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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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

學術報告廳是我校舉辦各類學術報告、召開重要會議和進行學術交流的重要場所。爲了加強報告廳管理,保證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室受學校委託,負責學術報告廳的使用管理,未經學校辦公室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學術報告廳的使用安排上遵循學校層面活動爲主、兼顧學院、處室的原則。

三、報告廳的使用遵循先申請、後使用,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申請使用單位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填寫使用申請表)向學校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學校辦公室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第一報告廳、第三報告廳使用須經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簽字批准,第二報告廳使用須經綜合科科長簽字批准。經校辦批准後,將表格送至圖書館二樓報告廳管理室,並請在會議前至少提前3小時聯繫報告廳老師對接準備,避免會議較多發生衝突,如不提前對接,責任自負。

四、使用報告廳的部門及人員應愛護報告廳的各類設施,自覺維護報告廳的環境衛生,注意用電安全,不在報告廳內吸菸,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不隨處粘貼等。在使用完畢後,要認真清掃報告廳衛生,及時清除垃圾,桌椅設備擺放整齊有序。具體如下:

1、禁止將瓜子、水果等零食帶入場內;

2、禁止在場內吸菸,禁止燃放煙花等危險物品,嚴禁踩踏座椅;

3、未經同意,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懸掛或張貼橫幅、宣傳物等物品;

4、除管理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場內各項設備,如造成損壞,須照價賠償;

5、控制室內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擅自進入並導致事故的將追究其責任;控制室的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使用。發現故障要及時上報,以便解決。

6、會議和活動開始之前,會議負責人必須按照申請表中的使用要求,檢驗廳內所用設備的準備是否齊全,效果是否滿意,填寫使用登記表,並與管理人員共同簽字。

7.在使用完畢後,使用部門負責整理桌椅,清潔會場,由工作人員檢查廳內設備設施的使用情況及衛生情況,待管理人員對衛生和設施狀況驗收並與會議負責人共同簽字後,方可離開。

五、報告廳原則上不接待娛樂活動。

六、報告廳及設備屬學校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原則上不針對有償培訓(包括二級部門承辦的非校內的外借活動)或校外租用的培訓、會議等活動開放使用。

注:報告廳所有設備與物品一律不外借。

校辦報告廳申請表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2

1號教學樓報告廳是校區(學院)舉辦大型會議、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重要學術活動或重要會議的場所。爲加強管理,明確職責,確保運轉正常,更好地爲廣大師生服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使用範圍

1.校區(學院)組織召開的大型會議。

2.校區(學院)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活動。

3.校區(學院)各單位舉辦的需要使用報告廳的大型活動。

二、日常管理

1.報告廳的日常衛生保潔和使用管理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

2.報告廳燈光、音響、視頻及電子屏顯示器等電器設備由教務部現代教育中心負責管理、維修及維護。未經許可,其他人不得自行操控設備。

3.需配備基本設備以外其它設施的(如:花卉、水果、座籤及會標等),使用單位應提前聯繫黨政辦公室,並佈置會場。

4.使用單位安排的活動如與校區(學院)重大活動衝突時,黨政辦公室負責統籌調整,使用單位須服從安排。

5.報告廳一般不對校外開放。特殊情況借用,應提前三天向黨政辦公室提交申請,經校區(學院)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三、使用程序

1.校區(學院)舉辦大型會議或各單位舉辦重大活動需使用報告廳的,主辦單位需填寫《報告廳使用申請單》(附後),提前三天送交黨政辦公室審批。

2.黨政辦公室根據校區(學院)大型會議、活動安排情況和各單位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向主管領導彙報後,將批覆意見告知申請單位,並做好使用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使用要求

1.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須安排專人做好會務服務及保障工作。

2.使用單位必須遵守報告廳使用管理制度,聽從管理人員安排,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如發現使用單位不能遵守本規定,經勸阻無效的,黨政辦公室將停止其繼續使用。

3.使用單位和與會人員要自覺維護報告廳環境衛生,愛護報告廳公用設施,不得在室內進餐、吸菸,嚴禁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不得隨處粘貼、亂塗亂畫。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將室內物品移作他用。

4.使用結束,相關管理人員負責對設備進行驗收。使用單位負責將所用設施還原,確保會場恢復原樣,如涉及人爲損壞設施等問題,使用單位須按價賠償。

5.未經報告廳管理部門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懸掛或張貼會標、標語,不得隨意變動室內設施的擺放格局。

五、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黨政辦公室。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3

學術報告廳是學校重要的學術交流活動場所。爲加強報告廳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該廳主要用來舉辦學術交流活動、有校內外專家或校領導參加的會議、報告,或者經校領導批准的全校性活動等,部門的各種會議及各類學生活動原則上不使用學術報告廳。

2.圖文信息中心的教育技術中心具體負責報告廳音響、燈光設備的使用管理、技術維護等支持。

3.物業服務公司負責報告廳衛生清潔工作及其財產安全管理等。

4.凡申請借用報告廳的單位,應提前3天在圖文信息中心網站下載使用申請表,按要求填寫並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後送交教育技術中心。

5. 教育技術中心根據審批意見,結合報告廳使用情況進行安排,按照申請順序進行安排,如若與學校臨時安排的重大活動衝突,則服從統籌安排。

6各部門若在辦理使用手續後,需要變更或取消使用計劃的,須在預約使用期前一天通知圖文信息中心。

7. 學術報告廳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學術報告廳的部門自行安排會務,明確責任人,並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員引導,秩序維護等。

8.除正常活動需要的會標或橫幅外,未經學校辦公室﹙新聞辦﹚同意,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張貼或懸掛各種海報、橫幅、標語、廣告等,未經圖文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使用雙面膠,膠帶,圖釘,訂書針,釘子等對桌面、牆面和地面有污損或破壞的物品。

