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的工錢該不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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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弟的工錢該不該付?
新移民阿才,來美才一年,拿在國內做投機生意所賺的十來萬美元做頭款,買了房子。

這等派頭,不能不教老移民羨慕:從前靠在美國打工攢頭款,哪個不打拼五六年乃至十年八年啊﹗

房子買下,內外得裝修。阿才夫妻是勤快人,每天從唐人街的糕粉店下了班,就在家裏忙開了。好些技術性強的活計,自己幹不來,便請堂弟來幫忙。堂弟是資深建築工,舉凡水、電、木,樣樣拿得起,每天下班便來,假日也搭上了。

忙碌了一個月,廚房整個換了新,房子裏外油漆了一遍,客廳、臥室、浴室各處,該換的換了,該修的修了,堂弟無疑是主力。裝修完畢,阿才夫婦卻沒有給堂弟付工資。

對此,他們私下討論過,一致認爲,堂弟人品好,多次向他們說,自己好歹是老移民,經濟上有基礎,不在乎什麼工錢,這次來是幫忙,不是打工。夫妻自我開解道:“是親戚哩,動不動就算經濟賬,見外了點吧?反正我們手頭緊,要給也出不了多少。老移民幫新移民,不是天經地義嗎?”

堂弟口說不要錢,心裏卻嘰咕不停,直罵阿才夫妻不通人情:在這個物質社會,哪有不拿工錢的,我的客氣話你當真啦?從此,兩家人疏遠了。阿才夫婦一直不覺悟,他們省了一筆錢,卻在人情上犯了錯誤。

什麼錯誤?一廂情願地把人家的有償勞動,假設爲雷鋒式的“奉獻”。他們沒想想,即便是“義工”吧,也是奉獻給神,給殘障人,給貧苦者,憑什麼非要爲你“錦上添花”?

在美國社會,幹活,不管是親是疏,都要付工資,這是常識。即便對方不脫中國式客套,口口聲聲說“不要”,你還是實行“親兄弟,明算帳”保險些。揩油,只會招人厭惡。

廚川白村曾經在《出了象牙之塔》一書中,尖銳批評日本人送紅包的虛僞,他主張,人際交往要先“物質”而後“精神”,以充實的、甚至是赤裸裸的物質上的滿足爲前導,然後是精神上的實現。

在物化社會,這條規矩尤其要牢記。老移民並沒有虧欠新移民,後者不要以“債主”的身份,去討他們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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