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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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1

目標公司:__________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通用12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控股股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於乙方對目標公司的貢獻和爲了激勵乙方更好地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贈送股權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簡稱在本股權激勵協議中爲如下釋義:

1.1公司:指__________有限公司。

1.2完整股權:指擁有股東身份,享有完整股權,具體包含投票權、表決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優先受讓公司股權的權利權、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的權利、清算分配權以及除本協議明確賦予的權利以外的任何其他權利。

1.3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本持股計劃,在規定的行權期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無償受贈或有償購買公司股權的行爲。

1.4上市"或"掛牌:指公司在位於中國、香港、美國或其他國際認可的證券交易所根據適用法域的證券交易法律法規上市並公開發行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或在上海股交中心掛牌。

1.5稅費:任何及一切應繳納的稅收(包括但不限於徵收、收取或攤派的任何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或其他稅收、關稅、收費、費用、扣減、罰金或預提稅)。

第二條 激勵股權授予規則

2.1激勵股權的來源

公司目前控股股東爲甲方,持有公司100%的股權,公司擬提供20%的股權進行員工持股激勵,該激勵股權由甲方提供。若引進投資機構融資進入並進行公司股權調整時,持股計劃激勵對象與原股東同比例稀釋。

2.2 稅費

持股激勵對象需根據國家規定依法承擔股權轉讓的所有相關稅費。

2.3激勵股權的授予對象

持股激勵對象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4 激勵股權的授予比例

2.4.1激勵股權分爲三期授予,第一期股權激勵授予比例爲公司股權的4%,第二期股權激勵授予比例爲公司股權的8%,第三期股權激勵授予比例爲公司股權的8%。

2.4.2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共計可被授予的股權比例爲公司股權的9%、5%、4%、2%。

2.5 激勵股權的授予時間及方式

2.5.1股權激勵分三期授予,分別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授予。

2.5.2前兩期授予股權後,持股激勵對象的股權由控股股東代持,代持期間的股權損益歸激勵對象所有。在第三期授予完成後,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可選擇由控股股東繼續代持或選擇自行持有股權。選擇自行持有股權的,公司應配合其變更股東登記和股東名冊。

2.5.3持股激勵對象完成當年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個人業績目標,董事會考覈爲合格及以上,經控股股東批准後,方可行權;若經董事會不合格,經控股股東和三位激勵對象書面否決,該激勵對象不可行權。

2.5.4持股激勵對象被授予股權後便享有股東身份,行使股東的完成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不可再要求撤銷起股東身份。

第三條 計劃的變更、管理、終止

3.1 公司股權變動

因爲提前上市、重組、併購或其他原因發生公司控制權變更或公司合併、分立時,對於尚未實施的員工持股計劃(即未將激勵股權轉讓給員工持股公司的情況),公司控股股東有權決定終止此計劃或加速本計劃的實施。

3.2 持股計劃的終止或取消

3.2.1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在公司的服務年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不得低於 個月;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服務年限未滿 個月即離職的,經公司控股股東批准,公司有權取消其未行權部分的激勵股權。

3.2.2 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出現如下情形時,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

受賄、索賄、職務侵佔或盜竊公司財物;

泄漏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的經營和技術祕密;

實施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的利益、聲譽和對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形象有重大負面影響、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爲;

其他任何行爲給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人民幣 _____元及以上者);

(5)未經公司同意擅自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6)因不能勝任公司崗位、考覈不合格、嚴重違紀等原因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7)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其他情形。

本持股計劃即刻終止,已行權的股權全部無償轉讓給控股股東。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出現前述1、2條情形時,其不得要求公司爲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公司也無需爲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3.3 激勵對象的其他情形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在公司內發生正常職務變更的,其已受讓的股權不作變更。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受聘於公司期間,因執行公務負傷而喪失勞動能力的,其獲授的持股計劃不作變更。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其他情形經公司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其已受讓的股權可不作變更。

第四條 保密義務

4.1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各方的書面授權。

4.2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各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各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其餘各方相應損失。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第 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5.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第 條之規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6.1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履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6.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7.1本股權激勵協議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7.2本股權激勵協議經公司股東大會批准後,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實施。

7.3本協議自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7.5本協議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協議同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履行本協議同不影響原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簽署時間: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2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