9使用單位要對參與活動的人員進行提示,必須愛護報告廳內公共設施,注意廳內外環境衛生。

10報告廳燈光、音響、投影機、操作檯等設備由專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11學術報告廳內禁止吸菸,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

12. 活動結束後,使用申請人應協助報告廳管理人員將設備設施歸位,與報告廳物業管理員進行交接,要認真檢查,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13對不遵守報告廳使用管理辦法的單位,圖文信息中心有權提出批評並及時報告學校。

14教育技術中心要做好對報告廳使用情況的登記工作,並定期聯繫相關人員檢修設備,檢查電源、線路、門、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認真處理,及時彙報。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4

國家瀕管辦及其辦事處依法對被許可人使用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和物種證明進出口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使班主任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搞好我校的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據黨的教育方針,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班主任工作條例。

第二條:班主任在學生科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教務科的指導。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職條件

第三條:有一定組織管理和領導能力,努力研究和掌握教育規律,認真學習教育學、心理學、倫理學和美學等有關知識,具有一定的社會科學知識和較系統的教育科學、管理科學知識,並有較強的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能服從領導,嚴格按職責範圍要求進行工作;

第四條: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辦事公道,嚴於律己,積極上進,組織觀念強,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爲人師表。具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勤勞踏實,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謙虛謹慎,平等待人,關愛學生,作風民主,善於聽取各種意見,能堅持原則,從嚴管理,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信。

第五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身心健康,有奉獻精神。

第六條:原則上班主任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是相當學歷.

第三章 班主任的職責

第七條:堅持對學生進行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及校風、校紀、班風的教育。

第八條: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培養學生嚴格按照制度辦事的作風。

第九條:班主任是學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學生安全自護教育。嚴格要求學生、關愛學生,及時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和處理問題,關心學生生活和學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條: 培養學生良好的儀表,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着裝整潔。教育和督導學生愛護校園環境,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學校花草,保持地面、牆面衛生。

第十一條: 教育學生樹立明確的學習目的,指導學生的學習方法,協助教務科解決教學中學生存在的問題,形成良好的學風。

第十二條:及時與任課教師溝通,協調師生關係,協助各任課教師做好各項管理工作,提高學生的各項實踐技能。

第十三條:組織學生參加學校舉辦的各項集體活動、社團活動和公益活動。指導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積極引導學生組織各種興趣小組,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第十四條:組織班委日常管理工作和團支部建設。每兩週組織召開一次班會,討論、講評及解決班級有關學習、生活、紀律、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問題,對違紀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把不良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班委和團支部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十五條:負責學生的操行評定工作,及時填寫學生誠信教育檔案和寄發各種通知,負責班級各項評優工作。

第十六條:負責學生各種費用的收繳管理工作,組織學生幹部做好班費收支的帳目管理,做到賬款分離。

第十七條:服從學生科和教務科的各項管理,有事要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前後要交接好班級工作,並臨時委託其他班主任代管。

第十八條:準時參加學生科和教務科組織的各種會議,及時彙報班級工作和傳達會議精神。

第十九條:按學校要求,做好新生的入校安排、入學教育及畢業生升學及就業指導、畢業生離校等工作,做好各學期開學和放假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條:按照學校要求,做好各種材料的上報工作。

第二十一條:協助學校保衛科,做好學生在校期間有關事宜。協助學校總務科,做好學生各項後勤工作,協助財務科做好學費收繳工作。

第二十二條:及時與學生家長建立聯繫,學生受到處分要及時通知家長,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對違紀學生要耐心教育,做到不縱容、不放棄、不袒護,及時向學生科彙報本班學生違紀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將有關情況與學生家長溝通。

第二十三條: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的選聘和任用

第二十四條:班主任實行兼職聘任制,由學生科負責選聘工作,每個班配備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期一般爲三年,每年八、九月份學校集中辦理班主任的聘任手續。學校鼓勵考覈稱職的班主任,尤其是優秀班主任連任。

第二十五條:學生科負責班主任的選拔工作,學生科審覈後報學校領導統一發文聘任。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班主任崗位津貼+獎金形式。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班主任,學校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發放標準爲:班級人數在20人以下的(含20人)津貼數爲100元。班級人數在20—40人以下(不含40人,以20爲基數,每增加一人增加2.5元。)班級人數爲40人的津貼爲150元,(以40人爲基數每增加一人增加3元。)班主任每月獎金根據每月班級考評成績發放。班級當月人均扣分不高於0.1分的,獎勵津貼50元。班級當月人均扣分高於5分的,扣津貼50元。班級當月人均扣分高於10分的,扣除全月津貼。月評比排名前五名的班主任津貼獎勵15元,月評比排名後五名的班主任津貼扣除15元。

第二十七條:符合班主任任職條件的在職教師都有責任和義務服從組織安排應聘擔任班主任。

第二十八條:對擔任班主任工作,尤其是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且成績突出者,學校給予重獎。

第五章 班主任的考覈和獎懲

第二十九條: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覈由學生科制定。無故不參加班主任會議、班主任集體活動的,一次扣除津貼5元。班主任在任職期間無故不請假並且離開崗位超過一週的自動解聘。 一個學期月評比三次排名最後一名的班級,班主任自動解聘。

第三十條:每學年表彰一次優秀班主任,享受校級先進待遇,並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於無故不擔任班主任工作,考覈不稱職的班主任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班主任,取消其班主任任職資格,工資職稱下聘一檔。

第三十一條: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其他規定與其有牴觸的應以本條例爲準,本條例解釋權在學校。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公司的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資金支出安全,並能儘量減少審批程序,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第二條生產性支出。在既要滿足生產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庫存合理的前提下,根據簽訂的購貨合同和月初經審批同意的用款計劃,購買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等生產用物資。一般情況下采取貨到驗收付款,根據發票和入庫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財務部主管複覈後方可報銷(在預算範圍之內)。

