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協議樣書(分紅權)(通用5篇)
股權激勵協議樣書(分紅權) 篇1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_____元;乙方、丙方系公司員工,分別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丙方激勵股權。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激勵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三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另有說明,下列用語含義如下:__________
1.激勵股權:__________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__________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丙方各自受贈5%的激勵股權。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 的規定,對乙方、丙方進行業績考覈,計算出乙方、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將乙方、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丙方。
3.乙方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收回乙方、丙方所持激勵股權:__________
乙方、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爲而被行政拘留的;
(7) 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爲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細則》及《股權激勵方案》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與甲、乙、丙三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股權激勵協議樣書(分紅權) 篇2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乙方系公司員工,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________股的激勵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激勵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另有說明,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第二條 激勵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贈________股的激勵股權。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增加或減少乙方受贈激勵股權的份額。
第三條 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覈,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第四條 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上市、融資、收購、兼併),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無償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4)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爲而被行政拘留的;
(7)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爲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
2、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激勵協議樣書(分紅權)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爲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爲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民法典》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激勵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況
虛擬股:是指_____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它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
每年會計年終,根據甲方稅後利潤計算每股的利潤,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爲乙方的虛擬股數×每股利潤。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將股權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讓前述股權。
2、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贈股權比例取得公司利潤分紅的權利,但無需承擔公司的虧損。
3、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對公司管理決策的建議權,並繼續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但不享有公司股東依章程享有的表決權、決策權。乙方成爲股東後,承諾受聘在公司出任_____一職,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並承諾在公司成立後連續任職_____最少一年,如乙方在未得甲方書面同意下中途離職,乙方需無條件歸還受贈之股權給甲方,本協議終止,甲方不需向乙方作任何賠償;乙方也可選擇退回有關股權作爲終止此份協議,乙方不需向甲方作任何賠償。
4、自本協議生效起,必須履行管理公司經營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5、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經過公司股東會同意並形成書面決議,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爲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
(1)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勞動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
(3)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條款;
(4)自行或與他人合夥經營與公司經營範圍一致的、類似的、相關的、或上下游業務;
(5)將公司的進貨渠道、銷售渠道、進貨價格、出貨價格、客戶名單、技術等商業祕密的泄露給任何與當次交易無關的第三人;
(6)違反公司的規定,向供應商或客戶收取好處費、回扣、佣金、購物卡、現金、保險單、美容/保健卡、旅遊考察、招待費報銷等物質或非物質的商業賄賂;
(7)實際控制第三人與公司進行交易;
(8)其它損害公司和/或甲方利益的行爲。
三、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因泄密行爲導致甲方或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利潤分享
1、乙方按自身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項目的利潤。
2、公司形成的股份及孳生物爲公司的共同財產,乙方應按其比例共有。
五、協議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需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股權自動迴歸甲方。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如不願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公司,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需賠償甲方_____萬元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籤蓋章)
年 月 日
股權激勵協議樣書(分紅權)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幹的激
勵與約束,使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爲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限公司章程》,雙方同意甲方爲虛擬股權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股權:指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__元,一定比例的股權對應相應金額的註冊資本金。
2.虛擬股權:指有限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權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
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股東權及其他權利,擁有者不具有股東資格。原則上此虛擬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贈與,不得繼承。當有其他投資人蔘股本甲方,乙方可以出售部分或全部分紅權。
3.分紅:指有限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4.淨利潤:指公司年度實收營業收入扣除相應的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人員工資、購置設備、原材料、配件、租賃辦公場所、支付水電、物業等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二、協議標準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甲方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決定授予乙方的虛擬股權。
1.乙方取得的虛擬股權不變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記載在甲方公司的股東名冊,不做工商變更登記。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權對外作爲擁有甲方資產的依據。
2.每年度會計結算終結後,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計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總額。
3.乙方可得分紅爲乙方的虛擬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淨利潤總額(含稅)。
三、協議的履行
1.甲方應在每年的3月份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得出上一年度稅後淨利潤總額,並將此結果及時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4月份享受分紅。甲方應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可得分紅50%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3.協議生效後即可享受當年的分紅,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計算。
4.乙方所得紅利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實際發放時直接扣除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稅後淨利潤,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應做好本職工作,制定部門工作計劃和工作進度,維護和管理好客戶或工作人員。
4.乙方應實現甲方年度部門的業績指標,爲甲方項目提供建議、創意、創新。具體業績指標由甲方乙方雙方統一制定。
5.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認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6.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7.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據第五條變更、解除本協議的,乙主仍應遵守本條第5.6項的約定。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可以按比例將分紅權轉化成公司股票,甲方也可根據乙方的工作情況將授予乙方的虛擬股權部分或者全部轉化爲實際股權,但雙方應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協議內容。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協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在,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決本協議。
5.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決本協議。
6.甲方公司解散、註銷的,協議自行終止。
7.當以下情況發生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保密協議》,損害公司利益行爲的;
(5)執行職務存在重大過錯,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連續2年無法達到業績目標的;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8.協議解除、協議終止當年,乙方不享受本協議約定的分紅權權益,已經分配的不予追回。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爭取友好協商。如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協議的生效
甲方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這必要附件。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___
股權激勵協議樣書(分紅權) 篇5
協議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營業執照號: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乙方系公司員工,於年月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 股的激勵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激勵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另有說明,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第二條 激勵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贈 股的激勵股權。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增加或減少乙方受贈激勵股權的份額。
第三條 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覈,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第四條 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4)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爲而被行政拘留的;
(7)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爲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細則》及《股權激勵方案》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銀行賬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