致使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指定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於施工現場負責簽收,在乙方發貨單上簽字確認。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書面下達的《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保質、保量生產供應混凝土,並隨車攜帶工程所需要的相關技術資料,28天強度報告在每批混凝土澆築完畢後32天內提供給甲方。混凝土的運送頻率必須保證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2、乙方在混凝土生產過程中如出現故障,不能連續供應混凝土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造成混凝土澆築的不連續及堵管現象。

3、乙方人員及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確保混凝土順利澆築。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協調解決甲方在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提供優質文明的服務。

第七條 交貨地點方式:

由乙方攪拌車運至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 第八條 付款辦法:

乙方爲甲方提供混凝土,每棟每一層現澆爲一結算批,該批混凝土現澆完畢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混凝土貨款的____%,或每一棟澆灌_____M³爲一結算批,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混凝土的全部貨款;餘款在最後一層澆築完畢後32內 一次據實結清.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混凝土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停止供應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或乙方停止供貨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未結貨款;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停止供貨時,甲方還應按預計需用砼總價款每月的 3%支付乙方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給付乙方貨款時,自應付貨款之日起甲方須按拖欠款的3%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它責任及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及義務的,應按向甲預拌混凝土專用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在甲方執行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證混凝土的及時供應,否則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商品砼管理站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2、向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所述商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時,乙方不負責任。 2、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或提前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以書面形式表示方爲有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本合同除《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以外的附件必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爲有效,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成立。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以附件的形式另行補充約定

甲方:乙方: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39;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__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

(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水泥品種外加劑品種結算單價(元)混凝土單價(含運費)汽車泵泵費地泵泵費外加劑費冬施期冬施費合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19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20

一、供貨內容:重慶解放碑威__酒店棟寫字樓屋面保溫層呆料施工。

二、地點:____區解放碑上小較場。

三、泡沫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單價清單詳見下表:泡沫混凝土供應訂貨清單說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數量爲暫定數,結算以實際用量爲準結算。

2、訂購清單中所列單價包括原材料採購、泡沫混凝土攪拌、運輸到施工現場並泵送至施工麪攤鋪、振搗、平整的價格,且在合同期內不作調整。

3、本工程所需的〃32.5水泥由甲方代爲採購,採購價格雙方簽字確認,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按雙方現場實際收方計量

2、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天內辦完結算,結算書籤字後,5天內支付決算工程的全款。以上款項支付均以轉賬結算,乙方按實際計量金額開具普通發票。

五、質量和驗收標準:按照《____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505024-、《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50207等相關文件進行驗收。驗收方法爲現場驗收,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甲方對數量和外觀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爲交貨時。

六、雙方責任:

1、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合物、注水,因違反操作而引發的泡沫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輸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電力、照明、水源,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施工現場應做到道路平整、暢通,堅實,警示標誌明顯。

3、甲方應填寫“泡沫混凝土供應計劃表”並至少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3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4、在乙方未違約的條件下,甲方嚴禁使用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如特殊情況,甲方要採用其他廠家同類產品必須雙方協商同意,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5、甲方如發現乙方產品質量與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貨,由乙方另行換貨或由雙方協商解決,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付給甲方。

6、乙方應提前安排組織好生產,並按甲方的計劃時間、交貨地點、規格數量及時供貨,否則因供貨不及時造成的工程延誤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提供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正規發票,否則視爲違約。

8、乙方必須持有____市建委審查頒發的資質等級證書,並嚴格按照資質等級證書覈定的營業範圍供應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標準,以及____市現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並將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範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產品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給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供應泡沫混凝土,則視爲乙方違約,若多次出現上述情況,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更換供貨廠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而發生的相關經濟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與索賠: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項義務,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以及發生的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方系因資金困難導致無法及時付款,乙方應給以理解,並延期付款,具體延期時間經雙方協商確定。

2、供需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如任何乙方違約,按《民法典》執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按結算總價支付完畢,乙方將相關資料全部交給甲方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叄份,乙方貳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人: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人:____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

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書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