第三條非生產性開支。辦公用品、非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置,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各部門不得自行購置。否則費用自理,不予報銷。辦公室根據部門批准的申請計劃組織購置,辦公室主任、總會計師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四條對外投資統一由公司本部開展,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從事任何對外投資。對於50萬元以下短期投資款項的支付由總會計師、總經理聯籤;50萬元~20xx萬元的短期投資由總經理會議決定,報總會計師、總經理審覈,董事長覈准;20xx萬元以上的短期投資必須由董事會決議後實施。對於長期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即可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20xx萬元,投資方案必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投資金額在20xx萬元以上的,必須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五條在建工程項目開支。公司下屬各部門(包括下屬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資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時須遵照以下程序進行審批和實施。

擬新建或改造項目的職能部門要對擬投資項目提出立項建議書,立項建議書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後(下屬各店爲店總經理批准),即可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而後由項目小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總經理、財務部主管、公司資產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財務部組成)進行集體討論。討論通過並會籤後,根據擬投資項目概算總額與公司所規定的核準權限呈報不同的職能部門。審議通過後,再行實施,具體覈准權限如下:

3萬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項目必須由各分店總經理、財務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資產管理部組成的項目小組會籤後即可實施;3萬元~50萬元的在建工程項目還必須在上述小組會籤後報公司總經理、總會計師聯籤;5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上述會籤及聯籤後,還必須由董事長簽字同意後才能實施。

財務部門根據合同規定,按工期進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時,由客戶寫出申請,項目小組和設備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財務部審覈,其款項的支付,3萬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總經理簽字,3萬元~50萬元應由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超過50萬元時,還應報董事長覈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於合同總價款的30%)的結算須在審計部門審計及監理部門出具監理報告後,才能付清全部價款。

第六條固定資產購置。機器設備、交通工具及通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預算管理制度。

(一)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下,則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報各店(或分公司)總經理審覈批准方可購買;對於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置項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後,報經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二)公司本部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下,則由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總經理審覈審批,最終必須由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報銷;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第七條通訊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報銷程序。

公司本部報銷的審批權限:對於一次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審覈批准;1000元以上至1萬元,由總會計師審覈批准;1萬元以上至3萬元,必須由總會計師和總經理聯籤;超過3萬元,則必須由董事長加簽。

第八條工資的支付: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按時發放職工的工資。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工資由所屬的人事部門依據規章制度進行統一覈算,經分店(或分公司)總經理、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支付;公司本部的工資開支,工資表經人力資源部審覈無誤後,經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由財務部負責核發。

三、其他事項的審批權限

第九條暫借款的審批。由於業務需要,因公出差或購買貨物需預支現金的,預算內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部長簽字批准,1000~5000元由財務主管領導簽字批准,5000~10000元由總經理批准,10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准。所支付的現金,前款沒有結算清的,一律不再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借款,預算範圍內5000元以下一律由各分店(分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必須按照上款要求由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第十條對外擔保的審批權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時,擔保合同由財務部起草,經法律部(或法律顧問)複覈,按公司有關程序會籤後,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對外擔保(抵押)500萬元以下的事項,必須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方可提供擔保;超過500萬元以上的擔保(抵押)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方可實施。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對外開展擔保業務。

第十一條銀行借款的審批權限。借款金額在20xx萬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同意並由董事長批准;20xx萬元~6000萬元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超過6000萬元,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

四、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7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對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做出修訂。修訂後的區劃經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以對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提出局部調整建議,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並附具流域管理機構的審覈意見。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報國務院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其他水功能區劃提出補充完善和調整建議,報原批准機關審查批准,並報原備案部門備案。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8

爲維護機關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多元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行。

一、各種印鑑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可鐵櫃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保存現金必須設置保險櫃,保險櫃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並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衛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繫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像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設備,均應設專人保管,並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衛工作。

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後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要安裝保險鎖或防撬鎖,門上亮和窗戶要安裝鐵欄杆。財會室、保密室應設在夜間值班人員視線之內。各種安全設備,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文件、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於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設備。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並對下屬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日值班流於形式。

8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更不準在辦公室內留宿。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9

一、總則

1、技術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祕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文件屬於公司所有。

2、爲規範本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文件的編制、簽署、更改、保存等相關的內容,確保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文件的管理。

二、技術文件的編制

1、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編程手冊、機械結構圖、編程器件燒寫文件、可編程器件源碼、硬件編程手冊、軟件安裝包、驅動程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調試階段:產品調試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調試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件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和數據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文件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文件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文件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文件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文件,並保存在公司的服務器中。每當設計文件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務器中的文件,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爲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文件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服務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文件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文件的審覈和批准;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覈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文件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覈、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文件不得用於歸檔。

3、文件簽署分爲紙質文件簽署、電子文件簽署和光盤簽署。其中,紙質文件簽署須在紙質文件上手寫簽署,電子文件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盤簽署則在光盤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文件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文件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務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盤,做封存保管。

5、用來存儲歸檔文件的光盤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盤的大致信息,如名稱、編號、簽署信息等。

6、歸檔文件時,須填寫<設計項目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文件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文件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權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文件,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通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服務器上下載相應的文件進行查閱。

3、對於借閱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傳閱,不得泄露借閱文件的祕密。

4、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文件轉與他人或攜帶外出時,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5、文件閱覽之後,須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徹底刪除借閱文件,並補充完整<借閱文件記錄表>。

六、責任追究

各部門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遺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術文件,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0

爲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爲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切實加強辦公室用電管理,確保安全運行,現制定集團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溫度高於32攝氏度方可開啓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5攝氏度方可開啓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溫度計所顯示的溫度值爲準)。空調等辦公電器設備作爲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節假日、雙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開啓。

二、合理調控 爲做到節能降耗,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20℃);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造成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根據溫差科學定時。