甲方(股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_______章程》、《_____________股權期權_____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__________,留住_____,甲方授權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_______%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_____________%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_____________年享有公司_____________%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_____________年享有公司_____________%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_____________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_____________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爲_____________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爲_____________年,受益人每_____________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_____________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_____________%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爲_____________。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_____________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________________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_____________,即每_____________%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爲_____________%。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爲:

(1)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_____________年內(含_____________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2)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_____________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_____________%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_____________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_________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_____________股權期權_____規定》發生衝突,以《_____________股權期權_____規定》爲準。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保存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3

股權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激勵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公司”)

甲方爲__________公司股東,佔有_____%股權。乙方爲__________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 。

爲更好的激勵__________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地爲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經**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甲方以股權激勵形式與乙方簽訂股權激勵協議。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股權激勵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對價。

1.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作爲股權激勵。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價款。

1.2乙方擔任 職務,全面負責__________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且在協議生效後需持續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_____年,全力保證公司每年業務目標的實現,此作爲接受股權激勵的條件。

二、甲方保證。

2.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股東權。

3.1 乙方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乙方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__________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3.2 乙方有權通過股東會參與__________公司經營的重大決策,乙方有權參加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會並就會議事項按其股權比例進行表決。

3.3 乙方有權按照股權比例分取紅利。

3.4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持續工作滿5年後,方可自由處分已轉讓股權,處分股權包括股權轉讓、質押、以股權出資等。

四、股權變更登記。

4.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雙方應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4.2 因甲方原因未能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不影響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

4.3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承諾。

5.1 做爲股權轉讓的條件之一,協議簽訂後,乙方需要持續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_____年以上,不得自動離職。

5.2協議簽訂後5年內,乙方不得處分已轉讓的股權,處分股權包括股權轉讓、質押、以股權出資等。

5.3乙方應當與**公司簽訂並遵守《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的內容。

六、特別約定

6.1乙方違反上述第5.1條承諾時,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全部股權。

6.2乙方違反上述第5.2、5.3條承諾時,__________公司有權對乙方進行開除處理,同時甲方除有權無償收回全部股權外,還有權追回乙方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根據股權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6.3按6.1、6.2,雙方應在乙方自動離職、被開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諾起30日內辦妥相關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未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不影響甲方股東權利的行使。

6.4 乙方未按本協議6.1、6.2、6.3條約定及時將上述股權轉讓給甲方,並辦理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每延遲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00元。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8.2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執一份,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8.3本協議簽訂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上述條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時間均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4附件《_____公司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庫存盤點表》作爲本協議之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轉讓方: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 股權激勵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署: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4

甲方

名稱:

法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和《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以下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協議書的前提條件

(1) 乙方在年月日前的職位爲甲方公司之職。

(2)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乙方的職位爲甲方公司之職。

若不能同時滿足以上2個條款,則本協議失效。

2、 限制性股份的考覈與授予

(1) 由甲方的薪酬委員會按照《公司年度股權激勵計劃》中的要求對乙方進行考覈,並根據考覈結果授予乙方相應的限制性股份數量。

(2) 如果乙方考覈合格,甲方在考覈結束後30天內發出《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

(3) 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後30天內,按照《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規定支付定金。逾期不支付,視爲乙方放棄《股權確認通知書》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 限制性股份的權利與限制

(1) 本協議的限制性股份的鎖定期爲5年,期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2) 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鎖定期間享有與註冊股相同的分紅權益。

(3) 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鎖定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

(4) 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爲時,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進行相應調整。

(5) 若在鎖定期內公司上市,公司將提前通知乙方行權,將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轉爲公司註冊股。行權價格以《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規定或董事會規定爲準。

4、 本協議書的終止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發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於),自情況覈實之日起即喪失激勵資格、考覈資格、取消剩餘分紅,情節嚴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並有權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停止參與公司一切激勵計劃、取消職位資格甚至除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① 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背職業道德、失職瀆職等行爲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降職。

② 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乙方在任職期間,由於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和技術祕密、損害公司聲譽等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③ 開設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公司。

