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保證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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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保證書 篇1

糾紛一案的 一方證人,我以自己的人格(良心)作擔保,保證據實陳述我所知道的事實,如有虛假陳述,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賠償因作虛假陳述造成的一切損失。本保證書所附的法律規定我已看過,明白其含義。 保證人:

證人保證書(通用3篇)

年 月 日

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第一百一十五條 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爲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爲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爲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是 ,是 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五十七條 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客觀陳述其親身感知的事實。證人爲聾啞人的,可以其他表達方式作證。

證人作證時,不得使用猜測、推斷或者評論性的語言。 第五十八條 審判人員和當事人可以對證人進行詢問。證人不得旁聽法庭審理;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人民法院認爲有必要的,可以讓證人進行對質。

第六十條 經法庭許可?當事人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

詢問證人、鑑定人、勘驗人不得使用威脅、侮辱及不適當引導證人的言語和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

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認爲有必要的,可以要求當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關事實接受詢問。在詢問當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簽署保證書。

保證書應當載明據實陳述、如有虛假陳述願意接受處罰等內容。當事人應當在保證書上簽名或者捺印。

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拒絕到庭、拒絕接受詢問或者拒絕簽署保證書,待證事實又欠缺其他證據證明的,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僞證的法律後果,並責令其簽署保證書,但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除外。

證人簽署保證書適用本解釋關於當事人簽署保證書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證人拒絕簽署保證書的,不得作證,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第一百八十九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二)證人簽署保證書後作虛假證言,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證人保證書 篇2

證人保證書

(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用)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及工作單位:

與本案當事人關係:

我作爲本案的證人(或者鑑定人),保證向法庭如實提供證言(或者說明鑑定結論)。如有意作僞證或者隱匿罪證(或者作虛假鑑定),願負法律責任。

(簽名)

年 月 日

證人保證書範文二: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職業及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本案當事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

我作爲本案的鑑定人,保證向法庭如實說明鑑定結論。如有意作虛假鑑定,願負法律責任, 特此保證。

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證人保證書 篇3

我叫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現住______,身份證件名稱______號碼______,

部職別______,聯繫方式______,與犯罪嫌疑人______是______關係。

我自願向______保衛______作如下保證:

監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下列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如發現犯罪嫌疑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我即設法制止並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如有違反,願承擔法律責任。

此致!

保證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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