三、空調運行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門窗使用空調現象。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實行機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開啓無人空調。

四、夏季雷雨天氣 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公司將統一切斷電源。

五、實行專人負責制 集團行政管理部物業班負責辦公室空調管理,空調開啓過程中若出現跳閘及異味等情況時,應立即關上空調並通知集團行政部解決,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六、會議室空調 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開關與管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經批准配發 不得私自將電器帶入辦公室使用(如電風扇、取暖器、電吹風等),如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八、爲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嚴禁在空調開啓的辦公室內吸菸。

九、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啓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和部門領導作爲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將分別交納100和50元的違規使用費。

3.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單位/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

本規定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集團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20xx年5月23日星期五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1

爲規範外來施工人員,對其各種行爲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公司範圍內承包工程的單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單位)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入廠手續、接受安全部的安全教育、登記有關事項,以利廠區安全保衛工作。出入廠人員、車輛應自覺接受門衛檢查。進廠車輛應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廠物資由綜合部簽發出門證。

二、各施工單位對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分配工作。

三、外來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所從事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不得違反。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機動車輛司機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持證上崗。

四、外來施工人員及民工,一切施工作業一定要在指定的作業範圍內進行工作,不許擅自進入車間或危險場所,不得亂動有關設備、閥門、器具,以免發生危險。

五、進入廠區任何地點不準吸菸,不準擅自動火,動火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安全部批准辦理動火證後,方可動火。

六、外來施工人員應按規定使用好勞動防護用品,如: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戴安全帽,登高須佩安全帶等。

七、外來施工人員自備的機電設備的安裝地點,由我公司設備部或生產車間共同確定,設備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確保安全裝置齊全可靠,未經批准,不許隨便設置或擅自變更地點,電源由設備部指定並負責接電,施工單位不得私自亂接。

八、外來施工單位,未經我公司領導同意,嚴禁擅自動用我公司的機電設備、車輛及工器具。

九、從事任何施工作業一定要事前與設備部有關人員和現場負責人聯繫,一定要清楚施工地點、部位,沒有確認前不準施工,嚴禁盲目亂幹。每次進入施工現場前,包括高空作業,地下設施作業及設備容器內部作業等,應與現場負責人員取得聯繫並經同意,否則不許施工。應尊重現場負責人員的意見,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威脅生產安全或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與現場負責人員聯繫,以便及時處理。

十、施工作業必須保持道路暢通。施工中的垃圾雜物,易燃物等應隨時清除到指定的地點,嚴禁野蠻施工,就地亂仍、亂拋施工垃圾。

十一、外來施工人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違章作業的行爲,人人有權制止,我公司安全員現場巡查監督,並根據情節按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處以罰款,直至停止其工作。

十二、外來施工人員由於違章引起事故或影響生產造成損失者,應由施工單位負責,並視情節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外來施工人單位負責人是其所在施工單位的安全負責人,要遵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施工中帶頭遵章守紀,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當施工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解決安全問題後在施工。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與安全責任感。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2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辦法 爲進一步加強對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以下簡稱司法外事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國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中發(20xx)17號)確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則和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的管理體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機關、司法部直屬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以下簡稱各司法廳(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協調配合的原則。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管理權。

(三)司法部司法協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司法部授權行使部分外事審批權。

下列事項分別由司法協助外事司會商部有關業務司局決定或者上報部領導審批後辦理:

1.監獄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項,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國代表團組或者新聞媒體參觀或採訪監獄及對外提供有關在押犯情況等,會商監獄工作管理局;

2.勞動教養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項,如安排外國團組或者新聞媒體參觀或採訪勞教所、對外提供有關勞教人員情況等,會商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3.律師管理與公證業務方面的涉外事項,如外國律師事務所在華設立辦事處、派駐代表、外國律師事務所在華辦事處的管理及中國律師事務所申請在外國設立辦事處等,會商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

4.法學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項,如聘請外國專家來華講學、派遣留學生、與外國建立校際交流關係等,會商法規教育司;

5.外國記者採訪、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消息等事項,會商辦公廳。

(四)司法部機關的外事活動由司法協助外事司計劃、協調、管理和組織實施。

(五)司法部直屬單位的外事活動在司法部的統一領導下,由司法協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單位實施。

(六)各司法廳(局)的外事活動,在當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領導下,由當地政府外事辦公室和司法協助外事司指導和管理,由各司法廳(局)實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執行公務的政治審查或備案。

(八)司法部計財裝備司根據外事工作任務年度計劃,負責部機關年度外交支出預算,審覈各項涉外活動費用標準和涉外活動經費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屬單位每年年底編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計劃,於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協助外事司覈准後執行;各司法廳(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計劃報司法協助外事司備案。

二、關於審批權限

(一)以下事項由部領導審批:

1.上報國務院的事項;

2.送請外交部等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或備案的事項;

3.司法部機關年度外事工作計劃;

4.邀請外國副部長級和司局級代表團來訪;

5.以團體或個人名義申請加入國際組織;

6.在華舉辦小型專業國際會議;

7.部機關司局級人員、直屬單位領導及司法廳(局)長出訪;

8.部直屬單位和司法廳(局)與外國簽定合作項目協議;

9.對外請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問題的司法協助事項;

10.提供有關重大事項的對外表態口徑;

11.部領導參加國內外事活動;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項。

(二)以下事項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審批或審覈:

1.上級部領導的事項;

2.司法廳(局)副廳(局)長及其以下人員、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及其以下人員出訪、出國談判或參加國際會議;

3.邀請外國處級及其以下官員或非政府人士來訪;

4.對外請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協助事項;

5.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司局級及其以下幹部參加國內涉外活動;

6.一般問題的對外表態口徑;

7.其他外事事項。

三、關於審批程序

(一)司法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單位、各司法廳(局)報批的外事事項,應首先送司法協助外事司審覈,並遵循以下要求:

1.需上報國務院批准的事項,如擬邀請外國現任部長、前政要來華、加入國際組織等應提前60天報送;在華舉辦重要或大型的國際會議應在上一年度報送;

2.需請外交部等綜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會籤)或備案的事項,如擬邀請外國現任副部長來華、與外國司法部簽訂雙邊交流、合作協議等,應提前45天報送;

3.需由部領導審批的事項,如在華舉辦小型專業國際會議、司法部直屬單位和司法廳(局)與外國簽訂合作項目協議、部機關司局級人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及司法廳(局)長出訪、邀請外國司局級代表團訪華等,應提前40天報送;

4.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審批的事項,如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及其以下人員以及司法廳(局)副廳(局)長及其以下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擬邀請外國處級及其以下官員和非政府人士來訪等,應提前30天報送;

5.臨時出現的情況或部領導交辦的事項,至少應提前3個工作日報送並說明原委,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6.各直屬單位、各司法廳(局)按規定期限呈送的請示、報告,除應請示外交部或上報國務院批准的外,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審批結束。

(二)須報部領導審批的事項,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長、部長的順序呈報。分管外事的副部長不在時,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長審批,未確定代管時直接報部長審批。

(三)需由司法部內多個職能部門會籤的事項,按照司法協助外事司、有關業務司局、政治部、計財裝備司的順序會籤。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駐外使領館、常駐代表團或國內有關部門發來需立即辦理的涉外事項的文電,由辦公廳批轉司法協助外事司,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先期處理並根據內容分送部領導或有關司局。

(五)我國領導人會見司法部接待的外國部長級代表團、司法部領導與來訪的外國代表團舉行正式工作會談,由司法協助外事司負責準備國別情況、雙邊關係情況、部際交流狀況、國際組織情況等材料並擬定談話要點或會談提綱;由有關業務司局協助提供相關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問題的表態口徑。

(六)司法部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與外國駐華使領館或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的駐華機構聯繫、參加其舉辦的重大活動,應事先徵得司法協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廳(局)人員與外國使館、總領事館或其他外國機構聯繫或參加其舉辦的重大活動,應事先徵得當地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意。

四、有關要求和紀律監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對外工作中,應加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堅持請示報告制度,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外事規章制度。

(一)在對外工作中必須認真貫徹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做到統一規章制度、統一紀律要求。

(二)在對外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規定。所有涉外人員均應提高警惕,嚴守國家祕密。

(三)因公出國必須有明確的公務任務和實質內容,嚴禁變相公費旅遊。出國團組人員要少而精,必須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訪國家和地區,不得擅自繞道或延長在外停留時間。因航班緣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變更經停城市和停留時間的,要及時補報。

(四)因公出國的團組,應在出國前集中進行愛國主義、外事紀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經司法部批准,各直屬單位和各司法廳(局)不得組織跨地區、跨部門團組(以下簡稱“雙跨”團組)出訪或出席國際會議。司法部機關及直屬單位組織的“雙跨”團組,由司法協助外事司報司法部紀檢組、監察局備案;各司法廳(局)經司法部批准組織的“雙跨”團組,向本地區紀檢、監察部門備案。

(六)各直屬單位經批准組織的出訪,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參加組團的,應將司法協助外事司致該地方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協商函、通知書發到該地方司法廳(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屬單位接待的外國團組需赴地方參觀訪問的,應通過當地司法廳(局)統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統敏感領域的出國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問題的國際會議,由司法部統一組團。

(八)領導幹部出訪要與其公職身份相稱。同一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同志,原則上不得同團出訪或者同時分別率團出訪同一國家或地區。

(九)出訪費用要嚴格執行財政部規定的標準,既不得接受國內企業資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資企業的資助。

(十)凡可利用國內資源解決問題的事項,不得出國考察學習;凡可由較低級別人員完成的任務,不得派較高級別人員出訪;凡可由專業人員完成的任務,不得派非專業人員出訪。

(十一)所有因公出國的黨政幹部和專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離退休人員一般不再派遣出國;如確有需要,經徵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後,由派遣單位辦理手續。

(十二)各部門、各單位分管外事的負責人和外事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因把關不嚴、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發佈的有關外事管理方面的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爲準。

本辦法由司法協助外事司負責解釋。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3

一、制定目的:

爲了更好的配合公司營銷戰略,順利開展營銷部工作,明確營銷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參與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儘快提高自身營銷素質,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合公司的一切營銷活動和營銷人員

三、制度總述:本營銷制度具體分爲

1、管理制度細則;

2、營銷人員崗位責任;

3、營銷人員績效考覈制度;

三個部分。

四、制度細則

1、管理制度細則:

1、1積極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營銷人員考覈制度”對營銷部門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覈。

1、2營銷部門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及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三遲五退,則追究其責任,重責開除。營銷管理制度。

1、3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1、4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交行政部處理。

1、5銷售過程中,行爲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不過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1、6在銷售過程中,如未得到經理允許,不得私自降低銷售價格。

1、7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過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後果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1、8做事謹慎,不得泄露公司的業務計劃,要爲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情況,保守祕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9以部門的利益爲重,積極爲公司開發和拓展新的業務項目。營銷管理制度。

1、10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戶關係,對業績突出和考覈制度中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義,私自給其他同行業產品做銷售工作。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12區域經理對所在區域售後服務有知情權,處理建議權,但無決定權(決定權歸技術部),銷內勤接到售後服務報告後,第一時間通知區域經理,如果區域經理不能趕到現場,由經銷商拍攝照片發送到公司,銷售總經理簽署意見交技術部覈實、決定如何進行售後服務,處理完畢後第一時間向區域經理說明。