④ 自行離職或被公司辭退。

⑤ 傷殘、喪失行爲能力、死亡。

⑥ 違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爲。

⑦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被刑事處罰的其他行爲。

(2) 在擁有限制性股份鎖定期間,無論何種原因離開公司的,甲方將無條件收回乙方的限制性股份。

5、 行權

(1) 行權期本協議中的限制性股份的行權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行權價格以《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規定爲準。

(3) 行權權力選擇

乙方若不想長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購其股份,價格根據現淨資產的比例支付或協商談判。

乙方希望長期持有,則甲方爲其註冊,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享有股東的一切權利。

6、 退出機制

(1) 在公司上市及風投進入前,若持股人退股

① 若公司虧損,被激勵對象需按比例彌補虧損部分

② 若公司盈利,公司原價收回

(2) 若風投進入公司後,持股人退股,公司按原價的150%收回

(3) 如上市後持股人退股,由持股人進入股市進行交易。

7、 其他事項

(1)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稅務法律的有關規定承擔與本協議相關的納稅義務。

(2) 本協議是公司內部管理行爲。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並不意味着乙方同時獲得公司對其持續僱傭的任何承諾。乙方與本公司的勞動關係,依照《勞動法》以及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

(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能擅自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透露給其他人員。如有該現象發生,甲方有權廢止本協議並收回所授予的股份。

8、 爭議與法律糾紛的處理

(1)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

《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內容,按《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及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解決。

《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甲方《股權激勵計劃》及相關規章解決。

公司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則解決。

(2) 乙方違反《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的有關約定、違反甲方關於激勵計劃中的規章制度或者國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通知乙方,終止與乙方的激勵協議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協議書規定的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均可通知甲方終止股權協議,但不得附任何條件。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糾紛應首先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5

甲方(公司):,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個人):,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鑑於:

1、甲方於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 年 月 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 %的激勵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而是本協議的乙方。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經營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 %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爲 元/股,共 元。

2、乙方採用以下方式 支付認購價款

2.1授予股權時,激勵對象一次性付清所需繳納的股金,即獲得全部股權;

2.2授予股權時約定分期繳納股金,激勵對象每繳納一期股金,即獲得相應股權。激勵對象應在約定時期內及時繳納股金;

2.3公司代爲墊付股金後,激勵對象獲得全部股權,以激勵對象的分紅折抵公司墊付的股金直至全部抵扣。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每股原值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支付乙方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

(1)存在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2)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行爲,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4)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當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條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6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    年    月    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爲xx元/股,共xx元。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和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淨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每股淨資產價款的50%。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5)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某某控股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某某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

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元,甲方的認繳額爲人民___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股權激勵協議書(建議收藏)%,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股權激勵協議書(建議收藏)%股權。

二、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__股權激勵協議書(建議收藏)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連續滿一年並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三、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合同所指的公司_____ %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某某控股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四、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____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_____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五、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六、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__%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_____萬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爲高級諮詢師的,應當保證完成當年的業務指標,業務指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時符合本條第1、2款所指人員的,應當同時滿足前述兩款規定的考覈標準;

4.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執行。

七、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八、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甲方最初實際出資額的一半,即每_____%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認購股權的最低比例爲_____ %,最高比例爲_____ %。

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十、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有權轉讓其股權,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十一、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十二、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十三、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__________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某某控股有限公司章程》內容爲準。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__________控股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8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章程》、《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係連續滿三年並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爲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爲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萬元或者業務指標。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爲50%。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爲:

⑴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⑵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發生衝突,以《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       公司股權激勵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200萬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95%的股份,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第二條  公司資本額的確定問題

公司註冊資本200萬元,甲方實際投入資金    萬元,甲方實際投資額與註冊資本投資額的差額部分計入公司負債,第一年(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甲方免收利息,第二年(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公司應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第三條  乙方持股的比例問題

(一)甲方拿出自己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0%作爲激勵股權給乙方;

(二)乙方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條件下,可以無償獲得甲方的激勵股權;

(三)若2020__年度公司收支平衡,甲方承諾將激勵股權中的5%贈送給乙方;若2020__年度公司盈利達到      萬元,甲方承諾將剩餘5%的激勵股權贈送給乙方;

(四)在兩年考覈期內(從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10%的激勵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在滿足本協議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條件下,甲方同意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第一年考覈期內,乙方獲得5%的股東分紅權;第二年考覈期內,乙方獲得剩餘5%的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五)在兩年考覈期內,若乙方滿足本協議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條件,甲方同意將上述10%的激勵股權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乙方具有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身份及薪酬待遇問題