1、13有權爲轄區內經銷商作500元以下的資金擔保,3個月內經銷商未將所欠款項補足戶,區域經理將承擔責任,公司財務將從區域經理工資中扣除。

1、14每週五下午14:00—16:00之間一個電話,彙報這周來的工作內容,所在區域和城市,新經銷商開發情況,老經銷商服務情況等等;每半月區域經理將這半個月來所發生的問題、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通過文字方式發送到指定傳真或者郵箱,由分管銷售的銷售副總處理和向上彙報;售後服務、支持政策、促銷活動由區域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區域經銷商促銷、支持政策等情況,區域經理制定策劃案後上報銷售副總,銷售副總根據策劃方案進行調整後上報銷售總經理審覈,總經理審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報銷差旅費用,第二是對區域經理在市場上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分析,第三是邀請專業的市場營銷講師對區域經理進行營銷知識培訓。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業時間進行,當天回到重慶,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協助總經理、營銷總經理制定營銷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協助營銷副總制定市場營銷管理制度。明確銷售工作目標、建立銷售管理網絡。

2、區域經理崗位責任:

2、1區域經理的崗位責任和義務劃分主要依據公司已制定的業務流程圖

2、2、區域經理崗位職責

2、2、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協助經理完成市場營銷管理工作。

2、2、2嚴格按銷售副總制訂的年度銷售計劃,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銷售計劃。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銷售統計表,及時報告銷售總經理,使之隨時掌握公司的銷售動態。

2、2、4對轄區經銷商、營業員進行業務技巧和相關產品知識培訓,使之能熟悉,運用。

2、2、5合理安排銷售助理的工作,並指導銷售助理按照計劃出色完成本職工作。

2、2、6當區域經理調離崗位時,應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區域經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現市場管理真空。

2、3銷售內勤崗位職責

2、3、1做好周,月度客戶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報銷售總經理;

2、3、2協助區域經理及時完成銷售計劃,及時完成區域經理交與的工作;

2、3、3及時在銷售活動中,掌握銷售動態,發現異常或新動態應及時向銷售總經理或總經理彙報,以便公司及時調整策略,規避風險。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4

爲了規範公司辦公環境,給員工創造清新、整潔的辦公場所便於統一管理,現對辦公室設施、物品擺放做如下規定:

一、辦公室整體佈局規劃

安全環保部辦公室定置佈局圖①

1、 ①辦公桌、②辦公椅擺放要求

1.1、辦公桌、擺放及要求

辦公桌靠牆一面離牆面距離25cm,偏差不得超過3cm。辦工桌擺放必須在一條水平直線上,要求擺放整齊不可有歪斜、錯落等現象。

1.2、辦公椅、擺放及要求

人員使用辦公椅時需輕拉輕推,人員離開或下班時,辦公椅必須推入辦公桌內。

2、③看板擺放及要求

要求基本與上圖爲標準,統一設計標準包括看板的大小、材質(PVC或鋁合金質地)可使用吸鐵石。

3、④文件櫃擺放要求

文件櫃必須統一擺放,不可出現歪斜、錯落等現象。除私人、重要物品文件櫃外,其他文件櫃做到鑰匙入孔,或者辦公室管理人員統一管理,不得私自使用。

5、⑤垃圾桶擺放及要求

沒兩張桌子配備一個垃圾桶,由本桌人員自己處理生活垃圾。地上予以即時貼表示,要求位置偏移時一眼可以看出,便於復位。

6、⑥衣帽鉤擺放及要求

衣帽嚴禁掛於椅背、放於桌子椅子上,統一放在如圖所示的位置。

7、窗臺、文件櫃、辦公桌下不可擺放任何物品。

二、工作臺擺放及要求

物品需整齊擺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挪用,使用完畢後挪用人必須將使用工具放回原處。

三、文件櫃內部文件、雜物、書本擺放方法

對於本辦公室文件櫃現狀對文件擺放予以以下下要求

1、文件擺放及要求(如圖②)

文件必須裝入指定文件盒,文件盒統一編號管理,放入文件櫃上層的①玻璃窗內,文件擺放不可歪斜、倒置。文件櫃玻璃窗內除文件盒外不得放入其他物品。統一由辦公室文件管理員執行。

2、雜物擺放及要求

先將雜物進行分類處理,再裝入紙箱中,統一放入文件櫃下層,如有人員使用,使用完畢後,在辦公室文件管理員的協助下襬放入②櫃.

3、書籍DVD擺放及要求

書籍一律放入文件櫃上層的玻璃窗內,用一單獨的櫃子擺放,做好分類處理不得混裝,書本DVD以“從大到小,從左至右”的方法擺放。

安全環保部辦公室文件櫃正視圖②

三、辦公桌桌面擺放方法(如下圖③所示)

安全環保部辦桌面定置佈局圖③

1、①文件架擺放及要求

要對本人現有的文件進行分類管理分類擺放,文件架從左至右有四個格擋,分別規定擺放物品爲:個人書籍、文件袋、個人文件夾、常用文件。常用文件要求用夾子夾起來統一保管。

2、②電腦擺放及要求

使用電腦的員工要愛護電腦,並定期做好電腦的清潔和除塵工作,下班關閉電腦切斷總電源。

3、③筆筒擺放及要求

筆筒中不同種類的筆要求分開插放,筆筒中的便條紙用完後,需整理整齊後放回筆筒原處。

4、④電話擺放及要求

爲方面期間,電話放於辦公人員的右手邊,各根據個人喜好做小範圍的調整。

5、⑤水杯擺放及要求

水杯放於辦公人員的左手上方,課根據個人喜好做小範圍調整,個人做好水杯清潔工作。

6、⑥名牌擺放及要求

名牌包括本桌辦公人員的姓名、照片、職務、職能範圍等,放於如圖所示位置。

7、桌面圓圈部分爲私人物品擺放區,例如照片架、小盆栽、紀念品、工藝品等,但有一原則:不能打亂已定置好的辦公桌樣式。

四、辦公桌工作臺物品定置管理辦法

材料:PVC材質帶有背膠

顏色:藍色、黃色

使用說明:將電話或是別的辦公用品挪開的時候,一眼可以看出,便於復位。

使用規範:在圖③電話說是位置處放置,貼於電話正下方。

材料:正面爲防水膜質地,背面爲防滑泡沫。

顏色:青色

使用說明:放於規定位置,個人口杯放於其上,不能將杯墊挪於其他位置,如需挪開必須事後將其放回原位。

五、辦公室文件盒統一定製管理

使用說明:文件盒或文件夾上需貼上文件明細,並用阿拉伯數字編號,降低尋找文件的時間,提高工 作效率。

使用範圍:文件夾、文件盒。

使用規範:文件盒標示,最上部分爲阿拉伯數字標號,中間部分爲文件內容明細,下部的色條則爲同一類文件用一種顏色標註,對文件種類進行區分,並用不同顏色標註。

六、各類線纜走線定置

對於兩種以上的走線,應使用塑膠束帶束起來並正以走線,要求每25cm束一束線帶。

單根線預留不超過15cm,其餘部分用束線帶束起。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5

今年分公司實行新的財務政策,行政開支與業績掛鉤,並且直接影響到各位員工的工資水平,爲合理控制行政辦公成本,根據中支今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根據各部門內勤辦公需要,現規定各部門每月用紙量如下:

個險部(暫含本部)1包/月 銀保部 0.5包/月 綜合部(含總經理室) 1包/月 運營部 1包/月 團險部 0.5包/月

2、今後綜合部按以上數量按月提供辦公用紙,請各部門做好紙張管控,超出部分費用,由使用部門攤銷解決。

3、請大家時刻保持節約意識,儘量使用電子郵件等無紙化辦公手段,沒有特別需要時,要做到雙面打印。

4、條線部門更換各類耗材,添置辦公電器,請自行解決。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6

總則

第一條:爲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爲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採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並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爲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並行和同杆並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杆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採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誌位置並採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複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誌牌,操作完後應將標誌牌取下,電纜頭杆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誌牌時不許在本杆上作業;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杆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範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後,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後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後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杆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後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地”後掛“頭”,先掛下層後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於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杆或想念杆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杆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後掛頭,用於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後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乾燥、陰涼的專用櫃中。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杆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釦、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採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採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並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杆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杆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後斷開地線,複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 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後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杆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杆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杆上大放,並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迴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檯。

第二十二條: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於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於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杆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杆、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杆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杆基積水等現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杆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採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杆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採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築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幹線垂直敷設時,應採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於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於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採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並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於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於3米,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紮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並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採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杆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爲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爲主。

第四十六條:其餘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xx元;

2、對於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爲的單位每年獎勵20xx元;

3、對於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爲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爲,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於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於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xx元。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7

庫區內的橋樑碼頭、洲灘利用、管線穿堤、臨河建築等可能對庫區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運安全和水生態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在列入年度重大項目投資計劃前,發展和改革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庫區管理委員會,庫區管理委員會應當組織討論研究並提出明確意見。

庫區內的水上旅遊、遊船准入、水上運動、躉船停泊等可能對庫區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運安全和水生態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行政許可的單位,應當在許可決定作出前,及時報告庫區管理委員會。重大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由庫區管理委員會另行制定。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8

按照公司強化企業內部管理,進一步夯實各項基礎管理的總體要求,不斷提高班組電子等臺帳的應用和管理水平,根據公司部門職責分工和具體工作實際,在班組電子等臺帳的具體運用過程中,公司企業管理部門負責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有關職能部門應按照專業管理要求,負責對專業臺賬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考覈,班組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類臺帳進行督促檢查,同時,各班組應按本規定的具體要求認真、及時地做好臺賬填寫工作。

1 專業要求

1.1 節能活動

運行班、汽機本體班、汽機閥門班、爐本體班、磨煤機班、熱工一班、煤管班、煤油班每月至少活動二次(上、下半月各一次)。

1.2 技術培訓

1.2.1 現場提問及技術問答:不少於50%人蔘加。

1.2.2 事故預想:每專業每轉班不少於1次/3人。

1.2.3 崗位分析:每班每月不少於一篇。

1.2.4 現場提問、技術問答兩種培訓形式參與率必須100%。

1.3 安全活動

1.3.1 運行班每10天一次,檢修班每週一次。

1.3.2 活動內容要結合安全工作要點,聯繫實際,有針對性。

1.4 政治學習

1.4.1 運行班每月學習不少於二次,檢修班不少於三次。

1.4.2 內容符合主管部門下達的

1.5 工會活動記錄

1.5.1

1.5.2 民主生活會每月一次。主要內容:聽取班組長生產、工作情況彙報,提出意見和建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獎金分配原則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研究、反映班組職工福利、生活等問題;貫徹落實公司(廠)職代會的有關決議。

1.6 生產(工作)日誌

1.6.1 月度、每週工作有計劃,月度工作有總結。

1.6.2 每日工作安排記錄具體,內容能反映當日班組成員出勤、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負責人、參加工作人員;

2 通用要求

2.1 各類臺帳應能反映專業特點,做到求真務實。

2.2 節能、安全、政治學習、工會活動時間原則上以公司一週安排爲準;每次活動至少有3人發言.