乙方爲公司總經理,在任職期間,應做到勤勉盡職的義務,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乙方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乙方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考覈制度執行。

第五條   激勵股權無償收回情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全部激勵股權:

(一)沒有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經營管理目標

(二)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三)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四)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履行職務行爲時,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六)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當年的分紅,並可減少激勵股權份額,或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乙方享有的激勵股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含勞動合同關係在內,乙方不再與公司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

全體股東同意是本協議生效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10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協議書

股權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股權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鑑於:

甲方爲____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持有____%股權。

乙方爲甲方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____

爲更好的激勵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團隊勤勉盡責地爲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經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甲方以股權激勵形式與乙方簽訂股權激勵協議。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股權激勵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對價

1.1甲方同意,待甲方公司上市後,甲方將其持有上市公司1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作爲股權激勵。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價款。

1.2乙方擔任____職務,全面負責____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且在協議生效後需持續在____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證公司每年業務目標的實現,此作爲接受股權激勵的條件。

二、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享有的股東權

3.1乙方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乙方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____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3.2乙方有權通過股東會參與____公司經營的重大決策,乙方有權參加____公司的股東會並就會議事項按其股權比例進行表決。

3.3乙方有權按照股權比例分取紅利。

3.4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公司持續工作滿5年後,方可按相關法律法規處分已轉讓股權,包括股權轉讓、質押、以股權出資等。

四、股權變更登記。

4.1自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雙方應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4.2因甲方原因未能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不影響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

4.3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承諾。

5.1作爲股權轉讓的條件之一,協議簽訂後,乙方需要持續在____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動離職。

5.2協議簽訂後5年內,乙方不得處分已持有的股權,處分股權包括股權轉讓、質押、以股權出資等。

5.3全力保證公司每年業務目標的實現。

5.4乙方應當與____公司簽訂並遵守《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爲損害____公司的利益。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的內容。

六、特別約定

6.1乙方違反上述第5.1條承諾時,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全部股權。

6.2乙方違反上述第5.2、5.3、5.4條承諾時,____公司有權對乙方進行開除處理,同時甲方除有權無償收回全部股權外,還有權追回乙方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根據股權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6.3按6.1、6.2,雙方應在乙方自動離職、被開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諾起30日內辦妥相關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未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不影響甲方股東權利的行使。

6.4乙方未按本協議6.1、6.2、6.3條約定及時將上述股權轉讓給甲方,並辦理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每延遲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00元。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8.1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8.2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執一份,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8.3本協議簽訂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上述條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時間均爲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 受讓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公證方: 股權激勵方:________公司(公章)

簽字蓋章: 代表簽署:

日期: 日期: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權激勵目的爲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質的經營管理隊伍,創造一個激勵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倡導以業績爲導向的經營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勵經營管理者爲公司長期服務,並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參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激勵方案。

風險提示:

股權激勵方案落地要注意簽訂書面合同,不能僅僅公佈實施方案及與激勵對象口頭約定,或以勞動合同替代股權激勵合同。

中關村在線就是反面例子:公司與若干技術骨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乙方工作滿12個月後可以獲得甲方分配的股權8萬股。

這所謂“8萬股”的不清晰約定就成了定時炸彈:公司總股本有多少?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該比例對應有多少權益,權益價值按淨資產還是市值覈定?凡此種種,均沒有明確約定,以致最後產生糾紛。

第二條、股權激勵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三、存量配送,增量激勵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淨資產增值的前提下,激勵股份纔可提取獎勵基金。

第二章、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

第三條、執行與管理機構設立股權考覈與管理委員會作爲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彙報工作。

第四條激勵對象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範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准。

風險提示:

不管怎麼講,激勵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計劃、達到發展目標纔是目的。

所以股權激勵制度和實施辦法一定要結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激勵對象本人、本部門的業績指標完成情況與考覈辦法來制定和兌現。

離開了這一條,再好的激勵手段也不會產生令人滿意的激勵效果。

一、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爲必要的標準。

二、激勵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爲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三、不得成爲激勵對象的:

1、同時爲控股股東或_______%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於激勵對象範圍;公司上市以後,持有激勵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第四條、激勵形式

一、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3、定價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________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___個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纔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2、定價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_______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__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__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__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準,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

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爲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__個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於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四、經營者持股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並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

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後,成爲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並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五、員工持股計劃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並委託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

六、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將激勵主體與客體合二爲一,從而實現了被激勵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七、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並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八、業績股票根據激勵對象是能夠完成並達到了公司事先規定的業績指標,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也稱延期支付計劃,指公司將部分年度獎金、股權激勵收入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公司爲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戶。

在一定期限後,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據期滿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十、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爲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

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淨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淨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

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淨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第五條、激勵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股權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激勵。

第六條、獎勵基金提取指標

確定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淨資產增值率爲指標,在淨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淨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爲:淨資產增值率=(期末淨資產-期初淨資產)/期初淨資產___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爲準。

第七條、激勵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一、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爲________,即當年的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或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二、在此基礎上,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___提取。

三、淨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第八條、獎勵基金轉換爲獎勵股份的指標爲經審計的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九條、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爲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十條、激勵條件

一、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對於激勵對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不得適用股權激勵計劃:

1、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第十一條、授予時間

一、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________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二、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增發新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完畢,指所募集資金已經到位;資產注入實施完畢,指相關產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

三、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________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第十二條、股權激勵退出機制

激勵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後,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後賣出。

一、激勵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嚴重錯誤而被解僱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瀆職、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並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二、如果激勵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激勵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公司上市後已行權的激勵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

第十四條回購價格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賬面淨資產爲準。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覈會議提出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准,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爲的重大變化。

第十五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十六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期權)股權激勵協議書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權_____目的爲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質的經營管理隊伍,創造一個_____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倡導以業績爲導向的經營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_____經營管理者爲公司長期服務,並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參照《上市公司股權_____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_____方案。

第二條、股權_____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_____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三、存量配送,增量_____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淨資產增值的前提下,_____股份纔可提取獎勵基金。

第二章、股權_____方案的執行

第三條、執行與管理機構設立股權考覈與管理委員會作爲公司股權_____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彙報工作。第四條_____對象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範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准。

一、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爲必要的標準。

二、_____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爲應當_____的其他員工。

三、不得成爲_____對象的:

1、同時爲控股股東或_______%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於_____對象範圍;公司上市以後,持有_____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_____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_____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第四條、_____形式

一、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_____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_____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3、定價上市公司在授予_____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_____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_____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________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_____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___個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_____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_____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_____計劃規定條件的,纔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2、定價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_____的_____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_______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_______%。

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爲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_____對象授予股票: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__個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_____對象的一種權利,_____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於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四、經營者持股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並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_____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後,成爲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並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五、員工持股計劃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並委託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

六、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將_____主體與客體合二爲一,從而實現了被_____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七、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_____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_____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並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八、業績股票根據_____對象是能夠完成並達到了公司事先規定的業績指標,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也稱延期支付計劃,指公司將部分年度獎金、股權_____收入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公司爲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戶。在一定期限後,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據期滿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_____對象。

十、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爲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_____對象在期初按每股淨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淨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_____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_____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淨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_____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_____對象支付現金。

第五條、_____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股權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_____。

第六條、獎勵基金提取指標

確定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淨資產增值率爲指標,在淨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淨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爲:淨資產增值率=(期末淨資產-期初淨資產)/期初淨資產_________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爲準。

第七條、_____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一、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爲________,即當年的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或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二、在此基礎上,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___提取。

三、淨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第八條、獎勵基金轉換爲獎勵股份的指標爲經審計的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九條、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爲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十條、_____條件

一、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_____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_____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對於_____對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不得適用股權_____計劃:

1、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_____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第十一條、授予時間

一、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________日內,不得推出股權_____計劃草案。

三、公司披露股權_____計劃草案至股權_____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________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_____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_____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_____計劃草案。

第十二條、股權_____退出機制

_____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後,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後賣出。

一、_____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嚴重錯誤而被解僱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_____、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並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二、如果_____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_____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公司上市後已行權的_____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第十四條回購價格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賬面淨資產爲準。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股權_____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覈會議提出變更_____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准,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_____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爲的重大變化。

第十五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十六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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