2.3 檢修班組的活動記錄(含生產日誌)填寫,正常情況下應於當日完畢,特殊情況可於活動日次日下班前完成;運行班組活動記錄(含事故預想)填寫,應在活動日後48小時內完成;運行及檢修技術問答、崗位分析記錄應在當月內完成。

2.4 各類臺賬欄目填寫應清楚、完整;標題完整,記錄內容與標題吻合,並符合專業管理要求;語言表達準確。

2.5 填寫時,發言人姓名頂格書寫,發言內容沿發言人姓名後續寫,不同發言人之間空一行。

2.6 部門領導應及時審批有關記錄,簽署審查意見。

3 檢查考覈

3.1 因組織、協調不到位,使班組電子臺帳出現差錯而未及時向有關職能管理部門提出、糾正、

考覈時,每次扣企業管理部門200元。

3.2各職能部門應按月對相關臺帳進行檢查,並於次月10日前將檢查考覈意見報企業管理部門,未上報或檢查考覈不認真者,每次扣相關職能部門200元。

3.3 班組直接管理部門應做好各類臺帳的督促檢查,否則,在班組臺帳因不符合有關要求被考覈時,按績效考覈辦法;臺賬審批不及時,每發現一處扣80元;對審批過的臺賬,如發現不符合要求而又無審批意見的,每發現一處扣40元。

3.4 臺賬格式不符合要求、欄目填寫不全,每發現一處扣40元。

3.5 活動標題不完整每處扣80元,記錄內容與標題或欄目不吻合每處扣120元。

3.6 記錄內容達不到300字以上每次扣40元;嚴重抄襲有關文件、報刊及學習材料每次扣160元。

3.7 發言人每差一人次扣40元,活動次數每差一次扣200元。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19

易拓軟件爲汽車後服務市場提供全面的信息化解決方案;產品包括汽車4s店管理系統、汽車維修管理系統、汽車配件管理系統、美容快修管理系統、俱樂部管理系統、客戶關係管理系統、會員管理系統、可視化管理等,幾百個功能模塊根據需求自由組裝、定製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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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服務,是現代汽車維修企業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4s店管理制度。做好售後服務,不僅關係到本公司產品的質量、完整性,更關係到客戶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滿意。爲此,制定本制度。

(一)售後服務工作由業務部負責完成。

(二)售後服務工作的內容。

1、整理客戶資料、建立客戶檔案

客戶送車進廠維修養護或來公司諮詢、商洽有關汽車技術服務,在辦完有關手續或商談完後,業務部應於二日內將客戶有關情況整理製表並建立檔案,裝入檔案袋。客戶有關情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送修或來訪日期,送修車輛的車型、車號、車種、維修養護項目,保養週期、下一次保養期,客戶希望得到的服務,在本公司維修、保養記錄。

2、根據客戶檔案資料,研究客戶的需求

業務人員根據客戶檔案資料研究客戶對汽車維修保養及其相關方面的服務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務的內容,如通知客戶按期保養、通知客戶參與本公司聯誼活動、告之本公司優惠活動、通知客戶按時進廠維修或免費檢測等等。

3、與客戶進行電話、信函聯繫,開展跟蹤服務

業務人員通過電話聯繫,讓客戶得到以下服務:

(1)詢問客戶用車情況和對本公司服務有何意見;

(2)詢問客戶近期有無新的服務需求需我公司效勞;

(3)告之相關的汽車運用知識和注意事項;

(4)介紹本公司近期爲客戶提供的各種服務、特別是新的服務內容;

(5)介紹本公司近期爲客戶安排的各類優惠聯誼活動,如免費檢測周,優惠服務月,汽車運用新知識晚會等,內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

(6)諮詢服務;

(7)走訪客戶

(三)售後服務工作規定

1、售後服務工作由業務部主管指定專門業務人員——跟蹤業務員負責完成。

2、跟蹤業務員在客戶車輛送修進場手續辦完後,或客戶到公司訪談諮詢業務完後,兩日內建立相應的客戶檔案。客戶檔案內容見本規定第二條第一款。

3、跟蹤業務員在建立客戶檔案的同時,研究客戶的潛在需求,設計擬定“下一次”服務的針對性通話內容、通信時間。

4、跟蹤業務員在客戶接車出廠或業務訪談、諮詢後三天至一週內,應主動電話聯繫客戶,作售後第一次跟蹤服務,並就客戶感興趣的話題與之交流。電話交談時、業務員要主動詢問曾到我公司保養維修的客戶車輛運用情況,並徵求客戶對本公司服務的意見,以示本公司對客戶的真誠關心,與在服務上追求盡善盡美的態度。對客戶談話要點要作記錄,特別是對客戶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訴,一定要記錄清楚,並及時予以處理。能當面或當時答覆的應儘量答覆;不能當面或當時答覆的,通話後要儘快加以研究,找出辦法;仍不能解決的,要在兩日內報告業務主管,請示解決辦法。並在得到解決辦法的當日告知客戶,一定要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覆。

5、在“銷售”後第一次跟蹤服務的一週後的幾天以內,業務跟蹤員應對客戶進行第二次跟蹤服務的電話聯繫。電話內容仍要以客戶感興趣的話題爲準,內容避免重複,要有針對性,仍要體現本公司對客戶的真誠關心。

6、在公司決定開展客戶聯誼活動、優惠服務活動、免費服務活動後,業務跟蹤員應提前兩週把通知先以電話方式告之客戶,然後於兩日內視情況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戶寄出。

7、每一次跟蹤服務電話,包括客戶打入本公司的諮詢電話或投訴電話、經辦業務員都要做好電話記錄,登記入表(附後),並將電話記錄存於檔案,將電話登記表歸檔保存。

8、每次發出的跟蹤服務信函,包括通知、邀請函、答覆函都要登記入表(附後),並歸檔保存。

(四)指定跟蹤業務員不在崗時,由業務主管臨時指派本部其他人員暫時代理工作。

(五)業務主管負責監督檢查售後服務工作;並於每月對本部售後服務工作進行一次小結,每年末進行一次總結;小結、總結均以本部工作會形式進行,由業務主管提出小結或總結書面報告;並存檔保存。

(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張表格:“客戶檔案基本資料表”、“跟蹤服務電話記錄表”、“跟蹤服務電話登記表”、“跟蹤服務信函登記表”。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篇20

經批准的水功能區劃是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依據,應當在水資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節能減排等工作中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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